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究该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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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相遇

    宜尓斯是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身高不算特别矮,但每没看向她,我自己是不大费脖子的。高中时,我俩经常相约着一起到校外吃晚饭。因为我俩那会儿都是走读生,下午放学仅俩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们也都不爱在学校食堂里吃饭,所以经常在学校周边搜罗各种好吃的食物。时间久了,便有了一种一到用餐时间就习惯有彼此坐在身旁的感觉。

    我的高中,除却读书休息的部分,其余时间大多是我们俩一起度过,从未分开过的。虽然中间也有过一两次小吵闹,相互也会不理上对方几周,但我们都没有刻意向方道过歉或是服过软,只偶尔不经意间的一次触碰,误会便又烟消云散了去。

    “你陪我去呗!我们寝室的同学都很好的。”我问过宜尔斯,早晨她在电话里并没有应下我的要求,但也没有明确拒绝,所以我并不死心。

    “嗯......好吧!认识认识你的同学,以后好串门儿!哈哈哈哈!”果然,宜尔斯还是同意了。比起请她吃一顿早餐,对着她撒娇才是我的拿手绝活儿!她终究如此不负我望!

    宜尔斯知道,我不喜与人交往,所以她并不会像我这般,拉着我去同她的室友交往。只在偶尔我去找她的间隙碰见了她室友便顺带向我介绍一下,但比起她,与她的室友大抵是不相往来的。

    “你们也明天班会吗?”对于宜尔斯爽快的回应,我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不都是一样的嘛,学校统一安排的呀!论坛昨晚就发了通告,你没看啊?虽然我们寝室的人倒是都到齐了。”。宜尔斯对我的无知早已习以为常。她嗦完最后一口粉,若无其事地擦了擦嘴上的油渍。

    我真的是对生活中的琐事一窍不通。并不是因为什么养尊处优,而是我根本就没有那方面的意识,除了学习,别的事情对我来说都是麻烦。家里人对我的生活技能从不加干预,我能做便做一点,不能做那就任其自然;懂一点是一点,不懂也无关痛痒,至少对他们如是。同学们对我的评价也是以冷漠、不好相处之类的词语居多,刚听到这样的评论时,或许会有一点失落,但自己同自己相处的时间久了也就释然了。所以,即便我对认知以外的许多事都充满好奇,却也从不直言不讳讲出来,压抑便成了跟随我一生的“朋友”。

    吃完早饭,宜尓斯回寝室拿她的背包,我回寝室找我的室友。大家约在公交车站,等待着一同坐车去市中心逛逛,再寻找一些吃食。

    方絮一大早就起来洗漱,化了妆去找她男朋友。我们四个人则坐着公交车沿路看看风景,顺便搜寻有什么可供游乐的地方。路途中,宜尔斯透过车窗看到了那座她今晨想邀我同去攀爬的高山,山间修了一座天梯,从山脚直通山顶,没有一辆缆车。天梯上稀稀疏疏有几个人影,有的停步歇息,有的手拉着手艰难爬行,有的正展开双臂站在石阶上,等待着下方举起手机的人给他拍照留念。在这一番热闹情景下,宜尔斯那激动的心早已爬上了她的面颊。

    H城是一座雨城,浪漫而又优雅,是一处赋有诗情画意的地方。这里的人们生活节奏感相对来说没有大城市那么快。又因为大部分时间都下着小雨,出行便让人只好放慢脚步,否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的服装装饰花纹了。

    到了市中心,我们大家从中心点开始往外找。丁莎莎一下车就拉着许华去逛服装店、饰品店、小吃摊,我和宜尔斯全程默默跟在她们身后,偶尔碰着感兴趣的东西也会稍带看上一两眼。逛了差不多快两个小时,方絮发来了消息,她和她的男朋友找到一家餐馆,是一处火锅店。顺着方絮发来的坐标地,穿街走巷的我们终于找到了她们。

    火锅店紧邻着江边,我们吹着江风,一边涮着火锅一边欣赏着江边景色。介于彼此之间还不太了解,所以谁也没提喝酒的事儿。但宜尔斯实在忍不了,就问了大家一句要不要喝酒。我当然说好。其他人相互看看,没作回应。最终,考虑到桌上有一位男士,所以最后我们还是选择了饮料。不过,幸好这顿酒没有喝到,晚上才能有我们俩小会的机会,以及和另一个人一起坐下来闲聊的机会。

    吃完饭,太阳已斜挂在山尖侧锋上。夕阳余晖比起晨光更加的刺眼,颜色也更加的明艳。打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金边,披上了一层薄纱。回到学校,我们在周边找到一处小摊,摊子上提供的是茶水饮料。我们围坐在一起,谈笑风生,日子闲适有趣。

    方絮陪着她的男朋友先行离开了。丁莎莎拉着许华回寝室继续她们昨晚未过瘾的“战斗”。我和宜尔斯则继续坐在小木桌前,遥望着天空由明变暗。桌上的茶水续了一杯又一杯,宜尔斯的饮料也换了一杯又一杯。中午吃的实在太多了,所以我们俩根本没感受到饥饿的喧叫。

    “糖糖,饿不饿。”,宜尔斯无聊地拨弄着饮料杯中的吸管,趴在桌上双眼望着我。

    “你饿了吗?那走吧。”,我见她委实无聊了,便想起身付钱。

    “还好啦!我就是问问你。你每次一发呆就好几个小时,跟你说话也不理。”。宜尔斯抿抿嘴,委屈巴巴的模样。

    “不好意思啦。我真的没听见。”,我确实没听见。放空是我释放情绪的最佳办法。

    “老板看了我们好久了,不然去买点吃的吧。我坐的都不好意思了。”,宜尔斯侧过脸,另一只手搭在嘴边,想阻止声音的扩散。

    “那你想吃什么,我去买。”。刚进店子里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被放在门口的招牌,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今日特供饮食。茶水是养生茶,并非茶馆里的单味儿茶叶。饮料却是实实在在的奶茶什么的。还有舒芙蕾、蛋挞、糕点,熟食也有。可以说是相当适应当代年轻人的消费需求了。

    “你等我,我去买。这位置可抢手了,你坐着,别人不会轻易赶你走。”。宜尔斯想活动手脚的目的达到了,但她说的话我不太想听。宜尔斯说过,我的脸像一座冰山,面无表情时,令人一见就不自觉想离我三尺远,但我自己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许多时候她让我占座位的目的就是她认为,商家见我面目不善,便也会自动将我划入不想多得罪的那一类人去,而不愿多言。

    我白了宜尔斯一眼,看着杯子里早已沉底的茶叶,只将被子推作一边,不再理睬。

    “你好,我可以坐吗?”。

    一个男生从我头顶传来,我抬头一看,是肃林木。当他看见我的面容时,那瞳孔中带着的惊恐神情一秒又淡了去。

    “可以。”。我看着他变换的脸色,笑脸回应着。

    “你朋友呢?我刚刚去书店买东西路过时看见你们俩坐在这儿。”,肃林木在我斜对面坐下,将手中抱着的书放在桌上。

    我看了看桌上的书籍,发现他看的全是外籍书,只看一眼名字都让我有一种窒息感。我答道:“她去买东西了。”。

    肃林木右手拿着一杯饮料,嘴里正含着吸管吮吸杯中的溶液。见我话不多,他也并未表现出异样的表情,只是说:“难怪。你们俩似乎感情很好,形影不离,每次见身边都有彼此的存在”。

    “她很好。你怎么会在这儿?”,我看向他,按理说,家庭条件如此优渥的孩子大多不会留校。

    他看懂了我的眼神,嘴角微笑着说:“别好奇,离家近也是可以留校的。有时我们也需要自由。”。

    有一种人,从小就被家里的父母严加看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可出阁,不可无礼;而越是管束,他们的逆反心理就越是严重。但这种人通常表情淡漠,不苟言笑,看似平易近人,实则内心凶猛如兽。还有一种人,父疼母爱,从小就长在自由、温暖的世界里;他们不乏对外面的世界充斥着的善意,天生的好脾气,爱笑,不知道苦难是什么。而肃林木属于后者。

    我没有回答,只是轻笑一声表示回应。

    “你不怎么爱说话呢。还是......你只是不爱和我说话?”,肃林木突然放下手中的杯子,双手托腮置于桌面,用他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盯着我。

    “诚然不是。前者。”,我的脑子告诉我,他对我充满了好奇心。肃林木如若不是一位新生,我看他是打算将我并作他的研究案例——心理学研究。他是心理学系的新生。

    “哈哈!抱歉,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生。我这么贸然搭话,你别生气。”。肃林木突然开怀大笑。他的笑容很治愈,剑眉星目,一张稚嫩秀气的脸庞,在夜空下尽显和善;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一看就是不会被蛀虫所烦恼的牙齿。

    “你们在笑什么?”,不知何时,宜尔斯已经走到了我的身后。她突如其来的声音令我不自觉颤抖了一下。说话间,她已经绕过我身旁的坐到了我的正对面,肃林木身旁。

    “没什么,你买了啥?”,我见她在桌上放了一袋东西,就一边问一边在袋子里翻找起来。

    这是一个棕色纸质袋子,袋子里原本放的应该是两份煎饼果子,但宜尔斯嘴里正嚼着另一份,所以此时袋子里仅剩下一份煎饼果子和一份披萨、一个汉堡。

    “这是你们的晚饭?”,肃林木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将袋子里的食物拿出来放在桌上。

    “有什么不对吗?”,宜尔斯先开口反驳道。她不理解,这样的晚饭有何不可?

    “嗯......没有,没有。女孩子胃口小,理解理解。”,肃林木微皱的眉头,在望见我俩诚挚的目光后,顿时舒展开来。

    很显然,他的解释在我们眼里不大具有说服性。我猜他一开始的疑问也并不是这个意思。他那样的家庭,我们面前这些东西大概都会被归为不健康食物一类吧!

    “林木!”,我正好咬上一口煎饼果子,就看见一个男生的身影逐渐清晰地出现在我眼中,那是程颂的身影。他又为何也在这儿出现?

    只见肃林木转过身,看向那声音的来源处。他向程颂挥了挥手,并喊道:“程颂!这儿!”。

    程颂听见肃林木的呼喊,便径直朝我们走来。我略微紧张地囫囵吞下嘴里的食物,却不幸被噎住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程颂已经来到了我的身旁。他挨着我身旁的椅子坐下,用那如沐春风的笑容对着我点了点头,我涨红的脸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便只好慌乱地拿起桌上的冰可乐转过头喝下一口,就着可乐将卡在嗓子眼儿的食物咽下。

    “你们还没吃晚饭吗?都快七点半了。”,程颂温柔的嗓音一开口,我整个人都麻了。

    “哈哈,你们吃点儿吗?我听说那家披萨可好吃了,特地去买的。”,宜尔斯似乎看出了我的慌乱,我瞟了她一眼,她立马接收到我求救的信号,开口道。

    我埋着头不敢看他,脑子里全是方才的慌乱感。本以为他会拒绝,没想到他说:“是嘛?我已经吃过晚饭了。不过也可以尝尝。”。

    我诧异地抬起头。只见身旁,程颂已经伸出自己的双手,拿出盒子里的叉子正打算叉起一块披萨。他见我抬起了头,便将手里那一块披萨递给了我,眼神示意我接下。我木讷了一下,赶紧伸手接过,却不曾想碰到指尖不小心触碰到了他的手指。我硬着头皮接下了披萨,为了掩饰紧张感,便不顾形象地吃了起来。

    或许是我的动作看起来较为怪异,坐在我斜对面的肃林木不停地发出他隐忍不住的笑声;我顿感脸颊绯红,耳根发烫,并用忿恨的眼神斜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