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环:在交界地卖粪金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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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脑袋不好使的食粪者

    “……别打我,我……我脑袋可不好使。”黄金之民缩在墙角,唯唯诺诺。

    “你他妈吓唬谁呢,就他妈跟谁脑袋好使一样。”

    黄金之民对面,丑陋粗鲁的壮汉猛拍自己脑门,唾沫星子飞到黄金之民脸上。

    看着黄金之民恐惧的表情,壮汉没有再多废话,一拳打翻了黄金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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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粪者从小就生得丑陋。为了这份丑陋,他没少受到嘲笑、欺凌、殴打。

    从小,他就领悟到了黄金律法下人们的喜好——人们都喜欢好看的人,而无关其他。

    高大美丽的,便受到推崇,矮小丑陋的,便不配出现,被人看到都是脏了眼睛。

    肮脏的人也有肮脏的群体,食粪者也认识几个和他同病相怜的家伙。只不过自己是丑,他们是矮小。

    无论是星空还是黄金律法,命运便是你无法逃离的归宿。他们从小就明了了自己的命运。

    体型稍矮的,会成为权贵的随从,因为能侍奉权贵,生活虽然辛苦,但也有一份在下层人中的体面。

    更矮小的人,便只能前往更加艰苦的地方。去满是尸臭的战场遗迹,去人迹罕至的苦寒禁域。无人之处,便是他们的去处。

    在那里担当守卫,虽然没有名誉,但也不会遭人白眼,多少也是一个营生。

    虽然辛苦,但也是个活命的机会。身材矮小的仆从和恶兵们,看到更惨的群体,便如此安慰自己。

    那些还不如他们的那些存在,诸如混种和恶兆,混种出生便为奴为仆,恶兆甚至被砍断硬角,丢尽下水道任由其自生自灭。

    每一位活下来的恶兆都是被宠幸的存在,他们生命力顽强,没有在切角的时候直接丧命,并且丢进下水道时,刚好会有“好心人”有一顿丰盛的美餐,将足够多的油水和营养倒进下水道,刚好供养到懵懂的恶兆幼子。

    可以说成功长大的恶兆之子,都是吃着油腻的粪水长大的。那污秽和玷污是供养他们成长的养料。

    就算成功长大的恶兆之子,也要时刻担心恶兆猎人的追杀。指不定哪天下水道就会来一伙调香师,将恶兆之子带走,从此那位恶兆之子便消失了。

    矮小的人们看着恶兆之子的遭遇,庆幸自己的幸运,而恶兆之子从小从下水道长大,也不会把自己当人看。

    如此皆大欢喜,各人自扫门前雪,在自己的世界中安心卧眠。

    只有一个人提出了质疑。

    “凭什么?”曾经尚年轻的食粪者如此提问,那时他还有一个自己的名字,那时他还未抛弃那个人类的名字。

    那时他便展现出自己极端叛逆的性格和选择。

    对他的问题,没有人回答,没有人在意。

    食粪者胆敢提出这样的问题,便足以让他被孤立。从此,他便连那些同为底层仆从和恶兵预备役朋友也失去了。

    也是在那时,食粪者意识到,矮小的仆从和高大的黄金之民,也没有什么不同。

    高大的鄙夷矮小的,矮小的鄙夷更矮小的,最矮小的鄙夷受诅咒的,受诅咒的……在那时便是最底层的,也没人知道他们的看法,没人关心他们的存在。

    就像对待屎一样,排进下水道,在上面铺上干净明亮的道路,装作不存在,装作那些污秽不是自己制造出来的一样。

    恶心,地上比下水道更恶心。

    那就是食粪者的想法。被排挤,被嘲笑,被欺凌,被殴打,但食粪者却没有屈服,反而愈发蛮横地生长,就像那在下水道也能生存下去的恶兆一样。

    这样一个叛逆的人,在黄金律法的重压下,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

    丑陋,污秽,肮脏,受人厌恶,以上皆对,我便是恶兆。

    其实食粪者也没怎么了解恶兆,只是从他人的态度中,他在恶兆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为了符合自己的认知,食粪者甚至深入下水道,学着恶兆去吞噬下水道中的污秽。

    对食粪者的简单思维来说,恶兆,就是要住在下水道,受众人唾弃厌恶,吃粪便,浑身恶臭。

    这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厌恶,又反过来更强化了食粪者的认知。

    而无论如何厌恶,人们也奈何不了食粪者。

    这个丑陋的男人自诩恶兆,也获得了恶兆一般的体魄。虽然丑恶污秽,却是强大的战士。

    最重要的是,食粪者从不把传统的秩序放在眼里,哪个权贵敢鄙夷他,必定会被他殴打一顿。

    食粪者会因此关进牢房,但迟早会出来,然后再打那人一顿。

    直到战争开始,食粪者应征入伍,当地人才摆脱了这个恶霸的阴影。

    高大健壮的人是珍贵的战斗力,地位都不低。不过军队风气剽悍,曾经的那种欺凌弱者的风气丝毫没有减弱,反而愈发强烈。

    食粪者的脑子从小就不好使,他并不弱小,很难被人欺凌。可就是看不惯这种欺凌的行为。

    他的思维简单而直白——我不想挨揍,所以我也不去揍人。别人揍了我,我就要打回去。所有人都应该有一样的待遇。

    这样的思维让他在哪里都很愤怒,也很别扭。不过这样的想法,在战场倒是让他战功赫赫。

    别人杀我,我也杀人,而每次他都是那个杀死别人的人。

    食粪者参加的那场战争,便是为黄金王朝开疆拓土,被后世称道的那场宏大的战争——巨人战争。

    食粪者其实很好奇,巨人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简单的脑子告诉他,巨人会和黄金王城完全不同。因为在开战前,人们都说巨人的火焰与黄金树不共戴天,是无法共存的死敌。

    因此食粪者认为,黄金律法下那些鄙夷矮小,嘲笑丑陋的事情,巨人或许都不会发生。

    直到他认识了灭洛斯。

    灭洛斯是一个巨人,但食粪者第一次见到他时,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是巨人,却比自己大不了多少。

    初遇和相处的过程已经不再重要,但食粪者与灭洛斯相识了。

    时隔不知道多少年,食粪者又一次交到了朋友。

    这个巨人娇小而丑陋,而且因为是巨人,也不嫌弃食粪者肮脏。他们就好像生在不同种族的兄弟。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食粪者获得了一份宁静的时光。

    与灭洛斯一起,坐在雪山上,厚重的大雪将一切喧嚣吸收,没有士兵的狂嗥,没有鄙夷和嘲笑,只有高挂在天空的明月。曾经就是在这片雪山上,还不是王室的卡利亚的王女蕾娜菈邂逅了满月,领悟了魔法的绝顶。

    灭洛斯教给了食粪者许多巨人的事情。

    教他如何运用喉嗓,学习巨人那能破坏自然的轰然咆哮。

    教他巨人那通神的锻造技艺。

    也是从灭洛斯那里,食粪者了解了那个他一直好奇的问题。

    巨人之中,一样在鄙夷着矮小的存在。像灭洛斯这种,更是比人类的恶兵还要凄惨得多。他更像是巨人的笼中玩物,像金丝雀一样歌唱舞蹈,供巨人取乐。

    从此食粪者理解了,黄金树和巨人也并无分别。人世间的一切都一样,人们只会憧憬仰望高大美丽的,鄙夷践踏矮小丑陋的。

    “都是一坨屎。”食粪者评价。

    “太阳如果能回来,或许就不会这样了。”灭洛斯说。

    “太阳?”食粪者问。

    灭洛斯在雪地上画出一个歪歪扭扭的图画,一个散发着光芒的圆球,中间还有一张歪歪扭扭的粗糙人脸。

    “巨人的先祖曾经邂逅太阳,开启了巨人的辉煌时代。传说那是一个包容的时代,所有人都能在那个时代获得尽情展现自己的权利。”灭洛斯说,“但现在太阳远离了交界地。无论巨人怎么锻造敬神,也不再回应我们。我们失去了眷顾,被抛弃,也变得愈发卑鄙。”

    食粪者凝视着雪地上粗劣的图画:“太阳……”

    这份宁静没有持续太久,没过多久,灭洛斯便死去了。

    身为一个娇小的巨人,在黄金之民眼中,他是丑陋凶恶的敌人,在雪山巨人眼中,他是个畸形丑陋的诅咒之子。

    细节无需多言。从黄金树到雪山,从人类到巨人,从远古到现在,一切并无不同。太阳虽已远去,依旧没有新事。

    同时受到黄金树和巨人的逼迫,灭洛斯也只有死亡一途。

    食粪者在灭洛斯尸体旁站了很久。高地的寒冷是尸体的妆娘,他也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

    他不是在为朋友的死亡而哀伤或愤怒,而是获得了“领悟”。

    过去的一切经历在脑中升腾,他想起儿时的见闻,想起幽暗恶臭的下水道,想起灭洛斯对他说过的一切。

    在雪山之上,他邂逅了太阳。

    他相信,自己找到了解决这一切的办法,他看到了“引导”,看到了那美妙的“赐福”。

    让一切都回归诅咒,让一切都跌落尘土。只要所有人都被诅咒,都跌落谷底,那么人人就都平等了。

    “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那美妙的指引。”食粪者欣喜地与身旁的尸体交谈着,“我看到了让一切平等的办法,那一定就是太阳给我的指引。”

    食粪者滔滔不绝地和灭洛斯交谈着,越聊,思路越是清晰。

    “谢谢你,陪我交谈这么久。”食粪者对那栩栩如生的冰雕说,“为了报答你,我会为你赐福。当你再次诞生,你会身披赐福而降生,获得最美妙的祝福。”

    食粪者吃掉了灭洛斯,将娇小巨人的灵魂占为己有。当感受到灵魂在体内狂嚎时,食粪者感到了由衷的喜悦。

    死者的魂魄被黄金树掌控,但被吃掉的人,灵魂却不会进入轮回,灭洛斯证实了这个猜想,食粪者更加坚信自己的明悟。

    他将友人的脊椎剥离,用灭洛斯教给他的巨人技艺,将他的脊椎打造成一柄大剑,随他征战、杀戮、吞噬一切。

    他吞噬血肉,友人吞噬精魂。

    他要杀,要吃下黄金之民视作污秽的东西,甚至吃下黄金之民,让他们不入轮回,脱离黄金树的赐福,受到永世的玷污。让他们自己,也成为连粪便都不如的存在。

    那时候,人们便会放下傲慢,平等地看待一切。

    可惜正当食粪者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他褪色了,被一脚踢出了交界地。

    不过这也不影响他继续实践自己的构想。交界地是世界中心,影响会辐射向四周世界,哪怕远隔大海,雾海之外的世界也和交界地没什么两样——令人作呕。

    不过不同的是,没有了赐福,失去了不死的力量,食粪者很快被人发现,上了绞刑架。

    愤怒的人群朝他投掷着石子,向他发出咆哮。

    而食粪者则回以更加狂暴的咆哮,恐怕的咆哮声直到他被吊死都回荡不绝。

    许多年后,食粪者站在舞台上,反握着友人,与友人合唱高歌时,黄金之民们依旧围绕着他,朝他丢着鲜花,用嘶吼表达对他的喜爱。

    不该是这样。食粪者觉得自己是来给世界带来恐怖的,让世界上所有人都像恶兆一样,住在污秽中,被诅咒,被所有人憎恨,被关在地牢,永无天日。

    不该是这样,有哪里不对。

    食粪者面对着潮水般的欢呼和喜爱,感到手足无措。他生命的前半辈子,从未被喜爱过。

    “不,我是恶兆,恶兆应该受到所有人的憎恨。”食粪者每天缩在囚车里,自我催眠般强化着自己的认知。

    被人喜爱,被黄金之民喜爱,比让他在牢里难受万倍。

    所以在那些狂热的粉丝带着他逃离蒙葛特,在森林里喋喋不休地诉说他们对自己的喜爱时,食粪者忍不了内心的焦躁。

    怨魂迸发出来,粉丝被碾成粉丝,死前的哀嚎和恐惧,令食粪者感到熟悉,也就感到舒心。

    没错,这才对,恶兆就应该被人恐惧,被人畏惧,被人厌恶。作为最底层的种族,是一切傲慢与歧视的基础。

    恶兆应该与爱无缘。

    黑衣服的家伙肯定了他,给了他继续传播诅咒的机会,他没有拒绝。

    他要无止境地杀戮、吞食,直到这个世界充满诅咒之子,完成他理想中的世界为止。

    只有诅咒的散播能让他舒心,那意味着自己距离目标又埋进了一步,那太阳距离自己又近了一步。

    直到他听到了这样一番话——

    “那对褪色者夫妻、不受赐福的孩子真可怜啊。不仅被黄金之民压迫,还被褪色者压迫,同时受到两边的逼迫,也只有死亡一途了。”囚车外的声音感慨着,

    “而黄金树封闭自我,也就再不会有诅咒之子诞生了。”

    手中的友人,从反握变成正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