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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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胡萝卜与大棒

    恐吓够了,现在该给另外的东西了。

    “安娜,过来。”

    他冲安娜招手。

    安娜立刻走过去。

    她手中捧着一个小小的箱子,是格鲁斯先前给她的,有些沉重,不过她没有看,她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安娜,把箱子打开。”

    格鲁斯下令。

    安娜打开箱子。

    满满一箱子银币,至少有好几百枚。

    安娜都吃惊得瞪大了眼珠子。

    她先前猜测过,可能是钱,但箱子太重了,这么一箱,那得多少钱啊,所以根本没往银币上面猜,只以为是铜币呢,没想到居然是银币,满满一箱银币。

    “银币。”

    “这么多。”

    “一箱子呢。”

    “这怕不得有一百个吧。”

    “你个傻蛋,这么大一箱才一百个,至少得一百二三十个。”这人也不敢往多里猜。

    都是穷人啊,一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币。

    哪怕是拉莫斯,他虽然是二级剑士,但一生不得志,没有跟上一个爵士,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这里是三百五十枚银币。”

    格鲁斯给出的答案,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多。

    而在三百士兵倒吸冷气声中,他再放出一个惊雷:“我宣布,这一次,只要你们打赢了,所有士兵,每人一枚银币,组长一枚半,小队长翻倍三枚,中队长再翻倍,大队长再翻倍。”

    “一人一枚银币。”

    “真的假的。”

    “也太大方了吧。”

    而就在众人的议论声中,格鲁斯拿过安娜手中的钱箱,猛然翻倒。

    一箱子银币顷泄而出,在所有人眼里,带出一片银色的光芒。

    “哇。”

    “是真的哎。”

    “好多银币。”

    惊呼声冲天而起,阵形不由自主的就乱了,有不少人想要冲上来,看一看,摸一摸。

    “站好队,站好了。”

    拉莫斯在一愣之下,猛地冲出去,挥动剑鞘就是一通乱打,亚伯拉罕一看,也抽出了手中的剑,一张脸涨得通红,仿佛这些人是想要抢他的财物一般。

    他当然要这么想,因为他是格鲁斯的侍从,自然是跟格鲁斯站一边的。

    给拉莫斯一通抽打,队列再次整齐。

    格鲁斯先前并没有喝止,静静的看着,脸上反而带着微笑。

    起了贪心就好啊,想要银币就好啊,就怕你们不想要。

    “我以灰太狼二世的名字起誓。”

    见渐渐安静下来,格鲁斯拨出剑,大声宣誓:“这些银币都是你们的,只要你们打赢了这一仗。”

    “一定要赢。”

    “干死他们。”

    “老子要开了杰克的膛。”

    所谓钱财红人眼,这一箱子银币,彻底让三百士兵们红了眼珠子。

    这不是挨饿的问题,也不是生死的问题,这是银子啊,摆在眼前的银币啊。

    想要,就是想要,想要抓在手里,想要塞到嘴里,狠狠的咬一口。

    不让我拿,不管你是谁,一剑砍死你。

    这就是这一刻所有人心中的想法。

    或者说,不能叫想法,就是脑子里的狂热。

    而格鲁斯再次加码:“开膛手杰克的暴民军抢了十几个村寨,暴民军身上都有钱,只要打赢了,我允许你们把他们身上的财产都抢过来,我一分不要,全都是你们的。”

    “耶。”

    “抢他们的。”

    “灰太狼二世万岁。”

    所有的感激,所有的激动,所有的贪滥,最后化成一股熊熊的战意。

    “可以了。”格鲁斯暗暗点头:“尼马,搞出一身汗。”

    这边忽悠成功,暴民军也到了镇外,格鲁斯当即命拉莫斯布阵。

    十个小队,每队三十人,分为十名枪盾手,十名重弩手,十名大剑手。

    枪盾手列盾阵,分为三排,本来五排或七排最佳,阵越厚实,就越能经受敌方的冲击。

    不过格鲁斯人手不够,三排马马虎虎了。

    一百名重弩手先在盾阵前面排列,盾阵留有缺口,放箭完毕,敌人冲近,重弩手可以从缺口回来。

    然后盾阵合拢,重弩手到阵后抛射,或者放下弩,换上大剑或重斧,做大剑手用。

    还有一百名大剑手,但格鲁斯把他们拆分了,只留了一个小队三十名大剑手。

    另外两个小队六十人则做为骑兵。

    这是机动力量,也是预备队。

    盾阵堵着路口。

    大剑手放在盾阵的左边侧后。

    骑兵放在盾阵的右边侧后。

    这些知识,格鲁斯都是跟奥马奥学来的,现学现卖,效果好不好不说,至少成功的唬住了拉莫斯等人——二世阁下是知兵的,你不能忽悠他。

    一列阵,七天训练的效果显现出来了,整齐,严肃,安静。

    虽然都是新兵,竟然有一种无声的杀气。

    这边列好阵,暴民军也过来了,乌压压的一片,可能不到两千,至少一千多。

    有几个骑马的,开膛手杰克应该在里面。

    身上有甲的不多,可以说,就是那几个骑马的披甲,其他的全都步行,也没有队列,就那么乱哄哄的一片涌过来,仿佛不是打仗,而是去赶集。

    武器也五花八门,有几个人有剑,有一些人有矛,但最多的,是锄头,木叉,连枷,就是农具啊。

    “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应该就是这样子了。”格鲁斯暗暗摇头:“看来我穿越一回,要成为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了,嗯,这感觉好象还蛮不错的。”

    暴民军看到这边整齐的队列,人虽然不多,但居然人人披甲,可就惊了一跳,跑在前面的就停了步子,甚至有人往后退。

    有一个骑马的冲到前面,一剑砍下了一名往后缩的农夫的脑袋,这才镇住了场子,然后一番动员之后,那骑马的为首,一群暴民就大吼大叫的冲过来。

    格鲁斯差点儿笑尿了。

    这什么呀,一群扑食的鸭子吗?

    他能轻松的笑出来,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底气,真要玩,别的不说,只要把大公牛放出来,立马就能把这些黑鸭子冲散踩成肉泥。

    是的,一头大公牛就够了,当然,他也只有一头大公牛放出来,因为其它母牛都怀孕了,煅奴跟他说,母牛要静养,不能放出来冲阵,免得流产。

    甚至也不要放出大公牛,就格鲁斯自己一个人,凝出魔蝎甲,他都敢冲阵,这样的乌合之众,是不可能围得住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