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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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七弦动、风霜舞/ 03 夜巡

    星岚独自倚靠在一株杉木旁,静静地望着佣兵们围着篝火喝酒嬉闹。

    他喜欢安静,早已习惯了孤独,可偏偏有人要来打破这份宁静。

    “嗨,不死者!”诗者自以为璀璨的笑容,在星岚眼中显得格外惹人嫌,可沙迦却并不自知:“你一个人在这干嘛呢?怎么不过来和我们一起喝酒?”

    星岚望了他一眼:“我喜欢独处。”

    “呵呵,有个性,我喜欢!”

    “可我不喜欢你,”不死者看着他腰间的箭壶,毫无掩饰憎恶之色,“更不喜欢你的‘箭’。”

    笑容在诗者的脸上瞬间凝固。

    该死的,这家伙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沙迦心中暗自唾骂,都说北地男儿性子直,爱憎分明,有什么说什么,可是这,这也太过分了吧!

    正当他不知该怎么把这尴尬的对话继续下去时,玫瑰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沙迦,准备一下,今晚和我一起去巡夜。”

    “噢,赞美父神!”

    听得能与美丽的玫瑰一起巡夜,沙迦顿时将那些许不快抛到了脑后,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夜晚的寒风,比起白天更为凛冽,那风刮在脸上,就如刮痧一般。

    佣兵公会在川北共布置了三道防线,白蔓的营地位于第二阶防线。在白蔓佣兵团的正前方,是以山林作战而闻名的“山魈”佣兵团,两者之间约莫有十五里的缓冲带,巡夜者的工作,便是巡视这一区域,以免有敌人渗透防线。

    “巡夜其实是最危险的。”老伊这般告诫过沙迦,“如果真的有野蛮人冲来,光凭区区几名巡夜者是根本挡不住的,唯一能做的只有发出信号,提醒营地里的弟兄们及早准备。所以,尽量祈祷不要在巡夜的时候遇见野蛮人吧。”

    以玫瑰的身份,本不必亲自巡夜。不过这位可敬的团长大人,视责任和荣誉胜于生命,认为上位者更应以身作则,而不是舒舒服服地躺在帐篷里,指挥手下干这干那。因此,但凡有时间,她就会和寻常佣兵一样站岗巡夜,丝毫没有团长的架子,也因此赢得了部下的爱戴。

    “她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团长!”

    诗者心中这般想着,美丽、荣耀的北地之花,她将率领着麾下的勇士们,将入侵的野蛮人一一击溃,而自己则会把那英姿牢牢记在心里,谱写成诗歌,留待后世传颂……

    “该死的,沙迦,你是出来巡夜的,别总盯着我看啊!你嘴角流的是什么?擦掉你的口水!”

    诗者不好意思地抹了抹嘴角:“噢,我生命中美丽的花啊,我是在想:那些野蛮人怎么还未出现呢?我已经等不及要看你战斗的英姿了。”

    “你还是祈祷那些异种永远不要出现的好。”玫瑰冷笑道,“你们这些南方人根本没见识过野蛮人的恐怖!那些怪物真要是杀过来,只消十个,就足以杀光营地里所有的弟兄。”

    “既然那么危险,你又为何一定要来?我听老伊说过,白蔓原本可以不参加本次血战的。”

    “总得有人来保护北地众生吧。”玫瑰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坚忍和刚毅,看得诗者深深陶醉。

    “赞美你,”琴声的旋律清脆而悠长,“勇敢的花!”

    “不过说来也怪……”玫瑰蹙颦,“往年寒冬刚至,野蛮人就会陆陆续续出现,可如今离第一声冬雷已过去小半个月了,整个川北却连半个蛮族的影子也未发现。”

    “也许是他们惧怕玫瑰的利刺。”

    “贫嘴!”玫瑰瞪了他一眼,“二十多年来,野蛮人从未停止过南侵,事出反常,必有蹊跷。”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必想了。虽然我很想见识一下那些传闻中披着人皮的野兽,但是能和娇艳的玫瑰一起漫步在星空下,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沙迦抬起了头,却见漫天阴霾,不见半点星光。

    “该死,”诗者的音符中透着沮丧,“我又忘了,这里的天空看不见星星!”

    “我见过星星……”玫瑰仰起头,仿佛在怀念,“小时候,我和父亲住在南方,家里有一大片庄园,每当夏天的时候,父亲就会带着我去田野里看星星。”

    “庄园?”沙迦略感诧异,“你是世族?”

    “白蔓家族世代守护北国诺氏,历经一十三世。‘佣兵王’冬日一统北国后,取缔了世族特权,将土地收为国有,但保留了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庄园。在我九岁那年,牧国的军队越过姆河,焚毁了我的家园。之后,父亲便着带我来到北地,创建了白蔓佣兵团。我父亲白蔓荆棘为人正直,视荣誉重于生命,虽然失去了世族的身份,但他从未忘记……喂,我说你在听吗?”

    玫瑰看着诗者双眼直直地凝视前方,一幅神游天外的样子,忍不住推搡了他一下。

    “嘘,别出声,前面有动静。”沙迦一改以往嬉戏的神情,面色凝重,眺望前方。

    玫瑰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远处云杉密布,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团长大人正要发怒,却见树影连连晃动,一道人影踉跄地跑了出来。

    林间光线昏暗,玫瑰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她的手紧握住“落飞花”,掌心已微微渗出汗珠。

    “别拔剑,”沙迦制止了她,“是山魈的佣兵。”

    “你怎么知道?”玫瑰暗吃一惊。

    诗者用竖琴的末梢指了指那人:“他的胸口上,纹着山魈的徽章。”

    玫瑰一脸的难以置信。

    他们与那人相距极远,又兼漆夜黯淡无光,她只能勉强辨别对方的身形,连那人穿的衣物都看不清,这油嘴滑舌的小子居然能看见他胸前细小的徽章?

    “你,你居然能看得清?”

    “我的这对招子,可是下过苦功的哦。”沙迦不无得意地笑了起来:“你听过夜鹰眼吗?”

    “夜鹰眼?你居然练成了夜鹰眼?”玫瑰的语气中满是讶异。

    夜鹰眼,古称“蝇眼”,是一种奇特的炼目之法。

    据说想要练成夜鹰眼,要经历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睁目,要练到尖锥及目而不眨,烈日当空而不避。

    第二步,需目视蚊蝇,连观数年,直到蚊蝇入眼,可看清其触角绒毛,才算成功。

    到了第三步时,则需学会夜视,即便是在最深沉的漆夜,也能透过微弱的反光发现极远处的目标。

    相传夜鹰眼修炼到顶级的高手,能在漆黑如墨的夜晚,看清五十里开外的一点烛光。夜鹰眼的修炼之法在世上流传已久,但真正能练成的却是少之又少。

    这油嘴滑舌的小子,竟有这般绝技,不由得让玫瑰有些刮目相看。

    远方的山魈佣兵此刻也已发现了玫瑰和沙迦,他拼命地挥动着双臂,大声叫嚷着,只是离得实在太远,什么都听不清。

    “他在说些什么?”玫瑰皱起眉头,费力地倾听,耳边却只有寒风的呼啸。

    “他让我们快逃……”沙迦紧盯着对方的嘴唇,逐字逐句地说道,“野,蛮,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