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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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避风港

    “这皮,送给我都不要,它能干啥啊,漏的跟渔网一样。”

    “你不能这么说,虽然它漏是漏了点,但稍微缝一下还是能用的,你也不能专门做富人生意吧,稍微鞣制一下也能勉强做一对护手,就算你再怎么贬低它,它也是一张刚刚扒下来的野猪皮啊。”

    中年皮匠思索了一下,还是叹了口气。

    “哎,你这小子,都跟我在这别扭了半个钟头了,行吧行吧,我就花一金买了它吧,你也别再我这拖着了,我今天的活还没做完呢,再说下去我就不买了啊。”

    “好好好,老板大气,老板身体健康,老板天天发财,老板吃嘛嘛香!下次有新皮一定来找你”

    从满脸无语的老板手里拿过一个金币,沉沉的,虽然大小差不多,但比以前摸到过的钢镚要重,看来是真金没错了。

    “你小子下次注意点,别再带这种品质的皮料来了,拿来做皮带都嫌漏。”

    “下次注意,下次注意,对了老板,你这里能定做大剑剑袋么,就这一把。”

    说完,白电将蓝蛛放在了桌子上。

    皮匠老板一脸奇异的看着白电,又看了看放在桌子上的皮革。

    “你小子是怎么拿着那么大的武器,将皮子弄得那么多小孔的?”

    白电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两声。

    “这野猪我只负责了一半,我想让这小姑娘试试用匕首扒皮,结果就是你看到的这样啦。”

    “你这混小子,让一个小女孩干这种事,再怎么说也得等她能拿得稳匕首了再试啊。”

    “这不是不知道嘛,下次不会了,下次不会了。”

    “大剑剑袋不好说,毕竟这玩意看上去蛮重的,恐怕不是很耐用,你小子叫什么名字,在我临街对面有一家铁匠铺,和我是兄弟,去了报欧特名字,那老小子会接待你的。”

    “欧特大叔是吧,我叫福尔摩斯,不过身上的钱几乎都花光了,怕是暂时做不起剑鞘,我还是稍微凑凑钱再考虑这件事吧。”

    “没事,等到时候去酒馆喝酒的时候我帮你提一嘴,到时候只管去就行。”

    “那就谢谢欧特大叔了,那我先去找落脚的旅店了。”

    将金币收进口袋,转身就要出门。

    “等等,你既然是新来的,别贪便宜去那种深巷子里的黑旅馆啊,你还好,别把小姑娘给牵扯进去了。”

    “这我还是知道的,谢谢你的提醒。”

    “谢谢。”

    二人道了声谢,就一起离开了皮匠铺。

    “走吧,刚刚也在路上的面包店里问过了,一个比脸还大的黑面包是7铜币,三种货币的比例都是是10:1,先去把身份证明弄到手吧。”

    前往之前踩过点的公会,二人推开木门走了进去,与想象中的热闹景象不同,几乎没有人,甚至就连柜台都只有一个显得无聊的前台小姐。

    “你好,我们需要办理一下身份证明。”

    “名字。”

    “我叫福尔摩斯,她叫妮菲。”

    在片刻后,两个刻着音译的福尔摩斯和妮菲的小木板放在了二人面前,上面还有一些花纹,用红色颜料涂成的一个双翼飞龙的图标。

    “好了,一共6银币,如果弄丢了必须再花费3银币补充。”

    白电眼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一下。

    “麻烦你了。”

    将巴掌大的木牌放进上衣口袋中,领着菲妮出了公会。

    “哝,收好了,这玩意敛财效率是真的高啊,就这么个小玩意,一次3银币,开个户口能够一家子吃两天的主食,弄丢了还得重新上缴,也不知道领主会不会让专门的人将这些身份牌偷回来...”

    菲妮接过木牌,却发现上面的字歪歪扭扭的,宛如蚯蚓在爬。

    “白...福尔摩斯啊,为啥你看得懂这上面的字啊。”

    白电这才察觉过来。

    “罗雷娜没有给你黄龙驱动器?”

    “那是啥玩意?罗雷娜没有给过我你所谓的黄龙驱动器。”

    “得,那你确实看不懂,等回去后你找她给你整一个,在那之前,你还是当个文盲吧,有啥不懂的就问我。”

    身上还有4银币,去杂货铺买了一札油纸和一个麻布手提袋,在一番砍价后,成功以一截断牙外带2银币的代价将其买到了手。

    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里,二人用油纸将野猪肉一份份的包好,塞进了麻袋,稍微留了点里脊与五花,其他的全都装进了麻袋,顺带一提,除了已经被劈开的头颅,野猪浑身上下的几乎所有东西都被塞进了背包里,就连骨头都没剩下。

    向多个路人打听了一下周边做饭最好吃的旅馆在哪,得知了一个叫做避风港的旅馆名声不错。

    到了一看,才发现这家旅馆居然就在皮匠铺的不远处。

    “好家伙,这条街算是卧虎藏龙了。”

    走进避风港里,一个吃饭的客人都没有,一个元气的小子正在擦着桌面,见到有客人来了,连忙招呼道。

    “欢迎来到避风港,是要住宿还是吃饭啊,不过我妈还在厨房准备今晚的食材,所以暂时只有早上的剩菜,但价格也会便宜一点。”

    “来住宿,顺带和你妈商量一桩生意。”

    小男孩看了看白电身后背着的麻袋,又看了看手里的湛蓝色巨剑,发现这事自己还真处理不了,连忙跑进后院。

    没过多久,一个略显富态的女性出现在了大厅,用手擦着身上的围裙,从旁边抽了一张凳子,坐下,示意白电随意。

    白电将麻袋放在了桌上,从里面拿出了一块野猪肉,后腿部位的。

    老板娘挑眉接过包裹,闻到了一丝血腥味,打开,正是一块约莫3斤重的前腿肉。

    “这是,野猪肉?”

    白电点了点头,指了指麻袋。

    “几乎是一只整猪,没头,内脏只有猪心猪肝和腰子。”

    “没有大肠和胃么,那价格得打折。”

    “别开玩笑了,那种味道这么大的东西怎么可能带走,怕不是进大门就被怀疑是挑大粪的。”

    老板娘豪爽的笑了两下,报价道:

    “50金,你这头猪我都要了。”

    “不可能,就算没有头也不能才这么点,所有骨头我都拿来了,那么重我一个人背了那么远的路,至少都得100金。”

    老板娘眼睛都瞪直了。

    “你抢劫啊,哪有你这么谈生意的,最多65。”

    “你别唬我了,大家都知道最近森林里不太平,兔子都看不到几个,我都是运气好外带蹲了3天才把这头大家伙给整死了。”

    老板娘沉思了一下,咬了咬牙。

    “行,以目前行情来说确实是缺肉,不过100金太夸张了,最多给你加10金,怎么样。”

    “行吧行吧,谁让我还要住你这里呢,我大概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包伙食的那种,你看着扣,最后结款给我就行。”

    看着白电松口,老板娘那副苦瓜脸瞬间就开朗了起来,这比去肉铺买肉要便宜不少,而且就她们这旅馆的营业额,分分钟就能靠这只猪将这75金赚回来。

    老板娘让自己儿子帮着将整麻袋猪肉抬到后厨,随后将一小袋金币扔给了白电。

    数了数,一共60枚金币。

    稍微心算了一下,将1金币换算成100,一共花了1500,一天就是接近214的花销?!

    “我去,老板娘,你这店一天花销2金??宰客是吧。”

    老板娘白了一眼白电,略带鄙视的说道:

    “小子,我们旅店一天的双人房是7银,每天换新床单被套,打扫卫生,提供早晚两次的一盆热水。

    吃食包三餐,给你选的是每餐都带肉,面包和汤无限加,一餐5银,你现在再看看这一天2金贵么?你今天早餐没吃,没算你钱。”

    白电则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噢,这么高待遇,那确实不贵,合着我还赚了。”

    老板娘被气笑了,笑骂道:

    “呵,你这混小子,挺有脾气,杰克!带两位客人上三楼放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