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里外觅封侯
繁体版

第13章 小麻雀(六)

    李瀚章急忙跪在李文安面前:“大大别打了!不是小二子的主意,也不是他先去骗人的。以前小二子老实听话,全都是被小以文那小东西给带坏的!”

    “你可别瞎说!”李氏赶忙捂住李瀚章的嘴,他担心如果李瀚章或者李文安再把事情告诉李章北,李以文会受到同样甚至是更加苛刻的责罚。

    “小以文,唉……”李文安沉吟道,“参天大树从幼苗育起,现在便费心机占便宜,长大也不会走正道!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能让李章北的儿子把我们的儿子给带坏了,那样会耽误小儿子的一生啊!”

    “就是呢!”李氏赶紧说道,“老爷,我们还是看好自家的小孩吧!唉……一天到晚就知道淘气,可真是气死我了。”

    李文安放下戒尺,但嘴里还是喋喋不休:“告诉你们,人家老板是生意精,能掐会算的,人家没捅破这件事,那是给咱们李家留面子……”

    李文安是知书达理之人,最在乎的就是礼义廉耻。因此他想来想去,事关家族前途,唯有让李以文和李章铜分开才是唯一的办法。

    李文安提出为李章北买套旧房子,让他们父子俩搬出去住。李章北当然没有意见,但却遭到李以文的坚决反对。

    李以文白天离不开李章铜,晚上更是离不开李氏,他就认定这个大脚麻脸的女人是他娘,别人哪怕说出大天也不行。

    李文安夫妇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如果李章北娶了媳妇,李以文有了继母,也许事情就容易了。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李文安夫妇决定先招一个未婚的女佣,条件是这样的:一、大脚;二、识点字。

    这样的招聘条件岂不是太简单了?

    其实一点都不简单。不要说要求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就是一个条件也是百里挑一啊!

    符合条件的人还真稀罕。过了一个月,只有两个人来应聘——一个是大脚但目不识丁;另一个是识点字但不是大脚。

    因此李家只好降低了门槛——两个条件只要具备一条就行了,而且工钱也由年薪三块银元增加到四块银元,如果两个条件都符合,工钱就翻番——涨到六块银元。

    这佣人的待遇在当时可算得上是巅峰了。咱们前面讲过,六块银元都够娶房媳妇了。

    况且,佣人吃住都在主人家,到端午节还添一身单衣,三年换一身棉衣面子,到了年底,主人家还会再赏些铜板作零花钱。

    如此的招工条件,在当时的庐州是绝无仅有的。

    俗话说,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前来应聘的人渐渐多起来,先前应聘了一次但因为不识字而没成功的刘三姐现在又来了。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这个刘三姐并不是李章北嫂子刘大姐的妹妹。那个地方姓刘的很多,女人叫几姐和几妹的也很多。

    本来呢,刘三姐是不识字的,但为了应聘这份工,她临时抱佛脚去私塾学了一些字,现在连自己的姓名都能写下来了。

    您不要以为我在说笑话,繁体的刘字还真不好写,一笔一划至少得十五六笔呢!

    鉴于也没有更合适的人选,李家便再次让刘三姐进来试试。总算苍天有眼,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刘三姐成功啦!

    没成想这刘三姐还真勤快:做饭、洗碗、洗衣服、带小孩,样样不耽误。

    她八岁被母亲裹脚,可因为她的拼命反抗,母亲只好半途而废。为了应聘,刘三姐便穿上父亲的鞋子——她在鞋子里塞了棉花团,但没有减慢她走路的速度和稳定性。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不仅仅能做好分的工作,还主动替李章北端洗脚水,还帮助他洗脚呢!这可是妻妾的工作啊!

    这样勤快的女人,李章北喜欢得不得了。自从陆小川死后,他就再没享受过别人的照顾了。

    这样几个月下来,李文安夫妇觉得是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了。

    于是,他们把李章北和刘三姐正式叫来谈话,询问双方结成夫妻的意愿。

    李章北当然是求之不得,立刻站起身跪在李文安夫妇面前道:“感谢叔叔婶子!侄儿李章北一切听从安排!”

    “刘三姐,你呢?”李氏笑眯眯地望向刘三姐。

    刘三姐低下头羞答答低语道:“小女子在家从父,在这里一切听主人的。”

    李氏把旁边李以文抱起来,笑道:“大孙子呦,你马上就要有妈妈了。”

    “不是,你才是我妈妈。”李以文倔强地噘着嘴。

    “我是你奶奶,你咋这么不听话?奶奶会生气了!”

    说完,李氏就把李以文交给刘三姐,“听奶奶话,以后她就是你妈妈。”

    忽然,李以文猛地推开刘三姐。

    “不是!我妈妈是大脚!”

    刘三姐措不及防,没有搂住李以文的身体,李以文仰面摔在地上,委屈得哇哇大哭起来。

    刘三姐伸手去扶他,却再次被他推开了。

    “我不要你!”

    他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再次扑到李氏的怀中。大人们都摇头苦笑,很多事情是由不得孩子的。

    几天后,李章北搬进新买的一座旧宅子,作为他和刘三姐的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