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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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怎么把这个忘了

    暴民军冲到百步左右,拉莫斯举起了手中的剑:“重弩手预备。”

    前面重弩手已经上好了弦,早就做好了准备,就等着命令呢。

    再近二十步,拉莫斯猛地挥剑:“放。”

    铮的一声,一百支箭差不多同时射了出去,刹时就把暴民军射倒一片,暴民军一时间就有些畏缩。

    那骑马的暴民军首领格开了射到胸前的箭支,大声叫道:“冲,冲,赶快冲。”

    这边要上弦,确实有一个时间差。

    格鲁斯一看不对,马上想起一个词:“三段射,啊呀,怎么把这个忘了。”

    暴民军在那个头目的催赶下,又发力冲上来,冲到五十步左右,这边又上好弦了,拉莫斯再次挥剑,又一逢箭射出。

    这次近了一点,准头更好,又射倒了几十人。

    “放箭,放箭。”

    暴民军也有一些人有弓,还有几张弩,在那个头目的指挥下,也纷纷放箭。

    不过暴民军基本是农民,放箭也没什么准头,就有几个猎户射得准一点,这边却全员披甲,五十步以外,即便是重弩,也很难穿甲,无非是叮铛几声。

    到三十步,再次上好了弦,又放了一波,所有重弩兵立刻转身就跑,从空隙间跑回阵后,盾阵随即合拢。

    长矛大盾,形成盾墙,暴民军冲上来,有的给窜在了长矛上,有的虽然格开了长矛,却也撞不开盾墙。

    前面的暴民军没能冲开盾阵,但后面涌上来的暴民军越来越多,盾阵就稳不住了。

    拉莫斯一看不对,大吼一声:“大剑手,跟我上。”

    他手提巨剑,带着大剑手就从侧面冲上去,迎着暴民军就是一通砍。

    他是二级剑士,不过战场之上,不是单打独斗,用不着多少花巧的招式,最合用的,就是大砍大劈。

    剑气不是力,但剑气高的,力也会相对增加一些。

    当然,四十五岁以后另说,人到中年以后,即便剑气升级,力量也会慢慢衰减的。

    不过剑芒杀人,比用剑杀人,可还要厉害得多。

    锋锐的剑芒加娴熟的技巧,那样的老家伙杀起人来,那才叫一个老辣。

    所以剑士等级越高的越可怕,就是这个原因。

    拉莫斯不过三十来岁,正当壮盛,虽然没有剑芒,但他每一剑劈出,都至少有千斤以上的力气,而他身后精选的大剑手,也个个是壮汉,又吃了几天饱饭,身上有力气。

    二米五六的巨汉,即便没有剑气,那一剑劈出,力道也小不了。

    最重要的是,拉莫斯所带的大剑手列成了阵列,一路砍过去,就如一面剑墙。

    而反观暴民军,人数虽多,却是乌合之众,根本形不成合力,刹时间就给砍倒一片。

    “败了。”

    “逃啊。”

    暴民军发一声喊,转身就逃。

    即便几个骑马的首领也拦不住。

    格鲁斯一看机会来了,铮的一下拨出鬼眼魔刃,对骑兵道:“跟我冲。”

    当先冲出,背后六十多骑跟着狂冲过去。

    暴民军先前并没有全部冲上来,在阵后,还留有两三百人,可没想到前面的暴民军败得这么快,然后格鲁斯又紧跟着追上来,败兵不但自己死伤惨重,还冲乱了后面的暴民军。

    开膛手杰克在阵后,一看不对,拨马就跑。

    紧跟着他的三四骑也慌急逃命。

    首领当先逃了,其他人更不用说,刹时间兵败如山倒。

    “还真的是乌合之众啊。”

    虽然赢了,格鲁斯却觉得没有多少成就感,他也懒得杀那些小蝼蚁,而是盯上了那留在阵后却又最先逃命的暴民军首领。

    “那家伙应该就是开膛手杰克,身上有甲,跨下有马,还穿得花里胡哨,错不了。”

    格鲁斯打马追上去,但开膛手杰克起步在先,眼见要追不上了,格鲁斯瞟一眼身后,没人追上来,他就按着戒面,让煅奴拿一把上好箭的弩给他,照着开膛手克杰后背就是一箭。

    可惜他箭法不行,双方都是在颠簸的马上啊,哪有那么容易射中的。

    “我还不信了。”格鲁斯来了劲,随手把弩收进去:“再给我一把。”

    煅奴早有准备,在里面早又拿了一张弩上好了弦,格鲁斯抬箭又射,还是落空。

    格鲁斯急了,再又一箭,不过这次不射人了,他射马。

    哎,这一次有了效果,这一箭射在马屁股上。

    射是射中了,也深深的扎了进去,至少进去了半支箭,可马屁股肉厚啊,虽然不是魔兽,挨个一两箭也没事的,不但没事,痛嘶一声,跑得反而更快了。

    而且前面有一片林子,杰克几个绕过林子,不见了。

    格鲁斯本来还要追,想想算了,追不上。

    而且暴民军非常多,克杰只是一小股而已,大的还不知有多少,死盯着一个杰克,没什么意思。

    格鲁斯追到林边,也就不追了,打马回来。

    他这一回头,骑兵也上来了,他们打穿了败兵,见格鲁斯狂追杰克,他们当然也要追。

    “算了算了,别追了。”

    格鲁斯摆手:“让他们逃降,不降者杀。”

    那中队长立刻指挥骑兵回转,再又踏进暴民军败兵队中,大声怒吼:“弃械投降,不降者杀。”

    克杰都逃了,暴民军败兵哪还有抵抗的意志,少部份逃进山里或跳进河里,大部份跪地投降。

    暴民军总共一千五百多人,当场战死的三百多人,逃掉的有一百多人,剩下投降的,刚好一千出头的样子。

    三百对一千五,大获全胜,最重要的是,格鲁斯这三百人没有一个战死的,只有几个受了伤,而且伤都不重。

    全员披甲,虽然花费大,但费效比还是非常高的,这也是格鲁斯要给全军披甲的本意。

    镇里人得到消息,欢呼出迎,多里一张脸几乎笑烂了,安娜小脸则笑出了一朵花。

    格鲁斯也开心,不过开心之前,俘虏先要处理了。

    格鲁斯下令:“把俘虏分开,三十人一堆,让他们互相检举揭发,但凡有强奸妇女的,全杀了。”

    抢劫杀人没法说,暴民军如果不抢劫不杀人,那就不叫暴民军了。

    但强奸妇女的,不可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