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6小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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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发现地下宝藏

    “上!”叶亨打了个口哨,两条大狗狂叫着扑了过去,叶亨也很兴奋,跟在后面大声吆喝两条狗追赶。

    那兔子膘肥体壮,奔跑极快,在麦田里就像一条黄褐色闪电。

    两条大狗被拴的久了,浑身都卯着劲,在主人的吆喝声中拼尽全力,紧跟不舍,兴奋的不停狂叫,四腿发力,扬起被踩断的麦苗,在身后留下一道绿色尘埃。

    这若是在春、夏、秋三季,兔子钻进麦田,玉米田或黄豆地里,立马就能脱身。

    但此时的冬麦只有人的脚踝高,兔子黄褐色的毛发在绿色麦田里十分显眼,虽然拼尽全力,仍然摆脱不了两条大狗的如影相跟随,如果不是它利用身体灵巧,不断变线摆脱,早就被大狗抓到了。

    由于失去了保护色优势,再加上小麦的阻挠,兔子的速度越来越慢,而矮小的麦子对狗的奔跑速度没什么妨碍,两条狗越追越兴奋,那条黑狗追到兔子的身后,张开大嘴朝兔子的后腿咬去。

    千钧一发之际,兔子猛然跃起,身体在空中变线,落地后反方向奔跑,黑狗极速冲过了头,它身后那条肚皮上有白点的黑花狗,在奔跑中相屁股后坐,前爪刹车,滑出两条绿线,铲起一片麦苗,翻身紧追不舍。

    这两条大狗每天被铁链拴着,听见村里别的狗叫声,就挣着铁链狂吠,身体练得十分彪悍,爆发力好,耐力足,性情凶悍,经常随叶亨下湖,抓到过很多野味,经验丰富。

    兔子见还是摆脱不了追击,绕了半个圈,朝刚才它窜出来的那片草丛跑去。

    那大黑狗很聪明,跑过头后转身没有原路紧追,而是抄近路直线去堵兔子。

    见前路被堵,兔子逼急了只能再次改变逃跑路线,朝叶亨迎头奔来,刚跑出十几米又是一个极速变线,堪堪避开身后黑花狗的一口,但这一次紧急变线摆脱了身后的致命一击,却再也无力逃开前方大黑狗的拦截,终于被大黑狗按住,一口咬住了脖子。

    黑花狗扑了上来,两条狗一起发力,把兔子咬死,满地是血。

    “好狗!”

    叶亨兴奋的大叫着跑过去,连连夸赞两条狗,拎起兔子在手里掂了掂,很肥,至少有四五斤。

    见到自己的无意之举,让自家两条狗抓住了一条大野兔,老叶也很高兴,今天晚上一家人又能一起享受野味了。

    忽然,地上的这摊血迹,引起了叶亨的注意,只见刚才两只狗把兔子按在地上摩擦的地方,出现了很多黄豆粒大小的白色石渣子。

    而这个地方,恰好在自家麦田的中部位置。

    他们这个庄子叫白石庄,顾名思义,就是他们这个庄以前盛产白色的石头,所以取名白时庄。

    六、七十年代,每到冬天清闲时,庄里很多人去地里挖石头卖,这些年地下的石头资源逐渐枯竭,人们的热度过去了,所以现在到了冬天,除了一些没事可做的老头子挖点小石头赚点烟钱,几乎没什么人再去挖石头。

    以前石头资源多,随处都能找到石塘子,现在资源枯竭了,再想找到石塘就难了,有时几个人连续挖了几天,最后所有收获只有十几块钱。

    根据后世的记忆,叶亨记得,1991年国家的土地又经过一次轮改,农村按照人口重新分配土地,他家的地分到了别处,而他脚下的这块地被分给老马家,在一次耕田的时候,老马意外的发现了地下的白石矿。

    当知道自家以前的地是块宝藏,易手后被别人开发,老叶心疼的差点背过去,看着老马家发大财,老叶抑郁了,也就是在那一年,叶元开翻斗车出事。

    叶亨记得,发现石塘后,老马带着两个儿子儿媳妇,日白昼夜的在这里挖石头。

    听石粉厂里的会计说,老马家光石头就卖了两万多块钱。

    当然,老马矢口否认说没有那么多钱。

    但随后他家就盖了四间大平房,四间前屋,三间东屋,前屋大门做得气派,门前两个大石狮子,搞得跟王爷府大院似的。

    这年头,万元户还没兴起,在猪肉八毛五一斤,生猪才七毛多一斤的年代,谁家能有二万块钱,相当于2000年的百万富翁。

    这时候,别人家瓦房还没住上,他家却独一份住上了大平房。

    仅仅过了一年,他的两个儿子就在县城买地盖房,做起了生意。

    有传言说,老马在这块地里不光是只挖到石头,还挖到了更值钱的宝贝。

    对此传言,老马矢口否认。

    但大家都认为,仅凭两万块钱,是不可能做到先在家里盖豪华大院,又在县城买地造房做生意的。

    又过了几年,有人说老马在一次醉酒后失言,承认当年是挖到了宝贝,但是什么宝贝他却死活不说,酒醒后又说酒后的话岂可当真。

    叶亨推测,老马家肯定挖到了宝贝。

    在这个时代,政府允许并鼓励农民在田间地头挖石头卖,这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能增加石粉厂的效益,拉动当地经济。

    一般来说,地下有个几万、几十万斤的石头,根本算不上石矿,只能算个小石层。

    只有那种方圆几公里、十几公里的大石矿,才属于国有开采。

    在白石庄不远处,就有一个大型石粉厂,白石头的价格是根据品相而定,三分钱至五分钱一斤不等。

    老马家发现石塘的消息传出,他专门来看过,石塘就在他现在的脚下,当时他却没怎么眼红,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吃那个苦挖石头的。

    当时老马家在地下挖到了什么呢?

    看着脚下这块土地,叶亨暗想,

    “叶亨,你在想什么呢?”

    见儿子拎着兔子却看着地面发呆,老叶问道。

    叶亨回过神来,笑道:“没什么,我就是见兔血把麦子染红了。”

    说着,他用脚把那团血迹抹平,拎着兔子朝父亲走过去,“等大哥晚上回来,咱们全家又能好好吃一顿了。”

    老叶接过兔子,很肥,是只大公兔子,这身皮毛可以给老娘做一件背心了。

    到了地头,叶亨骑车载着拎着兔子的老叶回家,一路上爷俩有说有笑。

    在叶亨的记忆里,自从自己高中毕业成为游手好闲大军一员后,父子之间就没怎么好好说话过。

    那时候自己根本不理解父亲,认为父亲老古板,事事针对自己,现在回首,觉得自己真可笑,这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

    父亲当时只是恨铁不成钢而已!

    “明天逢大集,村西王三家杀猪,你早点去买一条猪后座,好肉送给你丈人,剩下的咱家留着过年。”

    看着手里的野味,老叶心情特别好,接着说道。

    “然后去街上买两条大鲤鱼,把你老丈人的节礼给送了。我看这天气,要不了几天就会有场大雪。”

    猪后座,就去掉猪蹄的半个猪屁股加猪腿。

    叶亨道:“买半扇猪排骨不行吗?”

    叶父道:“你这孩子不懂事,哪有送老丈人送猪排骨的,都是骨头有什么好吃的?猪屁股和大腿送人才有面子,你送一扇排骨去,不是丢你老丈人的面子吗?”

    这个时候,农村人都认为猪身上就属猪屁股肉多最好吃,最经济实惠,大家都觉得排骨都是骨头,吃着浪费。

    而且排骨也便宜,因为骨头多。

    大家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肉,偶尔吃一次肉,吃哪都是香的,谁去啃骨头。

    叶亨道:“行。我有时间就去王三家先给定好,免得明天早晨去晚了买不到!”

    父亲说猪屁股好,他也不争辩,送老丈人一扇排骨,确实没有送猪后座有面子。

    见儿子能把事想在前头,老叶挺欣慰:“你不说我倒是忘记了,最近给老丈人送节礼的年轻人挺多,若不事先预订,明天早晨未必买得到好肉。”

    叶亨笑道:“你让我给我老丈人送节礼,你老丈人的节礼你送了吗?”

    在他的记忆力,父亲和大舅家的关系有点僵。

    确切的来说,是和大妗子的关系很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