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千里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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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来自女子的报复

    砌墙的砂浆只用了很少的一部分,剩下的水泥金莲让士兵们铺在地上,然后压平。

    虽然这些人没用过水泥可是他们似乎对水泥的运用一点不陌生,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就被他们铺成一片长二十米宽五米的水泥地。

    金莲满意地点头,

    “还行,明天就可以在上面行走了。”

    在场的人对此将信将疑,他们怕的不是明天地面会不会硬化的问题,而是怀疑被雨水冲刷过后会不会返潮,甚至是塌陷。

    直到第二天,金莲看到平整的水泥地忍不住仰天躺在了地面上。

    水泥地面传来一股冰凉的寒意,但金莲的心第一次感觉到很温暖,很熟悉。

    都监和几个士兵很不解地围过来,她们不明白为何这个花容月貌的女子要躺在地上,这在他们看来是很没有女德的行为。

    是呀,他们当然不明白这种穿越时空的相遇,哪怕只是冰冷的水泥,在金莲的心间都无比的怀念。

    几个人也学着金莲的姿势躺了下来,然后懵懂地望向天穹。

    似乎没有这么做就是你不够聪明,不理解这个神秘的“仪式”。

    这下轮到金莲莫名其妙了,她爬起身又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像看白痴一样看着眼前的几个人。

    都监第一个反应过来,尴尬地挤出无所适从的笑容,然后起来把几个还在云里雾里的士兵踢醒,

    “丢人现眼,快给老子起来。”

    都监的心情有点无地自容,因为在一个女子面前丢脸,这是第一次,而且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为什么丢脸,只是迎着金莲好奇狐疑不解的目光,让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是无知的行为。

    为了缓解气氛,金莲也很商业地挤出笑脸,只是因为用力过猛,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张都监,去挑水吧。”

    “啊?”都监不舍地看向光滑的水泥地,似乎等一下这里又变成了泥泞的土坑。

    几个士兵也听到了,他们和都监一样,以为金莲是要把水泥地冲走,愣愣地看着脚下的地面,仿佛是在不舍地告别。

    金莲很奇怪,为何这些人突然变得深情款款,要是因为对自己爱而不得看起来也不像,寻着他们的目光看去,金莲终于明白了,嗤笑道,

    “我用水不是要清理这地面,是要…,”

    话到嘴边,金莲突然不知道怎么解释养护二字。

    但是既然知道了他们的担忧,那就很好说明白了,于是道,

    “这个地面需喝水才能保证它的质量,不然很容易裂开。”

    “真的?”

    几个人长舒了一口气,因为他们太喜欢这个水泥地面了,有一种击中心灵的惊喜感。

    他们甚至忘了制造这些水泥的初衷,就是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不知道为何,这水泥既不奇也不艳,可是就是觉得很美,那种爱不释手的美。

    金莲懂这种心情,这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人面对新事物的新鲜感。

    但同时又在心里感叹道,

    “这男人的幸福还真是这么的朴实无华。”

    美有两种,一种是工业美,一种是艺术美,水泥地无疑是工业美的一种。男性对这种美的捕捉要敏感得多,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喜欢看路边的挖机的原因。

    一桶又一桶的水浇在水泥地上,刚开始人们还担心会把水泥泡软,可是等了很久地面依然坚硬如石,大家终于放心了,心里也开始起伏不定起来。

    早知道有了这个东西,以他们的速度计算一座城楼应该可以在两天时间内完成,这在他们看来和法术已经没有区别了。

    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铺路,在场的人都知道制作水泥的材料用的是什么,除了铁矿石以外几乎就是没有成本的东西,而且还随处可见。

    所以他们完全相信这东西铺到哪里都没有问题,而且以他们的估算,哪怕是平民百姓也是用得起的。

    大家终于想起来了,这东西是用来赚钱的,而且此时他们很确定这东西的前景无比的广阔。

    都监的心里已经开始盘算以后的宽裕日子,想到这里,他傻傻地笑了起来。

    几个人来到衙堂,今天都监破天荒地没有让各处的产业来报账,因为他要商议接下来的大事。

    他隐隐觉得,属于他的时代就要来了,他觉得眼前的金莲也越来越可爱了,看到她就像看到一座移动的金山…。

    金莲突然想到一件事,对都监邪魅地笑道,

    “首先,你把那个什么叫胡天的承信郎踢出去。”

    “为何?他哪里得罪你了?”

    都监对自己的士兵一向爱护,如果没有犯下大错,他是不会轻易地为难他们。

    金莲很随意地瘫坐在一张椅子上,大大咧咧地翘着二郎腿,这种张扬的行事风格在这个年代很少,可是在金莲身上发生这一幕,都监却没有觉得什么不妥。

    金莲把食品行会里遇到的阻碍跟都监说了一遍,然后正色说道,

    “都监大人,要想做大事,必须要懂得严明治人,那种为了一己私欲搬弄权柄的人,必须踢出去我们的队伍。”

    都监若有所思,似乎在权衡其中的利弊,又像是被多年的处事风格所羁绊,所以一下子无法作出正确的决定。

    他也明白,胡作非为的人在一个团体中就是蛀虫一样的存在,只是他一直以爱兵自称,让他难以下决心罢了。

    见都监犹豫,金莲又道,

    “张大人,经商和治军是一样的,在军营,是军法为大,在商场,你要明白也有它的规矩,那就是以公为先,以信取心。要是做不到这点,我们注定是做不大的。”

    金莲很自然地将自己称作他们的一员,他刚才用了我们的队伍,此时用的是我们。

    这就无形中让她的话变得更有说服力,因为既然是一伙的,那么也就无所谓离间了。

    都监何尝不知道,此时被金莲点醒,他也明白这两边孰轻孰重,不管是因为私人恩怨还是其他原因,那个胡天他已经决定不再使用。

    哪怕是为了给金莲一个投名状,那也是值得的。

    于是,那个还在考虑怎么为难金莲的承信郎突然以欺压百姓的罪名受了二十军棍,然后被踢出了军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