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星域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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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谁?

    已经过去十万五千年了,战后的星域,仍旧笼罩在雾霾之中。

    劫雷还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无终止的轰炸着曾经的古战场。即便她已经千疮百孔,劫雷还在持续。

    大地之上,残留着巨大的神兽骨骼,随便一块残骨,都有万斤重。它们曾经是九幽之地的魔族,被斩杀在星域,长期处于劫雷的轰炸下,早就被锻造成了无比坚硬的残骨。

    神念已经消散,所剩无几,但是在星域中央位置,哪里数十万年来。神念最强,天雷滚滚,地火熊熊,不断洗礼这峡谷里那股神念。

    此处的天劫之雷,地幽之火,乃整座星域最强。也是最诡异恐怖的地段,这里曾是战神陨落之地——化神大裂谷。

    深渊之下,堆积着骸骨,一眼望不到头,已经残缺不全。深渊巨口处,闪闪发光的地下,噌的一下,伸出一只手,抓着地面。

    随后,又伸出来一颗脑袋,放泥土滚落,一个人影站了起来,他跌跌撞撞的走在尸海之中。头痛欲裂,他走了一段路,用手撑在石头上。

    头,好痛,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哪里,我又是谁?这里怎么会这样?带着疑问,应顺天艰难的走出这片峡谷。

    记忆残缺,想不起了,唯一能够清楚的是曾经有一颗种子进去身体里,那颗种子蕴涵了庞大的能量体。这股能量在他的周身散开,最后被释放出去,眼前一片火海。

    记忆,从此断了,想不起了自己是谁,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是谁?”我是谁,我是谁,应顺天怒吼着,撕裂了大地,他这一吼,神冢又开始坍塌了,脚下突然裂开,应顺天本能反应,飞了出去。在滚落的巨石之间穿梭,如果有挡在前面的,一拳碎之。

    他不知道,十万年的时间,他吸收多少神念,也不知道自己有多逆天,由于眼前的景象过于恐怖。应顺天又失去了记忆,头疼让他开始发狂,任由劫雷在他的身上劈,不痛不痒。

    随后,他双眼放出金光,直射万里。在星域之间,撕开了一条裂缝,应顺天只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于是他快速飞向那条裂缝。

    一道火光,从诺诺之星的上方划过,飞向山里,撞在林区。引发了剧烈的爆炸,一时间,山火弥漫,烟尘滚滚,笼罩在楚西州的林区。

    诺诺之星国际空间站,捕捉到了飞过去的火球,由于速度太快,并没有拍摄到清晰的画面。空间站的宇航员与地面联系,报告他们见到的火球。

    地面的太空雷达一捕捉到了一个能量体,从未知方向飞来,最后。落在楚西州的山林里,发生了距离的爆炸,事件发生后,官方派出无人侦察机飞往事发地点。

    应顺天从坑里爬出来,看着几百米宽的巨坑,还有燃烧的树木。他知道自己闯祸了,虽说失去了记忆,但他凭着感觉,使用神的力量,平息了山火,迅速逃离现场。

    路边的野花随风摆荡,清香扑鼻,微微的凉风吹来。很舒服,应顺天从山上下来,一身破烂,脏兮兮的,很像乞丐。

    “这是什么地方,好浓郁的生气,”太久了,太久没有呼吸了,沉睡让他失去了记忆。机缘巧合之下,他又复活了,且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应顺天沿着山路,来到宽阔的大道上,这时。迎面驶来一辆小车,小车不停的按着喇叭。示意让他离开,然而,应顺天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他还是被撞上了,车速以百公里撞击着他。意外的是他并没有撞飞,只是被小车推出几米远。

    应顺天单手撑在小车的前车盖上,凌空翻到车后去。

    车里的人下出一身冷汗,几分钟后,一个卷毛从车上骂骂咧咧的下来。

    “你他妈的找死啊,臭乞丐。”卷毛手里提着一根铁管,嘴里叼着一根烟,一看就是小流氓,长得尖嘴猴腮,拿着铁管指着应顺天,骂道:“臭乞丐,今天老子要是不削你,我就不姓马。”

    说罢,握住铁管跳起来,呼哧一下打在应顺天的脑袋上。只听见“哐当”一声,铁管直接干弯了,卷毛拿着弯了的铁管,似乎并不害怕,撸了撸袖子,说:“嘿,还是个练家子。”

    “你为什么要打我?”应顺天面无表情,他也没有表情,脸上全是污垢,浑身破烂,脏兮兮的。和乞丐并没区别,卷毛并没有把应顺天的话听进去,而是摆了一个奇怪造型,恶狠狠的说:“臭要饭的,老子可是三合帮的,你现在给我跪下道歉,我可以考虑放你一马,要不然我叫来我老大,他会把你给打死的。”

    “道歉?”

    “我为什么要道歉,你用哪个铁壳子撞我就算了,还用铁棒打我。该道歉的是你,”这回卷毛还真来气了,应顺天虽然失忆,但是不傻。应顺天看着卷毛,拿出一个奇怪的盒子,似乎是什么法宝之类。

    误以为卷毛要用法宝对付自己,应顺天出手抢过卷毛的手机。

    直接捏碎,被捏碎的手机冒出黑烟,应顺天一愣。随后将手机丢弃,逮住卷毛的衣服,道:“我不想杀你,刚才那个是什么东西?说:”卷毛嚣张的气焰被应顺天那双具有毁灭性的眼睛盯得直发毛,颤颤巍巍的说道:“那……那是手机,打电话用的?”

    应顺天似乎有点明白,应该是传音用的,跟神族的意念应该是一个道理。不管多远,在什么地方,通过神的意念,就能够找到。

    有些东西是天生的,从出生就会,没有记性。应顺天却能够通过神识窃取别人的思维。应顺天两眼放射金光,植入卷毛眼睛里,短短的几秒钟。

    卷毛的记忆被他读取,原来这个地方叫诺诺之星,他所在的位置是大运国的楚西州。这个卷毛名叫马三,绰号大马猴。

    读取大马猴的记忆后,应顺天知道了该如何在这里生存。

    应顺天看了看大马猴身上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战甲,神念一动。应顺天切换了大马猴的衣服,换到自己身上,仅凭神念。就复制了一款一模一样的衣服,应顺天的举动,直接将大马猴吓晕过去。

    焕然一新,重新开始,也不是不可以,美中不足的是应顺天一直在疑问。我是谁,以前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来到这里,感觉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

    应顺天来到城里,这里人很多,车来车往,人来人往。高楼大厦,满地跑得大车小车,让应顺天眼花缭乱。

    道路两旁,满是绿植,一排排的楼房,商铺,店面。眼前的一切,让他有所感想,他的脑海里似乎曾经见过这样的景象,只是少了地上跑的车子。

    在这座城市里,路都一样,到处都是红色和绿色的灯,他知道。这是红绿灯,卷毛的记忆,还是能够派上用场。

    卷毛也够倒霉的,放着好好的国道不走,偏要跑小路找刺激。运气不好,遇到会窃取别人记忆的应顺天,抢了他的钱包,证件,显示的无影无踪。

    来到一家小餐馆,应顺天走了进去,看了看墙上的菜单,应该很好吃,应顺天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老板!老板。”这时一个胖胖的男人从后厨走过来,中等身材,皮肤黝黑。见到有客上门,立刻放下手中的菜刀,露出笑容:“这位客人,需要吃点啥。”

    “随便,炒几个菜,就可以了。”见应顺天面生,老板有宰客的意向,他向应顺天推荐了他家店里的特色菜,铁锅炖大鹅。老板说:“客人,别的我不敢说。就咱家这铁锅炖大鹅,是这一带的一绝,家养的大鹅,现吃现杀。”

    应顺天点点头,同意了,这胖子虽然想要歪他的腰包,但他的话是真话。这一点,是可以肯定,没有谁能够欺骗有神念的他。

    老板回到厨房里,应顺天翘着二郎腿,拿起桌上的茶壶。到了一杯茶水,喃喃道:“死胖子。还一绝呢,这么大一个店,就你爷爷我,看来你的厨艺不怎么行。”这么大一个店,连个服务员都没有,做菜端菜都是他在做,应顺天觉得有些奇怪。

    就算店面在小,至少也得有一两个服务员,而这胖子的店不小。竟然会没有服务员,这个胖子也不是吝啬之辈,怎么会请不起服务员呢?

    这铁锅炖大鹅还没上呢,就从门外进来几个混混,他们裸露着肩膀。手臂上纹着龙虎豹,一看就是社会的败类。

    “何胖子,”其中一名混混叫了一声何胖子,应该是店里的老板,混混又来了。何胖子从厨房里走出来,一看是三个混混,带头的混混说:“何胖子,考虑得怎么样了?你的店卖不卖?”

    应顺天明白了,不是店里没有客人和服务员,原来是老板摊上事了。这才没人的,何胖子擦了擦手,说:“请你转告你们家公子。这店我是不会卖的,叫他死了这条心吧,别人怕你们,我何文庆不怕他。”

    “姓何的,你别不知好歹,买你的店是看得起你。我家公子说了,给你三天的时间考虑,三天后,我家公子亲自来收购。”原来,这里也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应顺天敲了敲桌子:“老板,我的炖大鹅做好了吗?”

    老板回应一声:“这就来!”这个胖子看似憨厚。实则有些本事,面对流氓的威胁,丝毫不惧。

    几个混混往应顺天这边走过来,将他围住,带头的混混手撑在桌面上,低下头去。看着应顺天,冷笑一声:“小子,你从外地来的吧!”

    “嗯,”应顺天点点头,表示默认,混混头子想要掀桌子,却被应顺天死死按住:“你想干什么?”

    “铁锅炖大鹅是吧!我让你吃,”混混一拳打过来,不曾想,他的拳头还没有碰到应顺天,脸上多了一个手掌心。混混转了几圈,才被两个跟班扶住。

    “你们是自己滚呢还是我把你们丢出去。”应顺天的声音冰冷,不像是开玩笑,混混经常惹到不该惹的人。被打的次数多了,也就长了记性。

    “小子,有种你别跑,给我等着。”先把狠话放下,回去摇人,准备打群架。应顺天喝了一口茶,像极了大佬,慢悠悠的说:“我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