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设不能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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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季轩

    “天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何况是谋反这等大罪!臣等请诛杀太子!”

    “此次若不严惩,日后恐多生异端。”

    “你们怎么不直接诛我儿九族,连朕的脑袋也一块砍了!”

    “陛下息怒。”

    见群臣齐齐跪下,沈梦君脑子昏昏沉沉,四肢百骸也疼痛难忍。

    那颜跟她说会痛,可没说会直接痛到休克啊!

    沈梦君忍着剧痛跪下,跪的七扭八歪浑不自知,即便如此,也不是最人群里最显眼的那个。

    “镇北王,你怎么不跟着这群大臣一块跪。”皇帝指着那年轻人,胡子都气翘了几分。

    沈梦君闻言,好奇心胜过肉体的疼痛,撑着一口气偷偷抬头,也没看见那人的脸,只知那人生的高大,将近一米九,后背被一身戎装包裹,挺拔匀称,单看背影也给人一种安全感。

    那人听着皇帝叫他,脑袋反射性地一哆嗦,见此,头顶龙威更甚。

    “金銮殿上打瞌睡!季轩你好大的胆子!”

    被皇帝点名,年轻人瞬间清醒过来,左右看自己身后跪了一片,这才想起自己还在上朝,也一掀衣摆跟着跪下。

    “父皇说得对!父皇真乃千古贤君!”

    先前给人的安全感碎了一地,天子面前摸鱼睡觉,还是站着睡觉,也是没谁了。

    果不其然,皇帝听了更是龙颜大怒,但这人再怎么混也是自己的儿子,更何况他还立了大功,又不好当着群臣的面佛了他的面子,只得抖着胡子作罢。

    “罢了!此时休要再议,季轩你留下,其他人退朝!”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待皇帝走后,众大臣们陆陆续续从地上爬起来,感慨龙怒之下的惊险,幸得有镇北王解围,替他们承受怒火去了。

    沈梦君抖抖索索的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无奈半道崩殂,怎么也爬不起来,旁边人来人往,她这幅凄惨样竟没一个人过来搭把手。

    好在最后她还是被人搀扶着才站了起来,旁边传来一老头的声音:“那大人,你这把老骨头怎还不如我这半只脚进了棺材里的人呀,这马上要过冬了,可要注意身体才是。”

    沈梦君抬头一看,见那老头发须花白,头顶空了一块,便知这人是都御史了。

    “有劳都御史,”沈梦君站着缓了缓,看着交投几乎看不到头的龙纹阶梯,随口道:“这台阶长着呢,剩下的只能自己走了。”

    都御史沉思片刻,道:“现下孤雁难鸣,你与颜儿怕是自身难保啊。”

    这话不过是她随口一提,却没想到还真能钓出条大鱼来。

    看来那颜对那卿失踪一事并不像她表现得一无所知,而给她的信息也不过是那卿的表面形象。

    想到自己腹背受敌,沈梦君眼皮都不带动一下,还是那幅暮气沉沉的样子,她颤颤巍巍的往下走,从背影看上去还有些可怜。

    “这不是那大人吗!”背后传来一阵笑声,贱兮兮的却不惹人厌烦,“您都十几年不曾打我屁股了,过两天去那大人府上让您过过手瘾?”

    说着就往沈梦君身上一拍,把风中残烛般的沈梦君给拍飞了,身后那人也没想到沈梦君身子这么轻薄,忙把人拽回来,又闻“嘎吱”一声。

    沈梦君的胳膊脱臼了。

    在场三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那大人!你没事吧!”年近六十的都御史忙从上面挪下来,走了几阶就已是气喘吁吁。

    见他这样子,沈梦君生怕他跌下来,忙用还能动的手稳住了他隐约刹不住的步子:“慢着点。”

    “对呀,御史大人,您慢着点。”旁边的人又去搀扶另一个老头。

    “使不得使不得,”都御史忙躲开,差点摔到台阶正中雕的云龙上,“镇北王客气了。”

    听到镇北王,沈梦君这才看清这混蛋长什么样。

    常年军旅生活把季轩晒成了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长得倒是人模狗样还算俊俏,还生了双含情桃花眼,让人讨厌不起来。

    季轩的信息和面前的脸对起来。

    镇北王名唤做季轩,小时候常偷溜出宫,带着他那帮官二代小弟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长安哪家达官贵人没被他们顺藤摸瓜过?但皇帝一共就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再加上跟他同流合污的都是达官贵人们自家的崽,当时愣是没一个能治得了他们的。

    当中最为惨烈的就是那卿家。那卿当朝为官,也不改从前的乡下习惯,在院子里种了些菜养了群鸡。十几只鸡愣是让季轩偷得连只鸡毛都没剩,还把他种的菜当做“揠苗助长”的试验田,给祸害了个干净。

    皇帝也不知是从哪得来的消息,把那卿叫到宫里,扒了季轩的裤子就揍,自己打完再让那卿打,还赐给那卿一块竹板。竹板就是块平平无奇的竹板,但作为御赐竹板,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用来打季轩的屁股。

    那卿也是个狠人,寻常官员就算真得了这御赐竹板,真要用的时候还得掂量掂量,而我们那相是取了竹板就打,半个字都不带商量。

    他还不单在自己家用,更是随身携带,一得空便要去别人家喝两杯叙旧,关键他去哪就能在哪家抓到来捣蛋的季轩,权贵们也开着大门随时欢迎那卿来喝茶,顺便看季轩这小崽子吃瘪。

    从此季轩便对那卿敬而远之,后来也不知是又找了什么新乐子,鲜少再被抓来打屁股了。

    “见过镇北王,微臣家中尚有急事,先行告退。”沈梦君惜字如金,说完抬脚就走。

    这人和那卿可是老冤家了,两人针锋相对数载,对彼此了解颇多,得少说少做,免得漏了馅。

    倒不是她怕了季轩,只是她现在对那卿这个角色还不了解。

    “等等。”镇北王将沈梦君拉住,又“咯嘣”一声把脱臼的手臂接回来,这才把人放走,挥手道别:“改日请那大人吃饭。”

    好在沈梦君经过昨晚的“修炼”抗疼痛的能力直线上升,巨痛之下面色不变,一旁的都御史从指缝里看到“那大人”如此风节,心里直竖大拇指。

    沈梦君不想跟季轩过多纠缠,一摆手就当别过,下楼梯时健步如飞。

    “多大的人了还跟我们这群老头子见识,指不定那天再也见不到我们咯。”都御史在旁打趣。

    “我真不是故意的。”季轩苦笑,提醒他:“那大人走远了。”

    都御史一低头,果真已不见沈梦君影子了,忙跟季轩拱手作揖道别,提着衣摆一步一阶挪下去,边挪边喊:“那大人!等等我!”

    都御史名都安和,与那卿一样是被皇帝还未上任时被提拔上来的,虽比那卿年长十几岁,但上任较晚,受了那卿不少的照料,两人交情不错,也时常去喝茶听曲。

    沈梦君回忆着册子里的内容,停下来等着,等都御史过来,又陪他歇了会,才继续往宫门走。

    都御史虽年迈,精神气到是很足,一路上都在念叨,哪家府上新添了子嗣,哪家添了出新戏,哪家的吃食变更了,还有哪家酒水味道大不如前,从太和殿讲到朱雀门不带重复的。

    沈梦君一路上一言不发,见都御史也不带狐疑的,想来应是那卿比她想象中的还要不喜言语。

    送都御史上了回府的马车,相约忙完政务后下月休沐一同去听新戏,沈梦君的耳根子这才请静下来。

    那颜应约去游园了,自己又只有一辆马车,那卿一个女儿奴肯定是让马车在那颜那边待命的,而自己这把老骨头只能自己走回去了。

    好在她在路上把路线记下来了,那府离这里并不是很远,也就三公里,以她现在这把老骨头,走上一个小时就到了。

    等沈梦君一瘸一拐地走出宫门,路上除了张侍郎出声问候了他一句,其他愣是没一个跟他打招呼的,可见都不是很待见那卿这个跟太子藕断丝连的罪臣,又想起都御史跟他叨叨的那一路,心中更是感慨。

    走了不到一刻钟,便进入一条商巷。左右商贩都跟那卿熟络,纷纷报起了菜名,热情地招呼“那大人”进去坐坐,吃过早膳再走。

    沈梦君昨晚不是打人就是背书,滴水未进更不曾进食,现在是又饿又累,听着周遭热情的邀请,跟进了青楼被花魁围绕的登徒子一样,脑子还没转过来就落了座。

    摸着兜里的五个铜板,不用想也知道自己该点什么。

    “来碗清汤面,多加香菜。”

    “哟,那大人,这么巧,您也来吃早膳啊。”

    沈梦君吓了个哆嗦,回头一看,见一人背着阴恻恻的太阳看着她,嘴角僵硬的弧度怎么看怎么诡异。

    来人正是镇北王,季轩。

    沈梦君真的是怕了。

    “见过王爷。”

    季轩摆摆手,一把搂住沈梦君,一副好兄弟的样子,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沈梦君身上,险些给压出她一口老血。

    “老板,也给本王上碗清汤面,一盘凉菜,再来二两酒。”

    店老板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滴,也是怕极了这镇北王:“王爷,我们这小店哪来的酒呀,您看要不去杏花楼给您买点?”

    季轩从腰间掏了点碎银子,数也没数,就放老板手上,道:“快去快回,不要误了本王的饭点。”

    听完老板拔腿便跑,好像面对的是什么豺狼虎豹一般。

    “你慢点!本王又不会吃了你。”季轩似是对老板的表现很不满意,敲着桌子有些烦躁。

    季轩这话好像催命符似的,让店老板的双腿肉眼可见的飞速转动起来。

    生死存亡之际果然能激发人无尽的潜力,沈梦君的肚子只叫了两个来回,老板就抱着酒瓶气喘吁吁的赶回面摊,放下酒重回锅前的胖老板跟扎了针的气球一样,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掌锅的手也抖成了筛子。

    季轩见这幅惨状,忍不住让店老板歇一会再做饭,结果他说一句店老板手里的动作便加快几分,最后甚至比平常还要麻利,等两人的清汤面和小菜上桌,老板的气也卸了个干净,往台阶上一摊,来多少客都不肯再动了。

    这幅凄惨的样子无人不动容,众人无形后退,沈梦君两人周围逐渐生出一块空地来,周围隐隐有几个看客在窃窃私语,大概是镇北王果然名不虚传之类的。

    沈梦君视若无睹,她肚子早就饿扁了,哪还有闲情雅致关心别的,满脑子干饭。

    季轩还以为是沈梦君跟他闹脾气呢,见面酒小菜全上齐了,他把店老板拖到板凳上,便不再管他,杯酒下肚,吹嘘起了自己的塞外军旅,不像是炫耀,倒像是邀功。

    “本王这几年可是为大梁立下了汗马功劳!砍掉匈奴的头能围着长安城转三圈!”

    沈梦君唆了几口面条,想这面条真筋道。

    “现在边塞的匈奴,八里开外听闻本王的名号,无一不是辙乱旗靡,屁滚尿流。”

    这汤也不错,应是用骨头熬出来的,火候刚刚好。

    “十日前对阵匈奴大王子,那大王子三头六臂,力大如牛,杀我大梁数百勇士,一只手就能把那大人甩出十米开外,怎奈遇到了本王!”

    沈梦君假装没有听见。

    季轩一只脚踩到凳子上站起来,正巧讲到兴头上,给店老板和沈梦君各斟了满满一盅酒,继续道:“本王侠肝义胆,怎能不为那数百将士报仇!两军对垒下,听那大王子怒喝‘早就听闻镇北王大名!今日前来赐教!’”

    店老板缩成一团,抱着一盅酒,不知当不当喝。

    “霎时刀光剑影,左右两侧士兵无不退避三舍,生怕伤了自己的性命!可那大王子怎是本王的对手,三招就被本王打落马下,吓得俯首称降,直呼饶命。”

    一碗热面下肚,顿时又有了走一个时辰的力气。

    “王爷威武!”

    “王爷怎不要了那什么劳子王子的狗命!”

    周遭渐渐有几个听的入了神的,连店老板都受到感染,两眼放光。

    季轩听到周遭捧哏的,吹得……不是,讲得更起劲了。

    “若不是顾虑两国战事,本王定当场要了他的狗命!昨日本王将他押往京城,父皇可是赏了本王不少东西,直呼本王为大梁的爪牙呢!”

    “匈奴的大王子都被王爷抓回来了,那他们吃败仗不是迟早的事?”

    “非也非也,”季轩这时又坐下了,一幅高深莫测的样子,“父皇定是在未雨绸缪呢,再说一个大王子算什么,下次再战,本王定提着那老单于的人头来见各位父老乡亲!”

    一片叫好声中,季轩转头问道:“你说对吧,那大人!”

    “那大人”的位置上徒留五文钱,早已不见人影。

    季轩一愣,顿时面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牛也不吹了,跟只跳脚的狐狸似的蹦出人群,牵了旁边一看戏巡捕的马,道了句“午后还你”便追了上去。

    沈梦君当然想绕小道避开这瘟神,但她就只背了这一条大道,被追上也是迟早的事。

    正是秋收的季节,这个点大伙刚出门,就看到一骑着匹老马的年轻人追着一老头满街跑。

    季轩跟只苍蝇似的在耳朵边上嗡嗡嗡,让本就炎热的天更加烦躁,倒是那老马自从战场上退下来之后就许久不曾遛弯了,此刻迈着轻快的步子,时不时打个响,围着老头溜一圈,欢快一批。

    一小时后,两人一马终于前后脚看到了巷尾的那府门口,沈梦君老泪横流——终于到家了!

    与沈梦君形成强烈对比,季轩则显得分外失落,舍不得跟沈梦君分别似的,委屈道:“那大人不请我进屋喝杯茶吗?”

    沈梦君嘴角抽了抽,但她是个长辈,也不好跟他一般见识,拱手婉拒:“王爷莅临,蓬荜生辉,然家中简陋,无招待之物,王爷还是先去还马吧。”

    季轩听完失魂落魄,无奈只得作罢,骑着老马一瘸一拐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