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花月夜(李现、陈立农主演《赤狐书生》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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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瘟神劫

    立春方过,山中已经下了几场雨,雨线似离人的涕泪,无止无休,将青翠的山林树木都染上哀愁的颜色。

    暗淡的雨雾中,风寒在体弱的女人和孩童中开始蔓延,继而连年轻的樵夫、体壮的耕农都染疾倒下。

    这场猝不及防的疾病悄无声息地肆虐,不过短短几日,村子里的人死的死、病的病,竟然有一多半的人染上恶疾。

    雨停了,东君好似手持弓矢的威猛男子,从云层中射出了万道华光。氤氲的热气中,放在薄薄棺木中的尸体,还未入土皮肤上就起了黑斑。

    “是瘟疫啊,瘟神来了!”郎中们只看了一眼,就惊惶奔走。

    瘟疫如挟着死气的旋风,从村庄蔓延到城镇,终于在一个名唤桃源的水乡小镇被扼住了咽喉。

    扼住瘟神咽喉的是个喜穿青色衣袍的俊美少年,他风流不羁,从不束发,颇有几分魏晋风度,而且身边总是有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女童跟随。

    两人指挥村民们焚烧了死去的病人的尸体,又在河里井中都撒下药草,短短几日后,果然再无人染疾,患了病的镇民也在服食他们调配的药草后很快痊愈。

    这晚北风呼啸,风中裹着黏腻的湿气,还有刀子般的料峭春寒。

    青衣少年带着个梳着丫髻的女童,站在旷野之中。他们是一堆沾了血的衣衫杂物,风呼啸而过,吹过堆积如山的秽物,隐约可见有黑色的、不成形的影子,跳着张牙舞爪的舞蹈。

    “就差最后一步了……”青衣少年手掌一翻,指甲变得如刀刃般锋利,轻易就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滴滴鲜血如红色珊瑚,洒在了秽物之上。女童燃起火折子,从衣袖中掏出一张纸符点燃,口中念念有词。

    她将黄纸符凑近了秽物,只有拇指般大小的火苗,突然蹿成了半人多高,在半空中化为一只火焰狐狸。

    “以吾之血,恭送瘟神。”青衣少年合上双眼,轻轻地吟诵。

    火狐扑向了堆积如山的秽物,瞬间将那些衣衫布条点燃,熊熊烈火中,可见光与热之间有虚影闪动,似乎庞大的怪物在扭动挣扎。

    风声突然变得尖锐刺耳,仿佛一声声凄厉的哀号。

    烈焰升腾,发出噼啪轻响,眼看就要把污秽的杂物付之一炬。然而就在这时,树林中骤然卷起一阵狂风,挟着湿润的水汽,将火焰吹散,黑烟四起。

    “青绫……”女童双眉紧皱,似觉得有些不妙。

    青衣美少年努力想控制火焰,捏了个手诀,连修长的手指都因用力过度而变得青白。可他随即哇地吐了口鲜血,方才还熊熊燃烧的烈焰刹那间熄灭,黑色的烟雾随风而逝,仿佛一匹脱了缰的野马纵身远去。

    “有人在跟我们作对……”青绫擦了擦口角的鲜血,恨恨地道,“真是糟糕透顶,让瘟神跑了。”

    “去找绯绡吧。”六月水汪汪的双眼中,闪烁着不属于孩童的智慧,“如今只能靠你们联手了,以我一己之力怕控制不住瘟神,耽搁了时日,不知又会有多少人染病。”

    青绫虽心有不甘,也只能点了点头,拉着六月的手纵身远去。

    而在密林深处,一个身穿灰色锦袍的青年正在对着一片阴暗的树林密语。

    “我救了你,你要如何报答我?”青年浓眉方颌,虽然面容英伟,但浑身却散发着阴戾的气息。

    “我可以帮你杀人,这么多年,我想杀的人还没有一个活下来。”林中传来一个低低的声音,轻得像是午夜的叹息。

    “说来我还不知道瘟神到底长什么样呢。”锦衣青年向前两步,想要拨开树叶。

    “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声音笑了,有几分得意。

    锦衣青年并不傻,活着是很好的,虽然他活了很久很久,但还是没活够,毕竟这世上有太多活色生香的美人,更有无数新鲜离奇的趣事。

    “王子进……”最终他放下了手,说出了一个名字。

    有风掠过,树影闪动,密林后寂静无声,像是一口毫无生气的枯井。天心明月如盘,照得树林遍布银光,却照不亮潜藏在人心底的黑暗。

    一

    南方已有春意,东京城仍银装素裹,宛如一位以雪为披的冰霜美人。王子进在松阳书院的修行即将结束,这家书院素有闹鬼传说,不过这一个多月里风平浪静,恐怖的鬼影仿佛被一重又一重的落雪掩埋,了无痕迹。

    这日雪后初晴,几位来自各地的学子结伴来到了山下的梅园中,围炉喝酒咏梅。

    “窗外一株梅,寒花五出开。影随朝日远,香逐便风来。”一位曲姓书生望着亭外的梅枝疏影,吟诵着杨炯的《梅花落》。

    “我看还是‘早知觅不见,真悔着衣单’更贴切点。”王子进冻得打了个喷嚏,眼前的皑皑白雪让他越发想念绯绡。

    妖怪比人更务实,从来不会在大冷天跑出来附庸风雅,只会舒舒服服地坐在火盆前,烫好一壶又一壶的美酒。

    “王兄净说大实话,真是有趣。”曲生打趣他,“怪不得日日在课堂上会周公,文章更是朴实无华。”

    “哪里哪里,王兄的文采只有在美人面前才会展露锋芒。”其他几位学子纷纷调侃。

    王子进从小就被揶揄惯了,也不反驳,羞红了一张清秀的脸,不断挠头。

    “不过,我觉得王兄说得有道理……”一位江姓学子难得附和他,“此时寒意未退,我们还是早些回去,不要染上风寒。家父经营药材店,听说南方瘟疫肆虐,已经有数千人染病,连东京城中的驱瘟疫药草都被抢购一空。”

    江生生得文弱,又因家中经营药铺,跟王子进一样,在家境富贵的学子面前总似矮了一头。

    他说的这句话如蚊蚋细语,根本无人在意,很快便被众人的谈笑风生淹没。一行人直玩到天黑才回到书院,而当天晚上就有两人染上风寒,高烧不退。

    王子进很快也觉得头痛,咳嗽不止,不过短短两日,书院中已有一半学子卧病在床。

    夫子们见病情无法控制,忙让染病的学子回家医治,寂静空幽的书院中很快变得热闹非凡,油壁车、牛车、马车以及肩舆几乎堵死了书院的大门,学子们一个个被接回家,到了傍晚时分,书院已经死寂般宁静,连人影都没几个。

    只有青松翠柏,孤零零地站在皑皑落雪中,仿若一个个沉默高大的巨人。

    王子进烧得口干舌燥,躺在房间中,这房里本住了四人,如今只剩下江生和他。江生心善,为他连夜煎药。

    可是一碗碗驱寒药灌下去,王子进仍浑身发冷,即便炭火盆将房中烘得温暖如春,他仍不住地打摆子,脸色也越来越青白。

    “王兄……你醒醒啊!”意识模糊中,他只觉江生在轻轻推他,他疲惫至极,只想沉沉睡去,根本不愿回应他的呼唤。

    “子进,子进?”

    不知为何,江生焦虑急切的呼声被一个清朗动听的声音取代。这声音飘入耳中,似炎夏的一缕清泉,又似黄昏的山寺中回荡的晨钟暮鼓,既舒服受用,又提神醒脑。

    “是绯绡吗?”王子进只觉身上一轻,猛地坐了起来。

    只见房中一灯如豆,绯绡身穿白色锦缎棉袍,头戴高冠,肤色晶莹似雪,竟比身上的白袍还更耀眼几分。

    “你怎么来了?”

    “我是来接你的。”绯绡站在灯下,盈盈浅笑,容貌美如好女,可一双丹凤秀目中,却有掩不住的忧虑。

    “你来得正好,我在这书院中实在待得腻歪,好久没出去玩耍了。”王子进兴奋得摩拳擦掌,“如今的天气,最适合喝绍兴黄,配上一只富贵楼的醉鸡,再惬意不过。”

    向来贪吃爱玩的绯绡,却出乎意料地轻轻摇头,眸色更黯,“子进,你且看看,自己如今的境况。”

    王子进经他提醒,好奇地向身后看去,只见简单的床榻上正躺着一个形容憔悴的书生。那人脸色蜡黄,双颊塌陷,单薄的身体在厚重的棉被下宛如无物。

    他只看了一眼,心中又惊又惧,因为这书生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而江生正关切地坐在他的病榻前,不住地呼唤他,可他连吭都不吭一声,显然陷入了昏迷。

    “王兄,小弟已经尽力了。”江生忍不住抹了几滴眼泪,快步离开了房间。

    他走得太过匆忙,连门都没关严,夜风卷起细雪,如絮如霰地飘进了房间中。雪花穿过了王子进的身体,落在地上,化为一滴滴晶莹剔透的水珠。

    王子进愣怔地看着这一幕,似不敢相信自己所见。

    “现在你明白了吗?”绯绡眼含悲意地看着他。

    “我已经死了?”王子进干笑了两声,指着床上双眸紧闭的自己,“你不是说我会活到而立之年吗?还会觅得一位如花美眷,怎么就这么轻易死了?我连佳人的面都没见到呢!”

    绯绡被他逗得哭笑不得,哪想到这花痴死到临头,居然仍心心念念地记挂着美人。

    “如果你挺过这关,自然会与美人有缘……”绯绡朝他伸出了手,“来吧,到这里来,先将灵魂附到此处,我们再想办法。”

    只听房中传来嘎的一声清鸣,绯绡的手臂上竟然多了只一尺来高、翠羽红冠的鹦鹉。

    鹦鹉毛色鲜艳,双眼如葡萄般漆黑明亮,翅膀展开有两尺长,颇有几分威风。

    “我才不要当个扁毛畜生……”王子进嫌弃地看了鹦鹉一眼,连忙后退。

    可他还来不及转身,只觉头脑一晕,身体居然轻飘飘地飞了起来。等再有意识时,只见绯绡正唇边含笑,饶有意味地看着他。

    “看什么看?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他不耐烦地说,哪想到不张嘴还好,一张嘴声音竟变得瓮声瓮气,让他不由得吓了一跳。

    他动了动双臂,却发出扑棱扑棱的鼓风声,飘摇的灯光中,甚至有翼影滑过。

    “我真的变成了只鸟?”他惊惶地大叫,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这可怕的现实。

    “别废话了!你的肉身挺不了多久,我们速速去找瘟神。”绯绡伸指弹了一下聒噪鹦鹉的脑门,纵身一跃便跳出了木窗。

    王子进临走时仍恋恋不舍地看着床上的自己,少年的脸色黄如金纸,憔悴的容颜看起来无助而可怜。

    夜风吹过,卷起细雪,纷纷扬扬的雪花似落入他的心中,冰冷凄寒。

    二

    绯绡白衣翩翩,在朦胧夜色中看来,仿佛与皑皑白雪融为一体。王子进振翅跟在他的身后,一会儿落在树上停一停,一会儿又在他的肩头歇一歇。

    一人一鸟疾驰而行,居然在午夜时分赶到了东京城南的一个小镇。小镇沿汴河而建,镇中灯火通明,王子进跟在绯绡身后飞到近处,才发现是镇民们请来巫师,正围着篝火跳舞驱邪。

    男巫女巫们都身穿华丽鲜艳的衣袍,戴着面具,手持各式法器,跳着怪异的舞蹈。他们口中念念有词,时而伏地,时而跳跃,在纷乱的光影中恍如神魔降世。

    围观百姓皆纷纷抹泪,诚心祝祷,向篝火中投入祛病驱邪的药草,看样子是在驱逐时疫。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王子进落在绯绡肩头,好奇地问,只是他如今已非人形,流利的话语引来了不少镇民的注目。

    “当然是追查瘟神了。”绯绡笑眯眯地,径直走向了篝火,一把掀开了其中一个身穿青衣的男巫的面具。

    面具松脱,那人长发如春水般流转泻落,露出了一张精致而不乏英气的少年容颜。

    王子进只看了他一眼,就振翅怪叫起来:“青绫!天啊,怎么会是青绫?这家伙比瘟神更可怕!”

    “几日不见,子进你变得越来越可人了啊。”青绫笑得双眼微弯,好似只狡猾的狐狸,一把就抓住了王子进的翅膀。

    “放开我!你这浑蛋!”王子进呱呱大叫,奈何青绫手指灵活至极,飞快搔到了他的下颌。

    身为一只鸟,他只觉舒服至极,发出了满意的噜噜声。

    “你来这里已经两天,调查得怎么样?”没有了聒噪鹦鹉的打扰,绯绡玉容凝霜,压低声音问向青绫。

    “你猜得没错,瘟疫果然是顺水而来,从这个小镇上开始流传的。”青绫眯了眯眼,悄声回答,“只是有一点我实在想不通。”

    “哪一点?”

    “瘟疫喜暖畏寒,此时正是南方草木生发之际,它怎么会背道而驰,向冰雪寒天的北方蔓延?”

    “假如……”绯绡眸光流转,红唇边蕴着狡黠的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瘟神呢?他逆水而上,亲自来这北地寒天取人性命……”

    “我活了这么多年,也只知道如何驱除瘟疫,却从未见过瘟神。有人说他是屈死的冤魂化作,还有传说他是深藏在冻土中的妖怪,每到冰雪融化时就会破土而出,取人性命……”青绫皱了皱眉,似十分为难。

    “或许,我们很快就能见到瘟神了。”绯绡含笑低语,凤眼微眯,看向蹲踞在自己肩头的鹦鹉。

    鹦鹉偏着头看着他,似不懂他话中的含意,只将黑豆般锃亮黝黑的眼睛眨了又眨。

    当晚三人在小镇上寻了一处舒适的民居休息,凄寒的北风,飘舞的白雪也阻止不了瘟神的脚步。王子进站在树上眺望,只见镇上行人寥寥,商号纷纷关门,北风萧萧,时而送来一两声痛苦的干咳。

    青绫和绯绡闭门不出,不知在悄悄忙着什么,而他身为一只鸟,只能在民居的主人手里吃点热水泡发的馒头充饥,跟昔日饮酒作乐、逍遥快活的日子不可同日而语。

    傍晚时分,一辆马车踏着晚风细雪,辘辘而来。拉车的是膘肥体壮的五花马,在东京城中也是上品,矫健的骏马引来几户人家敞开了门看热闹。

    可奇怪的是,驾驭如此骏马的却并非孔武有力的车夫,而是一个不过七八岁大的女童。她身披蓑衣,仅露出一张小脸,在暖黄车灯的照耀下显得玉雪可爱。

    “终于到了。”民宿的门被推开,绯绡和青绫结伴走了出来,他们打开车厢,从里面抱出了一个面容憔悴的书生。

    嘎!王子进站在树梢,看到这书生不由得振翅尖叫,因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风雪中,只见书生双目紧闭,不知是死是活。邻人们见他这模样,吓得纷纷躲回了家中,热心的民居老板忙要为病人请郎中诊治,却被两个美少年拒绝了。

    他们将王子进的肉身搬到了用炭火烘得暖暖的房中,立刻将房门紧闭。王子进急得抓耳挠腮,落在窗棂上,不断啄着木窗,想要冲进去。

    “啊,把你给忘了……”过了一会儿,木窗打开,伸出了一只白色的手臂,将他轻轻地揽了进来。

    热气和火光熏得王子进睁不开眼睛,他缩在了绯绡的怀里,片刻之后,才看清了屋内的情状。

    只见他的肉身仍躺在一张舒适的软榻上,身边放了三个炭火盆,而桌上则放着一支刚刚点燃的蜡烛。

    蜡烛散发着淡淡的朱红,像是融入了鲜血,格外引人注目。

    “你们这两个家伙,鬼鬼祟祟地忙了一天,到底要干吗?”王子进嘎嘎乱叫。

    “子进变成了鸟啊,果然比他当人的时候招人喜欢。”六月笑嘻嘻地走过来,摸了摸他头上的羽冠,脸上的坏笑跟青绫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当然是要引瘟神出现。”青绫指了指八仙桌上的蜡烛,“看到了吗?那就是你的命,到明日清晨,蜡烛熄灭,你就会一命呜呼。”

    “那怎么办啊?”王子进慌忙飞到了蜡烛前,伸出双翅将烛焰团团护住,想让它烧得慢一些。

    可闪动的火光宛如流逝的时间,不疾不徐,一点点地消耗着蜡烛,丝毫不受外界的影响。

    “没用的,子进……”绯绡摸了摸他的羽冠,安抚他说,“我们会尽力救你回来,对付瘟神的宝物我昨晚已经连夜拿到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了。”

    “看我自己?”王子进转过头,定定地望着绯绡的绮容玉貌,不明白他言语中的深意。

    “一会儿你就明白了。”绯绡抱走鹦鹉,将他放在了房间的高处。

    王子进高高地站在房梁上,听着庭院中的水车计时器寂静空幽的回响。夜冷风寒,仿佛冻住了苍穹中的繁星,也令化身为鸟的他越来越疲惫,渐渐睁不开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红烛燃了一半,烛泪滴落,堆积在烛台上,好似一簇簇晶莹明艳的红珊瑚。

    笃笃笃,寂夜之中,响起了微弱的敲门声。

    王子进被这声音吵醒,只见六月小跑着过去开门,而绯绡和青绫则警觉地抬起了头。

    “客官们,可要热水?”门打开了,露出了一个小厮圆圆的面孔,他提着一个冒着热气的茶壶,正站在冰天雪地中。

    风像是游蛇般钻进了暖房,八仙桌上的烛焰轻轻地摇了摇,似乎就要熄灭。

    三

    绯绡衣袖一扬,烛焰停止了晃动,小厮费力地提着硕大的水壶,走进了房中。

    “客官们,尽可梳洗了,如果有事再叫我……”小厮擦了擦额上的汗,看着病榻上气若游丝的王子进,“这位客人可是病了?需不需要替他擦身?要不要帮他找个郎中?”

    绯绡和青绫都沉默无言,两双美目都冷冷地看向小厮。

    “我们叫过热水吗?”

    “没有。”绯绡摇了摇头。

    “客、客官们想必记不清了……小的是得了掌柜的吩咐,特来伺候你们的……”小厮结结巴巴地答,可他胖乎乎的圆脸在灯下瞬间变得干瘪,眼睛也深陷下去,竟然眨眼间就变成了个骷髅。

    嘎!王子进惊得不断扑棱着翅膀。

    恰在此时,小厮的身影一歪,已经扑倒在八仙桌前。红烛啪的一声滚落在地,烛焰霎时变得如绿豆般大小,眼看就要熄灭。

    躺在床上的王子进的肉身,随之发出了痛苦的呻吟,他眉头紧皱,嘴唇青紫,似乎就要断气了。

    而化为鹦鹉,蹲踞在房梁上的王子进也跟着头昏脑涨,一头就栽了下来。所幸如今他是只鸟,展开双翼在空中盘旋了半圈,稳稳地落在了窗棂前。

    绯绡玉手轻扬,从怀中掏出了一支碧绿玉笛,吹奏起了一曲《春江花月夜》。王子进已经很久没听过他吹笛,自从两人在东京城停留,就再也没有了赏山玩水的闲情逸致。

    笛音悠扬而清亮,听在耳中无比舒适熨帖。化为鹦鹉的王子进安静如寂,欣赏着这优美的笛音,躺在床上的王子进的呼吸也变得平缓悠长。

    笛音起处,有人影闪动。

    王子进定睛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一对少年男女。女的文静贤淑,竟然是曾被金华猫妖附身过的夏芸云,而男的头戴方帽,身穿宽袍,看起来似个商人。

    “王公子,你醒醒啊,你一定要活下去。”夏芸云见他昏迷不醒,忙抓住了他的衣袖,她眼中含泪,轻轻地说,“我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当初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时,连父母都嫌弃地将我关在了木屋中,只有王公子会夜夜赴险,前来探望我……”

    “王公子,内子早就说过你的事,如果没有你,我们这辈子怕连夫妻的缘分都没有。”青年握着妻子的手,将一只大手按在了王子进的手上。

    “胡公子,如你所说,我们也能帮到王公子?”夏芸云急切地看向绯绡,“要我们怎么做?”

    “你们只需分一份心力给他,便能助他度过此劫。”绯绡放下玉笛,将手覆在了青年的手上。

    三只手压在了憔悴少年的手掌上,似为他送来了绵绵不尽的暖意。少年不再发抖,紧皱的眉头随之舒展。

    “王公子!”夏芸云见状欣喜地惊呼。

    随即两人的身影变得如雾气般稀薄,很快就消散在烛影中,只有绯绡的手,仍轻轻地覆在昏迷的王子进手上。

    青绫捡起了蜡烛,方才豆大般的烛焰,现在已经变得如拇指般长。奇怪的是,蜡烛并未变短,烛身上的红色更艳,像是被注入了浓烈的血色。

    “绯绡,这到底是怎么了?那小厮是谁?夏芸云为何会跟她的夫君来到此处?”王子进飞到绯绡的肩头,问个不停。

    他变成鹦鹉后语速也快了许多,有事就问个不停。原本威风凛凛的鹦鹉,被他附身后变得像只叽叽喳喳的麻雀。

    “因为瘟神就是冲着你来的。”青绫一把揪起他的翅膀,将他放在了八仙桌上,“他明明该向南方蔓延,反而取道北上,显然有明确的目标。”

    “而且我跟青绫调查过,这场蔓延在北方的风寒虽来势汹汹,却未死一个人,病倒的百千人中,只有你一人生命垂危。”

    王子进听到此处,不由得哽咽。

    “我就这么倒霉吗?”

    “你倒霉是一个原因,另一原因是瘟神刻意为之。”绯绡伸出手指,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他的力量在北地寒天中发挥不出来,只能力取目标的性命。”

    “夏芸云夫妇又为何而来?”

    “虽然没人见过瘟神,但猜也能猜到他是人的怨气化成,而能跟他强大怨恨对抗的,只有人类的爱。”青绫微笑着看向绯绡,“所以绯绡以笛声为桥,引来了曾受过你恩惠的人,让他们奉献力量,助你渡过难关。”

    “怪不得,你说之后就要看我自己了……”王子进恍然大悟。

    “我们算过了,今夜是你最凶险的时刻,只要度过了今夜,万事皆有转机。”绯绡看向地上干尸般的小厮,“瘟神自然也知道,必不会放过你,我们只需静静地等待他现身即可。”

    青绫掏出了竹箫,轻轻地朝小厮身上一指,他立刻化为一股恶臭的黑气,消失于无形。六月忙打开门窗透气,而就在这时,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传来了悦耳的丝竹之声。

    那是一首繁复绚丽到极致的曲子,远远听来有编钟轻响、管弦和鸣,仿佛是将整个宫廷乐府搬到了这个庸常的小镇。

    曲声渐行渐近,不过片刻,门外的夜色都被瑰丽的光芒驱散。

    王子进化身为鸟,仍挡不住一颗好奇的心,他振翅飞出窗外,落在房顶上。待看清外面的情形后,更是惊得他尖叫连连。

    只见小院外已经变成了一片光的海洋,无数七彩灯笼飘浮在半空中,挂在树梢上,将朗月星空都映得暗淡无光。

    十几名身穿纱裙,披着长帛的清丽女子手捧乐器,踏雪而来。她们个个生得明媚出尘,露着雪白手臂,赤着双足,仿佛此时不是冰雪寒天的冬季,而是炎炎夏日一般。

    而且她们每走一步,脚下都会绽放出一朵洁白莲花。待这行美女施施然走过,莲花又飞快在白雪中枯萎。

    “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身,世上如侬有几人。”为首的一名女子朱唇微启,唱出了动人心弦的歌声。

    刹那之间,天地万物都消失于无形,王子进呆立在房檐上,只觉魂魄都被这优美的天籁之音勾走,再也不属于自己。

    “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盈瓯,万顷波中得自由。”

    这歌中唱的是最快活自由的境界,连绯绡和青绫都听得入神,唇边不自觉地荡漾出浅浅笑容。而灵魂一直被禁锢在孩童身体内的六月,表情则怅然若失,似被触动了心底的痛处。

    仙子且歌且舞,身姿翩然地来到了小院前,仪态万方地进入室内,没人阻止她的莲步,所有人都想再多听一点这美妙至极的乐曲。

    只有放在八仙桌上的红烛晃了一下,烛焰越来越小,几近熄灭。

    四

    室内霎时辉光满溢,异香扑鼻,十几名仕女站在门外,列成两队,奏琴的奏琴,鼓瑟的鼓瑟,令这布置简单的院落房屋都变得跟仙境无异。

    唱歌的仙子停止了歌唱,缓缓来到了榻上昏迷的少年面前,她雪肤花貌,举手投足都散发着温婉的气质。

    她是青春,是三月最暖的风,是少年少女情窦初开时懵懂的情怀,是人世间所有令人眷恋的美好。

    “可怜的人……”她秀眉微颦,叹息般说,一双美目中溢出了晶莹的泪珠。

    王子进的肉身发出嗬嗬轻呼,脸上的表情变得舒缓安适,似陶醉于这温柔乡中,不知归路。

    烛焰越来越微弱,房间也随之变得暗淡,这天仙般的美人,就成了这窄室中唯一的辉光。

    “睡吧,快睡去吧……”她伸出玉手,怜爱地抚摸着少年塌陷的脸颊。

    少年的脸上随即浮现出梦幻般的笑容,恰似那些传说中中了孔雀胆剧毒的人,弥留时诡异的笑脸。

    烛焰一闪,即将熄灭。

    恰在此时,清越悦耳的笛声骤然而起,像是一声尖啸呼喝在每个人的耳边。站在屋顶的王子进突然回过了神,他懵懂地摇了摇脑袋,看向雪地之中。

    只见站在屋外的哪是什么衣袂翩然、姿态优美的仙女,分明是一具具衣衫褴褛、浑身恶臭的腐尸。

    他惊得呱呱大叫,飞回了屋中,站在木窗之上看着房中发生的一切。

    只见绯绡闭目凝神,将玉笛凑在唇边,用尽全力吹奏。而门外的丝竹声也越发响亮,笛声乐声混在一起,仿佛两个力士在比拼角力一般。

    室内的女郎随着乐声,时而化作一具身着锦衣的白骨,时而又变成了仪态万方的美人。

    而桌上的红烛火焰也忽大忽小,每每即将熄灭之时,又随着高亢的笛声奋而燃起。随着笛音越来越响,一个个人影皆浮现在灯火下。

    这些人中有如意跟她卖画的夫君,有盈月和她孔武有力的丈夫,还有面貌平庸的花琴,他们紧紧地围在烛火周围,以手拢着烛焰,生怕它熄灭。

    青绫也拿出了洞箫,凑在唇边吹奏,低沉徘徊的箫声一起,衬得笛声更加尖锐清越。笛音和箫声一高一低,登时将丝竹之声尽数压了下去。

    捧着病重少年面孔的锦衣仙女,已经完全化成了一具骷髅,她森森指节滑过少年脸庞,说不出地诡异怕人,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鬼东西,滚出去!”六月从院子里捡回一根木棒,一下打在了白骨身上。

    只听一阵噼里啪啦的轻响,骨架立刻散落在地,一个森白的骷髅头滚落在王子进眼前,黑洞洞的双眼定定地望着他,又惊得他哇哇乱叫。

    绯绡放下了玉笛,挥舞起白色的衣袖,不知从何处起了一阵冷风,白骨和腐尸都化为烟尘,被风卷走,转眼就消失在飘零的细雪中。

    烛焰再次燃起,王子进看着躺在床上的自己气息平缓,痛苦的神色随之消失,终于暗暗松了口气。

    “你们在干什么?怎么这么晚了还吹笛弄箫的,不歇息吗?”洞开的房门中,探进来一张油腻肥胖的脸。

    这人红光满面,头戴面帽,像是个泥塑的不倒翁般憨态可掬,正是这家民宿的主人。

    “真是叨扰了,可是我家这位病人要听着箫声笛音才能入睡。”紧张的气氛被这胖掌柜一搅,登时化为乌有。绯绡朝他抱拳行礼,难得礼貌地道歉。

    “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事,都病成这样了还不请医生,偏偏吹什么笛子。”胖掌柜完全没意识到三人嫌弃的眼色,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病榻前,看着脸色蜡黄的少年连连摇头,“除非孟神医出手,否则这孩子没救了。”

    “哼,怕是将天下的神医都请来,也未必能治得好他。”绯绡凤目中精光闪烁,已是极不耐烦。

    “孟神医医术高明,年前我家的牛生了牛瘟,眼看就要咽气,就是他把牛治好的,省了我好多银钱……”

    掌柜的说起神医口沫横飞,令绯绡和青绫都皱起眉头,显然想赶他出去。

    “我又不是牛!”王子进不干了,扑棱着翅膀叫唤。

    “你当然不是牛,而是只鸟啊!”胖掌柜被鹦鹉逗得拊掌大笑,刚一转身,青绫就将一个纸人贴在了他的后背上。

    那纸人身上写了个大大的“走”字,胖掌柜还想逗留一会儿,奈何腿却不听使唤,一口气跑出了院子。

    雪夜中甚至能听到他一边夜奔,一边狼狈呼救的声音。

    “已是寅时。”绯绡看了看天色,关上了门,回头朝王子进变作的鹦鹉道,“再坚持一会儿,天亮之后你若还活着,性命即可无忧。”

    王子进也偏着脑袋,从窗缝中看着苍茫夜色。方才还若隐若现的明月,此时已经完全藏到了云层之后。

    飘零的细雪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如同鹅毛柳絮,将天地之间染成一片洁白。

    “希望这是今冬的最后一场雪了。”青绫不知何时走到他的身后,撩拨了一下他的尾羽,“雪后就是春天,子进你可要挺住啊。”

    “死财迷,不许咒我。”王子进不耐烦地去啄他的手。

    “春天过后,我就要再次兴建狐狸村庄了,还希望你能来做客呢。”青绫托着腮,笑眯眯地任他啄着手指,跟平素的尖酸吝啬截然不同。

    他如此谦和,倒令王子进愣住了。他并不傻,已察觉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氛。青绫,似乎是在可怜他,仿佛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夜,当太阳升起时,他就会在阳光中化为乌有。

    笃笃笃,门外再次响起了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六月一下从椅子上蹦下来,将门小心翼翼地拉开了一条缝隙。

    “是个郎中啊……”她稍稍松了口气,打开了门。

    门外果然站着一个郎中,他身披蓑衣,浑身都是落雪,像是伫立在寒夜中的一株矮松,而且他提着一个简单的药匣子,气喘吁吁,似乎是赶路而来。

    “听说这里有病人?”他慌慌张张地走进来,“是客栈的掌柜找我过来的。”

    没人阻拦他,他走进室内,脱下了蓑衣,将药材拿出来,一一在桌上摊好。

    “这是防风、柴胡,还有生姜,是发汗驱寒的。这是人参须,如果他等下气息弱了,需要用参须吊命。至于这些朱砂,是防止他惊厥痉挛……”

    他摆好了药材,如数家珍,忙向王子进走去。灯光下,可见他年近不惑,两鬓斑白,下巴蓄着几缕美髯,看起来确是医者仁心的模样。

    他即将接近病榻上的少年时,绯绡却上前一步挡住了他。白衣美少年凤眼微睨,看向了八仙桌上的蜡烛。

    红烛静静地燃烧,烛焰纹丝不动,宛如温柔恬静的姝丽,无声无息间已在窄室中洒下淡淡光辉。

    五

    “看起来是个真大夫!”王子进呱呱大叫。

    “你这鸟倒是有趣……”郎中笑呵呵地看了王子进变作的鹦鹉一眼,“我曾给一个贵人看过病,他家中也养着只会说话的鹦哥,可远比不上你这只伶牙俐齿。”

    王子进怕被识破,忙闭上了聒噪的嘴,老实地蹲在窗棂上,装得像只普通的鹦鹉一样。

    “我这朋友生的是怪病,怕是药石无医,还是请先生回去吧。”绯绡仍满不耐烦地看着郎中,似恨不得要将他速速赶走。

    “你们这些黄口小儿懂什么?你们给他瞧过病吗?我看他是风寒严重引起的昏迷,只需几剂汤药就可退热。”郎中气得胡子直翘,朝他嚷嚷个不停。

    绯绡和青绫对视了一眼,心中都有些惭愧。他们确实从未为王子进请过郎中,在他发热昏迷后还让六月连夜赶路,长途颠簸,将他搬到了这个小镇。

    “既然如此,不如让他试一试?”青绫悄悄对绯绡耳语,“死马当成活马医,反正现在瘟神还没来索命。”

    绯绡脸色凝霜,犹豫了片刻,但看到窗前鹦鹉渴望的眼神,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幸好公子你明白事理,这病再拖上两个时辰,连我都束手无策。”郎中卷起衣袖,从药箱中拿出了个瓷瓶,倒出了一粒鸽子蛋般大小的药丸,用热水细细化好。

    青绫和六月都屏住呼吸,盯着郎中的手,生怕他做什么手脚。反倒绯绡悠闲地坐在昏迷的王子进身边,双手笼入袖中,凤眼半眯半睁,似在休憩养神。

    郎中化完了药丸,以木匙撬开了昏迷少年紧闭的牙关,将汤药灌进他的口中。不过片刻工夫,少年的脸色泛出了几分血色,呼吸也平缓了许多。

    八仙桌上的红烛烛焰突然暴长,仿佛跳跃舞动的生命之火。火光照得窄室中金辉满堂,而烛身分毫未短,是生命延续的预兆。

    青绫和六月长舒了口气,而王子进变作的鹦鹉开心得不断扑扇着翅膀,呱呱叫个不停。

    “神医啊,果然是神医!”他一不小心就说出了心里话,“这些臭狐狸居然说我是被瘟神缠上了,居然连个郎中都不为我请,果然是动物,愚昧至极……”

    他还未说完,就被一只茶杯砸中了脑袋,发出呱的一声惨叫。

    只见青绫正冷冷地瞪视着他,杯子正是他丢的。绯绡却不为所动,仍双眸微合地倚在床边,长睫轻颤,浓密似蝴蝶的双翼。

    “难道我们真的错了?”青绫摸着下巴,端详着床上有了些许生气的少年,百思不得其解。

    “我再为他施一针,他立刻就能醒来。”郎中从药箱中拿出了一只针盒,轻轻打开,只见里面放着几十枚粗细长短不一的银针。

    “绯绡……”青绫犹豫了一下,看向了闭目养神的绯绡。

    绯绡眼都没睁,朝他摆了摆手,轻轻道:“无妨,且让他治。”

    郎中得了许可,从针盒中拈出一根半尺长的银针,俯到榻前,就要向病重少年的百会穴上扎去。

    不知为什么,灯下他的脸色散发着不正常的红,手也在不停轻颤。

    王子进望着这一幕,心悬到了喉咙,忙轻轻飞到了床头。青绫和六月也凝神屏息,定定地看着他手中的银针。

    针很快没入了发顶半寸有余,郎中的双眼突然变得血红,手腕用力就要将长针贯入少年的脑髓。

    桌上的烛火霎时熄灭,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昏暗。

    “不好!”青绫高叫一声,就要去阻止郎中。

    但他一拳挥出去,却空落落的不着一物,冲力大到令他自己差点摔倒。王子进身为鹦鹉,有严重的夜盲症,在一片黑暗中跟瞎子无异,只知呱呱乱叫,什么忙都帮不上。

    不过他叫声一起,倒让青绫惊异无比,“子进?你竟还活着?”

    “当然啊,又没人拿针扎我?还想我死了不成?”王子进一口气答了几句。

    黑暗中传来沉重的喘息声,随即蜡烛的火光又慢慢亮起来,只见一个老妪正坐在昏迷少年的床头,双手按在少年的百会穴上。

    郎中面色发青,口中露出森森獠牙,表情狰狞可怖,简直跟恶鬼无异。他双手捏着银针,使尽全力,仍要向少年的顶心插去。

    只听啪的一声轻响,灯下银光一闪,银针居然断成了两截,半截在他手中,另外半截唰的一声射入了房梁上。

    “你是什么人?”郎中气急败坏,梳理整齐的头发也散落在肩头,令他看起来更加凶狠。

    老妪却不紧不慢地收回了手,从昏迷的王子进的头顶拿出了一把做工别致的雕花木梳,她颇有几分风情地将木梳插在发髻上,莞尔一笑,“只是跟这位公子相识的一位故人。”

    “花蕊……”变成鹦鹉的王子进突然哽咽了,轻轻地呼唤。

    虽然她已经鹤发鸡皮,但从眼角眉梢中,仍能看出那跟他跋涉赴险的少女活泼明媚的影子。

    “这是我从少女时期就一直带在身边的发梳,倾注了我最多的感情,果然能跟瘟神对抗一下呢。”她狡黠地朝王子进眨眼,好似透过了鸟的躯体,看到他的灵魂。

    “瘟神?他就是瘟神?”王子进落在了花蕊面前,好奇地问。

    “没错,没人会想到,瘟神的外形居然是个郎中,所以他才逍遥了十几年也未被巫师术士们抓到。”一直闭眼假寐的绯绡缓缓站起来,“今晚进来的所有人,我都小心提防,在他那副治病的良药立竿见影时,我就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索性假装睡觉,暗中以玉笛为桥梁,使出障眼法接花蕊夫人来此,她在郎中施针前,就将发梳放在了子进的百会穴。”

    “王公子,没想到老身还能再与你相见……”夫人激动地走向了王子进化身的鹦鹉,眼中含泪,“在你走后,我同意了孙儿的亲事,每当看到他们,我就想起自己年轻时的事……”

    “小生让夫人劳心了。”鹦鹉低低地答,甚至不敢抬头看她。

    “老身告辞了,希望公子早觅良缘,从此喜乐平安,再无疾苦。”老妪向他福了一福,转身离去。

    鹦鹉呆呆地看着她的身影在灯火中化为虚无,怅然若失,低头一看,只见榻上昏迷不醒的自己手中,正紧紧攥着一把摩挲得发亮的旧木梳。

    他身而为鸟,无法哭泣,一双眼睛眨了又眨,似有满腹悲怆无处发泄。

    六

    “话别完了吗?凭一个老太婆的感情就能战胜我吗?你们未免想得太简单!”郎中勃然大怒,双手变成利爪,就要向床上的少年抓去。

    “想得简单的是你吧?”绯绡冷哼一声,剑眉倒竖,一把拿起了八仙桌上的蜡烛。

    烛光到了他的手中突然暴涨,宛如火把般熊熊燃烧,冲天的火光照亮了天棚和四面墙壁,只见墙上都以朱砂写满了扭扭曲曲的符咒。

    “难、难道这蜡烛里也混入了你的生命?如果烛光熄灭,你也会死?”郎中看着他手中如炬的红烛,惊慌不已,“你竟然为了个凡人,做到如此地步?”

    “彼此彼此,你曾经也是个凡人吧,如今不是堕入了魔道?妖怪怎么就不能有颗人心?”绯绡剑眉一挑,轻蔑笑答。

    “你、你早晚会被这颗人心吞噬,尸骨无存!”

    “那我倒要看看,在这个为你准备的牢笼中,我们谁会先走上死路?”绯绡手中的烛焰更胜,墙上的咒符变成一条条红色的蛇,吐着芯子向瘟神扑去。

    蛇一凑到他身前,就复又化为咒符,印在他衣襟上、手臂间,顷刻之间他就体无完肤,全身都被符咒覆盖。

    “哼,这是合我跟绯绡之力结成的‘缚妖索’!”青绫冷酷地笑了笑,“你就慢慢化为血水吧,就像那些被你害死的人一样!”

    “你以为他真的能逃过此劫吗?我死了会有新的瘟神出现,他仍会追杀这个书生,直到他病死为止!”

    “那我就保全他一生!”绯绡言之凿凿地说,仿佛是为了回应他的心声一般,烛光又比方才涨了几寸,散发着灼人的光热。

    红色的咒符渗入到了瘟神的肌肤内,寸寸入肉,令他痛苦不已,发出凄惨的哀号。

    “等等!”

    就在此时,响起了一个尖锐的声音,声音瓮声瓮气,分明属于一只鹦鹉。绯绡手中的烛焰瞬间变成拇指粗细,青绫和六月也都满含犹疑地看向他。

    “你说他是人变的,又是怎么回事?”王子进怯怯地问。

    “他曾经是人,但因怨气太深,无法化解,所以在死后成了瘟神。”绯绡冷漠地白了痛得在地上打滚的瘟神一眼,“他死于瘟疫,又化作瘟疫害人,简直是可恶至极。”

    “不……我才没有死于瘟疫……”瘟神咬牙切齿地答,双眼恶狠狠地盯着床榻上的王子进,“我是被人类害死的……我憎恶人类,恨不得将他们全送到地狱,跟阎王做伴!”

    “可以让我听听他的故事吗?反正他已经被你们逮住,再也无法作恶了。”王子进恳切地看着绯绡,希望他能答应自己的要求。

    绯绡摇了摇头,长叹一声,放下了手中的烛台。

    “你小子不要当烂好人,别以为我会领情,你这种人我见多了,最后不都死在了我的手中……”瘟神连连冷笑,眼中透着鄙夷的光,“人类最是虚伪,说一套做一套。”

    “反正你也要魂飞魄散,不如就着这暖酒,回忆一下往事。”青绫笑吟吟地,将一壶在炭盆中煨热的酒递给他,“无论人还是鬼,临死前都会想回头看看的。”

    这话触动了郎中的心事,他的怨恨稍平,接过了酒壶,将满满一壶酒一饮而尽。随即歪歪斜斜地倚靠在榻边,缓缓说起了那遥远时光中的往事。

    风从门缝里斜斜吹过,像是一只无形的手,掀起了岁月的风尘。

    我姓华,家中的长辈都对外宣称华家是华佗的后人,几辈人都以行医为生。可是父亲和祖父的医术却并未像是他们所吹嘘的那样高明,我们一直在扬州附近的水乡小镇上生活,至死都没走出那四面环水的城镇。

    镇民们一有头痛脑热,就会跑来华家的药铺抓药,往往几剂清热散下去,药到病除,被奉为神医。

    可是遇上大病就不那么管用了,曾有一个病人胸前长了个血瘤,在我家门口躺了十几天也不肯离去,只求爷爷能为他除去病痛,他做牛做马也会报答我们。

    年近古稀的祖父,终于抵不住他的哀求,在一个细雨淋漓的春日里,给他服下麻沸散,用刀切去了他胸口的血瘤。

    “那时我还年幼,做梦都没想到,这桩事竟成了我们华家的噩梦。”郎中愤恨地讲述,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病人死了?还是反咬一口?”绯绡把玩着玉笛,漫不经心地答,似乎已经洞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

    “没错……”华郎中又接过青绫递过来的酒壶,猛灌了几口酒。

    不知是天气阴寒,还是伤口创面太大,病人在我家养了十几天伤口也未见好,甚至高烧不退,伤口中流出恶臭的脓血。

    他也不再对祖父客客气气,一醒来就骂他是个庸医。祖父原本花白的头发,在一夜间变成雪白,但病人还是在初夏死在了我家。

    见他没有家人收尸,祖父亲自掏钱将他安葬了,哪知他刚刚入土,就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干人,自称是病人的亲属,要找我们赔钱索命。

    后来我们家赔了一大笔钱才了了这桩事,可祖父急火攻心,身体越发不好。到了隆冬季节,终于死于一场风寒。

    “就这样吗?”王子进好奇地问。

    “当然不仅如此……”郎中恨恨地答。

    那时我还小,祖父的死并未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仍专心研究医术。我比父亲聪慧,又肯虚心跟同行交流,在少年时就成了小镇上远近闻名的名医,甚至有外乡的贵人慕名而来,让我为他们诊病。

    家族对我寄予厚望,都觉得我会走出这个水乡,振兴华家的医术。尤其是父亲,他索性金盆洗手,早早将药铺交给了我,逢人就夸我是华佗转世。

    “可是最终,我还是没走出那个水道交错的小镇……”郎中不再戾气十足,他眼中猩红的血丝退去,看起来有了几分人味。

    “为什么?”王子进扑棱了一下翅膀,瓮声瓮气地问。

    “还用问吗?当然是瘟疫……”一直沉默不语的六月开口了,她晶亮的双眸中含着世事沧桑,完全不似个黄口幼童,“三十年前,在南方曾有一次严重的瘟疫,疫情顺水而下,造成了几万人的死亡。”

    “哼,小女娃知道的还挺多。”郎中眼中的光暗了下来,像是星子隐没于乌云,“那是我三十五岁那年发生的事……”

    北风咣当一声吹开了大门,似有汹涌的怨气横冲直撞而入,绯绡衣袖一挥,门悄无声息地合紧,甚至连门闩都悄然落下,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操纵着一切。

    “雪夜清寒,可有故事下酒,便不那么无聊。”绯绡索性也坐在桌前,为自己斟了杯热酒。

    王子进落到他的肩头,从他的杯中取酒喝。

    四人围桌而坐,听着瘟神讲人间的故事,窗外瑞雪舞风,将天地都染成苍茫白色。生与死的界限,仿佛在这风雪夜、红烛下被模糊了。

    七

    “因我年纪轻轻就接管了家业,医术圣手的美名远播四方,前来说媒的人几乎踏破门槛。可那时我风华正茂,寻常人家的女儿怎么看得上眼?每天都想找个绝色佳人为伴,若是佳人能懂医术就更好不过。”

    “所言极是!”王子进点头附和,兴奋得直拍翅膀,“若是没有如花美眷相伴,来人世走一遭又有什么趣味?”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娶了一位药农的女儿……”瘟神说到这段往事,脸上竟然浮现出温柔笑容,“她说不上有多漂亮,可是只要一个眼神就能懂我的心思。遇到她之后,我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多么幼稚。”

    王子进低下头,老老实实地喝着绯绡的杯中酒,不发一言。

    我遇到芳芷的那天,正在库房跟几个来卖药的药农争执,那时正是梅雨季节,他们送来的药居然都是潮湿发霉的。

    发霉的药材如果给病人吃下去,不但无法治病,还会导致药物中毒。

    万万没想到,这些常年给华家供货的药农,竟然会以次充好。当天我就发了脾气,要把这些发霉的药材都退回去。

    几名药农都急切地朝我作揖磕头,说哪怕少收些钱,也得将药材卖给我。否则他们还得将药材运回去,路费都是沉重的负担。

    我虽知药农们的难处,可也无法收下这些发霉的药物。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芳芷出现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她穿了件白色绢布衣裳,青绿色布裙,虽头戴荆钗,不着脂粉,俏生生地站在细雨中,却如水仙初绽般清丽出尘……”瘟神回忆着,眼中满含憧憬,似又看到流逝时光中美好的一瞬。

    “咳,不是我多嘴……”王子进喝了两口酒,话也跟着变多,“所有陷入爱情的人都这样,总觉得对方美若天仙,实际上大多都面目平庸。”

    瘟神瞪了鹦鹉一眼,杀气若隐若现。

    王子进嘎地大叫一声,飞到了绯绡的身后。

    那天她温言浅笑,寥寥几句就化解了这场争执,原来那年梅雨季节格外长,导致库房中的药都发了霉,就算我换了药农,一样买不到干燥的药材。

    “那我该怎么办?”当时我急切地问,治病救人的事怎么能等?

    “先生可以等天晴之日,用醋喷在发霉的药材上,晾晒两天,即可祛除霉斑。”芳芷温言浅笑着答。

    众药农皆对她赞不绝口,感谢她的妙招化解了众人的危机。当日我就让账房付钱将药农们打发了,而芳芷是来替父亲结上次未结完的药款的。

    我亲自把银两递给了她,又送她回了家。通往她家的那条路,是我这辈子见过的,风景最好的路。

    众人皆默不作声,听着他娓娓道来,回忆着往事。酒杯变得沉重,烈酒渐渐烧喉,每个人都知道,美好只是暂时,残忍的结局即将到来。

    “后来我们就成了亲,虽然门不当户不对,但芳芷对药材颇有研究,过门后很快赢得了全家的喜爱……”瘟神端着空空如也的酒杯,失魂落魄地继续说。

    有了她当我的贤内助,家中的医馆开得越来越大。可唯一遗憾的是,我们并无子息。

    就在我三十五岁那年,春日多雨而闷热,镇上有人看到了河中有不知从哪儿漂来的死牛,牛身已经发臭,像是因瘟病而死。

    小镇上的居民将死牛埋了,但随即开始有人病倒,起初大家都觉得是春天惯得的风寒,照样来我这里抓药吃。

    但几剂药下去,竟然没一个病人痊愈。

    原本那时我已计划去扬州为一位贵人诊病,可不过短短几日,家门口就躺满了病人,我根本无法抽身离开。

    病人们高烧呻吟的声音,听在耳中,如锥刺般难过。

    “睿儿,你快走吧……”在一个燥热的夜晚,我那久不行医、年近花甲的父亲,悄悄来到我的房间,“你若不走,会跟你爷爷一个下场,甚至比他更惨。”

    那晚父亲的双眸亮得诡异,像是在夜晚中独行的狼,似看到了发生在未来的惨祸。

    可是医者仁心,我怎能抛下这么多病人一走了之?我拒绝了父亲,更加投入地为高烧的病人们配药。

    第七天的时候,雨终于停了,春末夏初的天气热得人难过。得了风寒的人非但未愈,有的身上竟然起了黑斑。

    “是瘟疫啊!”所有人都害怕了,医馆里的伙计纷纷避走。

    一夜之间,原本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医馆,就剩下我跟芳芷,以及年迈老父一人。

    瘟疫随暑热蔓延,镇郊的荒山中,不过月余就立起了数百座坟丘。我从未见过这么可怕的病,终于在一个夏夜,父亲因染上瘟疫,高烧不退而去世。

    可更令我想不到的是,因为无法控制住瘟神的脚步,镇民们纷纷来我家闹事。他们都说我医术不精,连瘟疫都识别不了,导致恶疾蔓延,尸横遍野。

    我又急又气,当晚就咯血晕倒。而等我再醒来时,芳芷也已经高烧不退,她仍坚持为我煎药,可是洁白如玉的手上,已经隐现黑斑。

    “真是可惜啊……”绯绡长叹一声,摇了摇头,“人生苦多乐少,天纵奇才也敌不过生老病死。”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月满如盘,夜空如洗。可是我的妻子芳芷,晕倒在我的怀中,再也没有醒来。”他说着眼中含泪,不再是个狰狞可怖的瘟神,而是个沉浸在悲痛中的男人。

    几人皆默不作声,只觉他可恨又可怜。每个人的眼前都呈现出一幅美丽澄净的夏夜月辉图,图中的夫妻相依相偎,状似亲昵,可是却天人永隔,此生再也无法相伴。

    “从那晚过后,我就变成了瘟神。我不知自己是死了还是灵魂附在了什么东西上,只知我走到哪里就将死亡带到哪里。”瘟神冷酷地笑,“人类的生命在我眼中如同蝼蚁,我轻微的举动,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他们太好笑了,既愚蠢又狠毒,只会在我的脚下哀哀号叫。看到他们痛苦的脸,我竟然感受到比昔日悬壶济世更多的快乐!”

    “这真的是你的本心吗?”绯绡摩挲着手中的玉笛,眯着凤眼,似看透了他的心,“这么多年,你回到过家乡吗?”

    “哼,谁要回到那种破地方?如今我是哪里繁华去哪里!”瘟神冷哼了一声。

    “其实,你是不敢回去吧?因为你怕会发现,自己多年来走了一条多么错的路!”绯绡嗤笑着说,“什么近乡情怯,不过是不敢见人罢了!”

    “你这死狐狸!”瘟神猛地跃起,伸出利爪就向他抓去。

    他的长指间萦绕着丝丝缕缕的黑气,一看就满含剧毒。

    绯绡不躲也不避,举起玉笛,轻易就挡住了他的五指。

    “看,你的攻击毫无力量,证明你的心在动摇。不如一起回去看看?反正我们能日行千里,回到那个被你抛弃了三十年的水乡,不过是瞬息而已。”

    瘟神颓然地放下了手,虽然他一言不发,但所有人都明白了他的选择。

    八

    飞雪如落花,在北风中跳着炫目的旋舞,而在飘零的白雪中,依稀有两个人影飞快闪过,其中一个人影的肩膀上还落着一只鹦鹉,时不时发出人语般的叫声。

    “为何我也要去啊?我去了又有何用?”鸟呱呱大叫,说人话非常利索,“我想守在自己身体旁边!万一青绫在我身上做点手脚可怎么办?”

    “阻止我杀瘟神的就是你,别想置身事外。”

    白衣美少年身影一晃,伸手掐住鹦鹉的脖颈,抓着他遁入飞雪中。

    随着他们身影的飞速移动,雪越来越小,渐渐变成了湿冷的雨滴,最后连雨也没了,只有潮湿温暖的风在群星璀璨的夜空下涤荡。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镇上水路交错,坊里之间以桥梁连接,颇有几分扬州城的风貌。院落前杏花如烟似霭,水路旁青草行行,在明月的照耀下,似一幅优美别致的山水风景画。

    “这里就是你的家乡?也没那么吓人啊。”从冰雪隆冬中一下来到这春意盎然的小镇,王子进只觉身上舒畅无比,不断抖着羽毛。

    “不,它不是这样的,我离开的时候,这里就是人间地狱。”瘟神激动地沿着水道行走,他轻车熟路地停在了一户人家前。

    那是一间医馆,即便此时已是深夜,门前仍挂着一盏暖黄灯笼,灯笼上以饱蘸浓墨的笔写了个粗黑飘逸的“华”字。

    门楣上则挂着艾草、薄荷等驱蚊除虫的药草,在夜风中散发着淡淡的药香。门上开了个小窗,可见一个伙计正伏在窗前熟睡。

    “华家医馆,就是这里……”瘟神激动不已,“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太熟悉了,还有这门上的药材,自从芳芷过门后,她最爱如此布置摆设。”

    “且让我问问。”绯绡毫不惊讶,轻轻逗弄了一下臂上的鹦鹉,上前一步叩响了大门。

    窗前的小伙计立刻醒了,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量着浓夜中白衣胜雪的俊美少年。

    “公子,可是有哪里不舒服?”他看绯绡衣着名贵,气质卓然,忙跑出来开门。

    门发出吱呀轻响,缓缓打开,洞开的大门中,飘出了浓郁的药香。几乎在闻到这股香气的同时,一脸阴郁的瘟神突然伏在门上,放声大哭起来。

    开门的小伙计看不到他,绯绡还要装病应付这个少年,于是他的痛哭显得格外凄惨孤单,只有王子进呱呱大叫,扑起翅膀为他送来阵阵凉风。

    “我途经宝地,觉得背痛难忍,见此医馆,能不能请郎中帮我看一下?”方才还生龙活虎的绯绡,立刻单手扶门,摆出弱不禁风的模样。

    他生得俊美无双,令人毫无提防,双眉微蹙更是楚楚可怜。小伙计只看了他一眼,就慌慌张张地向内室跑去。

    “当家的!当家的快来啊!”

    很快内院的灯火簇簇燃起,像是在午夜中睁开了一只只晶亮的眼。一个中年男子披着件外袍,在伙计的陪伴下快步走出。

    “这位公子,哪里难过?”男子看起来刚过而立之年,脸颊清俊消瘦,双眼下有浓郁的黑晕,显然已经很久没有睡过好觉。

    “背痛难耐。”

    “快去医馆中,我帮你诊治一下。”男子扶着绯绡走进了厅堂,瘟神也抹干眼泪,跟着进去。

    在他看到厅中陈设时,又悲戚地哭了起来。

    “你哪像个瘟神,简直就是个深闺怨女!”王子进多嘴嘲笑他。

    绯绡伸指弹了一下他的脑袋,侧躺在诊病的竹榻上,看向中年郎中,“看这医馆陈设,似颇有年头,想来这华家是行医世家?”

    “公子好眼力,华家确实多年行医。”郎中笑吟吟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即便被从梦中惊醒,也不见烦躁。

    “可是我听说,三十年前这小镇遭了瘟疫,怎么这华家的招牌竟也没倒?”

    绯绡的话一问出口,厅堂中变得一片寂静,只有夜风蹑手蹑脚地悄悄而过,送来几分凉爽,像是怕惊扰了这静夜中的人。

    年轻的郎中沉默了半晌,长叹口气,“公子了解的真多,那场瘟疫夺取了祖父和父亲的生命,华家差点就此绝后。可是我的母亲却奇迹般活了下来,她心灰意冷,本想随父亲而去,却发现腹中有了我,才放弃了轻生。仅靠自己一人之力,将这医馆再次振兴起来。”

    “还有,公子没病,为何装病?”他说罢重重地拍了下绯绡的后背,“可是受人之托,来华家打探药物的配方?”

    他警惕地看向绯绡,完全没有留意到,落在椅背上的鹦鹉瞪圆了黑亮的眼睛,而瘟神则扑通一声,跪坐在地。

    “喂,跟你说的不一样啊!”王子进呱呱大叫,“你的妻子还活着,还活着呀!她还给你生了个儿子!这是大喜事呀!”

    “这鸟会说人话?它这是在对谁说呢?”郎中逗弄着鹦鹉,颇为好奇。

    “你的娘亲尚在吗?”王子进落在他手臂上,大叫着问。

    “自从瘟疫过后,她就体弱多病,这几日得了肺疾……”郎中长长叹息,显得疲惫不堪,“我夜不解衣地在床前伺候,只希望她能挺过这一关。”

    他话未说完,鹦鹉振翅而飞,疾向内室冲去。而瘟神则跑得更快,他甚至忘记自己是带来死亡和病痛的恶神,跑起来磕磕绊绊,像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

    院子里花木掩映,药圃中草色青翠,跟他当初离开时一模一样。时光能带走一切,又仿佛什么也没有带走,他踏着朦胧的月色,似又回到了三十年前。

    他快步疾走,最终停在了主屋的一扇门前。他曾在这扇门中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和最不堪回首的时光。

    “进去呀!还等什么?”王子进落在门旁,高声催促着他。

    他轻轻抬起手,有风从袖底吹起,吹开了雕花木门。服侍的小婢女正在窗边的榻上休息,床上纱幔重重,宛如云雾。隐约可见里面正躺着一个消瘦的老妇人,她时而干咳两声,艰难地翻身,似乎十分痛苦。

    “芳芷……”瘟神跨入门槛,这次他带来的不是死亡的腥风,而是来自遥不可及的地方的关切和喜悦。

    “我是听错了吗?这声音怎么这么像睿郎?”老妇人缓缓坐起,撩开了纱幔。

    不知为何,或许此时的她一只脚已经跨到了死神的领地,竟然看得到瘟神。她昏花的老眼中泪光闪烁,更剧烈地咳嗽起来。

    九

    “睿郎,你终于来接我了,你走的这几十年我过得实在无趣,快带我走吧。”老妇人颤抖着朝他伸出枯朽如竹竿的手,花白的头发记载了岁月的风霜。

    “芳芷,没想到你还活着?我记得那晚你明明死了,到底是如何活下来的?”瘟神一把抓住她的手,涕泪涟涟。

    “我只是晕倒了,醒来后发现你的身体已经冷硬,我悲痛欲绝想要服毒自尽,可是在华家祖传的装药葫芦中发现了几粒祖上不知何时留下的药丸。药丸已经干枯发霉,我用水化了服下,身上的病痛竟意外地减轻许多。”芳芷回想着往事,眼中含泪,“幸而我也通医术,很快就琢磨出药草的配方,治好了这一方百姓……”

    “镇民们毫无良心,治他们作甚?”瘟神想到镇民,恨得咬牙切齿。

    老妇人伸手抚摸着他扭曲的脸庞,怜爱地说:“睿郎生起气来就不好看了。镇里的乡亲在瘟疫过后也知道自己错了,一直接济我们娘俩,我们才能活到现在。”

    瘟神紧皱的眉头渐渐舒缓,覆上了妻子的手。

    月光透入室内,洒下满地清辉。房中再也没有了满怀怨恨的瘟神和形容枯槁的老妇,只有一对风华正茂的夫妻,依偎着彼此。

    “听你这么说,我再无遗憾了……”瘟神笑中含泪,捋了捋妻子鬓边雪白的长发,“如今看到儿子长大成人,继承家业,我更是可以含笑九泉了。”

    “睿郎,你还那么年轻,可我却已经老了……”老妪捂脸哭泣,“你不会嫌弃我,要抛下我了吧?”

    “你会老是因为你还拥有生命,而我早已走出了时间。”瘟神轻轻地在她满布褶皱的额头上覆上一吻,脸上还透着害羞的红晕,宛如情窦初开的少年。

    王子进被这一幕打动,急忙别过脸,生怕再看下去,想哭又不能哭会更加难过。

    “你的肺病很快就会痊愈,我也要去自己该去的地方。这么多年,我到底在恨什么呢?明明已经拥有了一切,却因为狭隘的怨恨变成了瘟神,夺去了那么多人的生命……”他捂着脸,懊悔不已。

    “这么多年,我时常在想,葫芦里为什么会有那几粒药?我记得那明明是个空葫芦,一定是你死后偷偷地把治瘟病的药放进了葫芦中,救了这么多人的性命。”老妪轻轻地笑,“睿郎,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就是我,你永远无法真正地恨什么人。如果心底没有善,是无法成为医术高明的郎中的……”

    “芳芷……”他伸出手,轻轻地覆上妻子的双眼。

    老妪沉沉睡去,红晕浮上了她苍白的脸颊,干咳也随即消失了。

    瘟神晃悠悠地站起来,缓步走出了房间。王子进跟在他身后,时而落在花木间,时而停在假山上,生怕他一不高兴要取自己性命。

    但他们在厅堂中并未见到绯绡,年轻的郎中被搅得无法入睡,索性跟小伙计坐在椅子上喝起了甜汤。

    天上的蟾宫宛如玉雕,漫天的繁星如同碎钻,暗香浮动中,时而传来蟋蟀的轻鸣。

    在这静谧美好的春夜,瘟神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他一直愤怨的脸庞,直至此时,才浮现出了一丝温馨的笑容。

    王子进跟在他身后飞出了医馆,只见对面的街道上,绯绡长身玉立,白衣胜雪,正倚在一棵杏花树下,俊美得好似画中之人。

    “你怎么提前走了?”王子进飞到他肩头,偏着脑袋问。

    “都被拆穿了,自然得快快离开。”绯绡看着七情上面的瘟神,“再说他心愿达成,我也无须再逗留在医馆中。”

    瘟神百感交集地打量着他们,最终朝他们重重鞠了一躬,“多谢二位,解开了我多年心结。”

    “心结只有你自己能解开,与我们无关,我只是想让你回头看一看……”绯绡若有所指地笑着说,“人有时不能拼命地往前走,有时回顾一下,会更明白前面的方向。”

    瘟神听了他的话,仰头望天,似想清楚了什么。

    “我要走了,王公子的病在黎明之时即可痊愈,二位帮了我大忙,不知可有什么心愿,我还能尽绵薄之力。”

    绯绡眼珠一转,附耳对他说了几句话。他连连点头,口中诺诺称是。

    这是王子进最后看到的画面,随即他突然觉得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地。

    再醒来时竟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东京城外的小镇上,窗外雪光初霁,八仙桌上的红烛已经全部烧完了,只剩下烛泪成堆,粒粒如珊瑚,在烛台上散发着温润的光。

    他只觉浑身虚软无力,仿佛得了场大病,刚刚痊愈。

    他使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却见门被推开,只见一个白衣美少年抱着一只砂锅走了进来。

    “快点喝鸡汤,喝完了好得快些!”绯绡将砂锅放在桌上,打开锅盖,只见里面盛着满满一锅油腻的鸡汤,汤上浮着的油都是深黄色的。

    王子进只看了一眼,就几近呕吐,“谁会给病人吃这么油腻的东西?快点拿走!”

    “再过一个月就是上巳节了,你还得陪我去踏青呢!”绯绡哪里理他,捏着他的鼻子就往他嘴里灌汤。

    “且慢!有件事我想问你……”王子进推开了他的手,难得正经地说,“如果瘟神没有解开心结,你将自己的生命跟我的一起放入红烛中,是不是也会死?”

    “怎么会?他都被我跟青绫的缚妖咒困住,即便他恨意滔天无法解脱,我也会让他变成一摊脓水的。”绯绡漫不经心地答,轻松而得意。

    “如果缚妖咒失败了呢?”

    “那应该会吧。”他又无所谓地笑,“不过死了就死了,我活了这么多年,也够本了,有你这么个呆子在黄泉路上做伴,也算有趣。”

    王子进只觉鼻中发酸,被他的牺牲打动,可是他刚想说几句道谢的话,却见绯绡盯着自己的脸忍俊不禁,连俊美的五官都笑歪了。

    “怎么?我脸上有什么吗?是不是高烧后毁了容?”他又惊又惧,连忙拿起床边的手镜来照。

    只见菱花镜中,映出了他清秀消瘦的脸,脸上被人以墨笔画了只乌龟,以及一行小字:高山常在,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来日再见!

    “青绫!你这浑蛋!”他大声咒骂,中气十足,一点也不似个病人。

    叫声冲出窗外,惊飞了一只停栖在暖房中的鹦鹉,震得雪簌簌而落,宛如飞花。

    十

    春来燕归,瑞雪消融,东京城也退去寒霜,宛如怀春少女般明媚鲜艳起来。而远在南方的水镇中,花团锦簇芳草点点,已经有了盛夏的气息。

    一个身材高大的,英伟不凡的锦衣青年出现在了华家医馆前,他挤在看病的病人里,像是磐石立在流水中般引人瞩目。

    “这位客官,是哪里不爽?”小伙计拿着个本子接待他,要记录他的疾病。

    “你看看……”青年摘下纱帽,只见他头上光溜溜的居然没有一根毛发,而且不只是头发,连他引以为傲的一对浓眉都消失不见。

    “啊,是脱毛病啊!”小伙计见多识广,毫不奇怪,“按照我们这边的民俗,都是干了伤天害理的事的人才会得这种病,据说是报应……”

    可他刚说了一半,就见这位病人以怨恨的眼光盯着自己,吓得他连忙闭上了嘴。

    “啊,好刺眼呀,那边坐着的能把帽子戴上吗?晃死我们了!”几位来看病的大婶毫不客气地朝他嚷。

    他灰溜溜地戴上了帽子,气得一把将衣袖里的折扇折断。

    “死狐狸,我绝不会放过你!”

    他咬牙切齿地咒骂,但也只能骂两句而已。

    远在东京城中的绯绡,白衣翩翩,黑发如墨,正在上巳节中踏青赏花,享受着少女们爱慕的眼光。

    端的是快活逍遥,惬意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