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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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明飞行物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三月,在河间府肃宁县大张家庄,公孙角正挨家挨户告诉邻居们,最近半个月内千万不要和泥、调浆子,因为他媳妇要生了,老祖宗说,粘的东西会导致产妇断奶,另外要是最近来了生人,千万不能上他家去,老祖宗说还说了,产妇见到生人也会断奶。

    告完了邻居正回到家门口,天上忽现一团红光,红光裹着个草帽形状的东西,只眨眼间,就飞近了,从草帽大小变成了一团火云,掠过公孙角头顶,正好砸在院子后的空地上,帽檐的位置擦到后墙,瞬间将后墙烧穿了一角。

    公孙角连忙跑去查看,只见那草帽一样的东西大半截已砸进了土里,露在外面的一小截仍被火焰吞噬,火焰中爬出来一个小人,头大身小,不过七八岁孩子高矮。那小人神情可怖,脑袋已破了,淌出蓝紫色的脑浆子,只从火中走出两三步,倒地死了。

    那小人手里拿着颗红宝石珠子,成色极好,在火中连一点都没有被烟熏黑,依旧光彩熠熠。公孙角大着胆子将他手掌掰开,拿了珠子,却听见院里老丈人骂他,说孩子生了不去看,不知道跑去看什么东西。

    公孙角连忙赶回屋里,孩子已出生了,是个儿子。

    老丈人问他:“孩子起什么名字?”

    公孙败心想,于生孩子一事,老祖宗留下诸多禁忌,现今我刚看见一团红光,孩子便生了,怕不是有血光之灾?他忽然想起,就在四年前,真定府有一个名头极大,武功极高的人物死于非命,名叫东方不败,他还记得,那是个羊年。

    (按笑傲,黑木崖位于平定州西北四十余里的猩猩滩。平定州属山西太原府,作者又说黑木崖在河北,有人认为作者写错了,本书认为是从平定州往西北四十多里后,已出了山西范围,到达河北境内,即是真定府。另按原著只能推断笑傲故事起于明代的一个蛇年,东方不败死于其后的羊年,具体年份不可考,本书设定东方不败死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这一年也是努尔哈赤出生年,或为东方不败转世也说不定)

    东方不败死于羊年,今天又是个猪年,羊和猪都是给人宰割的东西,真是不吉利,想那东方不败死于非命,只怕是名字起的太大,村里的孩子,要叫阿猫阿狗之类的贱名才好养活,想到这,公孙角说道:“烂名好养活,孩子就叫公孙败吧。”

    起完名字,隔壁的老魏来了,带了半斤猪头肉来祝贺,公孙角恍恍惚惚,心想,刚说猪年不吉利,就带着猪肉来了,怕真是不吉利。老丈人看他神色古怪,没上去跟老魏寒暄,只好自己去跟老魏客套两句,说刚刚屋外有异动,女婿吓着了,请他担待。

    老魏道:“咋还能吓着?这是好事啊。太祖皇帝出生的时候,也是有红光降落,这可是好命。”(史载朱老板出生时“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

    公孙角听了,问道:“你说真的?太祖皇帝出生的时候,也是这般景象?”听老魏说是,方才有些放下心来。

    事后公孙角找人收拾院墙的时候,将那草帽形状的东西露出的小半截用土盖上,免生事端,那死去的小人也埋了,还给他烧了纸,至于他在这边的阴曹地府能否用的习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那红宝石就做了个吊坠给公孙败戴在脖子上。

    大概是应了烂名好养活这句话,公孙败非常好养活。还没学会说话时,平常时候都不哭不闹,一哭就是要上厕所,一闹就是饿了,邻居见了都说,果然是好命。

    等公孙败学会说话的时候,他父母惊奇地发现,他不光会说家乡话,还会说一种叽里咕噜的怪话。而他大部分说怪话的时候,是对着胸前那颗红宝石珠子说的。

    有一次,他母亲看到他靠墙将双脚立起来,头顶着炕头,嘴里叽里咕噜说着怪话,问他:“你跟那珠子说什么?”

    公孙败说:“这里面的人说,我们在的这个地方是个球,我们是在北半球,所以头朝上,脚朝地,还有南半球的人,是头朝下,脚朝上。我试了试,可太难了!”

    他母亲笑笑,心想小孩子能知道什么,准是自己乱想的,头朝地,难道是用胳膊走路耍杂技么?

    到了晚上,公孙败总是出神地望着天上的星星,他母亲问他:“你在看什么?那珠子里和你说话的小人在星星上吗?”

    公孙败道:“是,不过我看不到他们,他们在离我很远的大洋马星,我是在看别的星星。”

    她母亲也没多奇怪,只道是孩子家家淘气,等大一些就老实了,跟他说道:“今天你唱的歌儿还记得吗?”

    公孙败记得,给他母亲唱道:“垣城一大洼,满地破砖瓦,涝了收荒草,旱了收蚂蚱,不涝不旱碱疙瘩。”每次唱到“旱了收蚂蚱”公孙败都会哈哈大笑。

    隆庆二年(1568),公孙败虚岁六岁,隔壁的老魏家也生了个儿子,本着烂名好养活的原理,也起了个很随意的名字,叫做魏四。

    次年魏四做周岁的时候,请算命先生来看相,那先生见了魏四大惊,说他命中有大富贵,能活九千九百岁,与孔夫子并列(算的很准)。老魏一高兴,带过来让给公孙败看。

    那先生看了,点了公孙败脸上的几颗痣,说道:“是好命,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是有福、长寿的痣。”

    算命后不久,大明第一清官海瑞同志任应天(今上海江苏一带)巡抚,消息传来,举村轰动。

    有人为了看海青天一眼,从村里步行前往应天,走坏了好几双鞋,回来后眉飞色舞地讲述应天的盛况,说最离奇的是还没等海青天办,竟就有好多贪官污吏弃官逃跑,知县跑了,知府跑了,连路过的太监也跑了!

    海瑞的事迹给公孙角极大的震动,跟家里说道:“孩子七岁,该读书了。”自太祖皇帝开国以来,穷人家的孩子要想出人头地,唯有读书一条路可走。海大人就是通过读书,从不入流的教谕做起,然后做七品知县,六品主事,现在做到了一省大员,真是读书人的楷模。

    上了学堂之后,一向还算听话懂事的公孙败不干了,总是把先生气的死去活来,说教的东西没用,他要跟珠子里的人学东西。

    每当先生告状,公孙角便揍他一顿,问他:“你跟珠子学了什么东西?”

    公孙败道:“我学的东西多了,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人体力学、人体电磁学。。。。。。”公孙角听了半天,跟四书五经不沾边,不知道什么东西,又要揍他。

    公孙败眨了眨眼睛,忽然道:“我能让鸡蛋在水里浮起来。”

    公孙角骂道:“那是臭鸡蛋!”

    公孙败道:“你找个好的,我给你看。”

    公孙角拿了一碗水,将鸡蛋放进去,鸡蛋沉下去了,骂道:“哪能浮起来?”

    公孙败道:“你把眼睛闭上。”

    公孙败看父亲闭上眼睛,去抓了一大把盐,放入碗里,口中假装念念有词,搅拌了几下,叫父亲睁开眼,鸡蛋果然浮起来了。公孙角死也没想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又想起儿子出生的时候天有异象,这颗珠子也是那时候得的,心中很有些惶恐。但他还是认定一条死理:读书总不会错的,要出人头地,必须读书。

    就这样逼着上了几年学堂,到隆庆六年(1572)就参加了县里科考,没考上。这一年隆庆皇帝死了,万历同志上任,皇帝换了,政策没换,接着考,接连几年都没考中。

    正在沮丧之际,那红色珠子却传来了好消息。

    原来公孙败出生那年,有大洋马星的宇航员呼噜驾驶宇宙飞船来地球考察,因参数计算有误,进入地球后飞船坠毁,呼噜被大气压的脑浆迸裂,好在这通讯器在设置的时候考虑了各种极端情况,算是保住了。

    如今那边已通过通讯器得到了正确的地球参数,准备再派飞船来考察,飞船经过虫洞走捷径,预计再有二十年左右就到了(按理宇宙飞行无法超越光速,但经过虫洞能瞬移大部分距离),而好消息是,呼噜在大洋马星的财产,经研究决定,由公孙败继承。

    “你是个有钱人了,哥们!”那边的小人兴高采烈地向他介绍,呼噜在大洋马星是个有钱人,有好多个大房子,还有很多存款,都是你的了!你努力再等二十年,我们就接你过来玩!

    公孙败曾经看过那边的景象,随便一个小乡小村,也没有土路,都是大理石铺的路,比京城都有钱。就连寻常房屋,也像是皇宫一样,金碧辉煌,人们不仅可以顿顿吃肉,还能天天穿新衣服,每天都像过年一样。

    万历五年(1577)二月,公孙败再次参加科考,又没考上。本来也没什么,孩子毕竟才十几岁,好巧不巧,肃宁人易登瀛高中了此年丁丑科进士,简直是疯了!

    据查,肃宁县上一次出文进士还是六十年前的正德丁丑科!就算把这个条件放宽一点,武进士也算——上一个武进士出自四十五年前的嘉靖壬辰科。(参考资料:肃宁县志)

    公孙角有些没有风度,甚至有些气急败坏,说道:“同样是肃宁人,人家进士考上了,你别说进士、举人,学了这么多年连个秀才都考不上!”骂了半个时辰,最终给儿子下了最后通牒:明年二月,再考最后一次,还考不上,就滚回家放牛!(本想说回家种红薯的,结果一查,红薯五年后才传入明朝)

    公孙败觉得易登瀛此时中进士实在太过缺德,害他挨了骂,他心中不服,心想赶巧的事怎么能拿来说?跟老爹吵道:“你这么喜欢进士你自己去考啊!又没不让你考!天天让我背那狗屁文章,你那么喜欢你怎么不去背?”

    公孙角道:“我都四十了我背什么?”

    公孙败道:“你四十怎么了?你不是常常教育我海青天四十多岁才当上官,人家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你去考,你考上我家不就有人当官了!”将老爹怼的哑口无言。

    骂完老爹,公孙败心里又有些愧疚,安慰父亲说道:“我虽然考不中,可是学了很多本事,你也知道的。”

    公孙角听了,忽然想起个事儿,家里的一只母鸡非常鬼大,每次下蛋都下到不知道什么地方,根本找不到。

    按理鸡下蛋,是每次都被人骗。人们只需将一只鸡蛋留在框子里,鸡就会往里面下,下一个人们拿走一个,留一个,鸡不识数,看见留了一只蛋,就以为蛋没丢,一直往里面下。

    但这只母鸡太聪明了,是识数的,她心里大概想:我下了那么多蛋框里就一个蛋,不对劲!

    知道蛋少了后,她总是偷偷跑出去下蛋。村子就这么大,又不是京城,可就是找不到她在哪下。

    公孙角想想儿子确实有些本事,奔走如飞,跟儿子说道:“你去跟着她,看看蛋下哪儿了,都带回来。”

    后来证明,这只鸡不仅擅长隐蔽,还具有很强的反跟踪能力。

    那天公孙败跟着那只鸡绕来绕去,她大概是知道公孙败有点轻功的意思,也不跑,一直慢慢走,走到一堵高墙上面,然后沿着墙扑腾扑腾拍着翅膀下去了,公孙败一看,墙这么高,不敢跳,绕路追了过去,追到时鸡已经不见了——你当老娘鬼大是吹的啊。

    此后这只鸡消失了一段时间,公孙角一度以为她叛变了。

    忽然有一天,她回来了,在人们面前沾沾自喜地把一群小鸡围在翅膀底下,咯咯叫。

    原来她不仅把蛋存了起来,还孵出来了。

    公孙败想起了那珠子里面教给他的一些知识,说道:“我给你们变个戏法。”

    他去配了一些饲料喂鸡,两天后,公孙角看着大了一圈的鸡陷入了沉思,又过了十几天,公孙角彻底惊呆了!

    农村家家养鸡,他养了一辈子鸡,当然知道这是喂养半年才能长出的大小。

    “这没什么,大洋马星上遍地都是炸鸡店,从一颗鸡蛋到一只成鸡,一个月!”公孙败说道。(小时候家里养鸡,小鸡通常一年出头完全长大,大概四百天。九几年的时候养了一次肉鸡,四十天成鸡)

    听了儿子的话,公孙角确信,自己要发财了,四处张罗了一大批小鸡,交给儿子喂养。

    在喂食的时候,只要公孙败一敲饭盆,他们会玩命从草丛中,角落里,拐弯处,一切地方疯跑过来,彷佛平静的世界里居然埋伏着好多训练有素的鸡。

    长久以来公孙败一直认为,他们玩命跑来并非是为了早点吃到食物,而是极其享受这个一大群鸡突然凭空而将并玩命狂奔的乐趣。

    不几日倒春寒,竟下了一场三月桃花雪。这窝小鸡从来没见过雪,一出鸡窝便尖声怪叫,胆大的飞起来扑那雪花,胆小的就伸长脖子露出十分惊讶的表情。

    这群小鸡长大后,最成器的是鬼大无比的那只鸡的一个儿子。他和别的鸡吃着同样的饭,却长得比所有的鸡都要强壮,附近的鸡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可谓英雄一世。

    公孙败给这只鸡取名叫老虎,因为他的花纹像老虎。他不仅给鸡取名,还整天跟他们玩,这使得这群鸡非常的与众不同。

    寻常家养的鸡,跟主人的关系非常微妙。你给他喂食,他敢过来吃,但是如果你想摸摸他,他一定会扑腾着翅膀飞快跑开。

    老虎他们不一样,公孙败可以随便摸,后来村里人经常找他:来,给你吃个糖,你把鸡抱住让我摸摸。

    好景不长,忽然爆发了鸡瘟,家里抓住所有的鸡给灌药,鸡是怕人抓的,但好在不会飞,经过一番围追堵截,大部分鸡都喝了药。

    唯独老虎逃了,但是他却凭借强大的抵抗力成为这次鸡瘟中仅仅存活下来的两只鸡之一,另一只是他的伯伯辈,一只金色大公鸡。

    老虎逃走的那晚没回鸡窝,在外面独自过夜,可谓莫大的勇气。在外面不仅可能遇到本地的危险动物,还有可能遇到天上飞过的外地秃鹫。但是他全都顺利的躲过了,第二天一早又回到家中,跟大家热情打招呼。

    这两只鸡躲过了鸡瘟,却没有躲过主人的谋杀。

    鸡瘟过去之后,绝大部分的鸡都死了,只剩下两只公鸡,公孙败的母亲打算把他们处理掉,理由是他们不会下蛋,留着没用还浪费粮食。

    那只金色大公鸡被一群人疯狂围追堵截了一个上午,终于捉到了,卖给了杀鸡的。他在逃的时候大概以为又要捉他去灌药,而没想到主人竟然打算要他的命,因而也可能他只是象征性地跑一下,没有真要离家出走。如果那样的话,他就会一口气跑的找不着,继而成为一只野鸡。

    不论出于何种情况,他被捉住以后就和所有的囚犯一样,被倒挂着吊起来,等待着屠刀。

    老虎同样不幸,而老虎的不幸更使公孙败感到内疚不已。因为老虎本领不在他伯伯之下,而且更加年轻,如果让别人来捉,一定免不了折腾一上午,而且可能抓不到。

    但是如果把这个活交给公孙败来做,就极其简单容易——他和老虎是光屁股的玩伴,可以轻而易举的把他抱起来。

    几次的哀求都被判无效,于是公孙败亲手把自己的朋友抱起来,然后养蜂人捆住他的双腿,他再也不能跑了。

    村里人养鸡一般不吃鸡,吃鸡的是养蜂人。

    老虎倒卧在地上,紧闭着双眼,公孙败摸了他一下。他大约感到了一丝希望,睁眼看了一下。

    很快发现他的朋友只是和他告别,而不是要救他,又紧紧的闭上双眼。他一定用了很大的力气,公孙败看到他的眼皮不住的颤抖。

    他没有向他伯伯那样拼命反抗,也没有说任何话。挣扎是没有用的——他很了解。

    这时公孙败发现他并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财产,如果有用,就可以和他玩,如果没用了,就可以为了区区十几文钱送掉他的性命。

    养鸡失败了,公孙角打算再养一批,但公孙败再也不肯帮忙了。他想了想说:“鸡命也是命啊,我不大忍心。要不你去搞几亩地吧,我来弄。”

    听儿子说弄几亩地来种,公孙角问道:“要种什么?家里几亩地,本来要种些谷子、豆子,你拿去种好了。”

    公孙败道:“我种麦子,杂交小麦,亩产可达十石。”

    公孙角听了,嘴巴张的大大的,村里种麦,亩产不过一石多,这可是翻了十倍!不过转念想想儿子确有这个本事,既然鸡一个月能长出一年的大小,那麦子一亩地也能长十亩地的产出,平常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