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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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十万人投降

    最终,威尔逊前后营十八万大军,包括威尔逊自己在内,大多做了战俘。

    威尔逊有几千骑兵,骑兵逃得快,但威尔逊自己早给汉姆盯住了,最终给汉姆生擒活捉。

    随后大致统计战果,十二万战兵,给连环甲马踩死,自相践踏而死的,以及给剌杀的,加起来其实不到两万人。

    十万人投降。

    没有多少逃跑的。

    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格鲁斯有骑兵,虽然只有一千骑,但骑兵只要跑到了步兵的前面,步兵就不敢跑了,未必去追敌方骑兵的屁股啊。

    另一个原因是,格鲁斯不杀俘,而且不但不杀俘,还发面包,而且是发两个,甚至是发白面包。

    这个消息早已经传出去了,威尔逊军中几乎无人不知。

    如果打得赢,那自然是不客气,即然打输了,那么投降呗,又不会死,还有面包吃,甚至听说还有肉夹馍哦,一听就好好吃的样子……

    前营战兵是这个心理,后营的后勤民夫,那就更不用说了。

    前营加后营,降兵十六万,还有多。

    格鲁斯最大的损失,是大约五千匹马。

    有两千匹马,是先前训练时损失的,还有三千多匹,则是这一次撞击损失的。

    连环甲马威力大,但是用马去撞啊,人给撞死,马也差不多了,即便不死,也很多都废了。

    至于人,基本没死伤,就捡死鱼啊,捡条死鱼也要死,那没办法。

    大局一定,格鲁斯立即下令,亚伯拉罕的特战队配合汉姆的骑兵,再临时加强了两千人,抢占饮马城。

    饮马城是五马原上第一大城,也是威尔逊的老巢,威尔逊抢来的所有金银粮草,都堆在饮马城里呢。

    威尔逊在城里留有五千人,但根本没有战心。

    当汉姆率领三千骑兵揪着威尔逊到城下,并再次宣布格鲁斯不杀俘的政策后,城中五千暴民军没有丝毫犹豫就投降了。

    完胜!

    至于俘虏,也第一时间安定下来,因为格鲁斯亲自在高台上喊话允诺,不杀俘,发面包。

    结果不知谁喊了一句:“我们要吃肉夹馍。”

    格鲁斯都乐了,哈哈大笑,当即一挥手:“好,就给你们吃肉夹馍,不过只有一次啊,天天吃,把我的肉全削下来,也不够你们吃的。”

    前列的俘虏哈哈大笑,后面的听不清,但也受到了感染,结果是,战败了的俘虏,居然全体笑了出来。

    十六万俘虏哈哈大笑。

    这简直有些诡异了。

    倒是安娜佩服得五体投地:“老爷真的好厉害呢。”

    格鲁斯说话算数,下令杀猪斩羊屠牛,五马原是平原,即产粮,也养猪牛羊马,要吃肉,还真的不费多少力。

    关健是,以往能吃肉的,只有贵族城主们,农民牧民种粮种地没饭吃,养猪养羊没肉吃。

    哪个世界都差不多。

    而格鲁斯不同,他在那个世界也是草根,宿主更是小羊倌,他同情他们,再说了,这些牛羊猪都是他收缴来的,不花钱。

    每人两大块肉,一个大面包,彻底让十六万俘虏安心下来。

    灰太狼二世阁下真的不杀俘,真的给肉吃,还能说什么?赖着他呗,打都打不走。

    格鲁斯则连夜赶往饮马城。

    饮马城是五马原第一大城,有常住居民十五六万,也是威尔逊的老巢,威尔逊搜括来的所有钱粮,全在这里。

    汉姆率骑兵打下了饮马城,亚伯拉罕则领着特战队封存了各大库房。

    格鲁斯倒不是急于发财,他现在戒指里有好几万金币,粮食都有几万吨了,如果一个人花,十辈子都花不完。

    但他现在还有一个巨大的敌人,雅利安领着的联军,他必须打败他们,要打仗,就要养军,养军要钱要粮,这才是他连夜赶过来的原因。

    武器库里还是没什么武器,威尔逊手下一二十万大军呢,有武器也发下去了。

    格鲁斯也不在乎,反正俘虏们手中也有武器,虽然差一点,有个意思就行。

    再看银库和粮库,他眼光就亮了。

    威尔逊的银库里,钱币堆积如山,光金币就大约有四万多近五万,银币六七十万。

    当日在酒花城彼得那里,可只搜到一千多金币,为什么相差这么远?

    原因很简单,威尔逊起事早,他起事的时候,没人想到他能闹到这到大,所有的贵族城主们,都是一脸鄙视,泥腿子能成什么事,大军一到,必然完蛋。

    抱着这种心思,贵族城主,以及所有富商,没有人逃跑,结果城一打下来,这些人都给威尔逊抓住了,一顿拷问,藏得再好的金银也得吐出来。

    五马原富裕,一座城多了不说,搜括个一两万金币出来,还是不成问题的。

    而彼得成为西路军首领,杀向西部时,威尔逊声势已成,凶名赫赫,不等彼得的大军打过来,那边的富人们先就逃了。

    金银随身带,带不走的也埋起来藏起来,彼得的收获自然就差。

    这其实就是先手与后手的区别。

    格鲁斯收了三万多金币到戒指里,留下了一万多,银币和银器什么的没动。

    然后是粮库,麦子至少有四五万吨,黑豆土豆之类,也有一两万吨。

    一万吨粮食,差不多够三十万人吃一年,五万吨,够一百五十万人吃一年了。

    威尔逊都搜括了这么多,其它城里还有,五马原真的富裕啊。

    可五马原这么富裕,为什么暴民们还是吃不饱肚子,要提着脑袋起来造反呢?

    很简单,粮食是贵族城主的,不是穷人的,富人们即使把粮食收烂扔掉,也不会给穷人吃。

    那个世界有一句著名的诗,做了最刻骨的说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格鲁斯不是文青,没去想这些,他只是花半夜时间,收了近两万吨麦子到戒指里,顺便还收了五六千吨黑豆和土豆。

    于是煅奴又在戒指里磊了几根百米高的粮食柱子。

    现在格鲁斯每次进入戒指,看到那一根根高耸入云的柱子,再看到一群群魔牛,还有几只残肢断腿的魔蟹,就很有一种打魔兽游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