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究该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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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相处

    人生不管过得如何,一段路程,总会有一个人陪着你漫步前行。他或许是朋友,或许是亲人,或许是陌生人,亦或许只是你身边的一株默默无闻的花花草草或小猫小狗,但这已经足够了。

    “小耳朵。你有想过将来如果有一天,你没有成为一个护士,或者我没有成为一名医生,到那时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啊?”我吃着刚切好的蛋糕,拿着一罐果酒,抿下一小口之后,不自觉抬头望向了天空。漆黑一片的天空中,稀稀点点的星星一闪一闪的;都知道星星的光亮并不来自于它本身,可我们就是会单纯的以为星星就是发光体。

    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嘹亮的蝉鸣声。入秋了,微风徐徐的吹在脸颊上,很柔和,很舒服。夜晚的凉风,凉的不够彻底;而这条路,它也终究不是我想走的那条路。我很羡慕那些人,是该有多幸运才能走上自己喜欢的那条路啊!

    “糖糖,要加油哦!我和你一起!”宜尔斯有点微醺的样子很是可爱。她两侧脸颊开始微微泛红,一双眯成了一轮弯月,薄薄的嘴唇上还沾染了一点奶油。她一直在别人面前表现出她无比开朗的模样,没有人会知道在这阳光可爱的外表下,还藏着那如深渊般巨大的痛苦。

    夜更加深了,吵闹声渐沉,我们准备回宿舍就寝。我站起身,正准备收拾一下由我们带来的各种垃圾袋、饮料瓶子。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早些时间里,我和程颂刚刚呆过的路灯下,一个女生正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甜甜地依偎在那男生身旁,俩人正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路灯下两道影子和在一起直到远处也未分开过。看来,这看似不被新生们熟知的约会小密道,很快就要被公之于众了。

    “糖糖,我们以后一定要一直在一起。不分开。”。宜尔斯趴在我的后背,红着脸,双手不停地在我的脸上揉捏。

    “知道了知道了。你别揉了,脸都要被你揉肿了。”。我背着她,有些踉跄地走在小道上。

    “糖糖,那位学长不适合你。你太体贴了......不好。”,宜尔斯突然从我的背上挣脱下来,黏着我的身体转站到了我的面前,一脸严肃道。

    “他不是学长,和我们同届的,也是临床系。人家今天只是好心搭把手,想太多我们可就越界了。”我不想回应这份悸动的感觉,但又逃避不了现实。

    “哦?是吗?那你不早说,我叫了人家一整天的学长欸......”宜尔斯突然来了精神。

    “我想说的啊,你没给我机会嘛!听说他妈妈就是我们班的辅导员,好像大家都挺敬重他的。”宜尔斯的话太密了,我说不上几句话就会被她岔开,完全忘记自己原本想说的话。

    “哇喔!什么敬重,就是凶嘛。婆媳同框,你有的搞了!”宜尔斯拿过我手里剩下的零食袋,兀自像前走着。

    “你别胡说!刚才你不还说他不适合我吗?怎么突然就有婆媳关系了。”,我一个冷笑,无可奈何。

    扔了垃圾,我们并肩朝着宿舍走去。宜尔斯想去看看食堂楼上的水吧,但我今天委实累极了,便没去成。想想此时,父亲大约也该是一副未眠的状态吧!

    高中三年,独自生活的我早已习惯了回首找不到父亲的日子。他不是时常在我身边,而我还要在各种学习及生活之余去酒馆接醉醺醺的他回家,可只要能看到他,我便确信我身后是有依靠的;可我又是一个无人可靠的孩子。一夜之间,我仿佛长大了,父亲好像变老了。我又要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而这一次,父亲不会再参与我的业余生活了。

    与宜尔斯说说笑笑间,我们不知不觉到达了宿舍楼前。在电梯里跟她道了别后,我们回到了各自的寝室。这时,上午没有见过的另一个女生也回到了寝室里;后来知道了她叫许华。

    许华是个短发女生,长着一张英气的脸。乍一看,还会将她误认为是某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男明星呢!但她一开口,那柔弱的女声通过空气传进耳朵里,还是不免会觉得可惜。可惜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可惜她这一副皮囊下包裹的性别之分吧!八月底的天气,在这座被封为“雨城”的城市里,不算冷但也决谈不上热。她穿着一身烟灰色长袖衬衣配黑色直筒裤,一双干净的深蓝色帆布鞋,即便帅气二字也配不上她,倜傥也不及!若换作是我,我可能穿不出这么一身帅气的衣服。原因不只是因为不会搭,更重要的是没有她这一副皮囊与纤细的身材!

    “你好,我是唐棣。”我一进门便撞见她正换下那双帆布鞋,于是礼貌上前打招呼。

    “你好呀,我叫许华。以后就一起住了,多关照!”她表现出来的客气,并不像我一眼瞧见她那般,以眼见为实来评判一个人的冷酷感。

    “我也是。哦!我和我朋友下午去市区逛了逛超市,买了一点儿零食、蛋糕什么的。你们喜欢吃吗?”说着我就赶紧把手里正提溜着的袋子放在桌子上,并将它们摊开,好供她们选择。

    许华举起手中一双袜子,像我展示她不能碰吃的。方絮正坐在桌前同电脑另一端的人聊天。丁莎莎坐在床上举起她手中的手机,嘴里不停地说:“有什么吃的呀!等等我,我打完这局就好!”。

    我见她们都忙于手中的事务,便在她们桌上一人放了一块蛋糕,外加一罐饮料。毕竟老爸说过,拉拢人心最好的办法就是收买她的胃!

    “哇!你真好!我正愁下午逛超市老爸老妈啥也不让买,都没有零食可以吃呢!”丁莎莎肯定是个吃货,游戏一结束就立马下床冲我奔过来。性格开朗又活泼的女孩子,大多不是爱吃就是爱运动!

    还好刚刚和宜尔斯只顾着喝酒,我俩没怎么吃零食,剩下好一些辣条薯片什么的,我就都放在丁莎莎桌上。我跟她说随便吃,她便不客气地在里面挑挑选选起来。见她一脸兴奋的模样,我猜她估计又是一位被家长严厉看管的孩子吧。

    许华先进了洗浴室,我拿好换洗的衣物等了她一会儿。待她出来后,见自己桌上放着一块蛋糕,就冲我说了声谢谢,便自顾吃了起来。许华一边吃一边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丁莎莎吃的差不多了也投入到自己的游戏里面。但很显然,她们俩应该是在我回来之前先打好了招呼。因为我看见她们进了同一个游戏界面,不时还又丁莎莎问她在哪个区什么之类的问题。果然,现在的年轻人,熟络的方式不是吃喝就只剩下玩儿乐了。

    洗完澡出来,丁莎莎和许华已没再打游戏,而是回到了各自的床上,但桌上并没有电脑,我猜那俩人只是换了战场。方絮也没再聊天了,但放在她桌上的蛋糕早已被解决了。我吹干头发换了身睡衣也爬到自己的床上,刚刚躺下,打开手机一看,十一点整。按正常的作息时间来说学校是要在十一点统一熄灯的,但刚开学,宿舍阿姨似乎很懂年轻人的狂欢,从来不准时。

    手机里有两条QQ消息,我打开一看,是宜尔斯发过来的:糖糖,你的室友们怎么样?对你好吗?

    我顺手回了句:还好,大家都很客气。可能刚认识,还不太熟。

    这时丁莎莎说话了:“你们知道我们明天的安排吗?听说明天班会延后一天。好像是因为还有很多同学没有赶到,而且还不止我们一个系!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

    方絮一脸充满问号的表情坐了起来,望向丁莎莎的床位:“不知道呀,我没收到消息呀!”。

    “班长告诉我的。他说是我们班辅导员她儿子说的:明天各自休息,班会延迟一天。”丁莎莎一脸很认真的模样,将手机举起晃了晃,但我们根本就看不清她手机里的字。

    “那正好呀!明天还能再出去溜达一圈儿!我还不想那么快就要上课呢。”方絮很激动。

    “这么大的消息,应该要通知一下吧!”许华终于拨开了她灰蓝色的床帘,探出那张迷人的脸庞。

    突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我仔细看了看号码,是一串陌生的数字,但又似乎在哪里见过,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小心翼翼地接通电话:“喂。”。

    “我是程颂。”电话那头响起一声温柔的男声。

    “啊?哦......哦?你怎么......你有什么事儿吗?”我有点紧张且激动,感觉舌头也不听指挥了,总是在打卷儿。

    “明天晚上的班会改到后天早上八点半。明天你们可以自行安排。”这语气......听起来,电话那头显然比我淡定。

    “哦,好的。谢谢!”我正想着问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怎么还特地给我打了电话。难不成他是副班长?

    “别客气。那我挂了,你早点休息。”,他的声音依旧沉着冷静。

    我赶紧嗯了一声,随后便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的“嘟嘟”声。还处在激动中的我正为了某种独有的优越感兴奋时,室友们的手机也都陆续响了起来,随之而来就是她们挂断电话后那庆祝的兴奋的嗓音。整个寝室被大家兴奋的声音装填着,然后又是一阵异口同声的话:“是不是班长打的!真不上课呀!高兴高兴!明天可以睡懒觉了!”。

    这时我才知道,好像只有我是个例外,而他也不是班长。

    “明天下午我们寝室一起吃个饭吧!大家聚一聚怎么样!”丁莎莎突然说道。

    方絮和许华都回答好,但我还有宜尔斯得带上。无论如何,她都是我不能抛之脑后的人。所以我试探性的问了问:“额......那个......我可以带个家属吗?我还有一个朋友。”。

    三个目光突然齐刷刷地朝向我,似乎我接下来说出的会是一个重磅消息一样。丁莎莎目光犀利了起来,她说:“你莫不是要带男朋友吧!拒绝投喂狗粮!”。

    我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说:“不是,是我闺蜜。是个女生。她性格很好,除了吃的有点多,怕你们太吃亏。”。

    许华一个白眼给到我,然后又将自己的头缩了回去。隔着床帘传了她带着清冷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你对象呢!你带着她吧,付钱的时候我们AA就好了。”。

    丁莎莎:“哇!你们都有朋友呀!我当时就想着离家里远点来着,糊里糊涂就填了这个学校。我在这儿都没一个认识的老同学呢!”。

    这时方絮突然说:“那个......我也是和男朋友一起填的志愿。不过我俩同城但不同校。”。她突然很娇羞的样子。但总感觉她接下来想说的是:“我有男朋友,所以你们没事儿可别叫我。有事儿也最好别叫我。”。

    我们仨异口同声:“闭嘴!”。

    年轻人,就是会在不经意间就熟络了起来。但我也很庆幸,大家都是善良的人。彼此之间友好相处,不为名利所动,这种真性情也可能只有在学生时代了吧。

    “喂!”我在睡梦中被手机铃声吵醒。

    “糖糖,你起床了吗?要不要去吃早饭”。宜尓斯仿佛是有种天生被打了鸡血般的体质,就感觉她那小小的身体里无时无刻都充满了能量!

    “还没有呢!你去吃吧!”,睡眼惺忪的我,一点想要坐起来的想法都没有。

    “快起来啦!大懒虫!我们今天不开班会,也没什么事儿可以做,不如我们去爬一爬那座山吧!”,宜尔斯的精力过于旺盛,以至于我有时候不是很想和她认识。

    “今天不行。昨晚我和室友约好了下午一起吃饭,我还想让你陪我一起去呢!本来我们定的是晚上,但方絮的男朋友是外校的,他说晚上不太方便。”,我躺在床上懒洋洋地回答宜尔斯的话。

    终于,我还是起了个早。早上九点,我坐在校外小吃馆餐桌旁,埋着头一边嗦着面条一边在宜尔斯面前抱怨她的起早及她那富饶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