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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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熙熙攘攘为众生,纷纷扰扰是红尘

    她本是跟着娘来镇上求学。

    娘说她年纪到了,也该跟哥哥一样识字了,就把她送到镇上一户人家,塞给借住的女主人护了一路的两篮鸡蛋,又给了一吊钱,嘱咐那户人家替她寻个好学堂,照顾好她。

    哥哥也在云水镇上读书,可是娘没和哥哥说妹妹的事,也没和妹妹说哥哥的事。

    起初兄妹俩都在云水镇读书,却从来没有见过面。

    娘把带来的从山里捡摘的东西都卖了,给她买了一个头花,又给她买了一块糖,亲手再把她送回那户人家,最后好像是抹着泪坐着牛车回去了。

    她的心里娘一定哭得很伤心的,就和她一样,上气不接下气。

    她以为自己只是暂住在这个婶婶家里,过不了多久,娘就会来接她了,所以她没哭,把娘给她买的糖吃完了,懵懂地舔着手指,甚至还笑得出来。

    直到发现娘将她丢弃在这个婶婶家里的事实,在夜里,她逃出了那个陌生的地方,挨着饿,摸着黑,借着星月的光亮想要走回黑水村。

    可是回家的路途遥远,她甚至忘了来时路。

    因为那时她是一路昏睡着过来的,再睁开眼睛,就到了这里。

    婶婶发现她不见了,着急忙慌地打着灯笼找人出来寻她。

    最后大家在官道二十里路外找见了她。

    她没哭没叫喊,也没累得气喘吁吁,她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那么多的路,又走了多久,回过头时,才觉已经走出许远。

    可是看向前头,家远,路也远。后头也是一样。

    她失去了方向感。唱着歌哄自己,给自己壮胆。

    发现身后影影幢幢时,她初时害怕,只是看着月光皎洁,周遭透亮,等看清来人,才觉不是鬼怪。

    婶婶是个好人。她始终这么觉得。可她是个坏孩子。

    娘最初没过多久就来见过她几次,却没有把她带回家,更未曾理会过她的无理取闹。

    黑水村属云水镇管辖,但是年纪小小的她并不知道这事,如同长大后很久她才弄清楚原来湖州是偌大辰曦国南方下一个州郡,它的旁边邻着青州、南疆和乐参,而湖州的北方是一片汪洋,与雍州隔海相望,可在这茫茫大海中,却望不到一片可以栖息的土地。

    可她知道。渡过这片汪洋,再翻万座大山,行万里的路,最终到一片青绿之处,云白霞红,依山傍水的地方……那有她的家。

    黑水村和云水镇相距甚远,坐牛车要颠两三天的屁股,又晕又累又痛,每次娘来了,都是要她忍着,给她买糖吃。

    一旦她哭了,说想爹娘,想哥哥弟弟,要回家,娘就打她,骂她不许想家,没点成绩,字都没认识几个,回去干吗。打得多了,骂得多了,于是,娘也哭。

    可是没有办法,一个女娃娃,要是不走远点,要是没点见识,要是一辈子待在黑水村,十几岁未成年就嫁人,自己还是个孩子的年纪就有了孩子,自己还没有思索清楚自己为什么出生就做了奶奶/外婆,那才是最可恶最可悲的。

    当今女子求学路艰难,她亦处处受挫。

    借住的婶婶把她送去了镇上很好的学堂,她说那里的夫子受人敬仰,曾经是个举人,他教的东西,可要好好听。

    可是婶婶不知道,学堂里学子们都比她大,都欺负她,夫子老板苦闷,是个封建的举人老爷,经常打她手心,骂她愚不可及,骂她果然是个丫头,蠢得很。

    学堂里女学生很少,非常少,大多也与她没有共同语言。

    她们看不上总是从乡野村间来的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上树抓鸟下河摸鱼的野孩子。

    久而久之,她逃学了。

    婶婶本就有疾,听说她这么小一个孩子就逃学多次,觉得自己辜负她娘的嘱托,一时气血攻心,被她气倒了,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她为此很后悔,后来很久之后都能记起来婶婶艰难地爬起来与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莫要……莫要……”

    那句话不完整,她也不知道婶婶“莫要”的背后是什么,直到从别人口中听说婶婶以前也上过学,甚至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周学莺”,却因为要嫁人,“周学莺”从她深爱的学堂离开了,穿喜服坐着一头驴就嫁了人。

    此后,“周学莺”死了。

    她猜测婶婶那最后一句话估计就是“莫要不学无术”吧。

    可她不知,其实婶婶想说的是:“莫要同我这般。”

    周学莺恨自己的父母,恨自己的命运,恨那二十贯钱买了她的一生,她原本该光彩夺目的一生。

    周婶婶去了,此后云水镇上,再没人管她了。

    娘远在黑水村,估计还以为她女儿正在好好学习呢。

    婶婶嫁的丈夫是个酒鬼赌棍,听说他以前并不是这样的,他做过生意,却赔得一干二净,自此以后,拈花惹草,喝酒赌博,没一个落下的。

    她讨厌这种借口。但是管他呢,她看见的就是这样的。

    那个人是个人渣。

    婶婶去世后,周叔叔经常酗酒。拿着她娘寄给她做束脩的钱,买酒喝,去嫖,去赌。她娘来了,就消停那一天,人模狗样的让一心只想女儿好过能识字的娘以为她的女儿过得很好,有肉有蛋吃。

    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有查探清楚笑呵呵地坐牛车回去了。

    无论来多少次,她始终还是那句话,让自己好好读书,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

    娘走了,她想让娘把她带回去的话说不出口,眼睁睁看着那个渣滓拿着本该用在她身上的钱去买酒喝。

    周叔叔丝毫不顾她的死活,他亲口对自己说过,只要她还有一口气,能从亲娘那里骗到钱给自己买酒喝,去养寡妇,就够了。

    他说,女孩嘛,花那么多钱,识那么多字干什么,最后还不是要嫁人,还不是要相夫教子。十年后你就可以嫁人啦,估计也是戴朵大红花骑头小毛驴就成别人家的人了。就像你周婶婶一样。

    就像你周婶婶一样……

    她天生反骨,听见此话,很不高兴,想要反抗,但是周叔叔的块头很大,她只能生闷气。

    云水镇上有个女夫子,女夫子开了一间女学堂,专收女子入学,可是女夫子爱钱,送到她那读书的都是家里有点积蓄的。

    女夫子凶凶地,隔三岔五摆着一张臭脸拿着木制的戒尺出来赶人,一边赶一边用生气的口吻夹带私货,问她们今天的内容,回答不上的、跑得慢的总免不了挨上几戒尺。

    她逃老夫子的课去听过女夫子的课也挨过。

    那时她不明白女夫子的良苦用心,只知道她打掌心真的好疼,她讨厌那个女夫子,讨厌女夫子手里的戒尺,更讨厌坐在干净的学堂里指摘那些没钱读书,只能站在外面偷听,却连偷听的资格都没有的女孩子。

    她随着那些奔跑四散的女孩离开时,回头看见那些衣着华丽的女孩窃窃私语,当面笑她们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穷酸小鬼。

    她觉得世间当真不公平。

    可是往前头那些女孩看去,她又想到自己。

    她们甚至上不起学,而我原本也该上学的。

    挨过几次打之后,就像前面更多悄无声息离开的女孩一样,她不敢再去女学堂了。她的身份让她步履艰难,她的囊中羞涩让她知世情冷暖,也许她就不该读书的。

    从一开始就错了。

    可是她不敢和娘说,那个她不喜欢的女夫子说她蠢,读书怎么能是错的呢。

    那时她已经许久没有去过女学堂了,她身上的钱也全都被叔叔搜刮走了,有一阵子,她差点成了云水镇上乞丐的一员,敲着破碗乞讨,她几乎要赤脚走回黑水村了,但听说路上会有坏人做她们这些孩子拿去卖的时候,她胆怯了。

    想起之前婶婶没有去世前,她夜里徒步走出二十里路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变胆小了。

    可是她害怕刀剑无眼,凶神恶煞的匪贼。

    她本来是来读书的,结果成了乞丐,多丢脸啊!所以她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用自己在黑水村的生活经验去捡野菜,然后拿去售卖。

    她觉得自己这个方法很聪明,娘知道了,一定会夸她的。

    有一天,有个买她野菜的人问她听没听说过林府,林府正缺人,愿不愿意去干活。

    她大惊失色,看着这个长得一言难尽的,在旁边盯了她至少三天的络腮胡大叔,心想在官府门前卖野菜也能遇见人牙子吗?

    娘说了,人牙子都是坏东西,然后她趁着络腮胡大叔弯腰翻看她挖的野草时,狠狠地踹了络腮胡一脚,随后着急忙慌地想跑去官府.那人一路跟了过来,她躲在官差大哥后面,一边拽着官差大哥的袖子一边指着络腮胡大叔大喊人牙子,他是人牙子,他想拐走我。结果只听官差大哥们恭敬地喊大人,她人傻了,络腮胡大叔哈哈大笑。

    原来络腮胡大叔是捕头啊。

    她得知大叔的真实身份后,战战兢兢,头一回站得抽筋了,躺在地上疼得哇哇大哭。

    络腮胡大叔给她找了大夫。

    等到她只余抽噎了,络腮胡大叔突然板起了一张脸,说你丫头天天在官府门前卖野菜,影响很大啊。

    完了。她觉得自己完了,又开始掉眼泪。

    许是觉得玩大了,络腮胡大叔连忙说自己是开玩笑的,看见她就像看见自己女儿一样。络腮胡大叔家有个女儿,但他没说自己女儿几岁,于是她想当然的觉得大叔的女儿和自己一样大。

    在哥哥还没有出现在她面前时,在她的印象中,是络腮胡大叔给她找的林府工作。

    在问清楚她的情况之后,大叔很是遗憾地问她:“真的不想再去学堂了吗?”

    她想都没想,说不想,随后又撇撇嘴,说:“我都差点成小乞丐了,我没钱,而且学堂那些男孩子讨厌死了。”

    “那要是叔叔供你读书呢?”

    她摇头,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很是煞有其事地说:“大叔,我是小,不是傻,我娘教过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要不要我去帮你教训一下那个胖叔叔?”

    “大叔你是不是觉得我小我就应该是个傻瓜?大人都是这么奇怪的吗?我说过了我不是笨蛋,大叔,不要挡路。”

    “……”

    她好像很警惕,又好像很天真。她以为自己是个滴水不漏的天才,可是实际上,在大人眼中,可以看出来她在极力掩饰自己内心的紧张与害怕。

    无论她怎么想,她终究还是个孩子。

    络腮胡大叔被打败了。络腮胡大叔伤心了。络腮胡大叔把她送进林府,并且帮她看了一眼契约没什么问题,又跟她解释了好几遍契约内容,直到她能听懂之后就走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她不明白,虽然她相信世界上坏人很多,但是好人也不是已经死绝,但她觉得没人会想帮助她才对,“我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你的,我只是一个不乖的小女孩,什么都没有。我娘送我来上学堂,可是我逃学,顶撞夫子,和同窗说话,吵架,大家看见我生气的样子都觉得我一定会和别人打起来,可是事实上就是我不会打架,其实我也不会吵架。我不喜欢学堂,至少云水镇上的我不喜欢,因为夫子都又老又讨厌,所以我再也不会去那个破学堂见他们了,但是说实话,我也不想去做别人的婢女,我觉得我生来不该去做别人的仆人。”

    “没有人生来就该去做别人的仆人,你也一样,如果可以,我也不会让你进林府里,我该让你回家,可是……你好像暂时还不能回家,只能待在云水镇。林府不是个好地方,可是它的俸禄实在是高,即使依旧有这么一部分人不愿意为了高薪而折腰,我听说你家庭情况其实还可以,起码不是为钱财生愁之际,也不必忧心自己会被卖向哪家门户大院……”

    大叔还没有说完,就被她蓦地打断:“我娘不会把我卖了的,虽然她很凶,有时候对我也不好,还说一些让我很讨厌的话,但是她不会把我卖了的。”

    大叔顿时语塞,有些吃惊于她反应怎么那么大,大叔好像想到什么,语气缓和了许多,腰也弯下许多:“对不起,是我有失偏颇。不过我并没有指你和你的家人,我的意思是……林府除了有点危险以外……不,近年来林府好像没发生过什么事了。它可以让你衣食无忧,你只要乖乖待在后厨,就会少很多危险。你小小年纪,该去读书,怎么就从学堂里跑出来了呢……”

    “小孩子都不想读书,小孩子肯定都想玩,就像我一样。被困在那个小凳子小桌子上,每天坐到屁股疼。我想玩。我识字,我要是想学习我会自己去学的。”她倔强地回嘴道。

    “可你还是个孩子啊,孩子懂的东西可不多,你识的字,估计都没有我吃的盐多呢。”大叔朗笑道。

    “可我会长大的!我不会一直都是孩子。”

    “你很自信,你怎么就这么确定你以后会长成你想要的样子呢?世事无常。你不知道,在你做出离开学堂的决定后——嗯,那算得上是个安全的地方了,外面有太多的危险和诱惑,它们引诱无知的孩子和大人变成怪物,你甚至可能长不大。”

    “我会长大的!会长成很优秀很优秀的人!”她生气了,声调陡然拔高,着急地与这个大叔辩论,“还有,事实上我并不自信。我都不懂自信是什么东西,可是夫子说我确实是个既叛逆又自负的孩子,不像个女孩,要是我是个男孩我一定会在将来有所建树,可是我是个女孩,所以我会在读了几年书到了年纪之后就被我爹娘嫁作人妇,然后和那个没见过的男的过一辈子。杨夫子杨夫子!他叫杨乐天!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我讨厌他,甚至恨他!我很想把他白花花的长胡子一根一根都扒光,疼死他!我也讨厌那个拿我的束脩去喝酒赌博花天酒地的混蛋!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么会被赶出来,我不喜欢他们,但是我喜欢看书,喜欢学习……”

    她有些太激动了,以至于眼角蓄上了眼泪,大叔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没人规定孩子们该是什么样子,我觉得杨夫子这句话说得不对。”大叔蹲了下来,终于和她平视。

    她把脸偏向另一边,一边抹眼泪一边吸鼻子说:“切,他说的好多话,好多都不对呢。我在学堂的时候其实也没有感觉到不对劲,直到我离开学堂了,别人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当时也是那些笨蛋,所以在刚开始时也觉得自己是坏孩子,信了他们的话。要不是我娘交的束侑,和他们会骗人,我一定在刚踏进那个地方时就被人轰出来了。”

    “那你以后会在回学堂里去吗?”

    “如果有机会的话。”

    络腮胡大叔走了,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说回女夫子,她是在街上碰见的女夫子。

    女夫子在买菜,她在看书生写字,书生的摊位背后是一棵茂盛的桃树。

    她觉得书生的字真好看,稳健有力,而且这个书生不仅会写字,还会画画,不仅如此,他还代人写信,读信,每次收钱都是三个铜板。她觉得书生真厉害。

    她看得入迷,没发现有人在看她。

    两个摊位临近,那个女夫子一边挑菜,一边用余光瞄她,暗中看了她很久很久,直到在记忆中对上她的脸,便上前问她为什么不去女学堂听讲课了,是不是有什么其他原因。

    有什么原因呢?她说不出来,可是脑子不由自主就浮现那些话,那些讨人厌的话。她如今不是没钱,只是不想再去受气。

    女夫子的眼睛锐利如刀锋,感觉一下子就可以让她受伤流血,她避开女夫子的眼神,低头嗫嚅着说她是个女孩子,从一开始就不该读书的。

    谁料这话不知戳到女夫子哪根神经了,女夫子直接举起刚买的青菜围着书生摊位追着她打,一边追一边蠢货蠢货地骂她。

    桃树上桃花扑簌簌地落,她扫开掉在身上的桃花,觉得自己冤啊,惨啊,去偷听免费课程被打,不去了又被打。这还能得行吗?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总能在书生摊位遇见女夫子,搞得她都不想去书生摊位玩了。可是她小小年纪,不去学堂,在这里也没同龄玩伴,更没什么消遣的东西,而且书生本人挺好的,偶尔会给几张纸她让她照猫画虎地练字,虽然她总是半途而废,在纸上开始乱涂乱画,最后恼羞成怒把纸撕成雪花碎片用力一扬。

    “看,书生,我送你的雪。”有一天她脑子跟抽了一样,把碎纸屑扬起来之后说出了这话。

    书生听了笑得肚子疼,然后气得她差点不理他。

    书生只能憋住笑,认真问她:“你见过雪吗?”

    “没有。”

    云水镇的天从来不下雪,只下雨。大的雨,小的雨,太阳雨,暴风雨,雷阵雨……甚至更离谱的冰雹都下过,就是不下雪。

    “你见过吗?”她问书生。她觉得书生无所不知,应该是看过的。

    可是书生也说他没看过。

    “但我相信终有一日我会看见的。我听说玉京城冬天下雪很漂亮,像鹅毛,像花瓣……”

    书生捻起碎纸屑,然后在指尖弹飞,刹那间,风起云涌,桌上的碎纸屑被风卷飞离开了。

    书生想考取功名,想去天下繁华无极的玉京城,事实上,书生说其实玉京城并不是最繁华的,最繁华的地方在东洛,就是曾经是奚国的地方。天下皇亲国戚,富商权臣,大多在东洛有房有地,有美妾美婢。东洛就和咱们南方一样,养人,公子美人都如东洛河一般美丽。

    可她不知道东洛在哪里,被书生拿着画卷轻轻敲了一下头,说:“你以后就知道了。”

    在书生摊位遇见女夫子,总躲不了女夫子一问:“还有没有那种想法了?”

    就跟当初她不想读书,只想跟着娘回家,娘拎着棍子追着她一边打一边问一样。若是硬着脖子再说一个不字,就被打一下,打到最后,娘俩抱在一起哭。

    可是女夫子不是娘,她才不会抱着自己哭。

    她也不知道女夫子怎么就那么有时间,总是来逮她,管她,趁机往她光滑的小脑袋里装点东西。

    娘是在不久后得知她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去过学堂的事的,娘本来想打骂她的,结果得知她差点当了乞丐的时候,一时之间,跟泄气的球一样,只是用责备又心疼的眼神看了她一眼,可是在拍她的头的时候,可疼了!

    在得知自己这些年寄的钱和抓来的母鸡,送来的鸡蛋多数都进了那个畜生的肚子里,自己的女儿沦落到小小年纪去给人当小厨娘,娘气得拿刀去了她许久没回的借住人家,让那个一脸猥琐相的叔叔还钱。

    原本这钱是要不回来的,是那个络腮胡大叔帮了她们。

    要回来的银两虽有点少,但是娘最后还把胖大叔家里的菜啊,鸡啊,小猪崽啊,全给薅回家了,像是土匪进村,不,才不是土匪,只是应有的资金进行了转移然后物归原主而已。娘这一把操作,直接把胖大叔想要娶寡妇的彩礼钱给搞没了。

    胖大叔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但是胆小,何况络腮胡大叔和他进行一番据称友好的交流之后,胖大叔更加不敢动什么歪心思了。

    最后,没想到络腮胡大叔是女夫子的爹,女夫子是络腮胡大叔的女儿!

    刚得知这个消息的她头晕目眩,觉得这世界真可怕。

    她以为女夫子和书生会一直待在云水镇的,就像她自己会一直待在云水镇一样。

    只是到后来,女夫子不来了。

    听说她终于赚够了钱——其实女夫子并不贪财,她是在后来才知道的。

    走的前一天女夫子还照常来这里给梁七开小灶,最后竟然买了一只烧鸭请梁七和书生吃饭,救命!她简直受宠若惊,因为在她眼里,女夫子贪财贪得无比抠门!因为这个,她就算吃烤鸭吃得腻死也拼命多吃了两块,惹得女夫子和书生笑她馋猫。

    那天女夫子喝酒了,女夫子喝醉酒之后特别丑,力气也特别大,把她箍在怀里无法动弹,捏着她的脸让她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有什么想做的事就勇敢大胆去做,有喜欢的人就去追,最后女夫子在她耳边小声说:“阿七啊,你以后一定要幸福啊。”

    那么小声,像她们两个之间的秘密一样。

    第二天她来的时候,没等来女夫子,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什么,但她不问书生关于女夫子的事。书生一旦想说,她就气呼呼地不许书生说,一说就要和书生绝交,书生笑得无奈,暂且由着她了。

    可是书生真不说了,她就在一边盯着书生,直盯到书生发毛,无奈,书生最后还是说了,他说女夫子带着她讨人厌的爹一起实现娘云游山水的愿望去了。

    “那她们再也不回云水镇了吗?”

    “兴许哪一天想家了,就回来看一眼也不一定哦,但也有可能直接在山清水秀,比云水镇更好的地方定居了。”

    “世界上,哪里还有比云水镇还好的地方?”她不解地问。

    书生笑了,抬头看向那棵开得茂盛的桃花树,摇头晃脑地说:“有啊。天下之大,哪处不比云水镇好?”

    “我不信!”她生气地站起来。

    “信不信由你,你以后多出去走走,你就知道云水镇究竟好不好了。”

    女夫子走了,但是她的女学堂还继续开着,教书十一载,她也算是桃李满云水不是吗?

    书生代替女夫子教了她几个月之后,也走了,朝着他心心念念的玉京城出发。

    她哽咽地问书生还会回来吗,书生说:“如果有机会。”

    就像书生当初送女夫子时,女夫子所说:“如果有机会。”

    “你会想我吗?会想云水镇吗?会想这里的一切吗?”

    “会。”

    书生走了。没有一丝留恋。

    后来,那棵桃树不知道为什么,也渐渐枯萎了。

    她站在那个原本应该摆着一张长桌的摊位面前,等了很久很久,女夫子没来,书生也没来,枯萎的桃树早被人移走了,地面上铺上了青砖。

    他们全都一声不吭地就退出了她的世界。

    她当初以为她们三个至少会有一个不会离开云水镇,结果她们三个也是心照不宣,在某一天一个人带着自己的憧憬与希望离开了。

    终有一日,她不再是林府的婢女了,也不再是凡人梁七了,她回到了云水镇,重新站在这里,忽然明白了那时候女夫子考她的、却从书生口中说出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她感谢女夫子和书生,因为女夫子和书生,她重新开始读书,也喜欢上了看书。书里的世界实在神秘又有趣得紧,它不像现实那么多尔虞我诈,冷清假面。虽然她还有许多东西不懂,但只要她一直学习,一直读书,她亦不会沦落到多惨的地步。

    大不了,以后她也跟女夫子一样,也做个女夫子。

    在得知哥哥和她一样在云水镇上的时候,是她在一个面条铺上吃面条的时候。

    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哥哥了,在看见对面的人长得格外眼熟时,她端着面碗,把碗放在那人对面,然后凑近那人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活像个犯病的。

    那人推开她那颗放在自己面条上方的脑袋,没好气地说:“看什么看。”

    她摸下巴,试探地喊了一声:“哥哥?”

    她哥翻了个白眼,无力地问你想干嘛。

    “你是不是我哥?”她打算坐在他旁边,不坐对面了。

    “我不是你哥我现在就会揍你了。”

    她的眼睛一下一下亮了起来,她忽然跳到哥哥背上,兴奋不已,不停地喊哥哥,而她那一跳差点把他哥给噎死。

    真行。她哥给她竖大拇指。

    她问她哥这些年她也是在云水镇吗,哥哥摇摇头,说没,你来这读书的时候我也来了,续读了几日的书,后来就入行伍了。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来了也不和我见面。”她气绝,搅着碗里的面条,眼泪蕴在眼眶将掉不掉,“我差点要去乞讨了。”

    “你不懂,我偷偷保护你呢,你也是要长大的,咱家的主旨记得不?自食其力,自力更生。在你去挖野菜的时候经常能在一个地方发生好多野菜,你以为是山神显灵,那都是我干的,还有你上山下山都没野狼野猪撵,每一次都能全须全尾地回来,都是因为那些天我经常喊我的猎户朋友上山打猎呢,还有刘捕头也是我喊去的,你入林府之前的很多事情都是我在背后帮你办的。”

    “哥……”梁七感动极了。

    “你下一句是不是谢谢我?不用谢,这都是作为兄长应该做的。”

    “……你面坨了。”她收回了对她哥的感动,不过心里还是柔软得一塌糊涂。

    她哥听了她的话喃喃自语,觉得自家妹妹的嘴怎么就甜不了呢。

    她不敢告诉她哥其实林府也不怎么好,她哥兴许没听过林府那些传言,单看着月俸那么高,只是去后厨帮忙杂活,比其他府上那些变态好多了。可她哥不知道,林府和其他的没什么两样,顶多其他府邸明着乱,林府暗着乱。

    没关系,目前为止,她可以忍受,哥哥也是希望她好,就像娘让她去读书,也是希望她好一样。

    她哥说他现在已经脱离行伍了,他选了经商这条路,他的下一站是禹州城。

    “禹州城,禹州是哪里?”

    她生在狭小的地方,不知道外面还有更广阔的天空,但她晓得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她知道王十一在北方的十二州,但是她不知道十二州具体在哪。

    她知道女夫子要去周游天下,她知道天下很大,可不知道究竟有多大。

    她知道书生要去玉京城,可她除了知道玉京城在北方,是皇都,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禹州也是我们湖州里的,在靠近青州的南华处。

    “前不久才有一个商队从青州下来,嗯,我要去问问情况。”

    “哥,你卖的什么?”

    “布匹和药材。”

    “那你什么时候走?”她问这话时,声音已然哽咽,她泪眼模糊地看着她哥。

    “大半个月后呢。你可不要哭啊,我们以后又不是不见面了不是吗?你等我赚大钱回来,让你和爹娘还有小弟一起睡在钱堆里数钱。”

    “我不信。”

    “那我们拉钩?”

    她哥用幼稚的把戏逗她。

    好吧,拉钩就拉钩,起码留个承诺的念想。

    在这半个月内,她哥回了好几趟家,可惜被娘踹回云水镇了,娘耳提面命她哥好好做生意就好好做生意,不要一心两用。

    当年玩泥巴的弟弟也长大了,该读书了,她哥把弟弟从黑水村接来给他找了个学堂上。

    那半个月,弟弟学习背书到崩溃大哭,她和她哥在逛街,她不时在没有“自由”的弟弟面前贱兮兮地晃悠,气得她弟指着他俩说回去跟娘告状,为了防止告状,她哥给她弟办了一个食宿在学堂,这一举措,很好地控制了双方底线。

    那半个月,她哥一会儿给她买新衣服,一会给她买新头面,仿佛要把这些年的都补回来。

    后来直到她捡了一个要死不活的小乞丐回来,她哥裂开了。

    “你从哪捡回来的脏乞丐?”她哥第一次发大火,拿着扫帚追得她满院子跑。

    “镇上不是有座古寺吗,就在那寺庙的大殿背后。原本我也不想把他带回来的,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那里有个和尚说他和我命里有缘分,他以后会是我的贵人。那个和尚,别人说他是个活佛,说的话可是有深意的。”

    “你!你!”她哥气得说不出话来,“你什么时候那么滥好心了?你自己都还是一个孩子,怎么照顾另一个孩子?”

    “谁说我要照顾他的,更何况,不是还有你吗?”她小心翼翼地察看自家哥哥表情。

    谁知她哥直接喊她名字,吓得她一激灵,她哥也没真想揍她,狠狠地瞪了罪魁祸首一眼,她哥走到小乞丐面前,查看小乞丐的情况,谁知一下就让他看出情况来了。

    小乞丐的衣服可不是便宜货!虽然看不出来哪里的材质,但是小乞丐这外衣内里绣的藏金线可是无一不在说:救我,救我,救了我你升官发财的机会就来了。

    她哥心想发财的机会来了!

    然后转头看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她,佯装恼怒地道:“还不快去请大夫!”

    小乞丐发烧发了三天,差点烧成了傻子,那三天她一直衣不解带地照顾小乞丐,她哥看了吃味,问她为什么这么照顾这个陌生人,她瞪大眼睛,理所当然地说人是我救的,我不照顾他谁照顾他,又说哥你那么忙,我也不能一直麻烦你照顾呀。

    她哥一时没了话说,只是看着她的眼神逐渐不开心,很快就把她赶出去,说让他来照顾这小乞丐。

    那天弟弟从学堂里回来,看见了小乞丐,倒吸一口冷气,看看他哥,又看看他姐,最后把视线放在他哥身上,他美滋滋地抱手于胸前,说我终于抓住你的把柄了,和你交换,我不跟娘说,你也别把我送学堂寄宿了,然后喜提他哥一顿毒打。

    一天的太阳落下时,兄妹三个从高到矮坐在院子的阶梯上,一人捧着一碗饭看夕阳下饭,他们身后的房里是还没有醒过来的小乞丐。

    他们在聊自己的未来。

    “我以后要当奸得不能再奸的奸商,赚最多的钱,区区首富,手到擒来,要是有权就更好了。你们不知道啊,权力真的是极好却又恶毒的东西啊,美容养颜但是腐蚀人心。”她哥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最后那话音淡了下去。

    “我也爱钱,但是我没想好我想做什么,夫子说我读书不错,以后是有富贵命的面相,实在不行,我努努力,争取成为贪官?”

    她弟的志向真是伟大,很可惜,她哥不支持这么伟大的志向,所以她弟被揍了。

    “快停止你那危险的想法!”

    收拾完弟弟之后,她哥重新坐下,问她什么想法。

    “那可多了,我想当生花的丹青手,想当山水家走遍天下写洋洋洒洒大好文章歌颂山河,也想行侠仗义做武功盖世的女侠……我有好多好多想尝试想学习想认识的东西,有点难以取舍。”

    “宁缺毋滥。你知道梧鼠五技吗?腾蛇无足而飞,梧鼠五技而穷。你喜欢的东西那么多,你总得挑一两样学透彻,精益求精啊。”她哥头一次那么苦口婆心地劝她。

    她嗯嗯地应着,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小乞丐伤好了之后,又睡了三天,直到整个人都睡瘦了一圈。

    等到他醒来之后,眼神从睡醒的懵懂无知到发现房内空无一人吓得蓄满泪水只用了短短一炷香时间。

    她跑进房间时,看见肥嘟嘟的小乞丐正泪眼朦胧看着她。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小乞丐见这个人如此不识好歹,还不来哄他,张开嘴巴又开始大哭。可惜,她不会哄小孩,动作生硬,声音颤抖地哄了小乞丐许久,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小乞丐没听见还是故意的,没效果,小乞丐哭得最后没有眼泪,只剩干嚎,不过那声音依旧肝肠寸断。

    到了最后,被闹腾的小乞丐彻底整得麻木了,她就站在那里看着小乞丐假哭。

    那个场面,很滑稽。

    其实刚开始小乞丐见了她们三兄妹之后最喜欢的并不是她,而是她弟弟。

    真没眼光!她看着俩小孩凑一起玩得开心,手上的狗尾巴草不断扒拉地上的蚂蚁部队,气得牙齿痒痒。

    说实话,她一向不招小孩喜欢,谁让她不高兴的时候,一旦拉下脸来的表情真的很凶,感觉会吃人一样。

    过了两天,三个人一直喊那孩子小乞丐小乞丐,直到被说闲话了,三个人才肯给那孩子重新取个名字。

    小乞丐才三岁,醒来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以至于她哥已经不对小乞丐能给他带来暴富的机会了,这么小一个孩子也不放心丢去善济堂——说白了是她不同意,她哥一说这事她就闹,没办法,最后她哥在和黑水村的爹娘通报之后,小乞丐就这么被留下来。

    “他不是宠物。”她哥说。

    “我知道。”她回道。

    ……

    等给小乞丐取名字的时候,她说让她来,她要大展手脚。她哥笑着说好吧。由她去了。

    “你也改个名字吧,上了学堂还是那样的名字,也不知道给自己改个名。”她哥给她提议。

    “我啊,我以后再说吧。”她觉得自己名字还好,虽然别人喊她名字的时候自己莫名有种羞耻感,她确实有想改名的想法,只是没找到满意的,不然就是有满意的,结果是别人的名字。

    好吧摊牌了,她觊觎别人的好听名字,非常可耻。

    她先前上学堂时,杨夫子翻了诗集,给她取了个像样的名字,可她没跟她哥说,这事只有她与爹娘知道。爹娘想着那名字不错,想着她就叫这个名字了,可是她坚决不同意,因为她不喜欢那个老学究夫子,连带着他为自己取的名,她也不喜欢。何况他取这个名字的意义,她又怎么会不知道。

    为什么诗词歌赋中有那么多字词,偏偏是从《诗经》中取《桃夭》呢?就算是因为那时他的儿媳给他杨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让他格外高兴,破例为那时学堂中都没有学名的学生们取了名字,可是,又为什么在施与别人欢喜的时候不忘将鄙夷洒下呢?

    别人说她太敏感,可是,天生敏感多愁不是谁的错。错只错在,说她太敏感的人身上。

    “让我想想看叫他什么啊……我是七,那他就是八喽,幸好我不姓王,不然他就要叫王八啦。”

    她哥递给她一个难以言喻的表情,让她重新再想想。

    “……那八咫?神话里是不是有只很喜欢咬人又很调皮的瑞兽叫八咫?他就很喜欢咬我。

    “我这个取名会不会太随意了?”她看向她沉默已久的哥。

    “我觉得很好。”她哥睁眼说瞎话。

    得到她哥的夸奖,她更是觉得这名字极妙,赶紧起身跑到外面去:“我去问问当事人意见。”

    外面小朋友和她亲弟弟在荡秋千,她急忙跑出来,举着刚刚写下的名字给两个人看,她的毛笔字还是不可恭维,但是怎么说呢,起码比她弟的好看。

    “你以后就叫八咫喽?”

    她兴高采烈捏着她捡回来的小朋友的脸,结果被本来就不怎么喜欢她的小朋友张着嘴追着她咬,她一边往大门逃跑一边大声“看来你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下次再来看你”的样子真的很狼狈,活像被只恶犬撵着。

    她想不通八咫为什么这么不喜欢她,有段时间她也生气了,起了坏心思,在八咫房间外面挂了一个“内有恶犬”的牌子捉弄八咫,可是八咫还是个三岁小孩,根本不懂她什么意思,她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没捉弄到八咫,倒把自己气个半死,几天之后就把牌子弄了下来,拿去当柴烧了。

    后来她哥去了禹州城,她弟弟回了学堂,哥哥走之前,请了一个以前从黑水村出来的老仆人照顾八咫和她,哥哥问过她要不要从林府出来,重新去学堂,她说让她想想,然后纠结了一晚上,跟哥哥说,她还是想留在林府,不仅仅是照顾捡回来的小乞丐。

    还因为她希望有一天能再遇见王十一。

    她哥那时得知了她是有新名字的,只是不知为何她不愿意用,只是走之前说:“‘桂兰盈深谷,松竹郁蓁蓁。’这名字是好的,不过你要是不喜欢,那就不用。”

    梁七不想说话,满怀着矛盾纠结与无限难受看着哥哥与同行的马队离开云水镇。

    宝宁姐姐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在她把那几张银票送回去时,宝宁姐姐很是震惊,很明显没想过这钱还会回到自己手中。她会把她拉到一边,照顾她在面对那些白眼时候小心翼翼的敏感心思,她会轻声细语地问她有没有受罪,她会轻轻地摸她的头,牵着她的手,和她说话,让她叫她宝宁姐姐……

    她的心砰砰砰地剧烈跳动,脑子里晕晕乎乎的,宝宁姐姐说一句她忘一句,就红着脸看着宝宁姐姐胸前襦裙簪花,觉得这花真漂亮,在被发现之后,她会觉得丢人,捂住自己的脸。

    宝宁姐姐回雀鸟镇之前送给她一本辞典,带她去参观了汲水阁,她被汲水阁的藏书给震惊到了,一路上都在张嘴感叹,她在汲水阁遇见一个小乞丐,小乞丐很高傲,比八咫还会甩脸色,看见她竟然是由张宝宁带进来的,很不爽,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我现在叫梁七。”

    “什么叫现在叫梁七?”小乞丐皱眉。

    “意思就是我以后会改名的。”

    “……神经病。”小乞丐拿着书去了另一边翻阅。

    “那你叫什么名字?”她追着小乞丐问。

    “罗红芍,‘念桥边红芍,年年知为谁生’的红芍。”

    她当时只一个想法。那便是——她的名字真好听。

    张宝宁跟她说要多读书,以后看到什么不懂的字可以经常查阅,她会打听她的生活情况,会经常托人给她送书,让她涉猎广泛。那些书虽是宝宁姐姐读完不要的,但都是经过筛选的好书,偶尔她艰难读完一本晦涩难懂的书后,宝宁姐姐会随着下一次送书给她塞一些轻松的书籍,还有一些新奇的小东西。

    不过无论是什么,她都很喜欢。

    宝宁姐姐对她太好,她难免又问张宝宁:“宝宁姐姐,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是觉得我有潜力吗?”

    张宝宁听了,初时愣住了,看见她的眼神,笑着说:“是啊是啊。”

    “我觉得你有一天定是栋梁之材,文曲星转世,必有锦绣前程的一天,所以我提前与你打好关系,在你身上下注,今后,得多多仰仗小梁大人了!”

    她知道这些都是宝宁姐姐哄她的好话,但是难免听了开心。

    “好吧,小梁大人会加油的。”她叉着腰道。

    张宝宁说欢迎今后她来雀鸟镇,也欢迎她入汲水阁中读书。

    宝宁姐姐会经常于信中考察她,与她交流心得,女夫子走了之后,宝宁姐姐就是她的女夫子了。她在信中继续女夫子对她的使命,教她读书写字,教她明事理,教她诗词歌赋……即使张宝宁从来没有与女夫子见过面,也未曾听说过女夫子。但是,她们都有一颗赤子之心。

    她和宝宁姐姐相处得并不长,从见面到分离只有短短半个时辰,后来她们所有的感情都是在她七岁到十岁半的书信中积累的,再后来,她为了修仙,为了证明自己,为了苦痛中的八咫,为了靠与她不在同一个世界的朋友王十一近一点,一意孤行想要离开云水镇。

    她的爹娘不理解她,但是还是尽可能地支持她。

    “早晚要出去那么一遭的。”她爹如此说道。可是要叫他来送时,他又说:“不了,不了,家中事务多,需要我去干……”

    她娘也没来,她弟弟呢,哭着闹着也想和她一起,被他爹赶着回去了,走之前她弟弟生气地哭着说永远不会原谅她,她哥哥在起初半年内都不知她的想法,只知她随着那个道人给她画的路线在南方绕了一圈,随后逐渐北上去了,他还期待着有一日能与他的妹妹见面。

    而宝宁姐姐在信中听闻,头一次从雀鸟镇赶来看她。

    “你是要去修仙?”张宝宁问道。

    “姐姐……你怎么知道……”

    “我有个……姑且算是我的祖叔叔吧。他以前就是离开家,去了不知哪个门派。刚开始时还有消息传回来,久而久之,兴许他是失败了,再也没有他的音信回来。听说修仙可不是容易的事。”

    俩人匆匆一眼,未过多言语,互相抱了一下,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而苦涩的心情蔓延心间。宝宁姐姐拍拍她的肩膀,忍着泪,把手上的柳条和用葫芦装的酒递给她。送远行之人酒和柳条,是自宋国流传下来的习俗,等到几十年后,甚至有人以家乡土代酒。

    张宝宁笑着跟她说自己有首诗要送给她。

    那时候的宝宁姐姐已经是极具名气的诗人了,“千金难买张氏诗”,能得她赠诗一首,是非常值得炫耀的大喜事,她也高兴。

    只是宝宁姐姐一边说一边哭,她笑着笑着,也笑不出来了,只得慌张且笨拙地安慰着来给她送行的人。

    “你们、你们别哭啊,我不想哭的,见你们哭,我也想哭了……”

    伴随马车哒哒离去的声音,她掀开帘子,探出半个身,奋力地与大家告别。

    “

    云水断桥今日别,桑田沧海或相生。

    请君带上家乡柳,尔记浮生何梦灯。

    纷扰红尘无梦记,熙熙攘攘为苍生。

    寻仙问道云深处,不见红颜白骨生。”

    “阿七,你要照顾好自己。”

    ……

    每一个人都在给予我幸福,给予我安心进行这项艰难路程的底气,我也一定要加油啊。

    手里抓着云水镇的柳枝,怀里抱着云水镇的酒,她与八咫坐在马车上,车外爹娘给她找的车夫在赶车,而张宝宁给她找了一个侠士,一路护送着她们。

    颠簸中,她再次梦见了那个空无一人的云水镇,相比较从前的害怕与逃离,她逐渐敢正视追逐她的那些是什么东西了。

    我将勇往直前,不惧艰难困阻。

    梦中,大雨滂沱,她握着一把断掉的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