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是主神大人
繁体版

为何不亲自体验,这人间之苦

    李小雨:终于写到完结了。发送。

    高岭之花(读者):终于完结了,呜呜,叶轻眉也太可怜了,汤明月也好,可怜。作者大大为何不亲自体验,这人间之苦。她们也太可怜了。要求加番外。

    九良的小可爱:虽然上面那位说的不怎么对,手动狗头保命。但臣附议+1

    老秦的女人:臣附议+2。

    ……

    四月的甜心:臣附议+1261

    ……

    李小雨盯着电脑屏幕前一堆要求写番外的人。心想:你要我写我就写,我有思路,我就不写,唉就是玩。

    然后在电脑屏幕上打字,摆烂中,请勿打扰。

    {读者甲:哈哈,叛逆的作者大大。}

    李小雨:又写完了一部小说。喝点酒。犒劳犒劳自己。

    (本书作者:我也想犒劳犒劳自己。可是现在一个粉丝都没有。若是近期能涨三个粉。我就给这三个粉丝更十篇小说。就当给这三个粉丝的福利。实在不行,你给点打赏吧!

    本书作者:第一次要饭,有点腼腆。让大家见笑了。)

    李小雨从坛子里拿出自家酿的葡萄酒。在泡杯泡面。吃了起来。吃完饭后。出去散个步。在小区里悠闲地走着。走到一个拐角一只大狗冲她叫了起来。李小雨吓的转身就跑。那大狗没拴狗绳。就追着跑。

    小区里行驶的有机动车,李小雨一个不注意,就被机动车撞倒了。

    {读者甲:问题来了,这次事故主要负责人应该是谁?

    读者丁:应该是没牵狗绳的狗主人。若不是他家狗追。李小雨就不会被车撞。

    读者丙:但要按法律来说的话,应该是机动车司机,狗主人负次要责任。李小雨负主要责任。

    读者甲:不知评论区的各位,觉得这件事应该是谁的责任呢?}

    围观群众有人好心帮忙报了警。顺便又叫了救护车。

    也有一些人在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

    {读者甲:这个世上还是有好人存在的。}

    可谁都没注意到?李小雨的手机在发着淡光。手机屏幕上。是李小雨写的那本小说。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己。

    ……

    系统:宿主,宿主,你快醒醒啊!

    李小雨昏昏沉沉的醒过来,就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叽叽喳喳的,吵得头疼。

    系统:宿主,你终于醒了。

    李小雨终于适应眼前的景象。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脑海里还一直有个声音,叫她宿主。

    李小雨:你是系统?

    系统:对的很,你现在穿越到你自己写的一部小说里了。开心不。你可真是有福气。

    李小雨: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系统:啊!这样不好吧?

    李小雨:有你是我的福气。那现在进行到哪段剧情了,我又是哪个人物?

    系统:宿主穿的名叫叶轻眉。现在是要死要活嫁给君元明。那一段。

    李小雨,哦不对,现在是叶轻眉。

    叶轻眉:这个段落,是读者吐槽最多的一个段落。因为无论是叶轻眉前期的大家闺秀。还是后期黑化的心机美人。都让人非常喜欢的。可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她为什么喜欢君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