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尝试进山
屋外的太阳正烈,透过窗户,晒得刘启明的屁股一热,他一下子就醒过来了。
仅仅只是午睡了三十分钟,便有充沛的精力,年轻的身体就是好。
跑到院子,就看到刘父搬了个小板凳到院子,坐在杏树下里抽起了旱烟,佝偻着背,唱着戏曲。
“滴血认亲害百姓,年迈苍苍到老境。寻子不见放悲声,到处找寻无踪影。”
刘启明听出来了,这是《三滴血》里面的戏词。
“娃子,看着我做什么。”刘父本身还在兴头上,越唱越起劲,被他看着有些不适应了:“有话直说,有屁快放!”
“爹,你以前的猎枪放哪里了?”刘启明试探问道,他知道刘父的性格,下一句肯定是骂人了。
“猎枪?你弄啥哩!”刘父生气骂道:“又拿刀又拿枪,你个瓜皮要打鬼子?!”
“爹,以后我要撵山照顾家里营生啊,肯定要有猎枪。”
“撵山,你个瓜皮脑壳!老子我都不去撵山了!”刘父按捺着情绪:“你不去生产大队劳动,跑去撵山?你咋不翻天了?”
刘启明前世的收入,主要是靠着在生产大队劳动得工分,所以他说要去撵山,自然会有些阻力。
“爹,田当然要耕,但我想明年再耕。”刘启明见他脸色越来越不好,“明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落实到咱村了,到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刘父狐疑道:“啥?口号都喊了好长时间了,落实?你个瓜皮哪听来的?”
刘启明平日里和知青玩得熟,和生产大队里的队长、记工员也走得近。
刘父是了解自己儿子的,知道他不会乱说胡话,只是探探他的底。
“真哩!你不要出去乱讲,这是刘国库和我讲的,明年真落实了。”
“刘国库?生产大队的记工员吗?”刘父敲了敲烟枪里的烟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意思是自己种自己收,这是真哩?。”
“爹,真不骗你,那猎枪你放哪了?”
“娃子,你先试试,不要着急进深山。”刘父听了这些话,语气也松了下来,“猎枪放我房里了,我取给你。”
没过一阵,刘父就把枪拿出来的,已经近两年没去撵山了。
枪杆布满了灰尘,他拿着粗布抹掉了上面的灰,递给了刘启明。
刘启明把枪接过来,手上传来了那种熟悉的感觉,这是一杆“单筒猎枪”,当年跟着刘父干过黑瞎子。
几十年没碰过猎枪,肌肉记忆还是不会消失,那种血脉贲张的感觉涌了出来。
每个男人都拒绝不了这种扛枪征战山林的岁月,刘启明自然也是。
在这个年代里,他们一家人满打满算攒下来的工分,都谈不上是温饱。
因为没有禁枪禁猎,父亲腿脚还利索的时候,常常会带着这杆猎枪上山,刘启明打小就对山里的新鲜事物感兴趣,跟着他学了几年。
打到的猎物,可能会加餐肉,让家人补补身体,或者将一些兽皮卖给供销社,补贴家里的费用,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巴,但还是快乐的。
而现在他要做到的,是靠着撵山把这个家庭支撑起来。
“汪!汪!汪!”
正当他回忆之际,身边狗子的叫声把他从神思中拉回现实。
“大蛮!好久不见了……”刘启明蹲下身,抚摸着这叫大蛮的猎犬。
它叫大蛮,是一只川东猎犬,又叫邻水狗、撵山狗。
刘父以前常年进山打猎,养过一支狗队,川东猎犬是他专门找回来的,现在就剩一只大黑在院里看门。
大蛮是大黑最后一次配种后下的崽,刘父放弃专职撵山后,养不起那么多狗,只留了这一只,其余都送出去了。
虽然它接受了刘启明的摩挲,但坐立在地上仰着头的高傲姿态,足以证明它有潜质做一头合格的猎犬。
它身上更多的是猎性和忠诚,而不是讨好主人的奴性。
“把大蛮带上吧,娃子你以后真要专职撵山,就要培养一条头犬。”刘父又点了一杆烟,猛抽了几口,“遇到黑瞎子和野猪就跑,你跟我进山好几年,我还算放心,但切忌上头。”
刘启明心里自然明白,这单筒猎枪的威力不算太大,自己也只有大蛮一只猎犬小崽,遇上黑瞎子自然是要躲着的。
“放心,我不在山里过夜,就是去试几枪。”
这话让刘父放心了不少,但当爹的哪有不操心的,他害怕自己娃子折在这山里了,又交代了一些事项。
帮他把先前制好的子弹、锅碗瓢盆放进包里,反复强调了,先试几枪,打不打得到猎都得回来。
不要进深山。
锅碗瓢盆要平放,真打到猎物了,不管大小,敬山神。
悉数记下后,一人一狗出发了,穿过进山的林口,一片广泛的山林出现在眼前。
刘启明装备单薄,刘父又反复交代,不敢往深处走去,走到约摸700多米的海拔之间就停下来,还是处在落叶阔叶林一带。
正午的大太阳,破开云层,穿过栓皮栎林繁茂的树冠叶丛,倾泻在这林间。
刘启明趁着这光线,拿着根木棍,轻轻摆开脚下的灌木,虽然都是狼牙刺、孩儿拳头这些灌木,但难保草里会有什么害人的毒物。
“呜——嗯!”大蛮发出低沉的声音,提示着主人,它的猎性已经觉醒。
刘启明知道,猎物出现了,他迅速潜伏在一旁的丛林树叶,不动声息得把背上的猎枪摸下来。
大蛮在他的手势示意中,也不再出声,而是掘着腚,伏在地上,摆出了随时战斗的姿势。
刘启明小心翼翼地穿过茂密的丛林,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
猎人是小心的,也是大胆的,在没有弄清楚猎物是什么之前,不可以暴露自己的位置,这是刘父教会他的。
突然,他看到前方的树丛中有动静,一阵窸窣声之后,一头野兔钻了出来!
刘启明血液里沉寂多年的猎人本能开始苏醒,手摸到枪杆,心跳就开始加速。
他慢慢将枪口对准野兔的脑门,透露着猎人本性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前方,耳朵警觉地捕捉着周围的动静。
大蛮静悄悄跟在他身后,狩猎一只野兔并不危险,但一切危险都可能在下一秒发生!
野兔从灌木丛钻出来后,似乎察觉到了危机,它开始变得焦躁不安。
刘启明抓住机会,迅速地调整自己的位置,准备好手中的武器,屏住呼吸,果断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巨大的后坐力震得刘启明虎口发痛。
准头丢了三分,子弹偏离了脑门,打在野兔的腿上,它痛得发出阵阵惨叫!
“大蛮,去!”
“噢呜~”
大蛮也通人性,撅着腚猛扑出去,将受伤了的野兔直接咬死,叼到刘启明跟前。
刘启明没有沉浸在得手的喜悦中,他敏锐得察觉到侧边的灌木丛抖了几下。
急忙领着大蛮回到隐蔽处卧下,他既没有安装陷阱,装备也单薄。
发现新猎物,第一反应是观察猎物的战斗力。丛林法则首要保障的是生存,而不是掠夺,猎物是打不完的,但命只有一条。
他急忙伏下身,示意大蛮先不要发出动静,大蛮也非常听话,趴在那,但它锐利的目光透露着接下来任何险境,都要殊死一搏的决心。
果然,另一边的灌木丛里发出窸窣声,听这脚步声,不像是小动物!
刘启明感觉自己心跳逐渐加速,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一处抖动着的灌木丛,如果钻出来的是猛兽,就不可恋战。
小心谨慎,猎人比猎物更遵守丛林法则。
大蛮匍匐在地上的身躯突然站得笔直,目光也锁定在那处异响的灌木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