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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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我妈打电话说起我外甥,说他书桌背对窗户,伏案写字时总是在一片暗暗的晕影里写,就说把我的台灯拿过去给他用。我听了有点不舍得,但又突然想起外甥小小的手握住笔杆奋力写字的可爱身影,就想立刻把台灯瞬移过去给他。

    我一直一直都喜欢台灯,但不是那种圆圆蘑菇状的床头台灯,是书桌常用的台灯,灯光要干脆直接的亮堂,照到书上一片亮。

    这盏要送给我外甥的台灯是我实习结束的礼物,纯白的灯身,一打开也是干净爽利的白光。我很少开房间的灯,入夜就靠这盏台灯照明。台灯偎在床头的一壁,四周都是夜幕,只有我这里的夜幕是被拉开的,像一个安全明亮的小岛。

    这样奇怪的台灯情结不知什么时候产生的,但可能都根源于我怕黑,也想对抗黑。

    奶奶家的灯一直都是昏黄的,是那种老式的灯泡。而且只有一盏挂在堂屋的灯,灯泡里的钨丝散着清晰又单薄的光,通常都映不到里间,我五年级时就是在那样微弱的光下捧着大部头《红楼梦》看的,但眼睛没丝毫事,反而是中学看电子小说搞坏了眼睛。

    但就是这样微弱的一盏灯,有时也能给我很大的勇气和安全感。对于一个胆子很小又很宅的小孩(比如说我)来说,晚上一个人在家简直噩梦。

    有时候奶奶晚上出门(很少很少,她是个爱早早睡觉的老太太),我就咬着牙一个人在家玩,就坐在灯下面,就正对着堂屋门,热火朝天地自己跟自己讲话。

    堂屋门静悄悄,篱笆墙没有声响,二伯家的狗气也不喘,我的耳朵异常灵敏。

    说着说着我就没话说了,更怕了,于是开始唱奶奶教我的半首圣歌。墙上贴着“小马肉利”(以马内利),我就唱完一遍,扭头对着身后的“小马肉利”虔诚地“阿门”一下。

    一个人的时候总感觉时间走的极慢,每一秒都在意,可奶奶回来时,往往才只过了十几二十分钟。

    对了,我还踩着凳子换过灯泡呢,坏了要立刻换,可不能没有灯啊!

    高中教室的灯很亮,如果站在楼下,就可以看到被窗户框住的光亮,方方正正,整齐划一,看起来赏心悦目,很符合我强迫症的审美心理。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我是再不愿回到高中了,做的梦都是紧张的噩梦。我在夜里回到高中,虽然有光,但是很吓人啊。灯一亮就起床,眯着肿眼跑早操、上早读,晚上争分夺秒地洗漱、准备第二天早上的用水,事还没做完,“啪”灯黑了,熄灯铃忽的响了。灯不等人,完全冷酷,支使人早晚无歇,所以它虽然够亮,但不给人自在生活的趣味。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酒店的那种小夜灯,光是暗白色,不扎眼,缭绕着夜色,睡也好睡,起夜也方便。我见过一次立刻就网购了心仪的夜灯,生活品质噌的一下提升了一大截。原来狭小空间的闭塞幽暗也可以因为灯而变得宽展温馨啊。

    蜡烛够浪漫,够应急,但对我来说不太行,它的光束摇摇晃晃的,充满了不确定性,也没有达到我理想的光亮。小时候在校长家看电视,演员陈好说自己喜欢点蜡烛泡澡,我大为不解,烛火摇曳着不很诡异吗?(直女出没)

    说到蜡烛,我自小到大唯一主动用过蜡烛的时候就是元宵节。先拿萝卜削成“碗”,用铁棍从“碗”身横穿过来,再往“碗”里偷偷地塞捣碎的蜡烛作底,这个每年挑一回的“灯”就做成了。这时候的蜡烛是高级材料,很得我心,它能燃很久,也没黑烟,比塑料袋废纸盒强太多。我们一伙小人儿就挑着各自的“灯”满村野,哪黑往哪跑,吵吵得不行,像在追杀夜晚。

    有灯(通电的那种)就很好,不管是作装饰还是日常拿来用。我总是这样感慨,可见我只能做一个不浪漫的现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