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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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七弦动、风霜舞/ 32 血战终矣便是婚礼的开启

    血月之战结束了。

    此役战况之惨烈,实为近年之冠。数千名佣兵和游侠战死沙场,包括铁血丹心在内的五十七名团长英勇牺牲,连北望城也被付之一炬。

    在战争初期,由于诸星的介入,佣兵们一度陷入被动。

    在水祭司诺月的暗中谋划下,北望以城为饵,成功地用烈火焚城困杀了野蛮人的主力。

    熊熊的烈火一直燃烧了一天一夜,当火势终于被控制住时,整个城市都已化作一片焦土,废墟之中到处都是被烧焦的蛮族尸首。看到这般凄惨的景象,即便是与野蛮人仇深似海的佣兵,亦不由得心生悲凉之意。

    当狼王冬雷将火狐狸阳和逝星彤押回虎丘时,群情为之沸腾。

    冬雪、熊魃、重影等强者纷纷要将此二人枭首示众,以慰战亡的英灵。最终,还是火狐狸的宿敌贤者诺水阻止了众人:“此二人勾结异族,罪在不赦。但此刻即便戮了他们,亦无法让死者复生。不如将他们押往神殿审判,亦好让世人看清牧国诸星的邪恶嘴脸。”

    大祭司在北地的威望极高,他既然开口,诸人亦只得作罢。

    被押出主帐时,火狐狸扭头望向自己昔日的同门,一声狞笑:“老匹夫!这次是我栽了,但是诸星团绝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杀了斗星,团长必定会为他报仇的,那位大人的恐怖绝非你们所能想象!等着承受诸星的怒火吧!哈哈哈哈……”

    诺水目送火狐狸的身影远去,转而望向诺月:“月儿,你久居霸都,信息最是灵通,可知晓诸星团团长的底细?”

    水祭司摇首:“诸星崛起的时间算不得长,身份都极为隐蔽,尤其是他们的团长,我只知其代号为“极星”,却始终无法查知其身份。不过诸星曾得魔兵王厌胜馈赠魔兵,料来必有渊源。我几次派人去寻访魔兵王,可惜他行踪飘忽不定,到现在都未能获得任何讯息。

    听得“魔兵王”三个字,贤者忽而面露惶恐之色。

    自担任大祭司以来,诺水的涵养功夫已是极好,即便是前些日子与野蛮人交战落在下风,他也总是一幅坦然自若的模样。可如今,诺月却能清楚感受到伯父心中的忌惮。

    “不要再派人去打探魔兵王的消息!”诺水断然道,“那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人!”

    水祭司闻言一愣,心中暗自疑惑。

    魔兵王厌胜,素来是个谜一般的人物。

    厌胜以擅铸魔兵闻名于世,被誉为当世第一炼兵宗师。据说他在炼兵一道的造诣远超当世,无人能及,平日里行踪飘忽不定,极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相传魔兵王曾与神殿交恶,一度长期霸占着神罚通缉令前十的位置,却始终未曾有人将其擒获。

    水祭司身为北国重臣,主管外政,对大陆上的各大势力和英杰可谓了如指掌。但关于魔兵王的相关资料却是极少,只知其出身于南邦夏国,精于炼兵,当下不由得好奇地追问:“那魔兵王厌胜……究竟是怎样的人物?”

    “有些事,还是少知道些的好。”诺水摇了摇头,“你只需要知道,当年神典骑士率领神之刃精锐尽出,都未能生擒此獠。此人对神殿的仇怨极深,若是你将来不幸与之狭路相逢,要记得立刻逃开,万万不可与之相争!”

    这一番话,把水祭司彻底给震住了。

    她身为神职人员,深知神之刃的威名。那是自神子时代就存在的神殿直属军团,战力极强,是捍卫神殿的利刃。而神典骑士则是神之刃的最高战力,只有最虔诚、最顶尖的强者才有资格担任,每一名神典骑士都有着傲视天下的实力。

    以如此的战力,居然都未能将魔兵王擒获,其实力恐怖,可想而知。

    诺月不禁疑惑:“这事我怎的从未听神殿的前辈们说起过?”

    “此事涉及辛秘,我也是知之甚少。总之你记住,千万不要去招惹那魔头!”贤者连连摇首,显然是不想再谈论此事,当下将话题一转,“不说这些了,此战我们虽然损失颇重,却也有件喜事。阿雪终于要结婚了,新娘是白蔓家的玫瑰,婚礼将在三天后举行。”

    诺月与冬氏昆仲素来交好,闻得獠牙大婚在即,心里也不禁为他感到高兴。

    在北地,有个不成文的习俗:每次血战之后,往往便是佣兵娶妻的良时。

    之所以会选择这个时节,一来是为了庆祝胜利的喜悦;二来是佣兵们担心自己熬不过血战,耽误了伴侣的终生幸福。

    冬雪身为王室血亲,若是在其他国家,此等人物的婚事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各种繁文缛节多如牛毛,那是万万马虎不得的。不过在北地,却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北国自佣兵王监国之日起,便取缔了世族特权。

    王子与庶民同阶,在别国或许只是口号,但是在北国,却是真实存在的现实。

    这里是北地,崇尚的是勇气和荣誉。即便是王族嫡系,若是庸庸无为之辈,亦同样不会得到尊重。

    除了王室子弟的身份外,冬雪还是狼团的副团长,北地排名第九的强者,因此其婚礼比起常人来说,自然是要隆重得多。

    獠牙大婚的场地,被安排在虎丘大寨的主帐前。

    根据北地历来的传统,团长的婚礼一般都在自家兵团的驻地举行。

    狼团的驻地在北望城,然而此刻城内依然是一片焦墟,因此便将婚礼安排在了虎丘大寨。

    主帐外的空地前,早已围着千余名观礼的佣兵。

    他们之中,大半都是狼团的弟兄,亦有不少与冬氏昆仲交好的强者。蛇君一相、幻剑重影、撕裂者熊魃、水祭司诺月、傀女等皆在其列。

    随着吉时的钟声响起,新娘在众人的欢呼祝福声中缓缓入场。

    今天的玫瑰格外娇艳。

    她身穿绯红色的绸裳,腰束百花丝带,额戴铂金色的饰链,朱唇映红,眼熏泛紫,面似春水,当真是人比花娇,艳惊四座。

    跟在玫瑰身后充当伴郎的沙迦和星岚,今日亦同样俊秀异常。

    星岚的相貌本就生得极俊,孩童时期的他,肌肤白皙透嫩,有着别样于北国汉子的俊俏。随着年岁稍长,少年历经烽火的洗礼,眉宇间平添了几分锐利,可谓英气逼人。

    与不死者相比,诗者少了一分犀利,多了一分亲和,仿佛邻家的大男孩,别有一番风味。

    一般来说,伴郎都会由新娘的男性亲属或好友来担当。

    玫瑰自幼随白蔓荆棘创建佣兵团,长期盘踞在北地,如今白蔓佣兵在川北尽数战死,再无亲朋,因此便委托沙迦和星岚做了伴郎。

    冬雪快步来到玫瑰跟前,单膝跪下,他的右边放着一把煮熟的麦子,左手则紧握着牙剑。

    麦子代表着食物,剑代表着勇气。这意味着新郎有足够的能力赡养家庭,同时亦有足够的勇力捍卫自己的娇妻。獠牙将麦子递给新娘,玫瑰剥出一粒,放入口中咀嚼。

    冬雪将牙剑插在地上,左手中指在剑锋上一抹,鲜血顿时渗了出来。沙迦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犀角杯,杯中盛满了烈酒。獠牙滴了三滴血融入酒中,将角杯奉给玫瑰。新娘同样割开中指,滴血入酒。

    血与酒融为一体,冬雪和玫瑰各自饮了半杯,观礼者们纷纷为之欢呼。

    饮过血酒,代表着新郎新娘已血脉相融,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本来按照传统,饮血酒前,新娘的伴郎会跳出来阻拦,对新郎的勇武和决心提出质疑。这个时候,新郎便需要凭借自己的实力击败伴郎,以此来证明他有足够的勇力来守护新娘。

    遗憾的是獠牙肩膀负伤,至今未能痊愈。

    而即便是他的全盛时期,只怕也难以抵挡星岚和沙迦的联手攻击,因此只得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