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升维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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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匕首训练

    在陈墨全方位的辅导下,多萝西的一只脚,已经迈过技击之道的门槛。

    她的体能飞速增长,手上沾了第一滴血,面对危险也能克服闭眼的本能。

    但这些进步,并不妨碍她仍是一只弱鸡的事实。

    她现在一个,可以打自己以前三个,但让她与一个普通成年男子徒手搏斗,胜算依旧不大。

    客观来讲,女性的力量、速度以及体力,都远逊于男性。

    除非多萝西能够击中对方的眼睛、下档,抑或其他脆弱部位,否则以成年男子的抗击打能力,大概就只能用刮痧来形容。

    但是,如果使用器械,情况就截然不同。

    对于世界上绝大部分人类而言,无论男女老少,锋利的刀刃所带来的威胁是一样的。

    刀刃能够轻而易举地刺破皮肤,继而伤害到身体内部,一些更为脆弱的组织结构。

    因此,在械斗中,尽管身体素质仍在起重要作用,但已经并非关键。

    关键在于,让自己的武器与敌人的肉体接触,早于敌人的武器接触自己的肉体。

    技巧,开始变得重要。

    技巧有两重本质。

    其中之一是避强击弱,假如敌人是全方位碾压性的强大,那么技巧就没有用武之地。

    幸运的是,几乎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总是存在可趁之机。

    而之所以选择匕首,有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与其他兵器相比,匕首很轻,即使是多萝西,也可以长时间地挥动。

    第二,匕首体积较小,携带和藏匿都十分方便,有助于发出意想不到的一击。

    嗯,也就是偷袭。

    无论怎么想,多萝西娇小的体型都不适合正面作战,到时还得辅以一些陷阱,才能保证仪式的顺利,和陈墨的安全。

    而且,匕首与截拳道也相当合得来,两者都要求身体的移动,发力方式也极为近似,适合多萝西速成。

    陈墨首先教她握法。

    “未刺出前,手整体上是虚握的,拇指和食指捏住手柄前端,靠近剑格,其他手指自然环住即可。”

    他教的是正握法,相对反握而言,更加容易学习。

    “尽可能地放松,一方面,能够降低你的攻击表现,另一方面,一松一紧也更适合发力。”

    他展示给多萝西看。

    多萝西点点头,示意看懂,说道:“有些类似于小剑。”

    小剑,也就是后世奥运击剑项目中的花剑,在19世纪,就已经被法国人改良为一种竞技运动,不能劈砍,只能刺击,杀伤力较小。

    因为其安全性和可观赏性,在欧洲相当流行。

    又因为其重量轻,女性也能够进入剑术学校学习。

    绅士之间的决斗,就常使用小剑。

    “你学过小剑?”陈墨问道。

    “学过一点,因为小时候就来伦敦,姨母说,学这个不容易被欺负。”多萝西答道。

    虽然小剑常被称为决斗玩具,但竞技也能增强斗志。

    她又说道:“但其实接触到的人都挺友善,所以不知不觉就放弃了。”

    陈墨想了想,问道:“那你还记得小剑的基础架势吗?”

    “记得一点。”

    多萝西匕首前伸,右脚向前迈出,脚尖指向前方,与匕首指向一致。

    同时,左脚脚尖指向左方,总体上类似虚步。

    拿匕首的手臂半屈,另一只手向后举至与肩同高,以此平衡身体重心。

    当然,比起小剑,匕首更短更轻,就导致重心后移,怎么看怎么别扭。

    陈墨思索片刻,将多萝西的左手调整到胸前,除了右手持刃,已经近似于截拳道的警戒式。

    他自己也摆出这个架势,向前滑步,送肩,手臂伸展,匕首随之刺出,又闪电般收回。

    多萝西也跟着学,动作非常顺畅。

    “格斗技巧总有共通之处。”陈墨说道。

    既然多萝西已经掌握这个用劲方式,他也不浪费时间在上面。

    简单教过几种基本的刺击轨迹之后,他将重心都放在步法的训练上。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匕首刺击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挥砍。

    匕首不是砍刀,挥砍虽然能造成皮开肉绽的效果,但却无法快速击倒敌人,疼痛甚至会激起敌人的斗志,继而造成反击。

    而刺击造成的伤口则更为致命,虽然短时间内,由于创口较小,敌人往往还有一搏之力,但接下来只须消耗,基本就能获得胜利。

    因此一击刺出,无论有没有刺中,都应该撤步,收刀,躲避反击,干脆果决。

    继而等待下次攻击的机会,又或者是消耗敌人。

    类似游击战术,在这一点上后世一位伟人有很好的总结。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多萝西想了想,问道:“退无可退怎么办呢?”

    她是指,如果她退,陈墨就会被挖出来的情况。

    陈墨沉思片刻,说道:“那就只有用杀手锏了。”

    ……

    另一方面,布雷诺又一次来到阿尔弗雷德酒馆。

    这家以维多利亚二王子之名命名的酒馆,此时正人声鼎沸。

    布雷诺是这家酒馆的常客。

    他一屁股坐到吧台前。

    酒保问道:“今天喝什么?”

    他已经和布雷诺很熟。

    布雷诺道:“琥珀之月。”

    “大晚上喝这个?”酒保问道。

    “对的。”布雷诺点头。

    “那祝你明天早上不会拉稀。”

    酒保取了一枚鸡蛋,打入高杯中,且保持蛋黄不碎。

    然后倒入威士忌,又加了少许塔巴斯科辣椒酱,静置片刻,便递给布雷诺。

    这就是所谓的“琥珀之月”了。

    过了一会儿,酒馆的门被推开,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走进来,坐到布雷诺身边。

    酒保看向他,陌生的面孔,问道:“这位先生,您想喝点什么?”

    “荨麻酒,谢谢。”军装男人说道。

    这是一种流行于比利时法语地区的药酒,据说是以130多种草本植物陈酿所得,入口甘甜,余味辛辣。

    他瞥了眼布雷诺,说道:“最近传闻你有再次成家的想法,连我这个外人都知道了,但我过来一看,就知道是屁话。”

    “怎么说?”

    “你要是有女人管,就不会这般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呵呵。”布雷诺道,“我本来就没这些心思。而且,只是饮酒作乐,你不觉得,我的品行已经很高尚了吗?”

    他举起高杯,啜饮了一小口,直截了当地问道:“查尔斯,你那座伦敦近郊的庄园,能不能借我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