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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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流浪汉

    元一九就这样吃睡在大松树下,除了给他送吃的,没有人来打扰他。

    几天下来,他头发散乱,胡子拉碴,浓浓的络腮胡长了出来,从外面看,和流浪汉没有任何区别,他已经完美融入流浪者生活。

    他忽然明白了,师父丐仙为什么愿意做乞丐,无忧无虑无牵无挂,饿了找人要口吃的,累了随意找个地方躺下睡,这种生活太适合他这种万念俱灰的人了。

    这才是他要的生活,什么天下苍生,什么爱情,都与他无关,因为他的心已死,只能也只适合做一个流浪汉。

    他决定去雁湖城流浪,城中的回风里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他的故乡,在那里有他熟悉的一切。在那里流浪,他知道去哪里要吃的,睡哪里,清楚谁心善,对流浪汉,那是一种家的感觉。

    何况,在那里流浪,说不定还能碰上师父丐仙,到时师徒二人一起流浪,一起云游天下,有着一种别致的快乐。

    至于正邪两派的追杀,他才不在乎,他是心死的人,肉身留着与否,又有何区别。被他们杀了,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这日,干活归来的庄户,又到大松树下给元一九送食物,却发现人不见,自言自语道:“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好,省下的烧饼,可以当明天的早餐。”

    而元一九是说走就走,已经御剑飞向雁湖城。

    他选择了在城外的树林中落地,大踏步往城内走去。

    城门口还贴着盖着洞阳馆印章的红色通缉令,上面是元一九的画像,面部整洁,英姿勃发。

    元一九在红色通缉令站了很久,可是没人来抓他,也没有人理会,反而被他身上的臭味熏得远远的。

    他朝城门口一个洞阳馆弟子,道:“来抓我啊,我是元一九,快把我抓去杀了。”

    可是那名洞阳馆弟子很鄙夷看眼前这个胡子拉碴的流浪汉一眼,一脚踢开,骂道:“滚远一点,别影响老子站岗。”

    元一九是屁股落地,叫疼不已,大声道:“我真的是元一九,广成子是我杀的,魔宗也是我杀的,你们这些有眼无珠的家伙,大功一件的事情都不知道做。”

    周边围观的人哈哈大笑,道:“这个疯子好厉害,你有本事再杀一个血魔看看。”

    元一九喝道:“神经病,血魔是我师兄,我杀他干什么?”

    他算是明白了,现在的他浑身邋遢,披头散发,一脸颓废,络腮胡又长长了不少,跟通缉令上那个英姿飒爽的元一九一点也不像,难怪没人认出来。

    不过也无所谓,他笑道:“我给了你们机会抓我,既然不珍惜就算了。让开,我要进城。”

    一手拨开洞阳馆的弟子,往城门走去,结果却被洞阳馆弟子一脚踢出来,喝道:“雁湖城内不准乞丐、流浪汉进入,你要是再胡闹,可别怪老子不客气。”说着就拔出了手中的剑,剑身冒着寒光,是一把不错的剑。

    元一九这才想起,洞阳馆管理的城池是有这样一条严格的规定,骂道:“不让我进,我去雁湖洗个澡,洗得干干净净,看看你让不让我进。”

    有围观的人起哄,道:“快去洗,洗完了,我们给你打扮一下,保证让你进城。”

    元一九骂骂咧咧走开了,他没有真的去洗澡,而是绕着城墙走啊走。

    记得小时候,很冷的一个冬天,雁湖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成了大家滑冰的乐园。元一九和石大诚贪玩,天黑了还舍不得回去,结果后来回城的时候,城门已经关上了。

    他们怎么敲城门,也没人开门,或许守门的人躲到屋里烤火了。

    天寒地冻,两个小孩若是在城外过一夜,非得被冻死不可。

    他们就沿着城墙跑,一直跑,终于让他们在城墙的西面,找到了一处狗洞爬进去。

    那次回家晚了,但是豆翁豆婆见他冻得浑身发抖的样子,舍不得骂他,端了一个火炉和一碗热乎乎的豆腐脑给他暖身子。

    现在元一九还记得那个狗洞的位置,也不知道封上没有。

    他抱着期望走到城墙西面,心下乐了,狗洞还在,还被一窝草丛挡住了,掩人耳目,当然主要是躲开洞阳馆弟子的耳目。

    狗洞很小,只够一条狗钻入,但是如今的元一九不就是一个条狗吗?钻狗洞跟他的身份相符合。

    无论是尊严还是耻辱,都已经无法阻止他钻狗洞了。

    以他现在的身板,是无法钻过狗洞的。但他是修仙之人,小小狗洞如何难得倒他?

    只见他真气一提,使出缩骨神功,偌大的一个人,变成四五岁小孩一般,拨开草丛,非常顺溜的钻过了狗洞。

    那熟练度,好像他天生就适合钻狗洞,是他与生俱来的本领,钻狗洞天赋爆表。

    雁湖城经过洞阳馆的治理,比以前是干净整洁了许多,但是城西这里是贫民的聚集地,算是雁湖城的贫民窟。

    往前面走不远就是回风里,元一九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大摇大摆走向回风里,往回风酒馆门口一坐,也不开口要饭。

    很快,酒馆老板端着一碗饭,上面还有肉,连同筷子递给他,说道:“你快快离开城里,到城外去,否则被洞阳馆的人看到,会打死你的。”

    酒馆老板的行为早在元一九的算定中,他接过碗,也不会理酒馆的老板,自个找了一处墙角扒拉扒拉,把饭吃完。

    回风里出现一个流浪汉,引来了街坊邻居的围观,有的说道:“以前有一个老仙翁,经常来这里乞讨。老仙翁走了,结果又来了一个流浪汉。”

    “你这人不怕死吗?这里是洞阳馆管理的城池,见到你会打死你的。”

    但是元一九只是傻笑地看着他们,他在看这些街坊邻居中,他认识几个。

    “看他身强体壮,不知是哪个村庄的庄户,跑到这里来装疯卖傻?”

    原本要去清风茶馆说书的石大诚,见这么多人围观,也凑了过来,里面是一个邋遢的流浪汉,在嘻嘻地傻笑。

    人群里最为难的是里正,不知拿这个流浪汉怎么办。如果报告给洞阳馆,那这流浪汉多半会被打死,若是不报告,那他会被打个半死。

    里正心地是善良的,吩咐旁边两个年轻人,道:“来人,将他带进客栈中,给他洗洗,换身干净的衣服,把他送出城去。”

    只要把流浪汉打扮得干干净净,送出城时就不会被洞阳馆当作流浪汉,这样可以保得他平安。

    这时元一九看到了石大诚,拿食指指着他,笑嘻嘻道:“石大虫,石大虫……嘿嘿嘿……”

    石大诚一惊,这个绰号只有小时候的同窗知道,莫非这个流浪汉……他仔细看了一下流浪汉,蓦然明白过来,此人正是元一九,被玄门正派通缉的元一九。

    众人也是看着石大诚,尤其是里正,问道:“石先生,你认识他?”

    石大诚急忙摇头,道:“我不认识。”

    这元一九可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是杀害广成子的凶手,若是跟他扯上一丁点关系,只怕会死无葬身之地。

    他转身想逃,但是被里正拉住,道:“既然你认识,我们就把他交给你了。”

    石大诚大喊道:“我没说认识他啊,我真不认识他。”

    可是在里正的带领,没人听他的分辨,抬着元一九,送进了石大诚的家中。

    里正拍拍石大诚的肩膀,笑道:“石先生,我们回风里就是你觉悟最高,从不给街坊邻居添麻烦。你是一个好人,我到时让人做一块牌匾给你,就叫‘回风里好邻居’。”说完带着众人离开。

    这是强行给石大诚颁发“好人卡”。

    石大诚一脸委屈地看着坐在椅子上怡然自得的元一九,是欲哭无泪,这是一个瘟神啊,得赶快请走才行。

    他小心翼翼道:“元大仙人,这里很危险,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元一九根本不答他的话,而是道:“石大虫,给我炒点花生米来!”

    看这样子,他是吃定石大诚了。

    石大诚生出了一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绝望之感,他跪下道:“求求你,放过我吧。虽然说我这条命是你从祖师手中救下的,但是我真的还想活命。”

    “没劲。”元一九撇撇嘴,然后往床上一躺,道:“我困了,睡一觉再说,你去说你的书吧。”

    石大诚眉头紧锁,打又打不过元一九,又不敢声张,没奈何,只得乖乖出门,去清风茶馆说书,得为生计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