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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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历史长河的尽头

    汤策实在是非常恶心这些古代丘八,浑身上下极为滑腻,听说是一个月洗一次澡,好些人头发身上都有虱子。跟霍去病说了,匈奴人喜欢放毒,这些不卫生的习惯就是取祸之源,这才换来霍去病对军队卫生改革的支持。

    于是灞水边上一大群杂号营的士兵开始洗澡,好家伙真是泥污几乎阻塞河流,汤策敢断定来年灞水下游边上的草丛一定会异常茂密。

    如今杂号营喝的水都是烧开了放凉的凉开水,连霍去病也不例外。

    校场士兵都喝完水,霍去病才最后一个过去喝水,汤策紧跟着霍去病过去,确认他没有喝生水以后,才松一口气。

    “阿策,你怎么老是盯着我不让我喝生水?”霍去病奇怪地问道。

    “你还记得上回校场休整的时候,我给大家伙讲的那个神话故事不?”

    “嗯哼,无敌的阿喀琉斯?”

    “去病,你就是无敌的阿喀琉斯,匈奴人不可能取你性命,但是喝生水染病可以!这就是你的脚后跟。”汤策话音调都提高了一些。

    霍去病终于没像过去一样摆摆手就糊弄过去了,他盯着汤策说到:“阿策,我这人说到做到,既然说了不喝生水,我哪怕喝匈奴人的血也不会喝生水的。”

    历史上霍去病很可能是饮食不干净引起的剧烈卫生疾病,以西汉这种脚痛砍脚、头痛砍头的医疗水平,汤策实在不愿意让霍去病过早离开。

    如果说在过去,自己仅仅是出于对历史和命运的报复,那么如今,霍去病是自己亲密的好友,不论如何,自己都不愿意霍去病面临死亡的风险。

    兄弟几个今天约好了去横门大街的醉仙楼酒舍,庆祝汤策封侯。横门大街极为宽广,汉朝商业并不发达,太阳下山以后就会施行宵禁,因此大家多是下午去喝酒的。

    酒舍要是按汤策的观点看,就是一个古代版ktv,只不过点歌变成了舞女编排的舞蹈。

    四人才踏进酒肆,立马就有老鸨笑脸相迎,在汉朝,酒色往往是一体的,醉仙楼也是长安城最大的窑子。

    曹襄倒是老熟人,上下打点以后一大群袅袅燕燕环绕着四人,簇拥着去了最大的包间。

    霍去病倒是不为酒色所动,点了很多硬菜,曹襄见李敢、霍去病这样的军人都不怎么好酒色,就光点好酒,钱币是哗啦啦流出去,看得老鸨都心惊肉跳,这曹襄是侯爷自己是知道的,怎么那三位还等着曹侯爷点酒?想来非富即贵,自然是丝毫不敢怠慢。

    汤策看着后世还在上初中高中的姑娘穿着土不拉几的服饰跳舞,舞蹈还毫无亮点,味同嚼蜡,却见李敢、曹襄看得津津有味,边喝边聊,眼里还放出不纯洁的光彩,反倒是霍去病光吃肉,一句话都不说。

    ……

    曹襄自己就是老酒鬼,自号千杯不醉,李敢就是个不会喝酒的,硬是要跟曹襄拼酒。霍去病倒是极为克制,喝酒误事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他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

    尽管这个曹襄说自己千杯不醉,却也是醉醺醺的,两边的酒女不断给他送酒。

    “阿策,我真羡慕你,我李家一辈子都盼着能够封侯,你年未满二十,就能得到陛下封侯。”李敢腮帮子都红红的,看起来是醉了。

    西汉的酒还很淡,酒精度高的都被称为美酒,因为酒都是用粮食酿造的,在生产力底下的农业社会,酒精度越高的酒,代表其粮食消耗越多,自然价值也越高。

    “不过,我肯定能横槊赋诗,马上封侯!”李敢将杯子举起来,又往自己脸上倒,好家伙,汉人喝酒都这么剽悍的吗?汤策和霍去病赶紧扶起李敢,曹襄早就在一旁呼呼大睡,老鸨贴心地给他们送来毛毯,看得出来毛毯做工精细,是老鸨精挑细选的。

    霍去病和汤策见两人都昏睡过去,只好无奈相视一笑。

    汤策尝了尝汉朝的肉,干巴巴的,半生不熟,没有任何调料处理,甚至连血丝都没有处理干净,一想到樊哙吃的是这种肉,就觉得西汉开国元勋真是能屈能伸。

    “啊?怎么可能,西楚霸王当年让樊哙吃的可是上等的猪腿肉,怎么会怠慢他?”霍去病对汤策的疑惑感到惊异,汤策狐疑地抓起一块生肉,血丝都没处理干净,说到:“就这?”,霍去病点点头,说到:“这是猪腿肉,等闲吃不上来,这回可是曹襄下了血本请哥几个尝尝的。”

    霍去病是从不说谎的,这汤策知道,汤策笑了起来,说到:“过几天等侯府盖好了,来我家,我给你做一顿红烧肉。”

    这不是汤策开玩笑,自己早就用刘彘的赏赐买了不少鸡苗、鸭苗、鱼苗,还雇佣了不少奴籍人给自己养鸡养鸭养鱼。这事儿是给杜县县令说过的,刘彘似乎也对解放奴籍的生产力持鼓励态度。

    等侯府盖好了,剩下的地方就用来放养。奴籍的报酬很少,少到让汤策觉得自己是个黑心的资本家,一天管三顿饭,这已经让来杜县侯庄园打工的奴籍趋之若鹜。

    眼见天色已晚,巡街的缇骑金吾卫已经开始打灯巡查了,霍去病扶起李敢,将他送上自家马车,让仆人送回自家,汤策扶着曹襄,也和霍去病也坐上了回卫府的马车。

    直城门大街上洒满落日余晖,曹襄的鼾声渐起,霍去病在闭目养神,马车轻微晃荡也没有影响他们。

    汤策看向马车外的行人,大多行色匆匆,因为金吾卫马上就要巡街了,街摊小贩也开始收拾摊子,只要通过他们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今天的行情能不能让人满意。

    这是长安,是大汉最宏伟的都城,如今似乎还处于文景大治的最后余韵中,就如同这满街金黄的日光。远方匈奴寇边犯境的消息越来越多,而百姓还在苦苦挣扎,这如何能让汤策不满怀心酸呢?

    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祖先,他们还在泥土中刨食,但他们一定会铸就一个伟大的民族,汤策对此毫不怀疑,那些马夫手上的老茧,农民脸上皲裂的皱纹,无不昭示着民族的韧性。

    后世自己没有机会,如今自己真正封侯,堪称迈出了大汉顶级贵族的第一步,自古以来都说肉食者鄙,自己又将走向何方?

    如今儒学还未深入这个民族的骨髓,自己能否为这个伟大的民族,注入一些别的特质呢?汤策自己都不敢想象自己脑海中居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直城门大街是这样的长,以至于汤策脑海中如同翻电影相册一样阅过了五千年,仍然还是那些行色匆匆的行人,仍然还是那些或悲伤或兴奋的贩夫走卒。

    元朔四年春的落日,载着汤策一往无前驶向历史长河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