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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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搞钱第一步

    秦风找了个普通的客栈,居然也要10枚银币一天。

    “一种植物,真贵啊。”

    清晨,此时天微亮,秦风走在大街上,看着来往的路人,和路边的小摊,基本全是衣着朴素的,看来有钱的人家,都是自己的厨子做。商店此时都没开门。

    到了午时,路上的人也渐渐多了,商店也都已开门。秦风从城中心往外围一圈圈的逛,确实没有口红这类物品的存在。大多以酒楼、路边餐饮摊贩为主。就连服装、首饰这类店铺都很少。果然和那两个人说的一样。荒漠是这几百年慢慢扩大的,因为荒漠的原因,妖兽也极少来袭击,所以黑血城的看守力度日渐下滑,到现在基本就是被下放之地。

    晚间,外围的行人逐渐变少,零星的小吃摊在路边以微弱的烛光抵御黑暗。巷子里,有个别女子,站在路边。长相普通,身材也是五花八门。皆身穿麻衣,衣服款式却显得有点清凉,仔细看不难发现,是自己裁改。不时会领着男子进房。秦风叹息,看来外界的生活,依然很不好。

    往城中心走去,酒楼、饭店的生意倒显得格外热闹,定睛一看,照明用的是一个石头,自己发光发亮,而且照明度可不低。

    秦风看到了唯一一家青楼,名叫赏春院,位于城中心,显得格外富丽堂皇。门口有一条小溪,小溪上有一座小拱桥,从拱桥过去,可以看到,大门是18个可拆门折叠门组成,门口站着几个妙龄少女,身穿背心辣裤,身披轻缕薄纱,白晃晃的大腿暴露在外,显的格外诱人。看似不经意间的弯腰,却也泄露着丝丝春光,认人生出赏春之意。二楼,是一个突出来的阳台,以木栏围之,一位身穿粉色霓裳,脸上半挂轻纱的佳人,仅仅露出的一双美目就让人心窥探,她坐于阳台中间,一双雪白、纤细的妙手,弹奏着面前的古琴,那美妙的琴声,像绵薄的夏云,一朵朵,一朵朵,悠悠地向着黄昏的蓝空。秦风知道,这家绝对是他得主要顾客。

    在赏春院的对面,一个拐角处,秦风蹲守着他打烊的时间。等到第二天中午,赏春院才关门打烊。秦风打着哈欠,真够卷的。

    秦风没有去找第一天遇到的那两人,无他,他了解到那两人带他去的酒楼是最好的,点的菜和酒都是最好的。

    他跑到赏春院门口,敲门。敲了好一会,才有一名小厮过来开门,睡眼朦胧,但是难掩怒意。

    “谁啊,看不到关门打烊了啊。”

    “我昨天有东西好像掉到这了,我要找找。”

    小厮一听,觉得这是肯定是客人。不能得罪,态度马上反转

    “客官,您方便告诉我是什么东西吗。我去帮你找找。”

    “是一个金珠子,大概大拇指那么大。让我进去坐着,你去找,我坐着等。”

    小厮闻言,侧身带领秦风进去。一进去,就能闻到轻微的香味,看来香水已经有了。入眼是个宽阔的大厅,中间是个大舞台,左右两边是一个个半弧形半封闭的小包房,对着舞台。舞台后方有两个楼梯通往楼上。

    秦风找了个板凳坐着,打量着四周。终于,他看到了价格表。入院眺春:10枚银币,配一酒。上座观春:50枚银币,配一酒三食。醉卧赏春:配5酒6食一女,500枚银子。戌时后,莺鸣品春,2金币。秦风昨天付款的时候才得知,1金币等于1000银币。这个城市的外围居民一般一个月也就2金币。看来这个赏春院,服务的是高端人群,正好符合人群调性。

    秦风等小厮找了一会,他看大厅的那个石灯已经熄灭了,从储物戒里拿出一颗小铜珠,铜珠正好是球形,反正也看不到具体什么样,他叫住小厮,在他眼前快速的晃了一下,告诉他已经找到了。

    秦风笑着拍了拍小厮的肩膀,“幸亏找到了,这金珠虽然不值钱,但是它可是我祖辈留下的,可不能弄丢。你,不错,助我找到了。喏,赏你一个。”

    说完,秦风把一个口红丢给了小厮。小厮猜想秦风是不是哪个富家子弟来镀金的,居然说手指大的金珠都不值钱,穿的普通更像了,毕竟这个黑血城随随便便编一个妖兽来袭,率军击退,都能记上一功,不过大多都是冬季,冬季编造故事的能力会更强,下雪天的大晚上,用一些妖兽的爪子去印一些爪印,撒些妖兽血,再第二天喊居民来看,目击者和证物都有了。现在夏季,小厮心想说不定是个急于求成的主。小厮拿着口红,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心想肯定是个值钱的东西。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秦风转身便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秦风一直游走在各种小店,听着他们的讨论,抱怨,哭喊,卖儿子,卖女儿,卖妻子,甚至目睹了杀人,虽然官府抓人了,但是杀人的那人是个有钱的主,在被抓走的时候就和官兵沟通价格,最后以50金币,在拐角处,交钱放行了。秦风此时觉得,前世还是幸福的。果然,现实往往对电影、小说更残酷。秦风一遍遍的告诫自己,心软容易出事!

    而小厮,拿着口红,实在不知道是什么。他一个月的薪水也就3金币,他担心很昂贵,自己不小心弄坏了。这几天每天站在大门口,等着秦风到来,肯定要舔着脸问秦风,这是什么。

    秦风对外面的情况也了解的差不多了,小厮那边估计也要着急的不行。秦风在晚饭后,便前往了赏春院。

    秦风刚到,小厮就瞅见了,马上跑来,兴奋的喊道:

    “大人,你来了,今天想怎么消遣呢。”

    秦风没看他,径直往里走

    “安排个包间”

    “需要哪个莺花呢。“

    秦风楞了一下“不需要。”

    小厮心想这个大人今天居然不要陪酒,不过也没多想,就带着秦风入座了。

    秦风坐在这灯红酒绿的环境中,看着舞台上起舞的莺花,看着其他包房里,那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抱着年轻的莺花,上下齐手,整个赏春院一副极乐世界般的氛围,但是他却仿佛无法融入其中一般。秦风摇摇头,开始自己顾自己的喝酒。毕竟谁的生命进入倒计时,也不会毫无负担。

    秦风就这样,靠着一壶酒三碟小吃,混到了戌时。戌时之前,小厮忙的确实没工夫凑近到秦风面前。戌时,被选中的莺花带着客人上二楼了,一楼渐渐冷清下来。

    小厮忙完,看到还在喝酒的秦风,连忙跑过去,询问道:“大人,戌时了,你有看中的莺花吗?”

    秦风微微摇头,把50枚银币放在桌上,摇摇晃晃的向外走去。小厮连忙过去搀扶着秦风。

    走到门口的拱桥,秦风拍了拍小厮的肩膀“可以了。”随后向外走去。

    小厮站在原地,望着秦风的背影,咬咬牙,跑了过去。

    “大人,大人,请恕罪。小人有一个问题需要打扰一下大人。望大人见谅。”

    秦风心想:比预估来的早,之后可以省下不少钱了。

    说道:“说。”

    “大人,请问您之前给我的那个宝贝,是什么东西,麻烦您能否解惑。”小厮可不敢露财去问别人。

    秦风笑了笑“那个玩意叫口红,是我家的独有之物。你涂在女人的嘴唇上,你就会明白了。”

    小厮等秦风走后,马上跑进后院,叫来自己喜欢的侍女吴妮,把口红涂了上去。可惜,小厮第一次接触口红,直接给吴妮涂了一个大圆圈。眼看把吴妮涂的越来越丑,心虚不已,心里骂了秦风几百遍,正好大厅管事找他,他把口红丢给吴妮,就跑了。

    吴妮此时又没镜子,拿着口红回到了莺花们的休息室,准备看看成什么样子了。赏春院的院长此时正在和莺花们沟通事宜,好巧不巧,一个莺花看到了吴妮的样子,直接捧腹大笑“妮儿,你干嘛呢,哈哈哈哈哈哈。”

    其他的莺花们,看向吴妮,也大笑起来。吴妮连忙跑到镜子面前,看到自己那圆圈型的嘴,一下就急哭了,准备擦掉。

    “妮儿,别动。”院长走了过来,让吴妮坐着,她仔细看着吴妮的大红唇,突然笑了。只见她拿起手帕,把吴妮嘴唇之外的口红擦干净。再让吴妮看镜子,吴妮看向镜中的自己,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镜中的自己,显得特别白,更精神,更加精致漂亮。

    “院长,您太厉害,您是怎么做到的。”

    其他的莺花也围了过来,都在看吴妮,都想自己也能如此。

    院长微笑道:“妮儿,你嘴上涂的是什么?”

    吴妮把口红递给了院长,并说是小厮给她的,说这个玩意叫口红。

    院长拿着口红端详,打开盖子,把口红伸出来。“小妮,你去把那小厮叫来。”

    不一会,吴妮带着小厮来了。小厮惶恐不已,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把前因后果都说的清清楚楚。

    院长点点头,拿着口红走了,走时留下一句“他再来时,第一时间通报我。”

    秦风算漏了一点,就是这小厮第一次接触口红,他完全不会涂,加上这个时代根本没有口红,女性也不会,根本发现不了口红的妙用,所幸院长发现了,如果换成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发现的了。

    秦风此时也不知道。他一早上就拿着设计图,去铁匠铺了,他需要订做武器了。

    从清晨,一直到晚间,秦风一直呆在铁匠铺,因为有的东西,他需要在旁边说。

    直到第三天,下午。秦风的武器终于好了。

    一把一尺长的锋刃,单面开刃,刃体细长,直脊直刃,侧刃厚脊,刃身宽三指,以百炼钢+淬火锻造而成。刀柄用木片夹起,缠以粗绳。秦风以环首刀为基础,缩小了长度。

    一把半尺长的锋刃,双面开刃,刀尖为诸刃,直脊直刃,刃身宽两指,以百炼钢包裹软铁,整体重量仅1公斤。主要是没有那特制的土,和复合钢。这把以唐刀为参考。

    至此,秦风的防身的武器已到位。现在也该去赏春院看看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