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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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每天梦见你三次

    日落余晖,衬得天空一片橙色。白日的喧嚣才刚结束,人群早已聚集起来。

    夷道县城中,一片熙熙攘攘,热闹繁华。酒楼茶肆赌馆妓院鳞次栉比,次第排列在长街两旁。不断有少女的歌声,还有人们的欢笑,从屋宇之间传递出来。

    这是这个时代最繁华的都市,因为它地处在长江航运的要冲。往东是荆州,往西是白帝城。所有往来于巴蜀和长江中下游的商队船只,都要经过这个小小的港城。这里是商品流通的枢纽,也是富贵人家纸醉金迷的地方。

    沈墨在江旁的小摊上吃了一碗面,他前天才刚刚从大巴山里钻出来。繁华的都市与幽静的山林仿佛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他终于摆脱了枯寂与孤独,回到这个烟火世界。他也终于不再是崔灏,而变回他自己。他将永远把崔灏的秘密隐藏在心底,不会告诉任何人,哪怕最亲近的人。因为他不愿意背负恶名生活,更不愿意假扮另一个人活着。他要活成自己,活出自己的模样。

    沈墨吃完第一碗面,又把筷子伸进第二只碗中。面的味道也许并不好,但是对于一个在丛林中生活过,有时候不得不茹毛饮血吃生肉的人,这样的面已经是无上美味了。

    沈墨嚼了一头蒜,吃了一筷面,喝了一口汤,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吹着江边的冷风,心中无比惬意。对于刚刚从山林里跑出来的野人,这样的生活已经无异于天堂。当然如果兔子姐在身边,那就更好了。

    刚刚想起兔子姐,就听见一个少女的叫声。

    “爸爸!”很娇憨的叫声,带着一股醉意。

    沈墨身子吓得一哆嗦:我只想要个老婆,为什么还奉送一个女儿?

    幸好,那声爸爸不是叫他的。隔壁的座位上,两个汉子正和一个少女喝酒,少女已经喝得有七八分醉,圆圆的脸被酒气熏得微红,一对杏眼有些发直,舌头也大了。

    那两个汉子还不断往少女面前的碗中倒酒,少女端起碗喝了一口酒,又嘻嘻傻笑着把碗放在桌上,大着舌头叫了两声“爸爸,爸爸”,一副又痴又傻又天真的模样。

    两个汉子哈哈大笑,相互使了个眼色。

    “姑娘,你喝醉了,我们送你回家吧。”说着一左一右将那少女架起。那少女呵呵傻笑着,嘴里依旧口齿不清地含糊说道:“爸爸,哈哈。哈哈,爸爸。”

    沈墨还第一次看见有人喝醉了酒,就叫别人爸爸。他向店老板看了一眼,那老板却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摇摇头:“唉,作孽啊。”

    去你妈的,光会看热闹,一点见义勇为的情怀都没有,不给你面钱了。

    沈墨趁老板不注意,站起来撒腿就跑,不一会儿就冲到两个汉子和少女消失的小巷中。至于店老板在背后的咒骂声,则完全被他完全忽略了。

    沈墨冲进那个狭窄的小巷时,正好瞧见喝得醉醺醺的少女一脚踹在一个汉字裤裆中间。沈墨下意识地夹紧双腿。

    这个反转来得有些太快了吧,果然最好的猎手往往都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沈墨看着已经瘫软在地上的两个汉子,识趣地往巷子外退去。

    “喂,你站住!”少女叫住他。

    开玩笑,你叫我站住我就站住,那我多没面子。

    沈墨头也不回,一溜烟消失在巷口,耳中还隐隐听见那少女在叫骂胆小鬼。

    晚上沈墨在土地庙里找了个睡觉的地方。这里好歹四面有墙,不用担心半夜突然跑过来一头野兽,一口咬掉自己身上某个零件。这个道理只有在野外生存过的人才会明白:有一个可以让你安安稳稳睡觉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然而沈墨睡觉睡到半夜,就被人用脚踢醒了。

    “喂,小子,这是我们的地方。你往那边挤挤。”

    一个胖子,一个瘦子,都穿得破破烂烂,手里各自拿根打狗棍。胖子也就罢了,瘦子不仅长得瘦,嘴还是歪的,一看就不像好人。

    沈墨打了个哈欠,滚到火堆另一侧,又继续呼呼大睡。睡了不知多久,忽然闻到一阵似有似无的肉香,耳听瘦子笑道:“三哥,这肉快熟了吧?兄弟我有点忍不住了。”

    胖子嘻嘻笑道:“莫急莫急!心急吃不了叫花鸡。这会儿肉还才刚刚好,味道还没进去。再过半个时辰,等味道进去了,拿出来,那才叫一个香。你只要咬一口,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

    沈墨闭上眼睛也能听见一阵吸口水的声音。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想尝一口那叫花鸡的味道。

    他这会儿早已睡意全无,心里只在盘算怎么想个法子,骗那两个乞丐的叫花鸡来吃。

    正想假装醒来,跟两个乞丐套套近乎,土地庙外却响起了啾啾几声鸟鸣,两长一短。隔了一会儿,又是两长一短。

    “三哥,好像是五爷招呼兄弟们的信号。”那瘦子说道。

    胖子低低嘟哝一句,拿起放在旁边的打狗棍:“走,瞧瞧去。”

    “这小子会不会偷咱们的鸡吃?”瘦子指着沈墨问。

    胖子走过来,对着沈墨的屁股就是两脚:“喂,小子,你听好了。老子是城南饿虎帮的鹏远鹏三爷,这是我兄弟铁竹竿邵六,那火堆下的叫花鸡,是我兄弟俩埋的。你要是敢偷吃一个鸡翅膀,小心阉割了你。”

    偷吃一个鸡翅膀,就要阉了老子,这也太狠了吧。我保证一个都不偷吃,要吃就吃一对。

    胖子鹏远用打狗棍从火堆里挑出几根还在燃烧的树枝打熄了,这才带着邵六走出土地庙。

    沈墨又眯了一会儿眼睛,估计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于是踢开地上的火堆,将埋在下面的叫花鸡挖了出来。

    一敲开外面的泥封,顿时香气扑鼻。鸡肉本身的肉香,加上包裹在外面的荷叶的清香,让人垂涎三尺。

    沈墨顾不得烫手,撕下一条鸡肉放进嘴里,果然又软又嫩。一股甜香,让所有的味蕾都在瞬间炸裂开来。

    可惜没有酒。一口鸡肉,一口好酒,那才爽得每个毛孔都飞上了天。

    沈墨一边埋怨,一边一鼓作气,把那只鸡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叫花鸡,他又把鸡骨头舔得干净,然后挖了一块泥,连同剩下的骨头,一起用荷叶重新包裹起来,埋进地里。

    待会儿胖子和瘦子回来想要大快朵颐时,心情想必会从充满希望化作忐忑不安,然后瞬间跌落谷底,最后暴跳如雷。想起那两人这一番心路历程,沈墨就忍不住心花怒放。他居然又把用荷叶包裹的泥块儿刨出来,往里面撒了一泡尿,这才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

    “姐是老中医,爱开拖拉机……”沈墨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地溜达到江边。他想找艘船带自己去荆州,去看看兔子姐是不是已经回洛阳。此时天色还未放亮,一轮寒月明晃晃地照在大江上。江边停泊了许多船只,却也不知道哪些是往上游的,哪些是往下游的。

    沈墨正在为难,就听见有人在低声说话。

    “五爷,错不了,就是那艘船。我瞧得妥妥的。”

    “我看怎么不太像啊?”一个粗粗的声音说。

    “错不了。要是瞧错了,你抠了我瞎子的眼睛。”先一人说。

    “好吧,错了就错了,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最多再抢一回就是了。兄弟们上啊。”

    话音刚落下,就看见七八条快艇从岸边的芦苇丛中荡了出来,笔直向一艘大船划去。

    呵,这是遇见水匪打劫了,我是该坐视不救呢,坐视不救呢,还是该坐视不救?

    沈墨靠在一棵树上,悠闲地看着那群水匪接近大船,然后借助虎爪绳钩一类的东西,攀上船舷。

    “谁……啊!”

    “有强盗!”

    “是水贼!水贼上船了!”

    “老张被水贼砍死啦!”

    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在船上响起,显然两边已经干上了。

    怎么还杀人了呢?你们这群家伙,抢点金银财宝就是了,大不了砍条胳膊腿儿,干嘛非要下死手呢?

    沈墨吐掉嘴里的树叶,一抬腿两个起伏,已经飞到船上。

    他最初杀赵贞的时候,依靠的全是身体自然反应。但接下来几天在赶路时左右无事,难免会细细琢磨用力的技巧、使刀的门道,慢慢的也就有了领悟。崔灏的武功,他自然不可能十成十都学会,但既然已经揣摩到门道,假以时日,总有融会贯通的一天。至于辗转腾挪呼吸换气这些本领更多的是依赖身体,身体既然还是那具身体,沈墨使起来也就很容易了。

    只是他会崔灏武功这事,却是不能够让第二个人知道的,否则就连瞎子都能看出他就是崔灏。如果有一天大家真把他当成淫贼,那就大大不妙了。不但兔子姐不理他,以后在这世上也寸步难行。所以他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这个秘密不被人发现。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永远不要在人前显示武力,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也只好杀人灭口了。

    沈墨趁人不备跳上大船,躲在阴影中。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身后突然有人叫道:“四毛你这狗东西,吃里扒外,竟敢勾结外人,图谋主家。看我不一刀劈了你!”沈墨大惊,刚一回头,就看见一个汉子惨叫一声,扑倒在地上。他身后现出一个水匪模样的人,也正大声对自己喝道:“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赶紧到前面去。五爷他们已经把正主儿围住,赶紧去帮忙!”那人显然是个水匪,却不知怎么把沈墨当成自己人。

    沈墨也不解释,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汉子。那人有些面熟,沈墨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但隐隐约约记得他似乎是宜城许家的家丁。

    莫非这船是许家的?这家伙看我跟水匪一起,就以为水匪是我引来的。你这有眼无珠的东西,难道看不出沈爷我一身正气?敢污蔑你沈爷,死了活该。

    沈墨跟着那水贼一路赶到前面,果然瞧见一大群水匪将七八个人围在中间。那七八人又围成一圈,护住圈里两人。

    大小姐!

    那两人竟然是大小姐和她的丫鬟翠儿!

    半个多月未见大小姐,沈墨心中竟然有些激动,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此时大小姐却十分狼狈,披散着头发,衣服也没穿整齐,显然是半夜被人惊醒,胡乱把衣裙套在身上,就跑出来了。

    哈哈,看来老子今天要英雄救美了。要是放开了打,这些家伙自然不在话下,但是要不显山不露水地救大小姐,这却有些难了。

    沈墨混在水匪中间,装模作样地挥舞几下,呐喊几声。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当成水匪了。许家家丁都是一式的青衣小帽,一众水匪却穿得破破烂烂。他刚从大巴山里跑出来,也是衣不蔽体,站在水匪中间,毫无违和感。

    “住手!”一个粗粗的嗓音叫道。沈墨记得那就是先前被叫做“五爷”的人。

    他扭头瞧过去,又吃了一惊。五爷?喝醉酒?爸爸?

    五爷居然就是傍晚在面馆里遇见的那个喝得醉醺醺的少女,现在她却没有一点叫人家爸爸时的娇憨模样。

    原来这小妞是水匪头子,还敢打劫大小姐。可是她为什么一喝醉酒就叫人爸爸?莫非有恋父癖?不过一个女人带着一群大老爷们打劫,身上有点毛病,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众水匪听那少女叫“住手”,纷纷向后退了两步。那少女笑道:“许大小姐,怎么样?你是乖乖束手就擒呢,还是要让这几个兄弟白白送掉性命?”

    此时还护卫在大小姐身边的只有七个家丁一个丫鬟。包围他们的水匪,却有四五十人之多。双方强弱悬殊,胜负已毫无悬念。大小姐却依旧宠辱不惊:“你们要的不过是船上的金银珠宝,那些东西尽管取了去,只是请不要再伤害我许家的家人。”

    大小姐真是厉害,在这时候还不忘邀买人心。

    “金银珠宝我们自然是要的,另外还请许大小姐也跟我们走一趟。”被叫做“五爷”的少女笑嘻嘻地说道。

    请?你这无耻的样子,很有我当年的神韵啊。沈墨正在腹诽,就听见一个家丁大声说道:“要想带走大小姐,除非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他话音刚落下,旁边几个家丁,还有丫鬟翠儿也都纷纷叫嚷起来:“对对,除非从我们尸体上跨过去。”

    “大小姐被你们带走,我也不活了!”

    “大小姐请放心,我们就算死了也要护你安全。”

    “誓死保卫大小姐!”

    “誓死保卫大小姐!”

    七八个人,竟然叫出了七八十个人的气势。

    愚忠!真是愚忠!不过大小姐这收买人心的本事到底是怎么练成的?老子有空一定要好好跟她学学,以后就再不怕敌人的离间计了。

    大小姐满脸感动,抓住翠儿的手,对身边的家丁说道:“大家别这样,你们都有父母妻儿,别为我枉自送了性命。这位姑娘带我走,无非为了些赎金银子。你们这就回许家报信,切记不可意气用事。”

    “大小姐!”一个家丁哽咽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大小姐!大小姐!”陆陆续续,所有家丁跪了一地。丫鬟翠儿抱住大小姐的大腿,抽抽噎噎,泣不成声。

    大小姐,我好感动,我也要抱着你哭,呵呵。

    “许大小姐,这就请吧。”叫“五爷”的少女得意洋洋地说。

    大小姐迈步向众水匪走去,却被翠儿死死抱住双腿:“大小姐不能去!他们是坏人!”

    “是啊,是啊,大小姐不能去!”

    一个家丁忽然大叫着挺刀向这边冲过来:“我跟你们拼了!”

    然后“啪”的一声,被一个竹竿一样的瘦子一脚踹倒在甲板上。

    瘦子旁边的胖子大笑道:“五爷,这小子不是找死吗?竟敢冒犯您老人家的虎威。小的这就把他心肝挖出来,给你老人家做一道醒酒汤。”

    “哈哈,好!要三分熟的!”

    沈墨难以置信!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漂亮这么乖巧的一个少女,居然能说出这么狠毒这么恶心的话。这小妞倒底有多变态?恋父癖的女人妖?嗜血的食人族?

    沈墨心里突然有一个绝妙的主意:把她送给宗绪,这两人绝对是绝配。

    胖子走过去摁住地上的家丁,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一刀就向家丁心窝里扎去。

    “住手!”

    这次叫住手的是大小姐。

    “你们放过他,我这就跟你们走。翠儿,你不听我话了么?赶紧放手。”

    翠儿抽抽噎噎地放开双手。大小姐袅袅婷婷地走了过来,虽然没有兔子姐那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却也自带一种端庄雍容。

    兔子姐是天上的金凤凰,大小姐是人间的丹顶鹤。如果要二选一,还真是不好取舍。

    大小姐的风姿,把一众水匪都惊艳到了。不知道那个五爷有没有自惭形秽?一个女人做成男人的样子,那得有多失败?就像沈墨做成崔灏,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沈墨看了一眼五爷,鄙夷地撇了撇嘴,然后又对大小姐笑笑。

    大小姐走到五爷身边,突然看见沈墨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呆。

    “你……你是四毛!”

    “四毛给大小姐请安。这些天没见大小姐,四毛天天都在想你,平均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梦到大小姐三次:入睡一次,中间一次,被尿憋醒前还有一次。”

    “哈哈”,一众水匪大笑起来。

    笑声中沈墨慢慢走到大小姐近前,提起刀,轻飘飘地架在五爷脖子上。

    “别动!动,就杀了你!”

    他行走拔刀的动作没有一丝慌张。他只是很随意地走过去,很随意地拿起刀,就像是要用刀切一根萝卜丝,或者砍一根黄瓜条。他身上没有一丝杀气,所以没有一个人想过要阻止他,甚至连五爷自己都没想过要躲闪。

    “你这小姑娘一点都不乖”,沈墨伸手在五爷圆圆嫩嫩的小脸上扭了一把:“一会儿叫人家爸爸,一会又要绑架大小姐,一会儿又要喝三成熟的醒酒汤。你说,我把你脑瓜子切下来,是该生煎好还是凉拌好?要不然油炸?就怕油炸以后,把你的俏脸炸成马蜂窝,品相就不好看了。要不你给我出个主意,要怎么做才能做到色香味俱全?”

    沈墨绕到五爷身后,摸着她的小脑袋瓜子,就像挑剔地选择食材。

    “你,原来是你!你这胆小鬼!大家上啊,一起砍死他!呜……”五爷还要叫,却被沈墨一把夹住上嘴唇,将她脑袋提了起来。

    沈墨示意大小姐往后退,两人退回到七个家丁中间。

    一众水匪渐渐从最初的慌乱中反应过来,纷纷举起手里的刀剑棍棒,大声鼓噪。

    “放开五爷!放开五爷!”

    “竟敢对人人敬仰的五爷无礼,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赶紧把五爷放开!不然把你们这帮龟孙砍得片甲不留!”

    “杀啊,杀死这帮龟孙!”

    沈墨笑嘻嘻地看着情绪越来越激动的水匪:“大小姐,你说怎么办?”

    大小姐面露难色:“这个……要不我们再谈谈?”

    五爷却得意洋洋:“你这胆小鬼,赶紧把我放开,不然待会儿让你们人人死无葬身之地!”

    呵,小丫头,还敢恐吓你哥哥。

    “你说我是胆小鬼?你居然降说我是胆小鬼?”沈墨板着脸问少女。

    “不错,怎么样?你不服气?”少女虽然被刀架在脖子上,却毫无惧色。

    “不,我服气。”沈墨换了一个很贱的表情:“我觉得你就是我的知己。那你知不知道,我除了胆小鬼,还是别的什么鬼?”

    “别的什么鬼?”

    “别的什么鬼,比如说啊,有水鬼山鬼厉鬼怨鬼穷鬼酒鬼吊死鬼饿死鬼大头鬼吸血鬼……还有色鬼,你猜猜我是哪个?”

    “我不猜!你赶紧放开我!”少女脸上露出一丝惧色。

    “猜嘛猜嘛,猜错了又不会打你屁屁,要不然我给你一点提示?”

    沈墨说着,就伸手去解少女胸前第一颗衣扣。

    “色鬼色鬼!你要干什么!”少女尖叫。

    “我不干什么啊。你都叫我色鬼了,我怎么能够让你失望?我只想让五爷的手下们都看看,看五爷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是公的还是母的?是雄的还是雌的?是阴还是阳?是鸳还是鸯?是麒还是麟?是凤还是凰?”

    沈墨嘿嘿淫笑着,解开第一颗纽扣,然后是第二颗。

    “下去下去!你们都退下去!”少女的尖叫声划破了漫漫长夜。

    咦,奇怪,我都还没说我有什么需求,这小妞怎么就心领神会了?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五爷果然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