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之刃
繁体版

第十三卷:赏金猎人是不是更好

    秦风走向赏春院,其实心里多少有点发慌,到现在他没有看到一个元武者。他很清楚,虽然现在他的身体很强壮,跑的快,耐力好,但是他敢肯定,元武者可以秒杀他。

    当秦风到了拱桥,小厮就瞧见了,慌忙跑进去,通报给了院长。

    “院长,那位大人来了。”

    “请他到二楼宣雅阁来。”

    小厮跑到大厅,看到已入座的秦风,连忙跑过去。

    “大人,您来了。我们院长在二楼宣雅阁宴请大人,请问您愿意赴宴吗。”

    “院长宴请我?呵呵,这为什么不去,带路。”

    秦风随小厮进到宣雅阁,入眼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居然是一头干练的短发,这个世界秦风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过,她的右脸上,有一道从眉间到嘴角的弧形刀疤,显得有点狰狞。身穿一袭黑色丝绸长裙,秦风觉得这个院长的审美和这个世界的人有点不同。看莺花们的服装,明显比其他女性的服装更好看,更前卫。

    院长看到秦风,眼睛确是一亮,年纪感觉不大,但是神情举止却稳重,立体的五官,如同雕刻般俊美,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剑眉之下,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眸。身材高挑,隐隐的肌肉线条,配合小麦色的肤色,却显得更加阳刚。

    秦风要是知道这院长对自己的感官如此之好,可能也会笑出声。他觉得自己长得还行,但是他在小镇可没人说他帅,还以为这个世界的审美和他不同呢。

    “你好,公子,恕我冒昧请公子前来。我是赏春院的院长,梅青。此次邀你前来,是有一桩生意想要公子合作。敢问公子名讳?”梅青说完,抬手等待秦风相握。

    “原来是梅院长相邀,岂有不来的道理。在下古一,不知院长有何生意要与在下合作呢。”说完,秦风握于梅青的手。秦风发现梅青的手,满是老茧,一个青楼院长,居然一手的老茧,她极大可能是元武者。梅青也有所猜测,秦风的手是温暖细腻,加上小厮的说法,这人也许是哪个大家族的少爷,来此镀金。

    “古公子,你赏我家小厮的那个口红,不知道是否还有呢。”

    “哦,你说口红啊,有啊,怎么了。”

    “不知能否卖于我一些,赏春院长期购买。”

    “可以啊,虽然这玩意我家独有,但是家里太多了。我这次出来就带了一点,你要多少,看我够不够,主要这玩意太便宜了,我带那么多麻烦。”

    梅青闻言心中一喜,太便宜了?梅青认为口红会很贵,贵到天价。她活了40年了,跑南闯北的,更是对美有着独特的追求,一切关于女性美丽的事物,她都有所涉猎,不然也发现不了口红的妙用。梅青这几天也研究过,她涂抹了几十次,但是口红的剩余还有不少,她预估一根口红可以涂抹200次左右。

    赏春院的莺花其实也就15位,每天涂抹一次,可能半年才会用完,她准备先采购20根。

    “古公子,赏春院的小娘也不多,每天涂抹,半年可能才用完,所以我第一次先采购20根,你看可以么。”

    梅青心里也没底,这个公子哥出门会不会带这么多。

    “就20根啊,平日口红一根卖50金币,我还想我的第一笔买卖给院长打个折,一根就30金币好,这样一算,也就600金币。这么点啊。”

    梅青内心一愣,一根50金币?太便宜?这一根比那些外围平民2年的工钱还要多一些。不过对比中心城市的物价,也确实不算贵。

    但是他看秦风现在一脸不开心的喝酒,有一种下一秒就要走的感觉,院长本身就摸不透他的身份,现在也只好稳住他。

    “古公子,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批采购,我们赏春院遍布整个琉璃国,我上报给光耀城总部,相信会有一个巨大的订单派发而来。”梅青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行吧行吧,就这样吧,明天你派人把钱送到旅人客栈,低调点,我不想暴露我的行踪。”实际上,秦风此时的嘴角比ak47还难压。不过,口红的价钱定底了,梅青根本就没有还价,看来还需要更细致的调查才行,他原以为别人花50金币买了一条命,已经是高价了,所以他报30金币等砍价,谁知道,他以为的高价完全不是高价。他努力保持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沉闷的喝着酒。

    梅青大喜,看秦风兴趣乏乏,说道:“好的,我会安排好的。古公子,我就不打扰你消遣了,我让一个小娘来陪你喝酒赏春,晚上品春,今天的消费,由我买单。”

    秦风摆摆手,“不用,我对莺花没兴趣,帮我上几壶美酒就可以了,梅院长你先忙。”

    梅青闻言也不再说话,招呼小厮上了几瓶上好的美酒,就出去了。

    梅青走到一个阴暗处,那有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袍之下的人。

    “去查查这个古一的来历,不要打草惊蛇。”

    “是。”

    秦风喝完酒,就回客栈了。他把水杯,放在门和窗户上,有人推门进来,他能第一时间发现。现在的他已经处于别人的视线之中,赏春院能开在城中心,能遍布整个琉璃国,背景可能深不可测,估计要不了多久,梅青就能知晓他的来历,一个从荒漠走出来的人,能拿出口红这种稀罕物,这两件事都是值得考究的,还是小心为妙。他一个人,出门在外,没元力没朋友,死了都没人发现。

    清晨,秦风先后检查了门和窗户上的水杯,都还在,心里安稳不少。

    “咚咚咚,古公子,昨晚莺花的发簪好像不小心掉您衣服夹层里了。我来取一下。”

    秦风轻笑一声,打开门,是那小厮,佝偻着腰,梅青还挺会安排,“进来吧,在我那堆衣服里面,你找找。”

    “好勒,打扰了。”

    小厮进门,脱掉上身外衣,600个金币满满当当缠在小厮身上,怪不得他佝偻着腰呢。小厮轻轻的把金币放在桌上,秦风指了指一个椅子上的包裹,小厮小心打开包裹看了一眼,快速清点了数量,把包裹放在了上衣夹层。

    “古公子,找到了,实在抱歉,给您添麻烦了。”

    “恩,退下吧。”

    小厮走后,秦风抚摸着金币,如果没有那个生劫,这钱就已经足够他回家娶安涵了。他坐在桌前,看着眼前的金币,良久,才收进储物戒,他外界的第一桶金,终于赚到了。可惜连一个分享喜悦的人都没有。秦风重重的叹了口气。

    钱赚到了,秦风的担心却更强烈。梅青绝对是个元武者,而且不弱,他怕她来抢,面对她,秦风觉得肯定跑都难跑掉,营造的假身份,可管不了太久。

    秦风这段时间,也在一直观察士兵,但是他觉得面对士兵,他不怕,就算打不过,他绝对能跑的掉。但是统领,他还是比较担心,因为这段时间的调查,没人知道这个统领有多厉害,只知道叫单斌。

    当然,他没想过找士兵保护,毕竟他可不相信任何人,小说里那些主角可是吃了大亏的。

    他是怕士兵都来找事,他需要把一切对自己有危险的存在,都了解清楚。

    夜晚,外围小道里,有几个小混混在这晃荡,他们刚刚赌坊里面输了钱,又不敢去城中心去抢,万一抢了一个有后台的,那他们肯定吃不了兜着走。外围,这些贫民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聊胜于无,而且这些官兵,只要不是命案,他们一般都不会出动,所以这几个混混越发的肆无忌惮。

    周围的居民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他们隔三差五就会出来劫一次。有的居民早早的就躲回家,关好门窗,但有的居民运气不好,碰上了,也就难逃此劫。

    “喂,老头,不想死的话,把钱交出来,这样大家都相安无事。”

    一个七十岁的大爷,颤颤巍巍的从兜里掏出了1枚银币。

    “我就1枚银币,给你们,给你们。”

    混混不信,上前搜身,搜完把那大爷用力推了下,那大爷直接后仰,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死老头,你真穷啊,就1枚银币,快滚,快滚。”

    大爷疼的浑身抽搐,站都站不起来,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他努力的往外爬,犹如龟爬一般。

    一个阴暗的角落,秦风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他想观察这个社会,了解这个社会的法则。他也想找个混混,试试自己的打架实力,从小到大,秦风没打过架,毕竟他有前世记忆,现在难道还要去和小朋友打架吗。所以都是张刀在打,秦风在看,还别说,张刀这小子,打架真是一个好手。

    秦风并不准备上前劝阻,或者伸张正义,对方有5个人,而他只有一个,他并不知道自己能否搞定这5个人。他可不想因为做好事,而出事,量力而行才是正确的方案。

    一直到戌时,混混才骂骂咧咧,各自回家。这个期间,除了那个大爷,还有二三个中年男子被洗劫,一人三五枚银币,对秦风现在来说可能不放在眼里,但是对那些男子来说,也许是自己家一两个星期的粮食。每个人还都被打了一顿,无他,混混们纯属发泄。

    秦风记住了五人的住址,带上自己做的黑色头套,只露出鼻子、眼睛、嘴巴的那种,一个个“拜访”。

    “砰砰砰”

    “大晚上的,谁呀?”

    第一个混混打开门后,秦风一脚踹过去,混混直接飞了五米,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秦风都有点猝不及防,这么脆弱吗。

    第二个,秦风踹的力度减轻了很多,但是混混还是被踹飞了2米,虽没有昏死,但也疼的冒眼冒金星,秦风把他抽晕。

    第三个,秦风不踹了,改用拳,一拳打在混混的下巴上,“咔嚓”一声,下巴断掉了,也被秦风抽晕了。

    第四个,秦风用巴掌,这次还好,他收了很多力气,一掌一掌的抽他混混脸上,混混根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脸肿的连眼睛都看不到了,昏死过去。

    第五个,秦风干脆先不出手,等混混开门后,秦风说“打劫”。

    混混直接举起拳头,打向秦风,但是秦风觉得这个混混的拳头怎么这么慢,他轻轻松松的躲过了,还对混混勾手“你过来呀。”

    混混直接怒气叠满,乱拳打向秦风,不过都被秦风轻松躲了过去。秦风知道,这种小混混,他怕是一次可以打十个,还不费力。

    随后,一拳把混混打飞,晕死在墙角。

    秦风回到客栈房间门口,先是检查门扣上自己留下的头发,进去又去检查了窗上的头发,还好,都没断。

    他躺在床上,回想和混混的打架画面,感觉像是和小孩打架一样,一招一式都能看的清楚,躲闪更是简单,连打五场,秦风完全没感觉到有任何的疲倦,仿佛不曾发生过。

    秦风觉得,自己的感官好像不太一样,之前在小镇还不觉得有什么,只觉得跑的快,耐力好,没有那种称绝的感觉,毕竟张刀耍刀那简直出神入化,邓磊的抗挨打能力,唐瑶的灵活爬树,公孙白的医药,每人都有一个天赋异禀的存在,秦风都觉得自己的天赋是不是太不值钱了。现在,秦风觉得,自己的天赋是为打架而生吗。

    也许,去当一个赏金猎人,赚钱更快呢?秦风如此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