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李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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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反转

    庭前会议结束后,李一一并没有向往常一样开车回律所,而是开车回家,没过完元宵节,似乎这年就还没过去,还需渐渐适应上班的节奏,李一一也要放松一下理理思绪。

    过完元宵,李一一又接到江东区法院刑庭的电话,告知张大龙案已经补充侦查完毕,可以去阅卷了。李一一来到刑庭,案卷尚未做成电子版,李一一只能拍照,回到律所再将案卷相片整理到电脑,

    补充的证据有:方E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酒精含量鉴定报告,经鉴定,被害人曾泳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是12毫克每百毫升。

    方E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死因鉴定报告,鉴定意见是被害人曾泳的死因符合钝***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伴继发脑疝形成、脑干出血引发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是造成被害人曾泳死亡的主要原因,建议参与度60%,溴敌隆是造成被害人曾泳死亡的次要原因,建议参与度30%,死者生前喝酒,酒精是造成脑疝形成、脑干出血的诱因,建议参与度10%。

    还补充了被害人曾泳父亲曾大某的笔录、被害人曾泳儿子曾小某的笔录,以及被告人戴丽茂的笔录。三个人的笔录主要还原了一个事实,被害人曾泳三代人住在一起,被害人曾泳长期对被告人戴丽茂家暴,酒后也会打骂曾小某,曾大某作为被害人曾泳的父亲,经常劝阻无效,被告人戴丽茂不堪忍受,多次提出离婚,但是被害人曾泳威胁如果离婚的话,就拿刀杀了被告人戴丽茂娘家一家人,然后再同归与尽。被告人戴丽茂生怕被害人曾泳报复其家人,不敢提出离婚。长期忍受,在2016年因不堪重负,服毒自杀,后因送医及时,被抢救回来,事后被害人曾泳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喝酒不再家暴,但是好景不长,相隔不到一个月就原形毕露,才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2018年5月13日,被害人曾泳和被告人张大龙发生纠纷后,当晚回到家又借机刁难被告人戴丽茂,一边骂被告人戴丽茂不守妇道红杏出墙,一边对被告人戴丽茂拳打脚踢,曾小某在家就出来劝阻,拉扯之中,导致被害人曾泳摔坐在地,右后脑碰到鞋柜,造成了右耳后几处擦伤,接着被害人曾泳骂骂咧咧进去洗澡,曾小某回自己房间写作业,被告人戴丽茂趁机在被害人曾泳的茶水中下毒。其他事实和之前查明的事实一致。由于担心曾小某被追究责任,被告人戴丽茂一直隐瞒被害人曾泳和曾小某拉扯的事实,也故意在2018年5月14日在被害人曾泳睡觉的时候拍摄他头部受伤的照片。

    另外还补充调取了2018年5月13日到5月16日间被害人曾泳的小轿车的行驶轨迹,轨迹显示2018年5月13日上午曾泳和张大龙打架之后,驾车去了市区,在某商业广场停留了几个小时,当天18时许才回到家中;2018年5月14日上午10时驾车离家,12时驾车回到家中;2018年5月15日下午16时驾车外出,当天18时驾车回到家中,2018年5月16日无行车记录。

    因曾小某年仅13周岁,无刑事行为能力,所以公诉机关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追加曾小某为本案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