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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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孤独的盛放是可耻的-第一节

    我的爱人,我们都曾年少。

    年少时中看的容貌,中听的理想,中意的爱情,都像花一样绽放出来,开在别人的花圃上。

    没有花常开不败,却也都占据着那有限土地的一方。

    孤独的盛放是可耻的……

    今天是新生开学的第一天。想起我初来到这所大学时,一个偌大的陌生环境,哪里都不认识;但好在我有一张帅气且厚的脸皮,看到漂亮女同学便佯装出一种绅士气质,上前去问路。

    “等我,我去找你。”

    “但是我都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和我发消息的人叫林芳慕,一个标准的北方姑娘;她的美也是北方姑娘标准的美,一个标准的美人。

    我们在同一个系,也是同一个辅导员带的,而我自然成为他的学长。不过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学长,我不想同流合污。阶层主义、以资论长的人,向来是我不齿的。可到底还是“学长”。那时的我作为辅导员身边的精英小秘书,很懂得利用职便。这是我历练来的优点,那个时候我的情商还是很高的,并且以此为荣。这也是中专时期给我的重要收获。

    我从大一时就盯上了“代理辅导员”这一称谓,我其实不知道这称谓意味着什么,能带来什么;但那时的我总是敢于尝试的。参与新生报到的相关工作是代理辅导员的应尽职责,也就顺理成章拿到了这批新生的第一手资料,便认识了林芳慕。

    “你刚刚路过什么地方了?路过操场了吗?”

    “对,我路过操场了。”

    “那你现在是往哪个方向走呢?前面是宿舍楼了吗?”

    “我不认识啊,前面好像是有楼。”

    “行,那你先往前走着吧,沿着路。”

    “你知道我在哪?你别来了吧,你找不到我的。”

    “只要你不躲,我总能找到你。”

    我把手机攥在手里,小跑着去找她。一边跑着,我心里的自豪和自信也随着汗水冒了出来。我回味着——只要你不躲,我总能找到你。我特别满意自己回复了这样一句话,更为自己能够对这样的话信手拈来而自豪。

    同时这样的状态,也让我想到大一时在社团里认识的姑娘。她的姓氏在天津比较少见,姓萧;名字也很特别,是听起来很像男生的名字——宇良;后来知道她也确实不是天津人。那时的我,因为中专三年没有交往过女朋友,再加上骨子里的性格是内向的,所以在人前羞于表达自己对她的感情。当时不知是为什么,只以为可能是我骨子里的害羞还没有剜干净,就像电视剧中五六十年代的男人,在人前主动和喜欢姑娘说句话都羞于启齿。后来才知道,这是因为我还有单纯在。

    我感受着因跑动而袭在脸上的风,也感受着袭在脑中的记忆;我真切认识到追求萧宇良时的我实在太差劲,自嘲着中专三年摒弃了不少幼稚,又剜走了害羞,却唯独没发现居然还有单纯隐藏着。就是这单纯,总对我进行反噬……我决心要改变,所以奔向她的步伐也愈发坚定。

    嘿。我喊她。

    虽说我已下定决心,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找她,但是这么冒失的就去找她,想有个更特别的见面语还是很难的。我有些不知所措,跑得也有些累了,却也强打精神,不让自己看起来付出了太多的汗水。我觉得这个开头很不好,我暗示自己要自信,这时头颅里面像是装着一台火力全开的发动机,我甚至能感受到轰鸣声。

    你还真的找到我了啊,她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她的脸上露出一丝羞涩,弄得本就是故作淡定的我更有些站不住脚。

    宿舍楼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你说你不确定,那我就知道你是往食堂的方向走了。我回答得很坦然,装出一副智者的样子。此时我是骄傲的,我终于答上来了,不过并没有把这骄傲从脸上显露出来,我认为这样会让她觉得我是一个能提供安全感的人。但我又觉得该表现得不太轻而易举才更好,就继续说:其实我刚刚也慌了,我觉得你们走得应该会挺快的。到了这里我往左边看了看,没有看到你们,我就赶紧往右面去追。走着走着,一回头就看到你们了。

    我笑得很开,我觉得我已经进入状态了,玩笑的语气说:到底还是高估了,你们走得也太慢了。

    虽然不认识路,但肯定丢不了啊,她说,慢慢走呗。

    你们要去哪啊?

    本来要去图书馆,但是走着走着找不到路了。她撒娇般地笑着说。

    哈哈,这你们都能走丢啊。走,我带你走一条小路,近路,景色特别好。说着,我看向她的朋友们,同样也是我管辖的新生,用眼睛询问她们是否要一起。

    我们就不去了,她的一个舍友带头说,太热了,回宿舍了。

    我心里乐开了花,想马上就离开她们,不过还是出于礼貌地站定了一会儿,等着她们说完客套话。

    那咱们走吧,这儿边。说着我往要去的方向扬了下胳膊。顺着那个方向看去,笔直的柏油路仿佛看不懂尽头,路两旁的人行路种着杨树,再向两旁看去,左边是校区的围墙,右边则是杂草丛生的荒地。我想这里本来该是有些规划的,或许也是宿舍楼,又或者是文娱相关的布置。或许是盖到这里时没有资金了吧,这环境实在是不优美。

    我们并肩走着,她看着前路,我就一直盯着她看。她穿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可能是叫做乐福鞋,包腿的黑色牛仔裤,上身穿着驼色的薄毛衣,大红色的中长款大衣。不知为什么,乐福鞋(如果是叫这个名字的话)和黑色的上面有一片片水洗灰的牛仔裤,在那两年特别流行,几乎每个女生都会这样穿。

    这样的衣服我是喜欢的,但是她这一身的颜色搭配我并不喜欢,放在平时我会觉得有些土气,可穿在她身上,看上去却只是觉得成熟气韵多一些。我想这更多的是因为她的长相,气质是需要美貌作为根基的。

    我不禁暗忖:真美啊,个子高,鼻子也高,鼻头却不大,不像自己,是一个大鼻头。眼睛也很大,而且很通透,或者说是深邃更动听一些?——眼睛里有星河璀璨。——我想到这样的话,自信这句话是会派上用场的。

    走了一小会儿,到了行政楼的下面,这里是学校领导们和一些负责对外工作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教师的人办公的地方。行政楼的左边是一栋装修风格与之相同的建筑,都是冷冷的,两栋楼之间有棋盘状的顶子连接着。每次我在这里走,都很担心会不会有某一片大砖掉下来,把我劈成两半。我对左边这栋建筑是很熟悉的,我总是在这里的三楼或四楼的自习室读书。二楼是学校美其名曰为信息中心的地方,但在我看来那只是一所网吧,因为是完全外包出去的。但叫做信息中心或许也可以算是实至名归,因为里面电脑的硬件配置根本够不上网吧的普遍规格,我和舍友去过一次,不过并没有消费,电脑配置低也是听他们说的。一楼是教材库,去年我就是在那领取全班教材,每个人都会分到十几本,但大都不会去读。而五楼到七楼是不开放的,甚至给人一种阴森诡异的感觉,让人生畏。虽然已经如此熟悉,但我却说不上这栋建筑到底叫做什么名字。

    我们一直默默地溜达着,她甚至都不好意思看向我,我只好绞尽脑汁地想能说些什么,好让气氛放松些:嗯,懂事儿。

    啊?芳慕终于看向我,怔了下眼睛,表现出疑问的样子。

    我回以眼神坚定,说:我说你的舍友啊,还挺懂事儿,知道不跟着咱们。哈哈……

    那不很正常吗?

    诶,有的真的不行啊。就跟着,也不知道是真傻假傻,要不就是别有用心。

    我脑子里面闪动了一下自己初一时候的样子。那时候自己是真的傻,总是会和朋友一起骑着电动车去找富贵,而富贵也是带着朋友的。在那个青涩的年纪,旁边再有别人,就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了,每次周末出来见面都是匆匆收场,而且也没见过几次面。想到这里我自嘲地笑了一下,觉得那时候真的是幼稚得可笑。

    你来过这吗?这是机械系。我向左边摊开手,问她。

    嗯,走过一次,和她们溜达过,但不认识这是哪儿。

    我们就这样走着,给她介绍一些路过的一些场所,有一搭没一搭的。但我已经很满意了,这种坦然自若和当初的自己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我第一次和富贵分手以后,就开始了疯狂的成长,虽是初中,但我已经认识到学习成熟比任何其他事都更重要。当然这比起追求萧宇良时的大方还差了很多,但到底那是失败的经历,所以改变一下,收紧一些尺度,我想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看到前边那片小树林了吗,那有条小路,通着图书馆,我抬手给芳慕向东校门外指着。9月份虽才刚刚入秋,天气也还暖和,却可以看到很多的树冠已经有些泛黄了。

    这让出吗?她有些不放心地问。

    我底气十足地说:让啊。

    大爷,麻烦您开下门。我向门房里的大爷喊着,同时右手指向电动伸缩门,一副老练的样子。门卫大爷没有任何回复,只是默默地按住按钮。

    谢谢大爷……我一边喊一边敬礼,向门卫大爷致意,然后回过头看她,说:走吧。

    说出这两个字的同时,我的右手很自然地抬起来,想顺势揽一下她,又很不自然地放下。但我的心已经抬了起来,我纠结着刚刚放下的手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没有放下又面临着什么,纠结这算不算是反噬……

    这里真棒啊,居然还有河,她很是惊喜满足的样子说。

    昂……是啊,我说,我也是之前一个朋友带我走过一次,才知道这里。

    我脑中浮现出第一次来这里时的样子,画面和现在所看到的重叠在一起;只是,当时诧异这里居然有一片池塘的人是我。那是在我刚和郭梓榆分手一个月左右,生活中缺少了异性很是寂寞,便找回了之前总是想让我请客吃饭的陆熠丛。我很清楚她未明说的想法,和她约会了几次后,她带我来了这里。当时我就被这里的环境所触动,想不到出了学校东门,只要穿过一条窄窄的马路,便是一片世外桃源。

    当时还是夏天,放眼过去是一片青绿色,入口的左侧是一条小路,旁边有不少的藤类树木,右侧有一片柳树林,其中居然还少见地夹杂着几棵竹子,颇有些意境。直走的话,没几步便上了这座桥,桥的左边是一个池塘,但并不是死水,所以芳慕称呼为河。可我还是觉得该叫做池塘,它虽流过脚下的这座桥,最终与运河相通;却被围得很严实,大体是一个圆形,只是再远些还有一座一样的桥,这才让它有些了些棱角。这类形状的我都认为是池塘,或者湖。

    这里真的特别棒。

    我觉得她说这句话时的语气有些尴尬,想必不是真的沉浸其中,心里暗忖:看来她也是没得说了吧,这可不行。

    上次带我来的朋友,我们走到这里时,她告诉我说还在这里发现了避孕套呢。说着我把手指向桥的一个角落,讥讽般地呵了一声。

    这句话不是我编的,虽然我觉得自己也是能编出这样的话的,但这句话却是陆熠丛对我说的。而且决定说出这句话,也是为了弥补刚刚没敢把手抬起的过错。

    我脑子里继续回想当初陆熠丛带我来这里的一些细节,那时我们聊的还是很不错的,所以我希望能有一些细节会对这次和芳慕的约会起到些积极作用。但伴随着也想到那次约会简直要把我撕裂了,就像是撕开椰子的皮那样,我甚至以为自己会有个好歹,胃特别酸,心跳得也极其不规律,就好像我的胃和心就是两个椰子,被撕开,想到那披露出纤维的样子就觉得害怕。想到这,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一直往前走的话就是图书馆了,我直直地盯着前方说,应该是,其实我也没从这条路去过,哈哈……

    那你就带我来这儿?她虽这样说,但不论是语气还是脸上都没有带有责怪的意思,跟着我向前走着。

    走着看呗,反正一定能到,你看右边不就是图书馆旁边的那片楼嘛,溜达溜达呗。

    这真好,郁郁葱葱的,一眼望去全是树,她说着,脸上仿佛写着享受二字。

    是啊,尤其还有风,就喜欢这吹风的感觉,溢于言表,尤其风再大一点的话,感觉衣服被扒光。说着我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地感受这风,心里想——我可不是为了迎合你,我是真的喜欢这种感觉啊。

    对对对,特别舒服。不去图书馆了,在前面坐一会儿吧,她看着前面不远处的木椅说,这个点儿,到了图书馆也读不了多长时间的书了,快闭馆了。

    嗯,不去了。其实你看,对面就是图书馆,走出这条路一拐弯应该就是了。说着,我们已经走到了木椅前,我拦住她,拿出口袋里面的手帕纸,抽出两张铺开在路边的木椅上。

    这一带有不少的这样的路,都是用面包砖铺垫的,并设有木椅,一部分宽大些的主路还配有垃圾桶。不过这些都是我后来发现的,当时我只走过那一次,也只在这条路上走过。所以我当时很佩服自己,明明那么急着去找她,却还能想起那木椅上面是有灰的。

    最主要的是,我欣慰自己竟然这么顺利地带她到了这里。

    我们坐在木椅上,前面和后面都是黄绿色叶子点缀着的不知道品种的矮树,土地上多是自由生长的野草,却都长得不高,也少有像样的花朵。视线向前,穿过几棵矮树是一条水渠,也是和那个池塘相接的,然后就能看到图书馆了。如果回过头向后看,穿过更多一些的矮树便是公路,不过车很少,再加上有这矮树林的隔挡,不是仔细去看的话,根本想不到后面是一条公路。

    看着这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就想扑进去,想融为一体,她说,尤其再有风吹着,飘飘欲仙的。

    这语气里洋溢着热情,那双好奇的眼睛是在真诚地享受着这一切。我想之前是我误会她了,我庆幸自己能遇到这样一位姑娘,心里不禁感叹她居然真的如此享受这些,真是难得。——我看着她深邃的双眸,觉得该是时候了。

    你的眼睛,真好看。深邃。

    嗯?她转头与我对视。

    大海不及你的双眸深邃,因为我在其中看到了宇宙星辰。——我把那句话又加工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