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为了丞相大人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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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陈群很不简单

    颖川世家的老大,带头大哥陈群,字长文,颍川郡许昌县,今河南许昌东人。

    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

    陈群可是身份贵不可言,他是东汉太丘长陈寔之孙、大鸿胪陈纪之子。

    陈群出身名门望族颍川陈氏,早年被刘备辟为豫州别驾。曹操入主徐州时,被辟为司空西曹掾属,后转任参丞相军事。

    曹操封魏公时,任魏国的御史中丞。封昌武亭侯。曹魏建立后,历任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中护军、录尚书事。

    陈群历仕曹操、曹丕,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司马家的盟友是崔林,字德儒,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人。汉末三国时期曹魏大臣,中尉崔琰从弟,出身清河崔氏南祖。

    在曹操平定冀州时,被授为坞县县长,迁冀州别驾、丞相掾属。曹操成为魏王后,担任魏国御史中丞。

    魏文帝即位后,历任尚书、幽州刺史、河间太守、鸿胪卿。魏明帝即位后,授光禄勋、司隶校尉,累迁司空,进封安阳乡侯。

    陈群尚是幼儿时,陈寔常认为此子奇异,向乡宗父老说:“这孩子必定兴旺吾宗。”

    鲁国人孔融,向来有高才而性格倨傲,他的年纪约在陈纪、陈群两父子之间,因此先与陈纪为友,后又与陈群结交,由是显名。

    陈群曾与孔融谈论汝、颍之间人物的优劣,陈群就说道:“荀文若、荀公达、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当今无双。”可见二人常论骘人物,甚相交心。

    兴平元年,194年,刘备时为豫州刺史,以陈群为别驾。

    当时,徐州牧陶谦病死,徐州以举州迎刘备继领,刘备正欲前往。

    陈群便跟刘备说:“袁术的力量还很强大,如果东进徐州,一定会与袁术发生争斗。即使将军得了徐州,也一定不会有圆满的结局。”

    刘备不听,执意东进徐州,与袁术争战。结果吕布果然兵袭下邳,又遣兵往助袁术,最终大破刘备军,刘备才悔恨当初没听陈群的劝告。

    后来,陈群被举为茂才,除任柘县令,不到任,随父亲陈纪往徐州避难。

    建安三年,198年,吕布为曹操所破,陈群父子亦在吕布军中,见曹操皆出拜。

    曹操久闻其名,便征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当时有人向曹操引荐乐安人王模、下邳人周逵,曹操均召而用之。

    陈群向曹操力言不可,并以为王模、周逵二人德秽行劣,最终必然坏事,曹操不听。

    结果王周二人果然犯事受诛,曹操方信陈群之言,并向陈群承认错失。陈群便推荐广陵人陈矫、丹阳人戴干,曹操皆加以任用。

    后来东吴为叛,戴干因忠义死于变难。陈矫则成为一位名臣,是以举世均认同陈群知人之明。

    而自从刘备叛后,东南多变,曹操便以陈群为酇令,以何夔为城父令,用名士以镇抚诸县,使官吏百姓安定。又任萧,今安徽萧县、赞今河南永城、长平,今河南西华县令。

    建安四年,199年,陈纪去世,陈群因此辞官。后任司徒掾,举高第,为治书侍御史,转参丞相军事。

    213年,魏国建立后,陈群又迁为御史中丞。其时曹操正商议该否复使肉刑。

    曹操问陈群:“怎样才有达于古今而通于变理,可以助我决议此事!昔日陈鸿胪,陈群父陈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说这方面的事。御史中丞可以申述卿父之论吗?”

    陈群认为,汉朝废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击,本意是出于仁恻之心,想减轻对犯人刑罚。

    没有想到的是,死去的人越来越多。名义上减轻而实际上加重,因为名义上减轻了刑罚,老百姓容易犯罪,实质上却加重了刑罚,老百姓更容易受到伤害。

    《尚书》说,只有敬畏、慎用五刑,才能养成三种德。

    《周易》也记载着割鼻、断足、砍脚趾的刑法,这些都是用来辅助政教、惩治邪恶的。

    况且杀人偿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对于把人打伤,或毁坏别人的身体的罪犯,只是剃去头发圈住脖颈干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

    如果沿用古刑,使奸淫者受宫刑,然后再把犯人关入蚕室,使偷盗者受刖刑,那么就不会发生淫乱盗窃的坏事了。

    古代适用五刑的犯罪行为,有三千多种,虽然不能全部恢复,但是像奸淫者下蚕室、偷盗者刖其足这样的刑罚,由于奸淫、偷盗是常有的祸患,应该首先施行。

    按照汉朝法律,对于罪大恶极的犯人应当斩首,这是不能顾及所谓仁义的。

    但是对于其他刚够死刑、可杀可不杀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

    这样,所受之刑与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如今以鞭打、杖击处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实在是只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

    种云的伯父钟繇,亦对陈群所议表示同意,而王朗则以为未可复肉刑。

    曹操对钟、陈二人的看法深为赞同,只是因为战事连绵,又顾及众人的议论,故暂且将此事搁置一旁。

    后陈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陈群的为人,在朝中对人无适无莫。

    “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魏讽谋反时,黄门侍郎刘廙之弟刘伟被魏讽诱同,如今按罪连坐,刘廙亦当诛。

    陈群便向曹操进言,曹操亦道:“刘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

    于是只是调任官职而已,刘廙因而深感陈群之德,陈群认为:“如何量刑乃是为了国家,并非为了私人,况且赦免你的决定本是出自英明之主,我又怎么能独享呢?”

    陈群心胸博大,从不骄矜自傲,始终都是如此。

    同年十月,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曹操以孙权之书示外道:“这小子想把我放在炉火上吗!”

    陈群便与尚书桓阶上奏:“殿下应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遐迩怨叹,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

    延康元年,220年,曹丕即王位后,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其间,陈群建制九品官人之法,成为历史名制。

    同年,曹丕称帝,陈群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颖乡侯。

    黄初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后的父母,陈群奏道:“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应当永为后世所循之式。从无妇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妇因夫爵,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

    曹丕大悟,便道:“此议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着诏下藏之于台阁,使其永为后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