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有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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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派单

    “很好!你很独特!”

    林云拍掌称赞,却不吃他这套:“但一般人都选楼下附近的,原因只有一个——近。”

    “这个‘近’除了会迎合懒惰的选择,它也会催发出信任、亲近等等隐性好感,这些隐性好感会在做生意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理,我这家店在商业街出口,距离商业街里的店铺近,距离商业街外的店铺远,因此对商业街里的店铺宣传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商业街外的店铺会有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就是我将宣传对象着眼于商业街里的理由!”林云不容置疑地说。

    其实如果他真的将目标客户完全着眼于商业街,就应该在商业街里开店,而不是在出口开店。

    在出口开店,是为了方便以后向外扩张,但那也是以后的事,不是近期的目标。

    “就算是这样,可商业街都已经派发过两次了,重复派发,岂不是事倍功半?”张恺文问。

    “并非如此,重复派单也是为了拉近我们与店铺老板之间的距离。”

    林云摇头:“假设距离在两百米内,我们才能与客户做生意,那我们与商业街里店铺的距离是一千米,与商业街外店铺的距离是一万米。”

    “假设每次派单缩短一半距离,那第一次派单后,我们与商业街里店铺的距离是五百米;第二次派单后,我们与商业街里店铺的距离是两百五十米,现在只差第三次派单就能拉近到了两百米内,从而做成生意。”

    “那我们与商业街外店铺的差距呢?”

    “是四次!”

    “也就是说,对比下来,就是再给商业街里店铺派一次单就能做成生意,和需要给商业街外店铺派四次单才能做成生意,一比四,哪边划算,不用我说吧?”

    林云说到这里,话就停下了。

    吴辉和张恺文瞠目结舌,林老板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的,可怎么感觉是在胡搅蛮缠呢?

    林老板的话,毫无疑问是站在老板的角度去说的。

    但在我们看来,无论怎么分析,都是往商业街外派单最好!

    因为——

    “多次派单就是骚扰啊!我们嫌丢人!”张恺文干脆说出心里话。

    “不要嫌丢人,放下心理负担。”

    林云不以为意地说:“想想看,哪个店铺老板会真正恶人恶语的?真遇到那种老板,有前两次经历,你们肯定会主动绕开啊。”

    “您的意思是可以不必全部店铺都去?”张恺文问。

    “当然不必,只挑你们觉得态度好、有可能做成生意的店铺去。”林云说。

    “那……”

    张恺文有点犹豫,他感觉快被说服了,可要就这样去做,却又不愿意,总觉得应该再挣扎一下。

    这时吴辉突然拍起胸膛,大声说:“那就没问题了!您出钱,我出力,薪水到位,合情合理!”

    “吴辉!”

    张恺文张大了嘴巴,这人是二愣子吧!?

    明明还有可能挣扎,他这一表态,不就把路全部堵死了吗!?

    而且他还是第一个尝试说服林老板的,怎么也是第一个放弃?

    说起来……他上次重复派单也是这样!

    当时就是他第一个表态的!

    他就那么喜欢奋斗,那么喜欢吃苦耐劳吗!?

    这岂不是奋斗逼!?

    林云也乐了,感觉像捡到了宝,看着张恺文问:“吴辉已经表态了,你呢?”

    “我……”

    张恺文哑口无言了半会,只能歇气:“我当然也只能去派单呗。”

    没办法,有个二愣子带头冲锋,不跟着就得被甩下了。

    可恶死了!

    ……

    下午,吴辉来到汉风东街66号,他和许志东曾经派过单的杂货店。

    “老板、老板!”吴辉走进去打招呼。

    “您好,需要什么——”杂货店老板正准备为客人服务,一看是吴辉,露出的笑容当场消散,“怎么是你?”

    他半个月前才见过吴辉,又收下两张一模一样的传单,怎么会认不出来。

    吴辉尴尬一笑,双手递上新传单,说:“我是来送新传单的,想请您来我们店看看。”

    新传单?

    杂货店老板狐疑地接过传单,看到上面的内容,惊讶地说:“多了一家店?”

    “是的,千妮女装是第二家由我们老板提供营销策划方案并成功提高百分之三十以上盈利的店铺,也是我们店开店以来的第一位客户。”

    吴辉早已打好草稿,接着说:“目前我们店已经有两件成功案例,成功概率百分百,非常期待能与您合作。”

    “合作吗?如果失败了会怎么样?”杂货店老板问。

    “失败?”

    吴辉愣了,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么问,因为前面遇到的店铺老板都是看到内容和价格就拒绝了,最多问点无关紧要的问题,没有一个深入考虑合作或合作以后的事。

    他整个人变得斗志昂扬起来,杂货店老板这么问,说明有戏啊!

    “我看过我们老板的合同,里面保证了提高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盈利,如果没达标,您可以只支付一半服务费。”吴辉说。

    “一半?不能不收吗?”杂货店老板问。

    “这是写在合同里的,我们老板大概是觉得既然给出了方案,无论如何都有值得收费的价值。”

    “那服务费是签订合同后就要给吗?”杂货店老板又问。

    “不是,是结束服务、看到效果以后再付款,最长时限是一个月,另外还有改善所需的成本费,要在结束服务以后付清。”

    “怎么才叫结束服务?”

    “老板给出营销策划方案并开始实施后,就是结束服务了,之后等着方案发挥效果就行。”

    杂货店老板听到这里,灵光一闪,这里面……好像有个漏洞?

    他们老板怎么确认我的店铺盈利了多少?

    大概只能看我给出的账本和我说的话吧?

    要么就是靠猜了。

    漏洞就在这里——无论他怎么做,他最多就是估计情况,没办法证明我店铺到底盈利了多少!

    他没有证据,又没有事先收费,那只要我获得他的营销策划方案,然后咬死没有提高百分之三十的盈利,这不就不用付费了吗!?

    杂货店老板心思活跃起来,这种不花钱就有收获的事,值得一试!

    “好,我就试试你们的服务!”杂货店老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