如是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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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凡人

    1

    锦城,锦江畔。

    自觉青春已逝的杨子晟正静静地站在江畔的护栏边,眺望着秋夜中被道旁路灯照得蒙眬依稀的江面。他觉得自己应该想些什么,但却不知道从何想起。在这安静的夜里,回顾起自己的人生,就像是在翻看一本早已熟读的书册。当你翻来覆去想再看看时,却突然发现竟无从看起。

    他觉得应该从一些重要的时刻想起,便想到自己高考那年的时光。在返校参加毕业典礼的那天,他红着脸,鼓起了心中全部的勇气,对一个他喜欢的女孩表白了。

    当然了,是偷偷的。

    什么门当户对,什么三观相投,什么共同语言,现在再看来,当时竟然都未曾想过。在那个最青涩又火热的年纪里,他就是默默地喜欢着她,而后在不可能继续的时候,鼓起勇气,说了句逻辑不通的话语。这都是自然而然却又没道理可讲的事情。

    听完那番苍白无力的表白之后,女孩红着脸“嗯”了一声,而后便尴尬地跑开了。

    两人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故事也就这么结束了。

    “挺傻的。”此时的他眺望着江景,微笑着想道。

    但很美好,不知道为什么。

    想到傻,他又回忆起自己平凡但无忧无虑的童年,当时父母还未将自己接到城里上学。他和爷爷奶奶住在离锦城不远的一处乡镇上。每天的日子几乎都在重复,除了那么几件让他稍稍意外的事。而这其中最令他印象深刻的事,发生在他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

    那年头没什么污染。水沟里用来灌溉农田的水都清澈见底。夏暑方至,他和发小宝器便会迫不及待地在水里蹦跶,抓鱼抓鳝抓泥鳅。

    有时放学路上突然手痒嘴馋,两人便会偷偷摸摸跑到别人家的菜地里,顺点最新鲜的瓜果蔬菜。土豆红薯黄瓜番茄,简单烤一烤,或者能直接生吃的自然成了两人的首选。

    他还记得有一次,两人溜达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块良田。说是良田,无外乎指的是地里的番茄又大又红,还没栅栏围着,一副任君采撷的架势。两人自然摆出一副“天予不取”的义薄云天架势,都忘记了望风便下地里摘了起来。

    待草草揩了揩表皮往嘴里放时,两人回头发现一个老妇人正站在田地旁,笑呵呵地看着两个正在自家地里摘番茄的小子。

    两人都是一惊,险些直接扔掉那清爽可口的番茄。

    第一次被这么近距离地抓了个现行,想跑又得从老妪身边经过。要是顺势把这个看上去颤颤巍巍的老妪撞倒了,两人怕是会被家里活活打死。

    所幸老妇人完全没当回事,反倒和蔼地笑道:“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

    两人点了点头,还真不是附和,刚刚就咬了一口,确实新鲜,比以前菜市场买来的都要好吃些。

    “你们家住哪儿啊?”老妇人笑着问道。

    杨子晟和宝器一瞬间便神色一僵,立马收敛了神色,一副愿打愿挨但就是不张嘴的架势。

    “我不得找你们麻烦的。”老妇人知道两人误会了自己,摆了摆手道,“只是我这个番茄,是种来送给街边边上那个庙里的老婆婆的。当年我儿子的白事是她帮忙超度的。你们既然吃了我的番茄,那我也就麻烦你两个一件事。在你们周末放假的时候,把这个番茄和一些其他菜的一起送给她,我们就两清了。以后你们要想来,来耍就是了嘛。”

    两人吃别人的嘴软,又听说老人的儿子已经走了,惭愧加同情,也就答应了下来。

    之后的那个周末,杨子晟和宝器老老实实地把蔬菜提到了街角拐角处的庙子里。守庙的老婆婆是个牙都掉了几颗的老妪。见两人将菜提来,热情地让两人进屋坐坐,说是庙里平日清静无人,难得来个客人,便想炒几个拿手好菜热闹热闹。

    当年杨子晟和宝器家都属于那种盼肉吃的家庭,家里条件都不富裕。

    两人见老妪案板上的那一大块肥猪肉,肚里顿时馋虫作怪。于是宝器率先答应了下来。杨子晟见此,也不再考虑家里的意见了,大不了挨顿骂讨顿打,心一横便也答应了下来。

    老妪手艺一般,但几十年的厨龄摆在那儿,况且肉哪有不香的?

    杨子晟记得两人当时吃了不少。但最令他印象清晰的,不是那顿饭菜吃了些什么,而是老妪在饭桌上曾经郑重其事地拿出一叠筮草,给两人算了一次命。

    当时封建迷信什么的都不兴了。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杨子晟和宝器自然也不相信。但老妪好歹给两人做了一顿大餐,两人便也将就着老人,并未嘲讽。

    老妪先是将草放于两手之间,来回搓揉起来,布满皱纹的手此时变得异常灵活起来。待老妪问出了两人的生辰八字(杨子晟和宝器恰巧知道,因为两人的奶奶都是各大寺庙的常客,经常相约着一同去烧香),她便抓起了一把筮草,往空中轻轻一抛。筮草纷纷扬扬落回桌面,形成了一些看上去凌乱不堪的图案。

    杨子晟清晰地记得,老妪给宝器算的是“小富得顺,大富得智”。宝器虽然听不懂,但还是记了下来。他家里有一个读高中的哥哥,他心里想着让哥哥给自己解释,应该比这个看上去没读过几年书,在破庙子里守庙的老妪更值得信赖。

    而到给自己算时,老妪看着卦象,眉头皱了好久,才道的是“遇神则明,遇凡则庸”。老妪当时并未给两人解释这两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只是让两人好好记下这些字,说以后若是反复思忖,或有大用。在临走时,老妪还单独拍了拍杨子晟的肩,给了后者一个至今的觉得神秘而意味深长的眼神,说道:“年轻人,你的命数,好好珍惜……”

    之后的故事便又回归了平常。杨子晟和宝器时不时地会去两位老人那里做客,但没过几年,两位老人就相继离世了。送葬的队伍零零散散,颇为荒凉。

    再之后,杨子晟被父母接去了城里,读完了初中高中,而后考上了锦城的大学,毕业之后,就地参加了工作。而宝器在乡镇上读完了九年义务教育。至于宝器之后究竟过得怎样了,杨子晟也再没听年迈忘事的奶奶提起过了。

    “为做一件大事而来。”这是他进城之后在广告词里听到的第一句话。思来想去觉得颇为有趣,于是杨子晟便一直将之作为自己再未曾更改的座右铭。

    不得不说,城里人的思想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让杨子晟从一个懵懂的少年,到开始真正思考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这种转变,似乎从刚上初一时便有了端倪,而后突然回首往事,竟发现自己已经变了那么多了。

    只可惜,有人撕碎了他的梦想,有人犀利地落井下石,还有人善意地做出了牺牲……

    曾经的他从来没有想过来改变世界什么,或是要从世界中索取些什么。一个乡下的孩子只会关注自己周遭的所见所闻,是不会在乎那些视界之外的东西的。他突然羡慕起那个大概率依然留在小镇上的宝器,小富即顺,现在看来,是个多么诱人的命运。

    “小富即足啊……”杨子晟幽幽感慨了一句。

    但现在他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样短暂的看透并不能让自己开悟,就像那些口口声声说着“拖延症害人”的年轻人一样,嘴上认,心里当然也认。但人毕竟是个感性的生物啊,就算理性认识到又能怎样呢,不还是冲动、盲目而愚蠢?

    “放不下的。”杨子晟无奈地自言自语,双手紧紧地攥着河畔的栏杆,“‘遇神则明,遇凡则庸’,一语成谶啊……但何处是神明?”

    没有任何征兆地,他一把翻过了护栏,跃入江中。

    四下无人,万物寂静。

    一阵风吹过,不知何处传来几声零星的碎语。

    “神灵降世……”

    这是杨子晟听不懂的语言,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能理解其中的意思。这些文字的发音不仅代表了“神灵”的概念,同时也解释着神灵的含义。听着这些碎语,杨子晟竟在脑海中构思出那些自己从未见过的场景:

    一位身材秀丽的女子赤身裸体,静静地靠坐在旷野中的一棵大树下,只轻轻一叹,万物开花;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赤脚站在一条奔涌的江畔,摸鱼似的将手伸入水中,缓缓上抬,竟将一川江水提起;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立在静谧的夜空之中,聆听着无数天外的呓语;一个面色枯槁的僧人,坐于一条小溪旁,轻颂佛经,千山传唱……

    “原来这就是神灵啊……”杨子晟神色陶醉,“真好……”

    他看着缓缓流淌的锦江水距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突然有些轻松地想道:“这世界还是有些意思的。”

    “噗通!”他掉进了水里,耳边全是水流的声响和溺水的感觉,自然听不见后面的低语了。

    他不会水,但却愕然发现水并不深。如今正值枯水期,锦江的水虽然能淹过自己的鼻尖,但还淹不过自己的头顶。

    于是他便在水中一跳一跳地顺水漂着,水很冷,但还算能接受。水很腥,却让杨子晟此时无比的清醒。没过多久,他便看见了一条供清洁工下河作业的水泥坡。他湿漉漉地爬上这道坡,浑身都冷得在发抖。杨子晟狼狈地趴在这道坚硬的水泥坡上,面朝灰色的地面,露出了无奈的苦笑神色。

    “世道变了。”他趴在倾斜的水泥坡道上,暖黄的路灯照在他身上,一切都是那么宁静。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这些神灵的名字也真是挺怪的。‘罔’?这是什么意思?毫无关联嘛,就跟那个老婆婆的庙子一样。”

    当年老婆婆守了几十年的庙子,也有一个奇怪的名字,除了被一块匾记录着之外,镇上少有人在意过。杨子晟算是心细的人之一吧。

    当年他和宝器第一次进庙时,他便注意到了。

    那块古朴陈旧的匾上只刻了一个字:“捌”

    2

    撒哈拉沙漠,库阿罕村落旁。

    十二岁的小让多正独自静静地坐在村落不远处的一座小沙丘上,眺望着天边的繁星。他当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稀罕的事,尽管那些偶尔会来拜访他们的戴着眼框子的白皮肤人会对着星星手舞足蹈,叹为观止。族人们看在眼中,虽然觉得颇为可笑,但也大致了解了这些白皮肤人所住的地方看不到这样的夜空。

    这并没有让大家感到些许骄傲,反倒有些鄙夷那些白皮肤人的做法。那样对着星星指手画脚,评头论足,是对星星神的不敬。虽然神明不太会在意几个凡人的举止,它也没兴趣来调教人们的行为,但为了心中的一点喜悦便去冒犯神灵实在是再愚蠢不过的事情了。

    让多喜欢看星星,并不是因为星星有多好看。他只是喜欢黑夜,而星星便是整个黑夜的精粹。没有它,一切都是无,你将感受不到任何的东西。但有了它,万物好像都活了过来似的。

    那种被寂静无声的沙丘和广袤的天地裹挟的感觉令让多十分满足。风像是一床被子,十分柔和地盖在自己的肉体上,仿佛年幼时的妈妈轻抚着自己的手指一般。但现在妈妈老了,手指已经不再光滑柔和了,是有些遗憾的事。

    他又想起了那些偶尔会到来的白皮肤人。他们的皮肤很光滑,手指也是。他们偶尔会和族人们做交易,许多做工很好的工具和如干沙与水般柔和的布料会被族人们买来。作为交换,族人们会卖出一些他们闲暇时制作编织出的手工品,为白皮肤人唱歌跳舞,甚至就简单与他们交谈,讲讲族里的历史什么的,白皮肤人便会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他也时不时会去看看这些交易,有位眼睛如妈妈般温柔的白皮肤女人便会给自己一些硬硬的东西。她说那可以吃,是白皮肤人的特产。那种小小的,硬硬的,纸包着的东西,每次都不一样。有时是颜色,有时是味道,有时是形状,但它是甜甜的,可以在嘴里待很久。让多很喜欢。

    但他知道,村落里的族人们大多都不太喜欢这些不知从哪里来的白皮肤人。因为他们带来的那些东西虽然有用,但也确实妨碍了大家的生活。

    很多族人甚至说他们不敬神,经常做一些亵渎神明的举动,可能会给族里带来灾难。族长和大祭司对此都不置可否,但让多看得出,这两位在族中拥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成员,其实也都不怎么喜欢那些白皮肤人。

    但让多知道那些不过是小事罢了,完全可以和他们带来的工具和用品功过抵消。白皮肤人真正令族人们厌恶的根源,其实是因为有一次他们救下了族里一位昏倒在远方,即将去世的长者。让多知道,那才是根源,而不是索塔娅妈妈所说的渎神。

    “就像邻居拉玛罕族一样,”让多记得大祭司穆卡曾对他说过,“白皮肤人和我们追求的东西不一样。这并没有什么不对的。最崇高最圣明的神曾经说过,不能因我们所求非凡,便强加于人行事的准则。因为,凡是存在,终会回到神的怀抱。”

    让多叹了口气。他的老师正是族里这位最德高望重的智者——大祭司穆卡。这位活了不知多久的老人牙都不剩几颗了。但他已经完成了他作为老师的义务,教会了让多他所知道的一切。

    这让族人们都很惊讶,因为大家都知道穆卡是最博学多知的长者了。他头脑里不仅装着族落的历史,沙漠的奥秘,生存的智慧,还有他自己对神明和族落发展的感悟。但由于穆卡大祭司已经亲口承认让多完全习得了自己的全部知识,大家也就都相信了。而下一任族长之位,如果不出意外,就会是让多的了。

    这可让最爱说闲话的索塔娅妈妈高兴坏了。族里其他好几个妈妈也都对此十分兴奋。小让多甚至得到了不少已经能交配生子的年轻姑娘的示好,这让大家调侃了小让多好多好多次。

    突然,小让多感受到周围的空气产生了些许变化。空气突然变得湿漉漉的,完全没有了那种风吹拂身体的那种干爽感觉。让多疑惑地望向天空,没有一片云彩。小让多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这是他从未遇到过的情况。他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下雨的征兆,空气却突然变得这样湿漉漉的。与此同时,他撑着地面的手掌也传来一阵潮湿温润的感觉,惊得他连忙抬起手掌,发现本来干燥的沙粒已然变成了泥土。

    小让多立马站了起来,发现自己脚底及四下都变成了泥土而非沙粒。方才的小沙丘已然变成了一个小土坡。让多只见过两次泥。一次是在他出生时,他当然不记得了。但他因此被取名为“让多”,意思是温润的感觉。另一次是在他六岁那年,一场暴雨和着闪电奔雷而至,吓得他一直躲在朴塞妈妈的怀里,不敢像别的孩子那样在雨中疯耍。

    一条让多从来没见过的藤蔓自他脚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了出来,看得小让多愣住了。

    “神明降临了!”让多得出了这个结论,远在他听见耳边那一串低语之前。

    月亮出来了,淡银色的光辉普照向整个沙漠,也让小让多发现越来越多的树木和藤蔓从本不存在的泥土中窜出。生命之神似乎降临了在他身旁,让一切都恢复了旺盛的生命力。

    他虔诚地跪了下来,开始念起那段赞美神明的祷告。他特意加了关于赞美生命之神的那部分。这是穆卡教他的,以示对对应神明的尊敬。

    一切生命的成长,都在无声中缓缓进行着。

    突然,天边亮起几抹绚烂的光带。绿色的,蓝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还有一些让多也叫不出名字的颜色,像一条条白皮肤人带来的薄纱一般,轻盈地飘在遥远的高空中。

    “星星变成丝绸了!赞美你!掌管星星光芒的神明,你是我智慧启迪的先师!”让多又一次轻声低语道。

    他脚下的草木与藤蔓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地生长起来,一种让多从未感受过的气息萦绕着他的全身,让他有些茫然而又虔诚地沉浸其中。

    黑色的荆棘藤蔓出现在让多身边不远处。他虔敬地将手抚在胸口,在心中默念其对黑荆棘的赞歌。

    黑荆棘是库阿罕族的圣物。这是一种连白皮肤人都没见过的植物。据说当年白皮肤人第一次听说这种植物时,也惊叹了好一阵子。

    一阵清风吹过,草木窸窣的声音令让多忽然于沉醉中惊醒。他抬头望向村落的方向,而后站了起来,拔腿飞奔了回去。

    就在村落的入口,族内最德高望重的智者大祭司穆卡正安静地盘腿坐在地上。让多心细地发现,村落的土地也变成了泥土,甚至完全没有了黄沙的痕迹。

    “让多,你回来了。”穆卡脸上带着长者特有的慈祥的笑容,将手中端着的一个小碗递给他。

    让多恭敬地接了过来,而后也盘腿坐下,就坐在这位值得他尊敬一生的老师对面。

    “神明来了!”让多激动地说道。

    “是的,神明来了。”穆卡笑着答道,“大家已经做出了选择,我也一样。”

    村落里十分安详,宛如睡着了一般。

    “老师,您知道神明为什么会降临吗?”让多好奇地问道。

    “神明的意志不可揣度,这不是凡人们能够关注的事。”穆卡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既然浮在空中的彩色绸缎带来了神明的旨意,那我们就应该以最虔诚的姿态,去恭迎最崇高最圣明的神明慕赛了。”

    穆卡抬头望向澄澈的夜空,自言自语了一句:“赞美慕赛。”而后便永远合上了双眼。

    让多也跟着念了,一如当年穆卡老师教自己背诵族中典义一样。

    突然天边传来了一阵低语。

    “……神国位临……”由于正念诵着赞词,让多错过了第一句,但他听见了低语的第二句。

    “神国……”让多听不懂这段低语的语言。但如杨子晟一样,他也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对于库阿罕族人而言,这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通识族内历史的让多很容易便能反应过来。

    让多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那碗黑乎乎的液体。那是黑荆棘汁。

    突然,他抬起头,双眼满是横流的泪水。让多的手微微一翻,倒掉了碗中的液体。

    “不,我要去见证真正的神明。”让多语气坚毅地说道,“我要胜任族长之位。”

    让多轻轻靠向已经溘然长逝的穆卡大祭司,看着脚边正缓缓渗入土地中的,那抹剧毒的黑荆棘汁。他笑了笑,眼神中映射出灿烂的星空般的光芒。

    整个村落安安静静,因为他们自认已经历了天地间最美丽最宏大的变化了。现如今,他们都去追寻他们所信仰的最崇高最圣明的神灵慕赛去了。这是库阿罕族所有人生命中最大的追求与存在意义。

    让多靠在穆卡的肩上,默念起对神明慕赛的赞歌。

    那位最崇高最圣明的神明,是一切生物、死物与神明的尽头,一切运动、意义以及虚空的终点。

    神明慕赛。

    掌管死亡。

    库阿罕村落陷入了永恒的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