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党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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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水落石出

    不久之后,美国联邦调查局、世界刑警组织和纽约警方突然开展了联合大搜捕,一举抓获了数百名“荣誉者”。

    原来,美国政府与警方一直都在秘密收集证据,以对“我们的荣誉”采取大规模的行动。在此之前,因为美国的司法体系属于英美法系,其重要特点就是在审案中运用“判例法”,也就是法官审案定罪量刑要参照先例,同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都针对的是具体并由公民个人承担的犯罪事件和犯罪行为,难以对像“我们的荣誉”这样的地下组织和其中的犯罪成员实行抓捕与审判。隔了好长时间以后,他们才发现法律上存在漏洞。不是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而是没有有效实施。直到这时,他们才发现,完全可以利用美国联邦政府早就制定并通过的《有组织犯罪控制法》,尤其是利用其中的主要部分即《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中的强有力的条款,来打击“我们的荣誉”作为一个组织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与行为,而且,涉及跨国犯罪的,完全可以按照《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来执行。他们除了采取调查、跟踪等比较传统的手段外,还利用这些法律与公约,对“我们的荣誉”中的各个家族进行窃听,掌握了他们从事违法活动的大量一手证据,同时,像纽约警署的尼森探长、美国缉毒署的莱斯利警官、密码破译专家密西密斯和国际刑警组织的万尼警官等一大批警官都从不同侧面掌握甚至侦破了这一地下组织的犯罪证据,逐渐让系列的一环扣一环的证据链开始形成。

    但是,这还不足以对“我们的荣誉”这样的上可以通天,下可以入地的庞大复杂的犯罪网络动手,那样只会打草惊蛇,引火烧身,招致天怒人怨,搅乱美国的政治、经济与生活秩序。

    还需要这一组织有人“反水”,站出来与警方和检察官及法院合作,揭露他们的所作所为,作为这一组织“有罪”的“污点证人”。同时,还需要利用“线人”,特别是警方的“卧底”,就是打入、渗透进这一组织内部的警员,才能真正完全彻底地抓住他们的最深层、最隐秘的犯罪头目与犯罪活动的策划、实施、结果的全过程的“把柄”。而现在,所有这一切的条件都具备了,美国司法与执法机构联合采取大规模行动的时机成熟了。

    法官审判开始,纽约地方一审法院组成了一个大陪审团。新闻媒体也闻风而动,普通民众更是对这场“世纪大审判”拭目以待。

    那天,纽约地方法院戒备森严,法警与地方警署的警员全副武装,将法院团团围住,在从拘留所到法院的路途中也严密布控。

    在法警将第一批数十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进入大审判厅后,主审法官宣布:

    “庭审开始!”

    坐在被告席上的嫌疑犯表情各异,他们花费重金聘请的律师,其中不乏美国最著名的律师,表情严肃,严阵以待,座无虚席的听众席上鸦雀无声。

    因为像这样的大规模的“世纪审判”,就连美国也没有先例,惯常用“判例法”来断案的美国法院的法官们,也没有什么先例可循,对待“我们的荣誉”这样的组织,法官们的唯一武器就是运用《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中的相关条款赋予的法律权力,来对他们进行“集体”审判,然后再依据现有的刑法以及民法法典对一个个“个案”进行具体的审理。

    因此,基于检察官根据警方提交的犯罪事实与证据形成的公诉内容,法庭先对李吉特家族、乌奇诺家族和安蒂略家族这三大家族的案件进行审理。首先由作为公诉人的本案检察官对这三大家族的犯罪事实与犯罪证据进行概括性的“陈述”。

    虽然仅仅是概括性的“开庭陈述”,但是,检察官也洋洋洒洒地读了十多页。

    然后,对三大家族的案件开始进行审理,开始就“开庭陈述”中所指认的犯罪事实提供证据。

    检方由三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中的大律师萨马·哈蒂斯向法官要求传讯证人,请证人提供证言。

    谁也没有想到,第一个走上证人席上的人,竟会是李蒂安的“法律顾问”罗杰斯。

    坐在听证席与听众席上的人群中一片骚动。

    “你如何能够证明‘万圣之夜’是安蒂略家族开始对你们的家族进行血腥屠杀,在你们组织庆祝活动时一下子杀死了你们的十多个人?”

    检方非常高明,检方大律师问的这一问题,正是审理这三大家族不仅是一般犯罪,而且是犯有血腥的杀人罪行的突破口与关键。正是前不久那场三大家族同时参与的“大屠杀”,才令美国政府与警方下定决心不再等待,那用血水书写的“证据”已足够促使美国司法与执法部门联合采取大规模的“取缔”行动;也正是那场血战,在美国民众与媒体面前彻底暴露了原来还披着各种外衣和伪装的“家族”以及他们所谓的“企业”和“事业”所从事的勾当,对社会所造成的巨大危害;同时,也促使美国那些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几乎对任何问题都争论不休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们,少有地一致起来,迅速通过有关法案,增加拨款,质询督促对“我们的荣誉”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

    但是,安蒂略家族用重金聘请的“律师团”也不是吃素的,还没等罗杰斯回答检方的大律师萨马哈蒂斯提出的问题,安蒂略家族的大律师迪安·胡就对罗杰斯的“证人身份”提出了质疑:

    “反对控方律师的诱导性提问!主审法官先生,我提请你们注意,作为李吉特的儿子李蒂安的帮凶,作为素来与安蒂略及其企业竞争并不和的一方的‘企业’中的高级别的人员,怎么可以充当本案的证人,他提供的所谓证言怎么能够被采信?”

    他的一番话,引起了法庭中的交头接耳。

    “安静,肃静!”主审大法官汎伊率挥动手里的法锤弹压道:

    “反对有效,请你传唤新的证人。”

    萨马·哈蒂斯大律师又请上新的证人。新证人是一位比较特殊的人物,他是美国联邦调查局专门负责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一名处长,名字叫詹姆斯·雷利。

    “请你回答,你能够确认罗杰斯的证人身份吗?”萨马·哈蒂斯向他讯问。

    “当然。他现在是为我们提供他们组织内部情况的‘污点证人’。”詹姆斯·雷利肯定地回答检控方大律师的讯问后,又面向主审大法官说道:

    “尊敬的大法官先生,鉴于本案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请允许我多说一句,因为有必要向在座的大陪审团以及原被告和法庭上的听众对我所谓的‘污点证人’及其对‘污点证人的责任豁免’略作一说明。就像大法官您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向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条件,从公民中随机选择的由23名人员组成的大陪审团,随时解释对案情事实适用的法律条款与法律程序以及如何运用法律,包括何方负有出示证据的责任以及如何衡量这些证据一样。”

    “同意。”主审大法官汎伊率点点头。

    “我们知道,像‘我们的荣誉’这样的有组织犯罪的地下组织所从事的犯罪活动都是十分隐秘和隐蔽的,他们的活动严重影响了‘美国利益’,但要将他们绳之以法,仅仅依靠通常的调查取证的方式远远不够,还必须有曾经参与其组织的活动,参与其犯罪案件的人员,最好是高层人员站出来指证,‘现身说法’,才有可能将其组织的犯罪案件与事实完整清晰地展现在法官与大陪审团以及法庭听众面前。因为这样的向法庭提供证据的人本身也参与了案件,犯有一定的罪行,所以,他是‘污点证人’,为了取得对本案的关键证据,促使‘污点证人’如实提供这些证据,我们已经承诺对其进行‘污点证人的责任豁免’,就是将不再对其进行指控,否则,他将因拒绝做证受到刑事追诉和处罚。所以,本案检控方的大律师萨马·哈蒂斯传唤的罗杰斯就是这样的‘污点证人’,我在此做证并进行如上说明。”詹姆斯·雷利回答了检控方的大律师萨马·哈蒂斯的讯问,并向包括大法官范伊率在内的所有法官、原被告、大陪审团及听众作出了说明。

    “法官先生,我的新证人已经就被告方的律师的质疑做出了回答,请问,我可以请出我的证人罗杰斯就本案继续做证吗?”

    “可以。”主审大法官范伊率同意。

    于是,罗杰斯复又走上证人席,继续提供证言。……

    罗杰斯在作证中不仅提供了许多不利于李吉特和李蒂安家族的证言,而且也提供了大量不利于乌奇诺和乌奇诺·娜莲家族以及安蒂略家族的证言,其中也包括“万圣之夜”三大家族的血拼。因为本案的审理的法律依据,是美国著名的《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RICO)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因为它允许许多不同的罪行在一个单独的控诉中进行起诉。依据《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RICO),这些不同的罪行甚至可以以一项单独的控罪来起诉被告,只要被告的罪行是与犯罪组织相关的犯罪模式的一部分。它允许检察官详细完整地调查一个人或一个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还允许陪审团看到整个集团的犯罪全貌。这也是在以前对案件的审理中所不曾出现过或不可思议的创举。

    在人们被这磅“重磅炸弹”震惊震撼还没有过去的时候,检控方的大律师萨马·哈蒂斯接着又抛出了更加出人意料的另一枚“重磅炸弹”。

    其实,他的语气仍然十分沉着与平静:

    “大法官,请允许我继续传唤我的证人。”

    “同意。”

    “请证人加尔森出庭。”

    ……?!

    法庭内鸦雀无声,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请我的下一位证人加尔森出庭做证。”萨马·哈蒂斯又重复了一遍。

    法庭内几乎炸了窝,人们谁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加尔森”,这个名字,事先并未出现在“预审”时提供给法官和大陪审团的证人名单中。

    “法官先生,各位陪审员,并非我们有意要将你们蒙在鼓里,并非是我们有意违反审案规则,搞出什么突然性与惊人之举。实在是因为本案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因为我的这名证人对本案审理的关键性与重要性,以及为了保护这位重要证人的人身安全。”

    “我反对,强烈反对!”乌奇诺家族聘请的大律师史蒂芬森惊讶得从律师席上站起来激动地说:

    “我反对这么一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来充当检控方的证人!”说完这句话,这位惯于参加控辩并具有在法庭上“表演”才能的大律师先将头朝向法官席,然后又朝向听众席哗众取宠地问道:

    “难道他也是所谓‘污点证人’?

    听众席一片哗然。

    就是从民事到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做起,一直做到大律师,再从大律师一步步转为法官,再晋升至主审大法官的范伊率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他在法官席上皱了皱眉头,与身旁的两个助审法官交头接耳地议论了一会,便说道:

    “美国的法律原则是必须给予原告或者检控方传唤询问证人的权利,但是,证人的身份也必须得到明确的证明,同时,证人要保证当庭不得做伪证,请检控方说明你方所传唤的证人的身份。”

    “对于这个重要问题,请允许我再传唤一名我们事先已提交给本案法官与大陪审团甚至被告的证人名单中的一位证人,他的证言,将比起我们作为检控方的律师来,给出的答案更加明确。”

    “请传唤你所说的证人。”

    这次走上证人席上的人,正是美国司法部刑事局“有组织犯罪和敲诈勒索处(OCRS)”的冯索塔处长。

    冯索塔在证人席上出奇地平静,他没有开口说话,而是先出示了一张“证件”给大家看。这是一张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工作证。他当庭传示了一遍才开口说道:

    “这是一张我的一位同在司法部所属的部门工作的警官同事的警员证,也就是工作证,他就是今天将要出庭做证的加尔森!”他见下面都瞪大着眼睛伸着脖子仔细看这张又小又薄但却有些神秘的证件,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加尔森本人的身份证件为何在我们手里?是因为他不是一名普通的警员或者探员,他是联邦调查局的一名探员,准确地说,他是一名‘卧底’探员,也就是说,他是长期打入‘我们的荣誉’李吉特与李蒂安家族内部的警官!为了他能够安全地完成‘卧底’的任务,不出纰漏,不暴露身份,就将他的证件保存在联邦调查局,而不是他本人的身上。”冯索塔将证件小心翼翼地收起,又接着说道:

    “所以,他不是什么‘污点证人’,而就是我们的一名能够提供有力证据的证人。”

    “为什么由我来介绍这些,是因为美国司法部为了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为了协调同属于美国司法部的联邦调查局(FBI)与我本人所在的司法部刑事局‘有组织犯罪和敲诈勒索处(OCRS)’的统一行动,这两个局联合成立了专门打击有组织犯罪,针对‘我们的荣誉’这一地下组织的进行侦查的‘鼹鼠行动小组’,同时,还曾经设立了由联邦工作组的检察官和包括联邦调查局在内的调查人员组成的‘雷霆战警’。加尔森,就是‘鼹鼠行动小组’的成员。”冯索塔最后说到:

    “我对加尔森是本案的一名重要证人的做证完毕。在以后涉及的对具体案件与被告方的犯罪事实的指控,如果需要,我仍可做证!”

    “我所需要的我的这位证人的提供给法庭的证言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关于证人加尔森的合法性与合格性问题,我已没有什么问题了,请法官裁定。”

    “同意。请证人加尔森出庭!”大法官范伊率简单明确地说道。

    加尔森走上证人席,将手按在一本厚厚的《圣经》上宣誓作证:

    “我将按照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为本案做证。我保证不做伪证,我所做的证言都是我本人的意愿并发自我本人的内心,是我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我宣誓对我的证言负责!”

    “我还有问题!”还没等加尔森就具体案情有争议之处或者需要向法庭明确指出的关键事实与细节做证,被告方的律师迪安·胡又说道:

    “请法官允许我直接向对方证人提问。”

    “请问。”

    “加尔森,你自认为你是一名合格的证人吗,真的不是‘污点证人’?”

    “当然。”加尔森回答。

    “但是,你却是一名‘文物珠宝大盗’!”

    法庭中又是一阵哗然。

    “这是你的同事和朋友都知道的事,也并非是空穴来风,不是别人强加给你的,当然也不是所谓的‘绰号’,而是不止一次地对你的朋友们亲口讲的,你就是以这样的‘身份’结交你的朋友并取得他们的信任的,难道不是吗?”

    “请允许我代替加尔森来回答。”詹姆斯·雷利抢着说道。

    “不行,我是在问加尔森本人!”迪安·胡斩钉截铁。

    “那是出于能够成功进入到‘我们的荣誉’当中,成为其中一名‘卧底’的需要。警方不仅允许他的探员在‘卧底’时使用假的身份,而且还帮助本人编造能够骗过对方的个人履历,特别是容易取得对方的信任与需要的‘案底’,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为了防止暴露身份,卧底者必须有详尽的‘过去’,必须做到滴水不露,天衣无缝。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背景改造’。关于这一问题,还是请詹姆斯·雷利作一佐证。”

    “我想请詹姆斯·雷利作简要证明。”萨马·哈蒂斯律师对大法官范伊率请求道。

    “同意。”

    接着,詹姆斯·雷利处长将一份写着“绝密”的文件提交给大法官过目,那上面果然详细地开列着加尔森的“文物珠宝大盗”的“光辉历程”与所谓“案底”。

    “对这一问题,被控方律师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

    “那好,做证继续。”

    检控方大律师萨马·哈蒂斯继续就案件审理讯问证人加尔森。

    “各位法官、大陪审团,我在‘开庭陈述’中,已经就检方控告的有组织犯罪活动的系列案件的案情进行了陈述,检方根据掌握的证据提出,同时涉及三大家族的所谓‘羊皮十诫’,‘西西里宝藏’,‘名画盗案’以及培养并诞生‘天父’,成为这一犯罪组织的最具权威的首领的企图和引发在各大家族之间的争斗的事实。

    “所谓‘羊皮十诫’,可以证明是‘我们的荣誉’这一地下组织的‘组织路线’,因为其中具有了成为一个组织的‘纲领’与严格的纪律或者干脆按他们自己的话说是‘戒律’,解读他们的纲领和戒律,不能不认为他们是组织严密的地下组织,而且是令人恐怖的地下犯罪组织;所谓‘西西里宝藏’是他们企图扩大犯罪‘生意’,获取大量资金的‘资金路线’;‘名画盗案’,他们盗取《躺着的裸体女人》等行动,暴露了他们的‘行动路线’;尤其令人发指的是,这三大家族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增强实力,从而抢夺‘我们的荣誉’的最高领导权,成为犯罪组织至高无上的‘教父的教父’,亦即所谓‘天父’,引发了已如检方陈述的数次大规模的血拼与杀人事件,证明他们具有明确企图并力求实现的‘领导路线’。

    “就这些问题的具体案情,下面,我将讯问证人加尔森并由其做证。”然后,萨马·哈蒂斯大律师面对加尔森:

    “你是否知道存在‘羊皮十诫’?你只需回答‘是’与‘否’。”

    “是。”加尔森回答。

    “你自己亲自接触过‘羊皮十诫’吗,如何接触的?”

    “我自己亲自接触过‘羊皮十诫’,我曾经按照李蒂安的要求,潜入圣心大教堂‘盗取’了它。”

    “你是否亲自参与了寻找‘西西里宝藏’?你只要回答‘是’与‘否’。”

    “是。”

    “谁给你布置的任务?”

    “先后分别由杰米、李蒂安布置的。”

    “你实际参与了几次探宝行动?得到什么结果?”

    “三次。第一次只是考察,第二次我亲自发现了部分宝藏,但第三次再去却发现宝藏不翼而飞。”

    “你是否知道乌奇诺家族盗取名画的事?”

    “知道。”

    “名画叫什么名字?”

    “《躺着的裸体女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是在我刚刚加入李吉特家族的时候,他们要对我进行考验考察,因此安排赖斯带着我一同去位于纽约第五大道的一家珠宝店盗取珠宝,却正巧发现乌奇诺家族的外号叫作‘快手怪兽’的迪米耶罗正潜入地下室盗取《躺着的裸体女人》。”

    “我有疑问!”乌奇诺家族聘请的大律师史蒂芬森插言道:

    “法官先生,请允许我代表我的委托人询问证人。”

    “同意。”

    “证人!你当时见到了迪米耶罗了吗?”

    “见到了。”

    “他在干什么?”

    “他正将手伸向《躺着的裸体女人》这幅画。”

    “那你在做什么,做了什么?”

    “我……”

    加尔森一下子明白了,大律师史蒂芬森想抓住自己的把柄,开始反击,试图攻击一点,不及其余,扭转开庭以来他们所一直处于的被动局面。

    “请你马上如实回答,不要耽搁!”大律师史蒂芬森步步紧逼。

    “这个问题与本案的审理有关吗?法官先生,我可以不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吗?”

    “当然有关,是涉及证人本身的重要问题,法官先生,请求你指示证人立即回答。”

    “请求有效。证人加尔森,请你如实回答。”

    “我当时为了保证名画不被盗走,上前用刀砍断了迪米耶罗的一只右手,是那只伸向名画的手!当时,我已经看到了赖斯去伸手掏枪!”

    “法官先生,检方证人没有向您说实话。他被带着去珠宝店的目的是什么?是赖斯要当场考验考察他作为一名新的家族成员的胆量与能力,甚至还要看看他作为‘文物珠宝大盗’的实际专业能力。那么,不管是他要当场盗取珠宝也好,还是发现新的情况,砍断迪米耶罗的右手也好,目的都只有一个:证明他的胆量和能力,证明批准他加入李吉特家族的决定是正确的,他们没有看错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警方‘卧底’,如果他的任务是调查他们所谓的地下犯罪组织的犯罪行为与犯罪活动,形成证据,那他本人怎么可以亲自参加犯罪行动并亲自做出伤害人的身体,有可能危及人的生命‘犯罪行为’?这是违反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的原则的,违反刑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对我的委托人的身体的伤害与生命安全的威胁。他的所作所为,本身就是一种犯法犯罪行为,本应予以惩处,怎么能充当本案的证人,怎么不是‘污点证人’,他所提供的证言如何能够采信?!”

    史蒂芬森大律师的这番话又像往平静的池塘中扔进的一枚石子,激起了阵阵漪涟。

    “法官先生,史蒂芬森律师这样来解释我的证人的行为显然是不公正的,是对法律的曲解,也是对我们实行的‘卧底证人制度’的一种歪曲,甚至犯了一般公众都完全能够理解的常识性的错误。”检控方律师萨马·哈蒂斯针锋相对:

    “加尔森作为联邦调查局的一名探员,承担了调查隐藏得很深隐蔽性非常强的有组织犯罪的组织与活动的艰巨任务,他必须做的是,秘密地参加到‘我们的荣誉’这一组织当中,不仅要不被发现,而且要取得信任。为此,他必须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且将自己完全作为犯罪组织中的一员。加尔森作为卧底证人虽然加入了犯罪群体,但其加入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握犯罪证据、揭露犯罪,从而维护国家与公众的根本利益、重大利益,因此,他不能因小失大,而必须遵循‘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衡取其轻’的原则。

    “卧底证人加入了犯罪群体,而且为了取得犯罪群体成员的信任,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按照该群体的指示参与他们的犯罪活动。但他参与犯罪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第一手的犯罪证据,以揭露犯罪,而不具有犯罪故意。甚至他们在参与犯罪活动时会自觉地降低社会危害性或尽可能地避免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

    “当然,加尔森要达到联邦调查局派他卧底与他要能够当好卧底证人的目的,掌握比一般证人更全面、更准确、更详细的犯罪证据的链条,就要按照‘我们的荣誉’的所谓规则通过他们的考验。具体就本案来讲,就加尔森来讲,他就必须跟随赖斯来到珠宝店参与盗宝行动,并尽可能地在盗宝行动中表现出自己作为一名‘文物珠宝大盗’的专业水平,作为‘李吉特家族’中刚刚加入的一员的果断勇敢,与能够经得起考验的‘合格’。但是,却在这里偶然遇到了迪米耶罗,加尔森与赖斯已不可能按照原定计划行动了。正在此时,迪米耶罗伸手去盗取《躺着的裸体女人》这幅法国大画家库贝尔的名画,而这幅名画,加尔森清楚,它已消失了50年!当加尔森看到赖斯伸手去掏枪,那后果我想加尔森当然知道,今天在座的各位也知道,他当然要表现出他的机智果断,当然要显示他的能力和胆量,这是他打入李吉特家族并站住脚的前提。但是,不能让名画在自己眼前被人盗走,不能让将于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向公众展出的名画再次消失,也不能看着赖斯枪击迪米耶罗尔有可能令其做赖斯的枪下鬼,却是他作为一名警员,在那种突如其来的情况下的唯一选择,也是最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的选择,在特殊情况下,国家都要做出重大牺牲,换取更大利益,作为一位警员,一个美国公民,他也要做出自己的牺牲,甚至危及自身的安全,扭曲自己平时所持的价值取向,承担名誉受损的损失,来换取国家社会公众更大的利益。这也是我在前面已经讲过的,‘甚至他们在参与犯罪活动时会自觉地降低社会危害性或尽可能地避免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

    “法官先生,我对被控方律师对我的证人提出的质疑,我为我的证人进行的辩述完了,希望能够吸收我的意见。”

    大法官没有马上表态。他先向大陪审团对美国的卧底证人制度的相关法律与规定作了简要的解释,目的是使他们了解对刚才双方的律师争论的焦点,成文的制度和规定是怎么说的,以免被双方律师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左右。他见大陪审团的陪审员们都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便说道:

    “我吸收检控方律师的意见,加尔森可以往下继续做证。被控方律师也可以就其它问题询问证人。”

    “请允许我继续询问证人。”史蒂芬森接着质询:

    “证人加尔森,作为一名警员,你为何没有及时制止你所认为的并且由你来提供证据的李吉特、李蒂安以及其他家族的犯罪行动?”还没有等加尔森回答,史蒂芬森就又冲着法庭里的所有人大声说道:

    “并非卧底警员就一定是合格的警员,合格的证人。据我了解,现在在洛杉矶,警方正在通缉抓捕一名走私大毒枭,而这名走私大毒枭,正是曾经卧底于毒品走私集团的一名探员。”史蒂芬森的话,又引来议论纷纷。

    “我反对,被控方律师讲的话与本案无关!”

    “怎么无关?我向证人提出的问题与我现在举出的这一例证,恰恰是与本案有紧密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请法官允许我继续。”

    “继续。”

    “他为何不能制止他所说的犯罪行动,恰恰证明他与我刚才说的那名卧底警员一样,不但不阻止,而且推波助澜!尤其是加尔森被迅速提拔,当上李蒂安家族的军师‘参谋’后,至少是参与策划李蒂安家族的活动,他有能力策划,也有机会制止所谓的犯罪,但是事实证明他没有这样做,没有制止,才发生了家族之间的许多摩擦事件。”

    “这个问题,我想请加尔森自己先回答,然后再请詹姆斯·雷利补充。”检控方萨马·哈蒂斯律师答复。

    “作为一个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道德水准的探员,我所在的联邦调查局与我本人的任务,都是与犯罪个人与犯罪组织做斗争。很不幸与无奈的是,作为一名必须隐身于犯罪组织中的警方卧底,我确实知道了许多犯罪行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而且有些就出现在眼皮子底下,亲眼目睹。但是我却不能由我个人来采取什么行动。我认为这是一个常识,我一旦采取行动,可能被称为‘孤胆英雄’,但却会立即暴露身份,那么,我们成系统地掌握犯罪组织的罪行记录,掌握他们的组织、人员、行动方式、隐藏地点等等情报,最终将他们一网打尽或者彻底捣毁的计划就会因为我本人的‘鲁莽’的行动落空,为卧底行动而使用的国会拨款与纳税人的钱,也会打水漂。现在毕竟已不是除暴安良的‘罗宾汉’个人英雄主义时代;再者,当我得知他们的一些行动计划时,我也曾秘密地向局里报告,并提出我个人能采取的行动的建议,提请上级出动警力阻止或者结束犯罪活动。但是我的上司数次指示,我的任务不是针对具体的犯罪行为与个案,而是家族组织的整个的全面的犯罪过程来取得证据。我还为此受到过上级的‘警告’!”

    加尔森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明显地带着痛苦与无奈的表情,看得出,旁听席上的人们也能理解甚至同情他的“遭遇”。

    “我只想举三个例证,来说明我曾经采取的补救措施,自觉地降低社会危害性。

    “在我第三次来到西西里的陶尔迷,潜入海底寻找西西里宝藏的时候,曾经遇到过‘水鬼’,并将其逮捕交给国际刑警组织。当时我用海事卫星电话给联邦调查局打了个秘密电话,秘密汇报了自己搜寻宝藏的情况。告诉他们找到了一处,但没有来得及再查找下去。联邦调查局中我的上司指示我赶快撤离,以免打草惊蛇发生意外。同时,我请他们联系在意大利的国际刑警,将被我抓住的人带走。

    “乌奇诺向哥伦比亚走私武器并同时进口毒品的情报和他暗地里与逃亡到哥伦比亚的前意大利‘红色旅’领导人联系的情报,就是我秘密向联邦调查局提供的。这就是当我陪同李蒂安向参议员卡尔与比昂分别透露这一情报后,甚至还未等两位参议员走完‘例行程序’,警方就以不同寻常的快速行动截获走私武器与毒品,在乌奇诺秘密接待以游客身份进入美国的哥伦比亚毒贩和‘红色旅’流亡领导人时,将乌奇诺当场抓获,并投入监狱的原因。

    “在‘万圣之夜’,当正在‘云端’大厦顶层大会议室内搞庆祝活动的李蒂安家族的成员突然遭到安蒂略家族的参谋乔治派来的直升飞机袭击时,一片混乱中,我悄悄跑到会议室外,立即向局里报告并打破常规同时向纽约警方报告,使他们立即发布了封闭纽约机场,封闭纽约上空的命令,并得以立即派出空军战机控制了局面。”加尔森在法庭上一口气说了那么多的话,他觉得好像比他当卧底时说过的所有的话加在一起还多,但是,加尔森仍然担心自己没说清楚或者法官,尤其是大陪审团没有听清楚,但是已经很无奈。

    “我的回答完毕。”加尔森最后说到。

    其实,人们看出加尔森意犹未尽。

    “下面,我再请詹姆斯·雷利补充。”萨马·哈蒂斯律师又说。

    “我能代表联邦调查局与‘鼹鼠行动小组’证明加尔森所说属实。我带来了我们局里录制的一盘录音带,上面记录了加尔森用电话包括海事电话或者手机向局里报告的情况。”詹姆斯·雷利向法官与大陪审团呈交了录音带,经过他们的批准,当庭播放了录音带上的内容。

    录音带在录音机上“沙沙”地走了一会儿,出现了加尔森的声音……

    “作为要打击犯罪,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的你们所谓犯罪组织头目的警官,你为何要保护杰米,救治李吉特?你这不是在保护你们所认为的罪犯中的主犯?”乌奇诺家族与乌奇诺·娜莲家族聘请的大律师史蒂芬森咄咄逼人地追问。

    “我确实在杰米受到乌奇诺家族的‘快手怪兽’迪米耶罗行刺杰米与赖斯时候保护了杰米,在李吉特为他的亡妻娜达莉茜扫墓而受到枪击时将他送到医院,这是事实,但那也正是我还在秘密调查杰米与李吉特作为家族的大老板和二老板犯罪或者策划组织犯罪的证据时所作出的对他们的‘保护’与‘救助’行为,那时他们的罪证还未被完整收集与揭露,他们甚至还未被列入警方提请检察官批准实施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按照美国的‘无罪推定’原则,那时他们还只能被视作‘合法公民’,面对伤及公民人身安全的刺杀行为,无论是作为伪装成的‘家族成员’,还是作为秘密‘卧底’的警员,我当然应当保护他们,那是我的职责所在。这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宪法授予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继续调查他们的罪证,即便是已经认定他们是罪犯,也不能允许杀手动用‘私刑’,任何人都不能在未经司法部门刑讯审判的情况下非法剥夺公民的生命!我对他们的保护,并非是保护犯罪或者犯罪分子,而是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利!”加尔森回答。

    “控辩双方对本案的证人加尔森还有何问题?”主审大法官范伊率问道。

    法庭上已是沉默。

    “我宣布今天对本案的审理暂时结束,择日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