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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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努力地成长

    爸爸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还在不停打拼,这一年他正式开启了经商生涯,在市场摆摊卖衣服。

    也就是我同学口中说的,做老板了。

    那时候我们叫趁圩,北方叫赶集。每个镇分别错开不同的日子,以定为圩日。卖衣服的,卖小商品的,卖家禽的,卖小吃的等等,各行各业全赶在这天做生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甚至比如今农历春节人还多。

    也因为每个镇都有圩日,这就等于大部分的日子都需要外出摆摊。爸爸踩着他那辆28寸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每天早早出门,天黑才到家。后来买了一辆助力车,他稍轻松了些。但由于质量不好,经常坏在半路,他连车带货推着回家。两年后才换了一辆二手摩托车,我不用上学的时候,也着实过了一把坐摩托车的瘾。

    讲价是商品买卖一大特色,进价6元的裤子,我爸爸开价11元,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一般以8元左右卖出。而由于经常跟着他东奔西跑,也激发了我的经商因子。有一次趁他去厕所的时候我将一条裤子卖出了10元的“高价”,他高兴得眉开眼笑,奖励了我1元钱。

    随着经商潮逐渐兴起,摆摊的人也越来越多。而随着这股经济大潮洐生出的另外一大特色,则是小偷的掘起。与今天老人摔倒没有人敢扶一样,当时也没有人敢于出手制止。

    当然,换了今天也不见得有改变。

    谁都知道小偷可恶,也知道有一天自己也可能会成为受害者,但相比起做英雄的悲惨下场,像乌龟一样把头缩起来毕竟能活得更长久一些。

    人人为了自保,而甘当看客。很可耻的是,当时有一个同学的爸爸,也以此当作职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抚养大了五个孩子。

    那时候市场管理方每个摊位收取5元,还有2元其他费用,按次收取。卖菜的收5毛至2元不等。这就是最初的地摊经济,与今天的走鬼档不同,光明正大不需要跑。但如果遇上生意不好的时候,连这笔费用都赚不回来。我爸爸就试过,一天只卖了一件衣服。

    我爸爸由于是最早进入“商业领域”的那群人之一,所以当时可以说远近无人不知,一说卖成衣的,都知道是他。

    但家里做生意也只不过是说起来好听一点,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实质性改变。小学时代最不堪的其实不是缺衣少食,因为这毕竟是自己个人问题,你家里穷得每天只吃一餐也没有人会知道。但因为交不起学费,眼见其他同学拿着新书,而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还要装着若无其事,这种屈辱就让自己很难受。

    而这种可悲,直接反映出来的后果就是产生逃避学习的心态,不想读书。至于为什么单独对数学厌烦,我也说不出来。数学老师也知道我是烂泥,也懒得扶,任由我摆烂。

    有了逃避读书的心态,在放学后就有了放下书本的理由。但这不是根本的原因,更多是因为要帮家里干活,在村里就没见过别人都在忙农活,还在心安理得看书做作业的人。

    除了下地,喂猪,喂鸡,挑水,做饭,永远有做不完的事。那时候甚至学校的扫把,都是我们自己到山上割一种叫“刚松”的植物,亲自扎好然后拿到学校去的。

    而我的爸爸妈妈,也从来不过问我的学业,不是他们不关心,而是在当时这样的环境条件下,解决生计才是头等大事。

    上了中学后,家里的“产业”再一次扩大了。我爸爸卖衣服,我妈妈卖小商品,分开二个摊位经营。

    其实我妈妈由于读书少,认的字不多,她一直很害怕自己一个人独立经营。作为一个典型农村妇女,在她的认知里,她只希望能打理好家里的田地,所以她不怕辛苦,但极怕算账。为此,我爸爸没少埋怨。

    因为离家远,我那时候是在校住宿的。每个星期大约要7斤米,原哲也读初一后,家里的米就更不够吃了,但即使这样,爸爸妈妈也一定会保证我们有足够的大米拿去学校。

    除了大米,饭票每星期要三元四角伍分,而我爸爸给我五元。星期日晚上,我会花掉五毛钱,买一包华丰面,倒上调料包干吃。

    并非是我特别喜欢这样吃,而是因为在学校的那三年里,根本没有见过开水。平时上课的时候连水龙头也要关掉,让我连自来水都喝不上。

    学校比较人道的一面是,逢周一、三、五早上有猪肉粥,二、四、六就只有白粥,自己花2毛钱买酸菜。午晚饭则千篇一律夏天冬瓜,冬天萝卜。偶尔有豆腐,淋上汁我也能舔得干干净净。

    老师则是不一样的待遇,青菜是炒的,餐餐有肉,还不用与学生挤一个窗口。当然有些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同学,也能享受吃教师餐的待遇。比如那个“白马王子”王林,他就是其中之一。

    学校的小卖部是化学老师开的,除了有零食及文具,还销售一毛钱一杯的冰水。就是把凉开水放在冰箱冻一会,加上糖精与色素,就成了源源不断的生意。大家都抢着买,毕竟不能直接喝河水。

    学校后面的那条河,是我们男生洗澡的。女生福利要高一些,有冲凉房。

    小卖部每天中午还炒一锅猪肉卖。传出的香味,能馋掉我的鼻子。但五毛钱一份,注定与我无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爸爸也想了办法,每个星期为我们准备一些肥肉,加上豆豉一起煮,装在一个腐乳瓶里,我与原哲一人一瓶。每天吃一二块,就是我们的营养来源。

    妈妈的爱毕竟要浓一些,每逢在镇上摆摊的时候,就会偷偷塞给我们每人二三元。因此,我才有机会品尝到小卖部五毛钱一根的绿豆批。

    星期六上完上午的课,就开始放假,到初三后,我们也有了双休。但一样要星期日晚上回校,我还是花五角钱,买一包华丰面干吃。

    在家的时候如果遇上爸爸去县城进货,那是比吃大餐还快乐的事,因为可以坐汽车。

    因为原肖还小,通常是我与原哲跟着爸爸去。

    那时候没有所谓的公交车,这辆唯一的往返县城的老客车,声音很有辨识度,远远的就能听得出,距离还有一百多米远,心里就开始激动起来,汽油味也觉得很好闻。

    车票只要2元,小孩免费,售票员是一个男青年,厚厚的嘴唇,见到我们就咧开嘴笑。随着车辆行进,破旧的车厢不断发出“哐啷哐啷”的响声,风声,马达声,说话声,夹杂着汗味,香烟味,鸡屎味,也不影响我的快乐心情。

    到了县城,爸爸先带我们去吃东西,如今还记得第一次吃炒河粉的时候,因为实在太香,我竟不舍得吃,那种感觉毕生难忘。所以后来我去工作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吃炒河粉。

    回到家晚上睡觉的时候,做梦都是坐汽车。

    而那辆承载着我美好回忆的老客车,在我出来工作后,还支撑了三四年才退役,之后全部换了崭新的中巴车,车费也涨到了5元,后来又涨到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