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想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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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宿友相聚

    滴!随着林影拿着学生卡打开宿舍门,就看到宿舍当中有一头卷发,身穿蓝色外套,戴着一副厚重的眼镜,体态偏胖,正在整理着自己的床铺。也不知是不是林影突然打开宿舍门吓到了他,愣了一愣,停下自己的动作,转过身来。

    “嗨,你好,你是早就已经来的那一位了吧。”

    林影连忙说:“对,我是昨天就到学校了,今天早上去学校里面到处逛逛。”

    “我们宿舍就还差马鹏飞就能够所有人到齐了,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聊聊天了。”

    突然,在进入宿舍门左边床铺有一位身穿短袖和运动裤的男生躺在床上,拿着手机打着游戏,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由于学校提前把我们所在宿舍的房间号以及床铺位都已经安排好了,所以他们大概也知道大家叫什么名字,这样避免了大家为了想要在宿舍当中争抢好的位置,而出现新生刚步入大学的不必要矛盾。即使是自己选到了自己所不想要的位置也只能自认倒霉,实在受不了的话只能向辅导员提出交换了。

    这么看来他们已经相互认识了对方。

    在林影刚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来,床上那位猛地起来,坐在床上说道:

    “嘿,哥们,我叫王正,他叫葛鸿京,你叫林影吧。”

    林影点了点头,表示默认了。

    这时他又接着说道:“我看你挺高的,身材看起来也挺结实,打篮球吗?”

    看到他床铺下面刚来就放了多双五颜六色的篮球鞋,有适合穿上耍酷最新潮流款的,也有一些适合实战的朴素款的,当然还有一些跑步鞋,看到这么多的鞋,他都可以单独买一个鞋架来放他的鞋了。

    这么一看他就是那种经常打篮球的人了,看着那些林影以前在高中时期在网上看到奢望都不敢奢望的球鞋,内心不禁微微一颤,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呀。

    “我在高中空闲的时间偶尔会打打。”林影看着这些鞋说道。

    王正像是突然间打了鸡血似的说道:“太好了,总算在我们班当中找到了一位会打篮球的人了,理工科学校喜欢打篮球的人真的是太少了。”

    “对了,你看全球篮球联赛吗?”

    “你最喜欢里面的哪位球星?”

    “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参加学校的篮球社?”

    林影面对王正霹雳巴拉的一大堆话,一时间都来不及回答,有些不知所措。王正看着他没有回答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是不是有些无礼了,挠了挠头说:

    “对不起呀,我一听到我们班好不容易有会打篮球的人就太兴奋了。”

    林影的确被他连连问话的架势给吓到了,礼貌的笑着说:“我也只是偶尔打打而已。”

    其实林影以前是非常喜欢打篮球的,还在学校的篮球校队里面打过一阵子,但是自己所在的学校是水泥地板,几乎不到一个月就会磨坏一双篮球鞋,导致自己没有更多的钱来买篮球鞋,甚至有些时候还要穿自己已经磨破了的篮球鞋去打。

    这时候王正下床下来,坐在自己椅子上穿着一双篮球鞋说:“害,没事,在开学后不久就会有班级篮球赛,到时候就看我带领你纵横篮球场,接受女生们花痴般的目光,俘获她们的芳心,展现我的帅气。”

    “对了,我哥们刚才叫我去打篮球,你要不一起去?让我看看你的水平。”他穿上篮球鞋后踩了踩鞋,抬头对林影说道。

    由于林影和谢雷在学校里面已经走了一个上,刚吃完中午饭回到宿舍,说到:“不了,刚吃完饭,想休息下,就不去了。”

    “好吧,那我去打篮球了。”说完,王正拿起自己的篮球走出了宿舍。

    下午的时间当中,林影躺在床上,用手机寻找这学校里面有做兼职的地方,毕竟他父亲给他这月的生活费就这么多。不过让他感觉奇怪的是他父亲年轻的时候是来过中城的,应该是了解过这边的生活开销。

    有可能是过去这么多年了,所有地方的物价都有所上涨,但是父亲和爷爷在水城生活习惯了,对这里的了解情况不够准确了。就比如十年前林影用一元可以买到好几个鸡蛋,而现在只能买到一个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升的过程当中,周围的物价也在不断地上涨。

    不过林影认为更大的可能是父亲本来就是在农村当中生活,加上最近爷爷这几年的身体也不是很好,看着自己长大了,在大学里面可以做些兼职。

    不过想到昨天谢雷告诉自己学校有武术社团可能会与校外有合作,教别人武术还有一定的钱赚的这个时候,而自己从小就跟着爷爷学习武术,但自己的筋脉与其他人不一样。

    不过他们也建议自己来到中城这个国内最繁华的都市,见见世界的繁荣,雄鹰想要展翅是要敢于离开巢穴的,就像生长在大树下的小苗永远不会长大。

    思虑过后,想着不会是父亲和爷爷想让自己加入武术社团吧。“他们能想到这么远吗?估计是我自己想太多了吧。”林影轻轻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到这些也太可笑了吧。

    傍晚时分,随着宿舍门滴的一声,一个背上背着吉他包,推着行李箱进入宿舍。看来他就是宿舍的最后一位宿友马鹏飞。

    “我叫马鹏飞,是中城本地人,这次来的比较晚了,晚上我带你们出去外面好好玩玩,我请客带你们去吃下我们中城有名的中城铁锅炖和烧烤。”

    “嚯嚯嚯,烫烫烫。”

    王正火急火燎地吃着铁锅肉,由于既好吃又烫嘴,这块肉在他的嘴中连连呼气。

    “慢点,不要着急,还多着呢,吃不饱还可以点些烧烤,这家的烧烤也是非常有名的。”马鹏飞看着王正这滑稽的表情笑着说。

    “对了,你们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加入篮球社?”王正在咽下这块肉后说。

    看来王正十分痴迷于篮球呀!到哪里都不忘记寻找篮球伙伴。

    林影回复说道:“我就不去篮球社了,我想加入武术社。”

    “武术社,没想到你不仅会打篮球,还会武术,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一打十的那种,以后你可要保护我们宿舍所有人啊。”王正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说。

    “没有这么夸张了,强身健体罢了,不过真的有十个人来欺负你们,那我就一打十。”这些话都快说得林影是一个武术宗师似的。

    马鹏飞这个时候说道:“社团我想去吉他社,不过过几天我们班就要选班委了,我想去竞选班长,到时候希望你们能投票给我,你们对于班委有想法吗?”

    班委这种对于林影来说这些职位兴趣不大,虽然能够打好自己和班里面的同学以及老师们的关系,但却不能赚生活费,想想也就算了。

    吃饱喝足后,他们四个人相互一起走回学校。

    在路上,林影却感觉在这个城市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孤独与陌生感。虽然道路上有着汽车飞驰行驶发出的声音,有灯火明亮霓虹灯播放的音乐。但却没有林影家乡的虫鸣,没有夜深后的犬吠。

    这个新奇的一天,林影在床上回想了很多过去,直到很晚才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