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姑娘和果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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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夫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二年》

    我应当如何准确叙述内心深处的好胜之心?倘若这一切都发生在现实当中,那么我的人生也算得上的浓彩重墨、辉煌灿烂。但这一切并没有发生,所有的矛盾在现实里不过是一瞬间激发出来的,也很快烟消云散,恢复了平静。表面的波澜不惊掩盖了我内心狂乱的幻想,更遮盖了面对突发事件时的激动。我并非懦弱之辈,因此也不认为自己孱弱的身体不能经受别人的拳脚相加,所以我经常在脑海中幻想着如何通过灵活的身姿和瞬间的爆发力一次又一次地赢得了斗殴的胜利。在我的梦幻世界中,我是一个功夫高手,凭借着各种从功夫片中模仿的招式动作的施展,我得以击败每一位现实中挑衅我的男士。女人?我怎么可以打女人?怎么可能幻想着如何打败一个女人!我是一个绅士,要有绅士风度,哪怕在幻境里。

    如果非要说我有所擅长,那么这种阿q精神绝对是我的强项所在。它满足了我的肉体完全没有经历过的成功。我和他原本是可以约架成功的,但主管的阻拦和批评最终让这突如其来的计划夭折。

    在车间里,无论是对妇女还是姑娘,我都表现出了一个男士应当具备的尊重和谦让;即便面对两情相悦的江雁,我也尽力不去轻薄、挑逗,这让很多姑娘愿意与我闲聊。而这位初来乍到的牛眼男士也许是脾气有些急躁吧,因为他所负责管理的物料供应没能及时送来便和我身旁名叫慧芳的姑娘争吵了起来。工厂流水线上生产的事情本就如此,一旦供应不及时,便会导致生产进度的减缓,从而引起发领导们对作业员的训斥,因而从来都是工站之间互相催促的(然而我始终都不太明白,为什么这里的打工者把批评、训斥称呼为“挨叼”)。这是方言土语吗?慧芳应当也是出于这样的考量,才会不断催促这位个头和年龄与我相仿的牛眼男士并最终惹恼了他。他开始提高嗓门大声叫喊,出言威胁道:“你再说一句试试!”

    一旁的我看不下去了。本来嘛,同事之间因工作的事情互相争吵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双方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自然会互相体谅的。很明显,他并非通情达理,且对女士如此出言不逊,这让我不能忍受。

    “你干什么?”我放下手中的烙铁大声指责。

    “哎呀!还英雄救美?走!出去,我们去外面打一架!”

    “打架?走!”

    即便是为了男人的尊严我也不能退让,何况此刻我惶恐、激动的情绪中夹杂着气愤不平!我们二人一前一后都昂首阔步地朝车间门口走去,组长从被透明橡胶布围起的来办公区域看到后高声询问我们去干什么。我摆了摆手,回答道:“没事!有点事,出去一趟!”便继续和牛眼同事向门口走去。

    组长觉察到事情并不简单,和主管一起出来拦住了我们并把我们带到了办公区域。

    “现在是上班时间,你们出去干什么!是不是要打架?”

    我们讲出了前应后果之后,主管便当即先批评起我来:

    “又是你!上次五一加班不来闹事是你,这次打架又有你,你能不能好好干?”

    “还有你!人家说的对!你一个男的对小姑娘吼什么!不能好好说话吗?”

    “行了,一点小事,犯得着非得打架吗?你们两个男的能不能有点度量?回去好好干活吧,又不是什么事。”

    我笑着伸出手来表示和解,他则一副不甘心情愿的样子握了握我的手,随即松开了。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事实上,的确结束了),回到岗位上继续重复着那熟稔的动作。不远处岗位上负责贴长胶带的一位知情的大姐揶揄我们这么快就打完了。我笑了笑,并不搭话,见一旁的慧芳只是低头做着手里的活计,我便调侃道:“我差点被人打诶,你就不能关心我一下吗?”

    出乎我的意料,中午吃饭时间到了,她在一旁看着我清理堆积的需要焊锡的产品,并不离开,像是在等我和她一起出去。我看懂了她的心思,可我喜欢的是江雁,这想必她也是知道的。

    “你不出去吃饭吗?”

    慧芳听懂了我的话,告诉我她先走了。我点了点头。

    下班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那位牛眼同事又过来找我约架,似乎是为了找回失去的尊严一般

    “诶,要不要我们再去打一架?”

    “我不想和你打架。如果你非要打架的话,那我奉陪!”

    “没意思!真没意思!”他摇着头走了,留下一副失望、落寞的背影。

    就是没意思!我的脑海里极度渴望着和他斗殴并制服他的场景,我的内心里暗自庆幸着事情的和平解决。在大勇的两年中,我赢得了他的平等对待和尊重,再也没有听到哪位姑娘或者妇女抱怨他的脾气暴躁,这难道不是一种胜利吗?

    在我十几年的打工生涯里,我曾多次濒临斗殴的边缘,但似乎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和朋友之间的摔打虽然不算其中,但我们彼此之间的敬重也是经历了那样的争斗以后才逐渐确立的(在这本书中,我着重描述的是在这座江南小镇打工岁月中的感情经历,和朋友同甘共苦的事情暂不详述)。

    初来小镇的那一年,因为身材过于矮小而被人轻视甚至威胁的场景历历在目:只是因为出于岗位的私自互换,同事便出言威胁吓阻。而事实上,我和他是协商后的岗位互换。当我觉得无趣时,便提出重新换回来。几次三番后,他不耐烦地恐吓我:“要不是看你小,我现在就出去打你一顿!”

    “打架是吧?走!我们现在就出去!”我不服气地回应到。他或许是因为担心主管知晓,或者是出于终究不能使我屈服吧,最终同意了我的要求。

    那一年,好多同事因我的年少轻狂和肆无忌惮表示想殴打我一顿。我是何时开始稳重的呢?是从第二年我以一百元解决了同事和街头混混的纠纷开始的吗?我无从知晓。

    听打工前辈们说:在小镇的派出所没有建在工厂附近之前,从工厂回小镇的道路上,充满了各种罪恶;尤其是晚上,镇上的那些混混就在道路上随意地溜达,看到漂亮的姑娘就强行拖到路边的草丛里奸污。那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时代!

    我未曾经历过,但我有幸遇到了两三个混混的碰瓷。他们故意逆行且倒着行走,让和我一道走路回去的同事着了道。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那条通勤之路有多么地热闹非凡。熙熙攘攘的为生活忙碌的人群啊,他们何时才能停下奔波劳顿脚步,仔细审视一下自身所处的环境和世界呢?多年以后,当我重回小镇继续负重前行打工时,那通勤之路早已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再也不见当年比肩接踵、挥汗如雨的人群。那电瓶车、摩托车、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上坐着的可有他们的身影?那些混混呢?他们又去哪里了?那位自称认识“小龙”的留着非主流发型的年轻人是否还记得我用一百元协调了他们和那位懦弱同事的纠纷?那位傻里傻气地说着今天必须要打人的小伙子还愿意为结拜兄弟两肋插刀吗?

    时至今日,我依旧不时地耗费着我的脑力做着打架斗殴的白日梦。我的体格锻炼的愈加精壮,我的言行更为稳重和善,我的内心依然狂野。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和平!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