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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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谏第五

    贞观二年,隋朝通事舍人郑仁基的女儿年方十六七岁,是个容貌绝佳的美人,当时没有谁能比得上她。文德皇后寻访到后,请求唐太宗留她在后宫作为嫔妃,于是太宗就聘她为充华。诏书已经发出,但册封的使者尚未动身。

    魏徵听说郑仁基的女儿已许配给陆家,便急忙进谏说:“陛下身为万民父母,抚爱百姓,就应当忧百姓所忧的事,乐百姓所乐的事。自古以来有道的君主,都是以百姓的心愿为自己的心愿。所以君主身居亭台楼阁,就想让百姓也有房屋安身;君主吃美味佳肴,就想让百姓不受饥饿;君主看到嫔妃,就想让百姓有婚配成家的欢乐。这才是做君主的正常道理。如今郑家的女儿早就许配了人家,陛下毫不考虑就要聘娶她进宫,也不打听询问,这件事传到全国,哪里是为民父母的君主的作为呢?我听来的传闻虽然不一定确实,但唯恐圣上的美德有所损害,所以不敢隐瞒自己的看法。君主的一举一动都有史官记录,希望陛下要特别留心多加考虑。”

    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人,都主张把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未成壮丁的中男征召入伍。唐太宗为此还下了三四次敕文,魏徵上奏认为此事不可以实行。

    封德彝重新上奏说:“今天看到从事简点军士的士官说,在次男中也有很多身强体壮的人。”

    太宗大怒,于是下令称:“中男以上,即使未满十八岁,只要身体强壮,也可征召入伍。”魏徵又表示不同意,不肯签署敕令。

    太宗把魏徵、王珪召入宫中,对他们板起面孔说:“中男当中如果身体真是柔弱瘦小的,自然不能简点入军。如果身强体壮,也是可以选拔入伍的。这对你们有什么妨碍?为什么这样固执,我真是不了解你们的用意。”

    魏徵面色严肃地说:“臣听说,排尽池塘中的水来捕鱼,不是捕不到鱼,而是明年就没有鱼可捕了;焚烧森林来打猎,不是抓不到猎物,而是明年就没有猎物可打了。如果次男以上的壮丁都简点入军,那么租赋杂役将靠谁来提供?而且近年来的士卒不能胜任攻城作战的要求,哪里是因为人数较少,而是因为没有得到相应的礼遇,这就使他们失去了斗志。如果再过多地征召士卒,让他们去充当杂役,士兵的人数虽然增多了,但终究没什么用。如果精心选拔身体健壮的成年男子,并且给他们应有的礼遇,那么人人都会士气百倍,所以又何必要那么多士兵呢?陛下常说:我做国君,以诚信待人,要使官吏、百姓都没有矫饰虚伪之心。但是自从陛下即位以来,有几件大事都是不守信用的,这又怎么能取信于人呢?”

    贞观七年,蜀王李愔妃子的父亲杨誉在皇宫禁地追逐宫女,都官郎中薛仁方将他拘留进行审问,还没来得及处理。杨誉的儿子是千牛卫武官,在股廷上诉说:“五品以上的官员,不是犯反叛罪的不应拘留,因为我的父亲是皇亲国戚,薛仁方就有意节外生枝,拖延时间,不肯决断。”

    太宗听了很是生气,说道:“明知杨誉是我的亲戚,还故意做这样的刁难!”当即下令责打薛仁方一百棍杖,并免去他所担任的官职。

    魏徵进谏说:“虽然城墙下的狐狸和神灶中的老鼠,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但因为它们有所依仗,所以要想除掉它们还真不容易。何况世家皇亲历来就是难以管理的。汉、晋以来就不能控制,武德年间很多皇亲国戚骄横放纵,陛下登基后他们才开始有所收敛。薛仁方既然担当主管人员,尽职为国家执法,怎么能对他随便施加刑罚,以达到外戚挟私报复的目的呢?如果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各种不良事端就会接踵而来,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自古以来能禁止外戚骄纵的只有陛下一个人。防止意外,是治国的常识。怎么能在河水尚未泛滥的时候就毁掉堤坝呢?我私下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太宗说:“确实如你所说,先前我没有仔细考虑。但是薛仁方擅自拘留他人而不申报,也是专权行为,虽算不上是重罪,但也应稍加惩罚。”于是太宗下令打了薛仁方二十杖,免予解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