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永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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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寂静的夜晚、星光与萤火虫共同照耀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原野,望不见头。

    在原野中间,能见到一座矮小的建筑物,门前有一处小湖泊。

    小木屋矮而窄,周围有栅栏围绕着,呈圆形形状。

    木板交错不齐,像是修修补补了几十次的了。

    大雨天时便能将木屋内部给淹得成湖。

    夏日时,阳光可以从十几处缝隙无缝衔接地将惹人心躁的烈阳带进来扰得人不得入睡。

    狂风一时间可将木屋内部的一切给弄得乱七八糟,德古先生因此丢了不少重要的东西。

    冬日时,雪花漫天地飞舞,暖和的被子表面也可被凝结成冰霜,等霜化了通常都要放在屋外晾晒,不然的话就只能睡凉席了。

    总之这是一处糟糕地不能再糟糕的破旧木屋。

    德古先生长时间地住在这么个鬼地方,这十几年他所遭受的折磨可能比其他普通人的一辈子都可还要翻一番。

    德古先生是此地的唯一一个住户,因为这个地方自五年前起就已经没有人再居住了,只有他。

    他在这儿迄今为止已经生活了十五年的时间,经历过不知多少个暴风雨般的夜晚,但可以赞美的是,他是一位乐观主义者,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压倒他。

    该承受的与不该承受的他都承受过了。在物质生活上是一塌糊涂,可却在精神世界上却是一位富翁大佬。

    他不仅是一位乐观主义者,并且还是一位浪漫主义者,是一位作家,最近正在写一部书准备出版,名为《畔尔加河的归宿》。

    在他读过的众多书籍中,其尤为喜爱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剧中的两个青年为大胆追求爱情而却不惜以命抗争的悲剧给予了他生活动力的源泉。

    他是多么地向往亲情的关爱,这是世上最长久、最真实、最伟大的爱。

    可这个可怜不幸的孩子却是被遗弃的孤儿,刚出生时便被遗弃在了一个恶狼、毒虫满是的荒山上。

    或许是神的庇佑而使他大难不死而后生。

    一对进荒山采摘药物的老农夫妇意外地听见了不远处所传来的婴儿的啼哭声,接连不断,可就向着声源处探索时意外发生了…………

    一棵参天的松树上,一条长约有二米的银环蛇忽从头顶上的树枝上向下扑去朝老农夫的颈椎处留下了深二厘米的咬痕,虽没有大量的鲜血流出但却是足以致命的。

    农妇见此惨状,迅速地从背篓中拿出了镰刀向着蛇的脑袋下方处狠狠地砍了下去。

    类似于此类情况早已经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了,在村中有不少的例子,但都只是受了一点儿皮外伤而已,最严重的也只不过是吉尔巴夫五年前在大天谷中被一条长五米的大蛇给咬伤了双脚以致其瘫痪,到现在还没有人被咬死的情况。

    回到了村子里之后,老农夫仅仅只是往伤口处敷了一些草药,而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最近的时间里都是洛斯夫人(农妇)帮着忙看带孩子的,因为正赶上入冬时节,托古(农夫)为了多多储存一些用以过冬的食物,平时都很少会回家。

    而最近的天气实在是糟糕透了,连续降雪这种情况在这种高纬度的山地里是常有的事情,当地人甚至会根据当天的降雪情况而知道今天是否有利于干什么农活之类的,这已经形成了一门学问。

    已经一个月了,降雪还是没有要停止的意思。

    洛斯夫人每天都很苦恼,向窗外望去只有白雪一片,整座山谷都已经变成了纯白色的了,没有半点儿的瑕疵。

    她心中有点忐忑不安,心中仿佛有十万个为什么,迫切地需要答案。

    既焦虑又心存侥幸,可即使是想要出门去茫茫雪山去寻找,那也是极不现实的,因为大雪已经将山里的各个要道、路口给掩埋得不见了踪影。

    门外的雪足可掩埋一个人的半个身体,再加上没有御寒的装备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更是雪上加霜,也就只能向天祈祷。

    “嘿!洛斯夫人,请开门。”清晨,一阵沉重的敲门声吵醒了正在熟睡中的洛斯夫人和幼时的德古,她断定这一定是那个淘气小子威尔逊。

    “停下!臭小子!门给我敲坏了非叫你赔二十个金币不可!”洛斯穿了双棉鞋便沓沓地小跑到了门面前。

    门外的威尔逊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了,满头都是白雪覆盖着,像是一根冰淇淋一样。

    “快呀!快点!快点!”实在是冷极了,连门把手都是如此地冻手。

    一打开门,门外的寒气瞬间可见般地吹进屋来。

    门旁挂着的辣椒表面都起了一层薄薄的雾霜。

    威尔逊进门的第一件事情便是飞快地跑到了正生着火的壁炉旁暖了暖身子,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正站着的洛斯夫人,而是自己自顾自地烤起了火。

    洛斯夫人气得双手叉腰,“你这个野小子怎能这么没有礼数?你把我吵醒到底又是什么要紧的事情?”虽说洛斯嘴上不依不挠地唠叨着,可早已经为威尔逊这小子倒好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威尔逊的职责就是信使。

    喝完牛奶后他便摘下了挂在腰间的黑色包裹,从里面拿出了一封信件及附一支“亚雅”牌钢笔,可以明显地看出笔杆上沾染了一点儿不知名的“红色东西”,以前是全蓝色的。

    洛斯不解地向威尔逊问去:“这是些什么东西?从来都没有人给我写过信的,是我的信吗?不过这支钢笔确是托古随身都会携带的!”

    洛斯夫人边说着便立刻从威尔逊手上将东西给夺了过来。

    她仔细地端详了那支蓝色的钢笔,反复确认后断定这就是托古的钢笔,因为金色的笔尖上刻着“Myheartisalwaysbusy,LuoSi”并在字的上方还刻有一朵玫瑰花,这是托古花了大价钱定制的。

    她心怀忐忑地拆开了信封,信上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刘易斯·安德尔·洛斯

    哦!我善良美丽的妻子。

    此生与你是最再幸福不过的事了。

    想到你便能使人怡情悦性,在寡独的黄昏下,躺在玫瑰花盛开的花丛中接吻该是一件多么令人陶醉的事啊!

    想到你那翩若轻云出岫,携佳人兮步迟迟,腰肢袅娜似弱柳的曼妙身姿便让我欲罢不能。

    想起你便让我想起了利弗加比亚大草原上的后花园,那儿的花丛每值春天到来之际便会争奇斗艳般地盛放开来。

    失去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洛斯,我永远爱着你,我心永恒于你!

    洛斯,我美丽的夫人,记住,我心永恒。

    ps.我心永恒

    信中之字十分缭乱,但又透露着几分的刚毅。

    有些地方甚至还有直径大约一厘米的圆形血印,这又成为了洛斯夫人心中的一个重大疑点。

    信封表面上也渗有一些斑斑点点的鲜红血印。

    洛斯的神情顿时变得紧绷,好像已经明白了一切但又不敢确定。

    她手握着钢笔向威尔逊盘问去。

    “什么情况?小子!今天你得向我解释清楚!”洛斯此刻既紧张又愤怒,“托古的笔和信件怎么会出现在你的手中?”威尔逊并没有忙着向她解释,而是自顾自地呆呆地望着不远处离他很近的花瓶。

    “站起来!”洛斯见他不做任何回答顷刻之间就发怒了,“请马上回答我的问题!”威尔逊也是被吓得一激灵,本能地站了起来,像是一位将军在审讯一个犯了某款条例的士兵一般。

    “呃…………呃”威尔逊语气支支吾吾地,这与他平时火急火燎的性格相比起来像是丢了魂一般。

    “夫人,不用我说,我想您也应该早就知道了,托古大叔今早被我们的搜查队的人在谷泰山谷中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的。”

    他的语气愈发地急促,已经快要窒息了。

    只见到洛斯夫人面色如死灰的阴沉着的脸,威尔逊的脚都被吓瘫了。

    洛斯夫人的声音愈发变得微弱无力,声音还没有先发出人却先倒地了。

    “洛斯夫人,嘿!您该醒醒了,看看这是谁呀?”威尔逊的声音回荡在昏迷已久的洛斯夫人耳边。

    脸色还是如旧,但好在精气神还是有的!没一会儿便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躺在床上的她被人指引着向床的右边方向望去,她将脑袋向右缓缓地伸了过去,很小心地望了过去。

    只见到了一块木板上躺着的一具尸体,是不能移动的,身体上的各个部位已经叫这该死的寒冬给冻得僵硬,如同冰块一般又冰又硬。

    脸上、眉毛上、头发上都覆盖着有十几厘米厚的冻冰层,整个肢体看起来就像是一具僵尸一般令人生恶。

    洛斯飞快地掀开了被褥,跳下了床。

    双手捧着那既令人不寒而栗又使她倍感亲切的脑袋,她的眼珠都在不停地打着转,泪水已经控制不住地向外流出,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托古的尸体。

    “不!我的丈夫!我亲爱的丈夫!”㗒嚎声瞬间布满了整座小屋,在场的人都会不禁地为之哭泣。

    她抱着托古的头颅,丝毫没有感到一丝的冰冷,轻轻地吻在了那冰冷、僵硬的额头上,热泪流下的那一瞬间便融化了覆盖在身上已久的冻冰层。

    她双手不甘似地捶打着托古的胸膛,眼神里充满了悲伤、不甘、留恋、悔恨,她声音几近沙哑,已经基本只能靠吼了。

    平静下来后,洛斯夫人在托古的耳边低声说:“我心永恒”她有数不尽的话想要向一个人倾诉但却只是想象了。

    六年后,身患抑郁症多年的洛斯夫人自杀在了畔尔加河河畔上,缓缓地向着大海的方向漂流去,与其随之一同的还带有一封沾满血迹的信,附一支“亚雅”牌钢笔。

    那时的小德古也只不过才六岁,以后的日子基本也就是只有靠百家饭,吃了上顿没下顿。

    时过境迁,他已经长大成人了,是一位英俊潇洒、气质典雅的金发碧眼的美男子,从前居住在这里的人们越来越少,基本都搬去了新建的小镇上,到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人于此(偶尔会到小镇上采购生活用品)

    孤独与寂寞常伴着他,在他身边陪着的只有一只可爱的英国短毛猫查理五世。

    他常会捉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