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打工的我回村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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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荒郊木屋

    庄兴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

    萤火虫在山野间飞过,少女背着他,在黑暗中前进。

    “我说..你到底...到底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庄兴声音虚弱。

    他有一整天没有喝水,没有进食,他觉得自己需要去医院看看,再这么下去,一定会被这家伙给折腾死。

    “就在前面了。”少女说:“白芷姐姐一定有办法救你的。”

    跨越一个土包,黑夜下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木房子,木房子的周围挂着红色的灯笼,蜡烛燃烧,静谧之中散发出淡淡的红光,木房子下挂着牌匾,写着“正善堂”,像是药堂的名字。

    难以想象在这样的荒山野岭,会有一座药堂,这里完全是未经开发的模样,除了这间房子看不到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

    那间小木屋仿佛是凭空出现在这里的,周围杂草丛生,连条路都找不着。

    少女背着他往前走的时候,不断有刺刺的野草挂他的腿。

    少女在木屋前停下,敲了敲木门。

    几秒后,门被拉开,一张苍老的脸忽然出现,吓得庄兴浑身一颤。

    老人穿着青色的素衫,头戴一顶瓜皮帽,眯眯眼,鼻子上顶着一对小墨镜,提着一盏灯笼,昏暗的光照在他的脸上,真是像极了恐怖片拍摄现场。

    “是竹兰小姐啊。”老人微笑:“已经将面具上的怨念除去了么?”

    少女摇摇头:“中间出了点意外,牵扯到了一个无辜人,我想请白芷小姐救救他,帮他恢复元气。”

    “进来说吧。”老人看了一眼庄兴,往里招手:“我去唤白芷小姐。”

    少女把庄兴背进了木屋,不出所料,这里就是一座药房。

    进门就看到了抓药处,木柜后面,是一排排的药材抽屉,有股浓郁的草药香气。

    少女把庄兴放在了一张竹床上,庄兴说不出话来了,他全身虚弱无力,呼吸都有些困难。

    “水...水...”他用最简单的话语表达自己的需求。

    “阿元,把这个喂给他喝。”

    “是。”

    朦胧之中,他听到人的交谈声,一股甘甜的泉水喂入他的口中,他饮如甘露,咕噜咕噜地喝下肚。

    “白芷小姐,这样他就能恢复元气了吗?”

    “他元气有受损吗?”

    “没有吗?”

    “我只看出来他脱水、休克、中暑,都是些常见的小毛病,不至于伤到元气。”

    “李药师刚才给他喝的不是恢复元气的灵泉水吗?”

    “竹兰小姐,我方才喂他的,只是普通的山泉而已。”

    “也不知道这小帅哥造了什么孽,你是从哪个黑窑子把他捡回来的吗?我看他手脚被勒的淤青,皮肤好似被火烤过,腿上还有血痕,平时喝水吃饭一定也被某些没良心的克扣了吧,真是难为他了,受了这么多罪。”

    庄兴虽然说不出话,但在心里非常认同地点赞。

    真是个没良心的,把他绑起来架在火上烤,还不给他喝水,不给他吃饭,带着他玩穿越荒野,让野草树枝在他的大腿上刮出一道道的血痕!

    要是没遭这些罪,他觉得他一点事都不会有!

    “阿元,你先去熬一碗山药粥,等他好些了再喂给他喝。”

    “是。”

    药房内,有一个小炉子,老人往炉子里添柴火,熬起米粥。

    庄兴喝了水感觉好很多了,手指动了动,睁开眼,看见他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毛毯,不至于裸奔。

    往上看是陌生的天花板,虽然习惯性地认为那是天花板,但那里有的,只是梁木和瓦片。

    很高的房梁,可连根电线都找不到,就算是农村的老房子,也会牵电线用上电灯,但这里找不到任何现代化的痕迹。

    昏黄的火光照亮了这间房,耳边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是柴火燃烧的爆裂声。

    他坐起身,看见了坐在拣药处的女子,是一位戴圆框金丝眼镜的年轻女子,她穿着青色的短袄裙,系着麻花辫,和那个背庄兴来的少女交谈着什么,少女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长发束起,穿着白色的练功服,坐在独木凳上。

    “这样么...意思是你为了疗伤,迫不得已吸了他的元气,这倒是怪了,以你的体质,按理说,正常人被你吸一口,直接老死都是有可能的,你以前有吸过别人吗?”女子拿着一根翡翠做的旱烟枪,吞云吐雾。

    “没有,我以前都和婆婆住在山里的神社,我是第一次。”少女摇摇头。

    “也就是说,他是你的初体验对象了。”女子眯起眼睛:“真有意思,你的情况我已经确认过了,你既然是第一次和别人做这种事情,应该很难控制住度才对,可他竟然一天不到的时间,又坚挺如初了,中间没有经过任何外部的调养,这小伙子不得了啊。”

    “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不怕你啊,普通生灵待在你身边,就算不直接接触,也会被你吸走元气,但他不怕啊,就算你和他负距离接触,他也可以完全不受影响地正常生活,他简直和你天生一对。”

    “你看,不用我给他熬药,他都醒了。”女子面带笑意地用翡翠烟枪指向庄兴。

    庄兴忽然冒出了冷汗,喉咙蠕动一下。

    那握着烟枪的手,分明是一对白骨,那是一双只有白骨的手,没有肉,也没有血管,腕骨、掌骨、指骨,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

    该死的,他一定是进了妖怪窝!

    TMD这是白骨精啊!猴哥你在哪里,快来救救我!!!

    庄兴在心里呐喊,今天被人架在火上烤,他真是怕了,怕待会妖怪就把他当成唐僧,丢进大锅里煮。

    好像真的要被煮了,少女看着他的眼神里有着一丝丝好奇,庄兴觉得自己在她眼里,已经变成了煮好的唐僧肉,她就差没扑上来上嘴咬了。

    “你们要是想吃肉,我其实可以帮你们买的...”庄兴靠着墙,蜷缩在毯子里。

    “说起来,我也有好多年没吃过肉了,这么特殊的人,肉的滋味一定不错。”女子舔了舔嘴唇:“竹兰,要不我和你做个交易吧,把他让给我,我用路引和你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