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行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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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雨中花令(1)

    不消说,陆无命的宣传起到了非常良好的作用。

    因为从陆无命上山的第七天开始,慕名而来委托白衣团送货的人就络绎不绝。起初,好不容易找来的人大抵都是些山上的说书人。他们难得下山一趟,冒着被贫民打劫的风险跑到这个破村里来,委托白衣团送一两件并不值钱的物件上山。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再听一遍那段轩龙皇帝的故事。看得出来,陆无命在山上说书人中间混的很开。这些说书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北暮很好的利用了他们,因为陆无命一个人的宣传毕竟有限。但加上这些说书人的话,情形可就不一样了。

    所以在这批说书人拜访完后的几天,才是真正开启火爆生意的时刻。有委托送信的,有委托送物的,也有委托送人的。因为白衣的价格是其他三大知名走山人的五分之一,并且安全快捷,让许多顾客称赞不绝。可白衣的人手实在不够。北暮和臣未明总得留下一个人来看顾缙心。毕言一般负责护送任务,他的出勤频率是所有人中最高的。但他从未有过抱怨。九指又全权负责接洽事宜。什么货能接,什么货不能接,什么委托暗藏玄机,什么委托可以大赚一笔,这些全由他来把关。真正能使唤的成员也就九指的那六位哥们。也因此,白衣团还是推脱了大量的工作,每日接个一到两单已是他们现在的极限。

    但饶是如此,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让白衣团里的每个人兜里都揣上了百文铜钱。

    直到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们来到这里。

    带头的是一名叫做牛槿的男孩,一十四岁。和臣未明他们都认识。五年前被发现饿晕在一簇牛槿花丛中。他没有名字,于是北之平又擅作主张给他取名叫做牛槿。

    慈幼院那场大火,让孩子们失去了家园,但他们的大部分人还是聚集到了一起。他们从小便懂事吃苦。如此境地并不足以击垮他们。牛槿因为力气比较大,头脑敏捷,渐渐取代大家心目中的之平大哥而成为他们的主心骨。

    他带领孩子们在地界里艰苦的生存着,挖野菜,打野鸡。一直到他们听说了走山人白衣团的事。牛槿隐约猜到这可能和北之平大哥有关,于是带着十名年龄相若,胆子比较大的孩子先来探探情况。

    在见到臣未明和缙心后,欣喜不已的入住了这座破村。然后还把剩余的二十几名等待先遣队消息的孩子们也招了来。北暮一开始并不同意,但他知道对臣未明和缙心来说,他们也是值得信赖的家人,于是便不再阻拦。只是再三告诫,千万不要把缙心的名字和情况泄露出去。

    结果没想到这一批孩子成为了白衣团最大的生力军。

    他们力气不够大,但身手矫健,爬山走坡如履平地。且个个都能吃苦,走山对他们而言实在算不上什么难事。

    牛槿更是选出了几位沉稳谨慎的孩子头,编制成了五支队伍。他们自发立下的规矩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不得对山上的所有之物有所留恋。毕竟那是繁华的沧山,就怕有的遭不住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而身陷囹圄。

    白衣团也由此真正开始积累起了财富。

    小破村拥有了如此活泼的一群孩子们,瞬间颠覆了整座村子颓败的气象。北暮偶尔会带着他们上山采购,只要能小心翼翼避过天方军的视线,那些小商小贩很乐意把自己的货物以五成的价格卖给山下的这些孩子们。于是很快,小破村里耕起了农地,建起了篱笆,甚至养起了鸡鸭。原本颓废苟活的老年人也纷纷走出屋门,传授这些孩子们饲养种菜的本领。而白衣团对他们的回报,则是逐渐丰盛的餐食。

    小破村在孤儿们入驻后的短短两个月后骤然活了过来,北暮驻起一枚石碑,毕言用剑在上头刻上两个字——尽管这村里除了他和北暮以外,没有人识字。但从这一天开始,大家都认得了它们。

    这两个字和孤儿们曾经所处的慈幼院名字一致——念做“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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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鸿历三年春。沧山七百仞,梧田坊。

    这里居住了三百户左右民居,一家一户沿着峭立的山崖围成田字型。坐落于梧田坊边上的就是最受沧山普通民众所喜爱的安乐坊。酒楼茶馆青楼戏馆赌场商铺,是构成安乐坊的最主要支柱。因了那句近水楼台先得月,梧田坊成了沧山七百仞价格最昂贵的居住所。

    陆无命便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买下了梧田坊的一处别致小院,六百两银子,还买下了一名丫鬟和一名看家护院。俨然成为了小小的财主。

    “哎呀,大少爷,你这回上山,又是公干啊?”陆无命一边享受着丫鬟绣春用柔软无骨的拳头轻轻捶腿,一边抿了口茶水,红光满面的模样和几个月前灰头土脸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北暮点点头。这次上山是为了运送五头稜山羊。这种拥有宽厚蹄子的大型山羊,走山道最是安稳,但因为驯服困难且数量稀少,所以一般只有贵族和大商户才买的起。一头稜山羊的价格几乎和陆无命这栋小院价格相当了。

    也因此,这一趟交完货,北暮的荷包顿时撑的鼓鼓囊囊。

    “陆大师,我一直好奇一件事,最近一直忙这忙那没空来问,今天既然来了,我就顺便问问。”北暮说着,四处打量一番。

    还别说,这屋内雕梁画栋的,比起自己山脚下千辛万苦搭建的石头房子要雅致舒适的多,这从天九都来的生意人,还真的是会享受。

    “你是想问我,怎么能这么快就过上这等生活的吧?”陆无命得意的笑了笑。

    北暮咧咧嘴,两只眼睛转移到蹲在陆无命边上的丫鬟。

    绣春看起来二十不到,一头黑发沿着耳廓柔顺的垂至饱满的胸前。白皙的皮肤上,是一张温情娇小的脸蛋。

    陆无命注意到北暮的目光,轻咳一声,他挥挥手,示意绣春退下。后者盈盈站起,又盈盈一福,悄无声息的踏着小步退了下去。

    “大少爷,你问归问,可别打我家丫鬟的主意啊,这丫鬟可是那典当铺老板给我挑的,当铺老板的远方侄女,过两年是要嫁做人妇的。”

    北暮深深的朝那个纤细的背影望了一眼,转而说道:“回到主题上来吧。你替我们做的宣传很有用。那枚玉石你拿去卖了?值当多少钱?”

    一说到这个话题,陆无命立即无不得意的伸出三根手指。

    “三十两?”北暮问。

    “不对,再猜。”

    “三百两?”饶是毕言这种素来不愁吃穿用度的人,说出这个金额的时候也面露诧异。

    “错。”陆无命得瑟的道:“整整三千两!”

    “就这一块破石头?”这下连北暮也被惊到了。别说再干上十年,就算不吃不喝干一百年,他们白衣团也不一定能赚到三千两。早知如此,也别辛苦干什么走山人了,当时直接抢了陆无命那块玉石不就完了?

    好像猜出了北暮心中所想,陆无命挪动椅子往后退了一寸:“大少爷,你,你,你不会现在想打劫吧?”

    他突然意识到,只要北暮想抢钱,抢完直接从那条密道下山。他陆无命就算挖地三尺也找不回来。

    北暮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假笑,吓得陆无命瑟瑟发抖。见他被自己吓住了,北暮耸了耸肩,“好了,你的东西能卖多少钱是你的事。我就是好奇一下。顺便看你这院子那么空旷,人丁稀少的,不知道陆大财主可否借用宝地?”

    陆无命转溜着眼珠,试探性的问道:“借用?你的意思是?”

    “你看,我们白衣的兄弟们毕竟都年纪不大,还在长身体。有时候走完山,人疲惫的不行,找宿馆的话又怕天方军查访,查到就得花钱,花了钱呢,这上山一趟几乎等于白跑。”

    北暮脸上露出无奈的模样,“很难办啊这个世道。”

    陆无命心领神会,拍拍胸脯,道:“不难办不难办。我这边西厢房可空着,我让护院去买几张草席来,挤一挤住七八个人不成问题。”

    北暮闻言抱拳:“那就先谢过陆兄了。”

    “哎呀,小事小事。要不是你们,我也上不了沧山,更没有今天的日子。知恩图报,我辈应为之举。”

    “但是,”他皱了皱眉头:“毕竟山下的这些小子...”

    陆无命瞅了眼一言不发的毕言,继续道:“他们蛮横惯了,规矩方面可能不太行,希望你能约束一下,别让他们动坏家里的东西。也别欺负家里的丫鬟。毕竟绣春...”

    “再过两年是要嫁做人妇的。”北暮替他回答:“这个你倒可以放心,至于看家护院嘛,我建议你再多聘两三个。”

    北暮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满意效果,起身走前,还回头看了眼满脸茫然的陆无命:“我说这个建议的目的不是让他们保护你的丫鬟,而是保护好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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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后,北暮和毕言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北暮立即就明白了他和自己想到一块儿去了。

    “那个丫鬟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我总觉得透着些古怪。”北暮说道:“她手上有茧,茧子在虎口处。模样像是常练兵器磨出来的。”

    毕言跟着说:“而且看她的身型,内里穿的束衣紧紧包裹身躯,是为了方便动作。”

    北暮讶然:“这你也懂?”

    毕言别过脸去,干咳一声:“五常人里有位姑娘。她平日里便如此穿着。”

    “这你也知道?再怎么说也是穿在里面的吧?”

    “...总之,那个丫鬟不像一般人。你不打算保护他吗?”

    “暂时不用。陆无命短时间内不会有事。”

    “你那么确定?”

    “无论对方想要什么,此时对陆无命下手又能捞到什么呢?”

    “三千两?”

    “如果只是为了钱,那更没什么好怕的。陆无命虽然爱财,但更惜命。”北暮叹了口气:“我怕的是她所求不是钱财。那样才叫人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