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明末当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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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明末

    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看着眼前透着丝丝光亮的破茅草房,无奈的叹了口气,再次苏醒后,李牧终于认命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没错,他穿越了,一场宿醉之后,魂穿大明朝,来到了江西建昌府一个叫南丰县的地方,宿主也叫李牧,字幼安,和他同名同姓。

    穿越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说一年前的话,李牧说不得还能过上几天好日子,因为他那便宜老爹李成志虽然考了一辈子也没考上进士,但好歹是个举人。

    举人也是能做官的,是东拼西凑的花钱买了一个老家南丰县的典史,虽然是个不入流的小官,但好歹也是官老爷啊!

    相当于一个县的公安局长,他以后写小作文时也能自豪的写上一句‘我的局长父亲’!

    但可惜,好景不长,一年前,隔壁府的铅山县闹教乱,有妖人暗中创立密密教,天灾人祸之下,不断有失地的百姓和佃户加入其中。

    聚众裹挟之下,他们杀死地主,拒交朝廷赋税,只差没有公然造反了,连南丰县也被波及,十里八村的百姓多有密密教的信徒,赋税这些根本收不上来。

    虽然最后被巡抚解学龙给强势镇压了,但他爹也因为剿贼无方,被知县老爷给当了替罪羊,罢官免职了。

    李成志也因此气得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撒手西去了。

    这可就苦了李牧,要知道他从小身体就不好,所以才会取字幼安,是个实打实的汤药罐子,隔三岔五就要吃药。

    李成志当典史老爷时,他的汤药补品这些还能跟得上,但李成志这撒手一去,情况可就急转直下了。

    之所以还能苟延残喘一年,多亏了他母亲变卖首饰嫁妆这些苦苦支撑,眼看着就要家财散尽,李牧竟然也步了他那便宜老爹的后尘,直接一命呜呼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用世人的话来说就是,他可真真正正算得上是一个讨债鬼了,也不知道李成志夫妇上辈子到底欠他什么,这一世来如此糟践。

    不过这样一来倒是让李牧捡了个便宜,成了他魂穿的宿主。

    但捡了这样一具林妹妹似的弱不禁风的身体,李牧是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以及,李牧的这具身子,不但孱弱,更是不开窍,相当蠢笨。

    要知道他爹虽然没考中进士,但好歹也是个举人啊,所以照理来说,有这样一位举人老爹的悉心教导,李牧就算再蠢笨也该有个限度吧。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不管李成志如何悉心教导,李牧始终都不开窍,是比猪笨,比狗淘,偏偏身子骨还又弱不禁风,打不得碰不得,估计他那便宜老爹的死也有几分是拜他的缘故。

    不过总的来说,李牧算是幸运的,毕竟他好歹算重活一世,有再世为人的机会啊,虽然比不上他前世。

    也正在李牧想着如何在这个崭新的古代世界大展拳脚时,突然,此刻房门外是传来了一道清脆女童的声音。

    “都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没一个好人,想当初干爹在的时候,对他们多好?是要钱给钱,要粮给粮,时常周济,上赶着巴结,现在干爹不在了,他们竟连一点口粮都不借,又不是不还,坏人!都是没良心的坏人!”

    通过简单的回忆,李牧知道说话的女孩名叫李雪儿,是李成志带人下乡收税时在一个大雪地里捡到的,捡到时大概只有两三岁的光景,连话都不会说,也不知道是谁丢弃的。

    当时年岁艰难,为了抵御鞑子,大明朝加征了辽饷,赋税沉重,又有各种天灾人祸,老百姓们连自己养活都难,更何况这样一个小女娃了。

    时常有弃婴的现象,尤其是女婴,李成志心善之下,便将其捡回了家,当自己的女儿养,让她跟自己姓,取名李雪儿,如今已有十一岁了。

    李成志死后,雇佣的家丁仆人这些都遣散了,只有这李雪儿留了下来帮忙照顾李牧,给他母亲陈氏分担了不少。

    而李成志当典史时,并不是个贪官,虽然也昧着良心收了些油水,但是却并没有如何对县里百姓敲骨吸髓,所以留下的银子并不多。

    这一年多来,为了给李牧买汤药,请郎中,早已花的七七八八,他母亲陈氏不得不打发李雪儿到以往李成志周济过的亲邻处讨借一些口粮来。

    却不曾想,根本没多少人愿意借,跑了大半个村子,竟连一粒粮食都没借到,李雪儿虽然年纪小,却也憋了一肚子火,骂骂咧咧的回到了家。

    见此,母亲陈氏也是叹了口气说道:“算了雪儿,今年年景不好,到处都在闹灾,辽东又在打仗,谁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不借就不借吧,他们能让牧儿继续在族学里读书就不错了。”

    说着,短暂的沉默后,陈氏的话语中又是带着一股深深的无奈道:“只可惜牧儿资质一般,有时我也在想与其这般毫无希望的继续读下去,倒不如让他去另谋个生计。”

    “可读书入仕是老爷一辈子对他的期望,他才刚走,尸骨未寒,我也不好抚了他的遗愿,加上牧儿身子骨又弱,真不知道该让他做些什么好。”

    闻言,听得母亲话语中深深的无奈,李牧也是一阵汗颜,原来自己真是这样一个四体不勤的废人啊,闹了半天竟全靠两个女人养活着,可真是丢人。

    “干娘,你千万别这样想,哥哥哪不聪明了?又不缺胳膊短腿的,这我听人家说,有的人开窍早,有的人开窍迟,但往往开窍比较迟的人最后的成就反倒更大呢,这叫什么?哦,我想起来了,叫做大器晚成!”

    “你这傻丫头,就会逗干娘开心。”但陈氏还是开心道。

    “要真能向雪儿你说的这样就好了啊,这一年多来多亏有你,否则干娘一个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苦了你啊。”

    陈氏看着李雪儿那满是冻疮的双手眼眶有些泛红的说道。

    因为母女两人为了生活,平日里便给人做一些缝缝补补的活计补贴家用,别看李雪儿年岁不大,却相当的心灵手巧,恐怕要不了几年,这手艺就要赶得上陈氏了。

    但让人心疼的是,天寒地冻的,两人做针线活,手都冻得肿了,有些地方还出了脓疮。

    可对于陈氏言语中的愧疚,李雪儿却满不在乎道:“嗨,干娘,看你说的什么话,要不是你和干爹当初捡了我,我恐怕早就冻死饿死了呢。”

    说着,见陈氏情绪有些低落,李雪儿又是忙转换话题说道:“干娘,哥哥过了年就十八了,成人了,按张半仙的说法,熬过了这一关就等于闯过了鬼门关,以后必将大吉大利后福绵长的,恐怕这两天就要苏醒过来了,干娘是不是该考虑让哥哥完婚了,也算给他冲冲喜啊。”

    “完婚?”屋中,已然苏醒过来了的李牧是不由一愣,什么情况,哪就要完婚了?和谁啊?这剧情会不会发展太快了?他这样一个病秧子会被榨干的,一滴都没有了啊!

    当然,对于结婚什么的,李牧其实倒并不是很抗拒,他前世虽然没有结婚,但还是有好几个老婆的,什么嘉然星瞳战鹰,哎,可惜啊,他再也不能偷卤肉饭喂纸片人老婆了,连死后的贡品都不能给她们吃,嘉心糖果然屁用没有,两眼一黑。

    只是唯一让李牧有些担心的就是,以他们家现目前这副光景,真的还会有女孩子愿意嫁过来吗?

    也正在李牧愣神间,母亲陈氏的话是解开了他的疑惑:“雪儿,有些难啊,牧儿的亲事虽说是定下有几年了,按理来说也是时候该完婚了。”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以李家现如今的光景只怕会横生出许多变故来,我担心对方没那么容易答应啊。”

    李雪儿却是宽慰道:“干娘,这你就放宽心吧,这两家是交换了婚书的,能出什么变故?”

    “再说了,这女方的父亲还是你的弟弟,哥哥的舅老爷,也算看着哥哥长大的,虽说这一年来是走动少了些,但想来应该还不至于做出什么反悔的事情来吧,礼他们都收了,还做不做人了啊?”

    “我那弟弟自是不会反悔,只是我那弟妹……”陈氏还是有些不放心。

    “舅奶奶就算想反悔又能怎样?当初的聘礼可是她亲手收下的,而且干爹在世时,她从我们家拿了多少好处啊?现在有脸反悔?不怕人戳脊梁骨?”

    李雪儿是想当然的说道,却不想有些时候这人为了利益是真的可以完全不要脸皮的。

    “啊呀,光顾着跟娘亲你说话都忘记给哥哥喂药了,张半仙的药只剩下最后一副了,估摸着吃完哥哥也就该好了啊,干娘你等着,我去去就来。”

    说着李雪儿就是进厨房给李牧端药。

    可他们哪里会想到所谓张半仙给他们的药压根半点作用都没有,估计就是从香灰炉里捞起来的灰烬,真正的李牧早在三天前就挂掉了,现在的李牧也早就醒了,只是因为一时间还没闹清楚状况,一直在装睡而已。

    也由此可见此时的明末到底有多乱,各种邪魔歪道横生,愚昧百姓,榨取钱财,一片亡国末日景象,连他母亲他们都深受影响。

    可现在,李牧却知道,自己不能再装睡了,不然,他可不想稀里糊涂的被人灌一大碗香灰水,说不得会再次一命呜呼呢,那可真就没处说理去了。

    便见李雪儿才刚刚端着药碗走进房中,便不由‘哇’的一声惊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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