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不服,来比呀
一心主和的禹成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蛮矍颠倒黑白,当下立即反驳,也直接质问蛮矍派人刺杀一事。
族民们生活困苦,也是最崇尚团结的,听闻蛮矍竟然派人刺杀鄷舒王和禹成,这是兄长和侄子,他们都不能接受。
蛮矍也了解族民,他在最初就为自己留下了后路。
“我从来不曾派人刺杀你们,应该是我问你们,这些受伤的人是什么人?”
这就是他预留的后路,那些刺客中,只有达安是他的人,其余的全是其余部族里同样主战的部族首领派出的。这些实际参与刺杀的人他没有接触过,而其他的部族首领,他并不担心他们会出卖他,因为出卖他没有好处,只会令宏拓部完全成为主和的部族。
禹成能说什么?问达安,他肚腹的伤在赶路的几天里严重恶化,已经回归了长生天,而其他还活着的刺杀者,已经全部问过,是部族首领安排刺杀的。
换言之,只有其余的部族首领指证,才能证明刺杀是蛮矍所为。
“这些人是其他部族的勇士,也是刺杀我们的人。不过如今,他们比武输给了宁朝的徐姑娘,已经向长生天起誓,认徐姑娘为主。”禹成冷然道,特意抬高徐悦兰的身份。
狄戎人看天吃饭,天是他们唯一的崇拜,向长生天起誓,就是定下不死不休的承诺。
“我的兄长,旈吉,在长安城败于徐姑娘之手,徐姑娘是不输给男儿的女勇士。”禹成高声喊。
女勇士之名令人群起了骚动,在得到同去京城的人的确认下,人们,尤其是女人们,看向徐悦兰的眼里都有了崇拜。
禹成与蛮矍的语速很快,周羿也只能弄清楚只字片语,徐悦兰就更是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不过面对人们崇拜的目光,她下意识对他们颔首微笑。
“一个女人,会有你说的这么有本事?我不信!”蛮矍不屑地打量徐悦兰,瞧瞧这小身板,族里随便一个女人都比她有能耐。
这句话,禹成转换成汉语告知了徐悦兰。
徐悦兰不羞不恼,笑言:“不信也无所谓,手底下见真章,让他同我比试一场,不过我得先说了,凡是败在我手上的,就得向长生天起誓向我效忠。”
禹成立即转告,大声的,所有族民都听见。
徐悦兰的自信,令蛮矍的十分自信降得只剩下五分,再见那些同去京城的族民和其他刺客们的同情眼神,五分成了一分,那一分还是他的倔强,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护住的颜面。
“你别想转移话题,你不该把宁朝人带到部族,给族民带来危险。”他只能揪住这一点。
“我们已经与宁朝皇帝达成和议,两国将会开放通商,咱们用咱们的牛羊去换取他们的粮食,我在长安城问了,五头牛就能换一石粮食,够一个壮年男人吃半年。还有咱们的山参、毛皮,这些在宁朝都能换得很多粮食。只要两国一直和平,一直能通商,咱们就不怕饿肚子了。”这话,禹成是对族民说的。
“宁朝人都奸诈狡猾,他们说换一石粮食,最后给咱们的肯定都是他们不吃的坏粮。”蛮矍立即反驳。
部族里也曾有人与宁朝的商人做过皮毛、药材等生意,在他们的观念里,确实宁朝的商人都是狡猾的,不值得信任。
“这位。”禹成指着杨曜徳,“是宁朝皇帝的儿子,他会帮我们寻找诚信的商人,我们可以不用再担忧饿肚子,不用再担忧丈夫和儿子战死。”
这让族民们更加信任,宁朝皇帝的儿子就是未来的宁朝皇帝(他们误以为皇帝的继承制度和部落首领一样,因此只要活的够久,作为首领的儿子总有一天能等到兄长们死完自己继位),未来皇帝做的承诺,那就一定是真的。
这也算是另一种误打误撞了吧。
接着,禹成又将和议的种种细节条款向族民传达,包括两国不兴刀戈、开放边城互利通商、两国民众可自由通婚等等,得到族民不停歇的赞美。
蛮矍见此,只能愤愤不甘地转身走人。
徐悦兰收刺杀者当下属,并不是真的做下属,她只是借口发泄一下有水不能喝的怨气,恶魔值增加、手下增加、威信增加神马的都是配套成果、意外惊喜。如今平安到了宏拓部,她也就放他们各回自己的部族。
禹成将徐悦兰等人安排住进自己的翰儿朵,还单独给她和杨曜徳安排了独立房间,周羿等人则是一个大通铺。
停留数天,宏拓部将继续南迁,他们要一直到乌恒山。这座山里物产丰富,一直都是宏拓部的猎场,靠着山里的野菜野果和野兽,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肚子饿得咕噜噜叫的寒冬。
徐悦兰作为客人,本可以闲闲的想做什么做什么,拆解翰儿朵、包装运输、收拾皮毛物品等等事情自有宏拓部的人做。可她偏不,帮着人收拾整理,语言不通无所谓,大家调动起自己全身的细胞,调动大脑设计出完美方案,挤眉弄眼外带比手划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居然也让她和一同干活去了的狄戎女人们建立了友谊。短短半天时间,她就从完全不会狄戎语到能听懂简单的单词。
周羿也带着他的人帮忙,曾经在战场上拼得你死我活的人,在一起干活、一起说笑、一起喝酒,徐悦兰每每看着都心情激荡。
前世至死,宁朝和狄戎都水火不容,哪里有过这样和谐的局面啊。
这一世,真的不一样了。
不过一转头,又看到杨曜徳,徐悦兰郁闷了,怎么和这个人的纠缠就变不了?
杨曜徳发现徐悦兰在看他,立即绽开笑容。徐悦兰撇了一下嘴,别开眼。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杨曜徳不明白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他完全摸不着她的愤怒点。靠近就像蜜蜂一样露出尾针扎人,不靠近……唉!明明自己动心的姑娘成了自己的未婚妻,这般天时地利的机会浪费了,得后悔一辈子吧。
在他十九年的生命里,这是最大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