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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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南国之春

    1938年广州,这个春天,我过得很平静。每周一三五去岭南大学进修法语,周二、四在家中读书、写作。文杰不忙的日子,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听歌剧,越秀公园也是我们常常闲庭信步的地方。

    文杰已经在政府里任职,如他所愿负责军用物资的采购工作。他说,别看政府公职人员都是文质彬彬的斯文人,实则他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只是不会拿枪打爆人的头而已,幕后下黑手的斗争可是从来没有停过,明枪暗箭,防不胜防,有时一个不小心就掉到别人的陷阱里。

    这里边的弯弯绕我弄不清,也不想掺和。只想早点找到我的父母。除了请文杰帮我留意他们在香港的动向,我也奔走于各个大学、银行,找到相熟的老师、朋友打听家人的消息。可是大多没什么收获。

    我只好一边学习,一边开始找工作。报纸上的招工信息很多,每天早餐后我都会勾选几个,按照地址找上门去碰碰运气。几日下来,发现不是中介在中间捣鬼,赚中介费,就是原本的职位有人任职,留给我的是薪水极低的体力活。有家西餐厅明明聘的岗位是大堂经理,其实他们只是缺一个在门口派发传单的女招待。实情与报纸上的信息完全不符,多日下来,令我精疲力竭。明明每天早上鼓励自己,给皮球充好气,晚上回家又泄了气。

    如此周而复始,文杰开始劝我去做他的秘书。

    他直言,秘书的工作无外乎收发信件,帮他起草一些方案、文书,同时翻译部分文件,我一定能胜任。这不仅能改变我目前经济上的窘境,更能为我下一步寻找家人、打持久战做好储备。

    我有点犹豫,基于三点考虑。第一,我不认为政府会直接招聘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人进去当公职人员,文杰一定会很为难;第二,我在文杰身边工作,他既是我的上司,也是我的朋友,种种迹象表明,他还在向我示爱,三重关系让我卷在尴尬漩涡里,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第三,如果我答应进去为他工作,会不会涉及到我从前不愿涉及的领域,比如,让人望而生畏的政治。

    我答应文杰考虑看看,但是这家伙却像打定主意一样,执拗地认为我现在的犹豫只是在浪费时间。甚至为了让我毫无后顾之忧,开始着手带我参加他同事组织的家庭聚会。

    那天我们原本约好一起吃晚饭,我在家中煮了甜汤等他回来,临时接到他的电话,说要参加一个聚会,要求我穿的漂亮一点,晚上六点准时回来接我。

    等我到达聚会现场才发现,那是他们同事之间的小型聚会,聚会的地点在其中一个人的家中,这个人便是闫汝诚。

    闫汝诚是文杰的上司,市政府军需处的处长,四十出头,精明老练,文杰初来乍到,他帮了他不少。闫汝诚的太太姓钟,叫钟琳,是广州医院的护士长,两人夫妻伉俪,琴瑟和鸣。

    此刻,身着灰色西装的闫汝诚和一身翠绿色花鸟暗纹旗袍的钟琳正站在家门口迎接客人。他们的家是一栋三层高的白色小洋楼,颇有点文艺复兴建筑的风骨。内饰装潢更是富于欧洲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色彩,看来夫妻二人颇有艺术眼光和美学鉴赏力。

    听闻我在大学里主修中外文学,目前还在研修法语时,闫太太表现出异常的亲切和热络。她说他们家就是一个法国朋友帮忙设计装潢的,这位朋友也在场,要为我特别介绍一下。

    她指的朋友便是法国著名装饰设计师雷蒙,能在这里见到本人,实是三生有幸。

    我用不算熟练的法语同雷蒙聊天,他很欣喜能有位年轻女士用他的母语与他聊天。他还不断帮助我纠正法语发音,几个回合下来,他判定我的听力要远远好于口语。我无奈道,学习语言需要长期单一的语言环境,特别是发音训练和语感的培养,更无法脱离语言环境。凭我在岭南大学每周六小时的课时,很难改变这一现状。

    雷蒙很理解地摊手耸肩,他答应只要我在广州期间,随时可以邀请他喝咖啡聊天,我呢可以练习法语,他则需要一个女伴陪在身边以解孤独。

    我惊叹,宴会上这么多人争着做你的朋友,你还会觉得孤独?

    他用蹩脚的中文说,小姑娘,我是一个设计师,我需要更多美的事物来充斥我的头脑,使它产出络绎不绝的灵感,这些灵感会帮助我创作。你的气质就是我一直要寻找的东方Madame。

    我愕然,法国人果然浪漫幻想,无时不刻不再对异性散发着数不清的荷尔蒙。

    其余席间,除了三位政府公职人员,还有两位医生,他们都是携带太太或正在交往的女伴出席。

    餐后,男人们抽雪茄喝着威士忌,聊聊国际形势;女人们则饮咖啡,谈论珠宝首饰,时尚发型。这些矜贵的小姐太太似乎丝毫没受到战争的影响,只有当提到,某位时尚美发师的兄弟在重庆被轰炸得只剩下一条腿,美发师不得不赶回老家去照顾他时,她们才感叹一下战争的残酷。

    这些歌舞升平、觥筹交错的生活,距离我从前三个月的难民营的日子太远了。如果我提起那些经历,想必她们会觉得我是从坟墓里爬出的幽灵?或许会怕我身上跳出青蛙那么大个的虱子咬到她们吧,我同自己开着有趣的玩笑。

    闫先生的最后一位客人姗姗来迟,就在大家已经准备桥牌桌的时候,他来了。他迈入厅堂的时候,整个屋子都显得狭小了一圈。那是一个体态高大的白种人,方脸,阔鼻,留着络腮胡子,眉间英挺,目光深邃,大略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从外表判断白种人往往不够准确,因为他们的长相常常老于实际年龄。

    席间熟识的朋友都站起身来迎接,彰显了他特殊的地位。

    闫太太将手递给男人,男人很自然地亲吻了女主人的手背,同时与闫先生礼貌地拥抱。

    闫太太介绍道,“这是史密斯先生,我们的朋友,美国人。在美国领事馆身居要职。”

    然后依次将席间史密斯先生不熟悉的朋友介绍一番,介绍到我的时候,特意提到我在大学里修习多国语言的经历,并强调史密斯先生同我定会有很多共同的兴趣。

    我礼貌地与史密斯先生颔首,心里有点怪闫太太简直多此一举。我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与领事馆高官能有什么交集,哪知道史密斯先生好像对我产生了兴趣。当我知道原因的时候,不禁笑出声来。

    原来史密斯先生来到中国后才发现作为外交官仅仅通晓本国语言和中国汉语是远远不够的,当前与他们领事馆打交道最多的法国人,他便应付不来,闲暇时间,他便请了私人教师指导他学习法语。

    法语,又是头疼的法语。

    史密斯先生主动对我搭讪,让我受宠若惊。

    我们从英美文学聊到中国白话文,从法语的发音聊到英式英语与美式英语发音的区别,期间雷蒙也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中,我已经好久都没与一两个外国人聊的如此开心。

    文杰与闫先生他们坐在一桌上打桥牌,还有一桌太太们在打广东麻将,我们这桌闲聊时,闫太太还能分心飘过来几句俏皮话,我真是佩服这个女人交际应酬的功力。

    一晚上的时间很快过去,客厅里的时钟敲响12下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地起身告辞,感谢闫先生和太太的盛情款待,承诺下一次举办聚会时一定邀请他们一家。

    文杰帮我披好风衣,与这对夫妇道别。虽然他们所处的阶级蒙住了看见民间疾苦的双眼,但他们都是亲切的好人,我衷心感谢他们让我认识来到广州的第一波朋友,度过了这么可爱的夜晚。

    史密斯先生更是热情洋溢地与我拥抱,说我们是忘年交,希望在广州的任何一个中外友人的聚会上都能看见我的身影。

    在回途的黄包车上,文杰问我对闫太太的印象如何。

    我想了想回答,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文杰说,别看她在医院里供职,但对丈夫的事业帮助非常大,因为她的交际圈不断扩大,为闫先生赢得了更多资源和各界人士的支持,是广州上流社会里不折不扣的名媛呢。

    我顺其自然地联想到,“闫太太的出身很高是么?”

    “不如你高哦。她的父母都是小学的普通教员,她能到今天完全靠自己。”

    “听你这么讲,我更钦佩她喽。”

    “哈哈,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像她之于闫先生一样,成为我的肋骨,知秋。”

    文杰的目光叫人捉摸不透,深藏在金丝边眼镜的背后,我一激灵,广州的早春的夜晚竟有点冷,冷风丝丝灌进了我杏黄色的风衣里,文杰借着酒劲紧紧握住我风衣下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