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打工的我回村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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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练拳

    “快练功!”竹兰一脸着急。

    庄兴咬咬牙,跑到了院子里开阔的地方。

    汗液从他的毛孔渗出,他觉得很热,好像真的在体内燃起了一团火。

    竹兰站在他前面摆起架势,庄兴记得这个动作,是《还源篇》上第一页小人的动作。

    他冷静下来,跟着竹兰的节奏蹲下马步,深呼吸,双手握拳,练功。

    一股气冲刷着他的肌肉和经脉,他尝试按照书中的注解图,向内观想,引导那道气在自己的丹田和经脉穴位之中游走。

    这是件很困难的事情,第一个周天,他根本控制不住那团气,只是做了一些形似的动作。

    竹兰口中念念有词,念的是奇经八脉十二经络,她引导着庄兴按《还源篇》的注解运气。

    不愧是从小就在山中修炼的巫女,在这方面,她相当专业。

    有她在,庄兴完全不慌了。

    第二个周天,他很顺畅地打了下来,此时约莫过去二十分钟,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悠长有节奏,一举一动之中,有一种奇妙的神韵。

    那本古籍,他翻了不下一百遍了,早已背的滚瓜烂熟。

    本来就是很薄的书,一共五十九页,全是图画,跟着上面的动作做了几遍,就像是背广播体操那样背下了。

    竹兰见他进入了状态,便收起了架势远离他的身边,以免打扰到他。

    练功是需要一个安静环境的,最好是在与功法属性相合的地方,例如她练的《望舒月华》,在月亮出来的时候练,就能事半功倍,更容易进入创作者绘制功法时的境界。

    她保持着沉默,在客厅的门那里看着庄兴在烈日下练拳。

    她没去做别的事情,怕出什么意外,守在这里更让她安心。

    《还源篇》打一个周天需要十分钟,打完三十六周天足足要六个小时,也就是说,最快,也得到六七点的时候,庄兴才能停下来。

    庄兴仍然不能控制好那股气,不过他至少能感觉到气了。

    淬体液很有效果,虽然全身烧热,但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他好想放开手脚,把自己脱光了跳进河里游泳。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干,那样会让他更舒服,可药效全会被浪费了。

    在第9个周天的时候,小糯米醒了,它从水盆里蹦了出来,跑到了庄兴的脚下。

    小家伙仰头看着庄兴的动作,竟然也有模有样地打起了拳来,只是它没有脚,手也无形,看起来就像是在跳一种滑稽的舞蹈。

    竹兰觉得这一幕有趣极了,第一次看到水君会练功的,它们这种精灵什么都不用干,灵力就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变强,通常来说,水君都是很懒散贪玩的,可小糯米不一样,它是一只很特立独行的水君。

    不过这内功拳法是给人设计的,一只水君,没有经脉穴位,它练这拳,就真的是在打广播体操了,可能,稍微能让它变得强壮一些。

    庄兴没空管它,他下定决心要一股气把36个周天打完,打着打着,他渐渐适应了这种温度,觉得没那么热了。

    一大一小,就这么在院子里打了一下午的拳,竹兰没想到小糯米竟然也能坚持一整个下午,庄兴和小糯米一直练到了太阳下山。

    庄兴不止练了36个周天,一共是40个,到了第40个周天时,那股热气已经完全被他吸收了,他在院子里晒了一下午,没有休息地练功,竟然不觉得很累,反而是一种难得的舒畅。

    他完全忘我了,闭目凝神,做了一个深呼吸,睁眼时,捏紧拳头,向前挥击。

    好似炒黄豆的声音爆响,他打出一道拳风,他出拳的速度并不快,是他把体内的“气”打了出去,震得面前的那颗桂树摇晃,簌簌地落下树叶。

    小咪也打了一拳,只是它的拳头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它似乎觉得很累了,打完这一拳,噗通一声,又跳到了水盆里,脸朝上,在水面漂浮。

    这拳打出之后,庄兴身上的骨头一阵清响,好一会儿才停下来,那道力通透了骨髓,节节贯通,当他打出那一拳的时候,感觉身体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自己的操控之下。

    庄兴收起架势,还沉浸在那种玄妙感觉之中。

    当他回过神,发现世界在他眼中变得更清晰了。

    他其实有一点小近视,他的视力是4.3,不算好不算坏,但此刻在他眼里,世界从高清变成了蓝光。

    他能看见从屋顶那头冒出来的竹叶,那根竹子上趴着一只竹笋虫,就是那种金黄色的虫子。

    庄兴能清晰地看见那只竹笋虫的头上和脖子正中都有一个大黑点,它正在吸食竹子的汁液,嘴巴象一根长长的吸管插入竹子内部,它细细长长的、带着尖利的倒钩的脚,挂在竹节上,能看见它摩挲的关节。

    所有细节一览无余,就像是在电视上看到超清摄像头拍摄的近距离画面,记忆里,在他没近视的时候,他也从未看得这么清楚过。

    不止如此,他听到溪流的声音,庄兴家门前有一条小河,他听到了河里的水在流动,风的声音、水的声音,蚊虫的声音...他闭上眼也能感受这个世界,如此美妙。

    但这种状态并未持续太久,他忽然感觉到一阵强烈的饥饿,饿的直叫人弯下腰来。

    身上出了很多汗,汗液黏糊糊地粘在他的皮肤表面。

    他饿的受不了,冲进客厅,打开冰箱,拿起一个苹果就开始啃,甜甜的汁水迸溅,他狼吞虎咽,很快地上多了几个苹果核。

    然而苹果这东西虽然甜,但几乎没有缓解他的饥饿感,他把家里剩余的沙琪玛全吃进肚子,才稍微有一点点饱腹的感觉。

    他去洗了个澡,洗完澡之后煮饭烧菜,把肉下白水,加一些萝卜和豆腐煮成了连锅汤,本来那块买回来的肉被他切成了五份,分别冻在冷冻层,准备一天拿一块出来解冻。

    但他现在就想吃肉,晚饭时,他几乎一个人吃掉了所有的肉,约莫半斤。

    他发现米饭对他来说几乎不管饱了,必须吃肉,他才觉得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