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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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0章 喝酒境界

    坐下来才知道老同事为我准备的太丰盛了。

    “你先尝尝这个。这可是你在县城吃不到的野味啊。”

    老同事指着一个大瓷盆里面的野兔肉对我说道。一边说着一块兔肉已经夹到我的盘子里了。

    “哎吆,这是个啥东西?”

    当我夹起一块兔肉放到嘴里拒绝的时候,上下牙齿刚已对上就听见“咯嘣”一声“巨响”,随后我感觉到好像有一粒沙子在我嘴里。

    于是,我从桌子上抽来一张纸,把这张纸铺开,然后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别,别,这可是绝好的肉质啊!硌牙了不是吗?那个硌牙的东西吐出来就好了,没必要都吐了呀!那是枪子儿,知道吗?我给大家科普一下,你们吃到这个小沙粒,记得凸出来就行了。别再把兔肉都吐了,那样的美味在我们这里是舍不得扔的。”

    见我要把吃进嘴里的兔肉吐出来,老同事就哈哈哈地大笑起来。他一边笑一边解释我吐出来的东西。我这才知道,原来这只兔子才是地地道道的的山区野兔。

    山里人能够把带有枪子的野兔拿出来待客,那才算是最高的礼仪了。

    因为我们平时在饭店里是吃不到这种货真价实的野味的。仅仅这只兔子的售价,就要比普通的三瓶白酒还要贵重的多呢。

    听老同学这么一说,本想把吐出来的兔肉再吃进嘴里,味道确实非常不错。只是处于一时的情面,我不得不把手里包裹了兔肉的纸包扔进垃圾桶里。

    但是,经过老同事这么一个指点,我再也舍不得把兔肉吐出来了。

    我开了一个不好的头作为借鉴,后来小燕和郭鲲吃肉的时候,也就注意起来。

    为了致谢我给老同事提供的消息,老同事还准备了另外三道硬菜。他们分别是红烧头罐头,炖羊腿和水煮花生。

    虽然说水煮花生不算什么硬菜,但是,在山区酒场上,这个菜号称“战斗到底”,意思是这个菜非常耐吃,怎么吃也吃不完,因此,取了一个“战斗到底”的名字。既然叫“战斗到底”,那么,也就理所当然地加入了硬菜的行列。

    当时能够吃到红烧肉罐头的,应该是相当高的礼遇了。一般人是很难享受到这种待遇的。那个炖羊腿就更不要说了。山里人尽管喂羊的多,但是,舍得啥样招待客人的那可是凤毛麟角了。

    老同事当时的工资也不过七八十块钱,可是,我的一句话信息哪有那么值钱呢?分明是老同事关系太铁了。

    为了答谢我对她救妻的恩情,这家伙也真的是豁出去了。今晚这四个菜简直是太奢侈了,太浪费了。可是,我哪敢这么说人家呢?那不是辜负了人家的一片热情吗?

    老同事打开了一瓶绿豆酒,这酒也是社会上最流行的美酒了。那个时候喝上绿豆酒也是一种时尚,一种荣耀。

    看样子我原来设计的今晚要“大干一场”的可能性应该不复存在了。

    “老同事啊,这么高规格的招待我,怎么不把你的领导也叫过来呀?还有咱们的老红军?”

    我顺便提醒老同事一句。

    “子震,你有所不知。我今天准备这么丰盛的酒菜,你想呀,我怎么会落下我的领导和老红军呢?只是,这事情有点凑巧。咱乡里的领导明天县里有个紧急会议,带着老红军一块下山了。”

    老同事这么一解释,我一下子全明白过来。

    我在想,这县里又要召开什么样的重要会议呀?怎么会连老红军也要参加呢?这事很不多见啊。

    “什么会议这么重要?”

    一个负责人大工作的老同事的同事马某插嘴问道。其实,这句话也是在座各位都想要问的问题。只是别人的嘴巴不够长,让这位负责人大工作的同事抢了先而已。

    “这次会议啊,太重要了。9月份要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共历史上,曾经分别于1937年、1955年在延安和BJ召开过两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有特殊情况时或有必要时召开,看来这次会议非同一般啊。所以,县里就要提前选出代表参加的。

    你们说,他们这个事能推脱吗?哈哈,我这样说吧,今晚人家领导不在场,那才是你们几个的口福啊!要我说呀,你们真有福气。来来来,为你们的福气干杯。”

    老同事在回答他的同事提出的问题是,表情十分严肃,而在举杯庆贺时,又立刻心花怒放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是啊,对于这么重要的会议,有哪个干部能不参加呢?”

    我顺着老同事的话迎合了一句。

    绿豆酒或许有点劲道,或许是我太激动,刚喝了一杯我就感觉整个脸和头都是红红的晕晕的。

    因为他们在单位很少喝酒,所以,老同事拿来的酒杯也都大小不一。因此,还要由我来给大家掌握一个度量衡。

    每次端起酒杯,我都要提醒端酒的人,你要喝到什么位置,他要喝到什么程度,谁又该干了。一个晚上这样折腾着也就来了精神,并且借着酒力,这精神越发地亢奋起来。

    在喝到第二瓶酒的时候,郭鲲在桌子底下给我使动静,踢我脚上的鞋子,以便我自觉地少喝点,做好夜战的准备。

    小燕也时不时地用采访之类的话语来提醒我,意思是让我别忘了在喝酒之前说的话。这话可不是随便说的,男人嘛,应该是一个唾沫星子就是一颗钉。

    可是,遇见老同事这么重情重义,这么盛情款待,我又怎么会放弃酒场老同事的面子,而钻进自己的小空间里干自己的“勾当”呢?

    于是,我就对于他们的小动作,装作听不懂,看不见,感觉不到。

    男人在喝酒是最忌讳的就是人在曹营心在汉,由于我心不在焉地应付着酒局,结果,人家多倒了酒我也不知道,人家少喝酒我也没有发现。

    不知不觉酒劲上了头,并且眼前开始晃动起来。

    在酒局里,一个人喝酒一旦喝到这种程度,他喝酒的主动性就会大大提高,并且对对方喝不喝酒也就失去了应有的警觉。

    这是人喝醉酒的关键时刻。人一旦进入这种境界,喝大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连百分之九十九可能性都不会有。

    当我歪歪斜斜走出屋门的时候,隐隐约约记得,我胳膊是搭在了一个女人肩上的。我不记得是怎么走出酒局回到自己屋子里的,更不知道这一个晚上又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