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星沉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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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骑上罗西南多吧

    军事战斗或单打独斗从来都不是一场标准化的决斗。

    尽管决斗者的技术在取决于是否胜利上非常重要,无可厚非的是,他必须要有足够的掌握力、应变能力和坚韧的精神将该项技术灵活地运用,决定战斗的走向。

    这位骑士接受的训练决定了他几乎懂得所有的马背战技术,例如跳高、疾驰或改变方向。

    不过,技术的有用性是由规则和惯例定义的,例如骑士可以杀死亚伯的坐骑,轻松取得胜利,但这在决斗中是不光彩的行为;同样,战斗环境的瞬息万变也考验着一个人对分析战局的敏锐性和经验。

    “当!”

    骑士的长枪与亚伯的备用长剑碰撞,火星四溢。

    换做寻常人,这会儿早就体力不支倒下了,所幸亚伯经过斗气的强化,从落败前抢夺了更多的时间,强大的视觉能力让他能通过交锋,观察着陌生的骑马作战技巧,并试图把它们破解成自己的语言。

    贵族少年认为同伴即将取得胜利,吹起口哨,为他欢呼。

    其他观战骑士发出嘘声,显然这些贵族的家族背景立场不同,或者相处中出现了私人恩怨。

    “这不公平!”有人替亚伯打抱不平,“坎特少爷,您的对手对骑马一知半解,您却毫无怜悯,用着远高于他的盔甲和武器参数!哪怕您胜利了,难道这真的是荣耀的吗?”

    “哼,您说得对!这场决斗毫无荣耀可言!”

    作战骑士的同伴们犀利地回击了。

    “DatiseenSluwheid...ergsluweman(弗:那是个非常狡猾的人。指亚伯花了一天和管家打好关系,骑上了马;中世纪语境下‘sluwheid/cunningman’双关了摆弄不正当巫术、和异教徒同流合污)!我们的朋友只是在强化信徒的虔诚,服从神典的教义,维护教廷信仰的纯粹性,换句话说,他在为我们所有人而战!正如异端审判廷的骑士,一切世俗的荣耀都配不上他们的灵魂,但月光会引导他们正直的灵魂升入天堂!”

    这番话术着实毒辣,说话的骑士沉默,作战骑士向同伴们投去感激的眼神,愈发想要速战速决,不辜负朋友的好意。

    亚伯压根没听也听不懂贵族们的辩论,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少年骑士身上。

    骑士的每个动作,幅度、目的、优势、弊端……

    长枪是标准的长柄武器,每当骑士攻向亚伯,他用枪尖对准后者的头颅或胸部,不拉缰绳确保马头最轻微角度的偏移,以获得充分正面冲击,说白了是一种线性战斗方式,往往在少次交锋中决出胜负。

    对手骑术娴熟,坐骑比亚伯的老马更高、更强壮、更容易兴奋,这意味着这匹马冲锋更快、更勇敢、且不容易疲劳,但并非完全没有缺点。

    驯化动物处于兴奋时,就会暴露些许野性,尤其是马或狗。

    它们不再百分百地服从主人的指令,有了自己的判断——动物的直觉。

    可是本能若是万能,智慧种族为何要用理性压制它们?

    战马冲锋的直觉、敌我两点一线、正面冲击……我骑的老马和驴几乎没有差别,慢悠悠的、背部平坦……

    亚伯眯起眼睛,想到了一个取胜的办法。

    双手朝下,亚伯摸到束缚马鞍绳结,并将它们解开。

    接着,亚伯尽量把双脚嵌进脚蹬,非惯用手抓住老马的鬃毛,身体向前倾斜,同时开始扭动下半身,使得马鞍转向大约90度,他的背部紧贴着在臀部肌肉操控中向后翘起的凹陷,那仿佛是一个结实的坎,紧紧地抓住亚伯的重心。

    骑士从未见过这种姿势,嗤笑一声,如法炮制地发起了傲慢的冲锋。

    下一刻,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只见亚伯宛如跳山羊般用胳膊撑起全身,双腿弯曲,竟然落在了翻转的马鞍上,他几乎是站立在马背上,手臂伸长,备用长剑像标枪般被投了出去,放大的尖端瞬间印入骑士的瞳孔,它的阴影近在咫尺。

    骑士连忙让马紧急转向,兴奋的战马却慢了半拍,没能及时执行主人的命令。

    眼看长剑即将贯穿自己的头颅,骑士不得不利用手臂的盔甲作为盾牌,偏转紧急时刻的致命打击。

    “哐锵!”

    响亮的金属打击声传来,少年骑士痛得面目扭曲。

    然而,这是亚伯虚张声势的障眼法。

    投掷完长剑,他的身体转动,防止向前或向后倾斜,继续站在马鞍上。

    老马仍然不紧不慢地向前跑着,论起决斗,它远比骑士年轻气盛的战马懂得多。

    两匹马持续且快速的移动为决斗的双方创造了近身的机会。

    由于骑士的第一反应是调转方向,他的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横过来防御,导致他想在距离缩短后,用长矛插入亚伯胸膛的计划全盘乱套,本该是进攻侧的左边突然空空荡荡,破绽百出,没有半点保护。

    手无寸铁的亚伯进入了骑士理想的位置,他转不过来手腕,眼睁睁地望着对方擦肩而过。

    ——直到骑士发现,假如他只是错过攻击该多好。

    当距离缩到最短的刹那间,亚伯如同一只捕食飞鸟的野猫,朝着骑士扑了过来,紧紧锁定了他的手臂,以摔跤的姿势技巧猛地扭动。

    “喀嚓!”

    此刻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扔掉碍事的长柄武器,生生忍受骨折的痛苦,可骑士的左臂骤然遭受投掷物的重击,还处于麻木的状态,长枪末端深深卡进沙土。

    战马口吐白沫,一味向前,全然不知它的主人留在了原地。

    只听呜咽断断续续地响起,骑士掉下马鞍,他的手下意识地抓住缰绳,吊在马的身侧,双脚在地上拖行出一道距离,总算克服本能地松开;可战马出于习惯,调转方向朝着已经在后方的亚伯发起了下一次冲锋。

    “啊啊啊!”

    这次就是撕心裂肺的惨叫了,战马沉重的蹄子无情地踩过主人的身体,少年骑士只觉得全身上下骤然间失去了知觉。

    另一侧,亚伯拍拍双手,翻过他的马鞍重新坐下。

    缰绳缓缓垂下,它以绳子的形态紧紧缠绕着老马的鬃毛,并在亚伯的左臂缠绕了好几圈,亚伯站起来的时候,比起需要双手操控,通过马嘴控制的缰绳,亚伯能够利用足够长的绳子改变老马的方向,避免平衡不稳。

    其实,亚伯误打误撞地完成了一次“格式摔跤术”,来自奥德文公爵路西维德一世,他认为最完美的骑术不是凶猛的冲锋,而是在马背上做到跟步行一样的事情,包括投掷、解除武器、掐住对方的脖子摔跤等。

    尽管吟游诗人和历史学家的作品中,永远是骑兵在舞刀弄枪,步兵在军队中的地位很低、且不受待见,实际上并非如此,或说,有据可靠。

    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贵族才有学习马术的资格,步兵们多为平民常驻军和临时征召的农户。

    饶是如此,这些由家境贫寒、被逼无奈的步兵组成的军团,作战能力和灵活性远比单纯由骑兵组成的军队强。

    经过多次实战,各个王国意识到了步兵这一兵种的厉害和泛用性。

    而骑兵发挥的力量有限,尤其是攻城战中。

    奥德文公爵最初试图把重骑兵和骑兵降为步兵,可贵族从小食用红肉和奶制品,平常热衷运动,身材修长匀称,并不适合陆地作战;反倒只吃小麦和黑豆的平民腿部敦实,频繁的劳作让他们腰部以下的重心稳当,无论是否强壮。

    最终,公爵提出“站立”战术,他给骑兵们配置两个高度相同的马鞍,作为垫脚支撑——历史证明他确实取得了不菲的军事成就。

    近代由于全自动化炼金物品的发展,骑兵们逐渐恢复传统模式,利用高机动力迅速靠近对方,再掏出火枪,射出子弹近距离击中敌人的要害。

    至于为何民众只看得见出风头的骑兵,是因为骑兵大多是有名有姓的贵族,不但花重金找画家、文学家和歌唱家放大他们的功绩,更是一直走在凯旋归来队伍的最前端,步兵却是籍籍无名的普通人——有些甚至不是自由兵(本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