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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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打出旗号

    他的理由是,这些流民中,很可能有暴民军的奸细,怕他们理应外合,为防止意外,所有人,都不许进城堡,甚至不许靠近城堡。

    两山镇往东十里,就是古马骑士的飞马堡,但飞马堡闭门不纳,而且派武士驱赶靠近的流民,流民们就只能聚集在两山镇,就形成了格鲁斯眼前看到的样子。

    “老爷,我们可以去飞马堡。”

    亚伯拉罕对格鲁斯道:“古马骑士对贵族老爷还是非常热情的,老爷尊贵无比,只要报上您的名字和家世,他一定会非常热情的接待,就可以躲避暴民军了。”

    “一个骑士领啊。”

    格鲁斯随口应了一句。

    但听在亚伯拉罕耳朵里,意义却不同,他心中点头:“果然就是这样啊,我家老爷根本看不上骑士领,也是,我家老爷一定是极为尊贵的,让他看得入眼的,至少至少,也得是一位爵士吧。”

    格鲁斯不知道自己的这个侍从在转着小心思,他看着那些流民,却想到了那一世的农义起义。

    “李自成是败了,朱元璋是怎么起家的来着,好象最后是以镇压农民起义当的皇帝吧,对了,好象是出身明教,然后干掉了张无忌,自己做了教主。”

    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过了一场电影,他就有了主意,打马进了镇子,到酒馆里坐下,让安娜服侍他喝酒,然后对亚伯拉罕道:“亚伯拉罕,我给你个任务。”

    老爷有任务派下来啊,亚伯拉罕顿时就激动了,眼光炯炯的看着格鲁斯:“老爷您说。”

    格鲁斯对他的态度还是满意的,虽然有些狗腿。

    “你去镇子上,找一家铺子,做一面旗子,嗯,是这样。”

    他让酒馆老板拿了纸笔来,画了一个图案,白旗,上面一个狼骑士,不过是灰太狼的头像,补丁帽子也画上。

    意思差不多了,他把图案给亚伯拉罕:“这是我的家徽,你把我的旗号打出来,就说灰太狼二世招兵,准备恢复灰狼公国,愿意当兵的,来酒馆报名,包吃住,一个月五百个铜币。”

    居然是公国。

    那一刹间,亚伯拉罕一颗心几乎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已经把格鲁斯想得很高了,但最多就是想到候爵而已,没想到居然是公爵。

    “这次发达了,我果然要封骑士的人啊,也许以后还可以得一个爵位。”

    亚伯拉罕心中狂叫着,更加恭谨的低头抚胸:“如您如命,我立刻就去做家徽旗号,然后把我们家的旗号打出去,那肯定会有无数人的应召。”

    他说着飞快的跑出去了。

    “灰太狼二世,灰狼公国,嗯,还要怎么骗呢?”格鲁斯灌着酒,在脑子里编家世。

    伊利亚跟他说起过血月大陆远古的一些历史,在血月王国建立之前,血月大陆上有过很多王朝,也有个无数的领主,流下过无数的传说。

    “嗯,那就是两千年,不,三千年前的灰狼骑士,曾经建立了强大的灰狼国,后来慢慢的衰落了,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哦,不对,是灰狼恒久远,狼心永流传,身为灰太狼二世的我,将要继承祖先的荣光,再建灰狼骑,重振灰狼国。”

    这么编着,又觉得没水平,暗暗搔头:“这水平一般啊,要是去起点写小说,只怕都签不了约,太滥俗了吧。”

    自己忍不住好笑,一偏头,见安娜正在偷偷的看他,不过与他眼光一对,慌忙又垂下头去。

    小萝莉很有爱啊,金发雪肤,碧眼瑶鼻,就象那个世界画中的小天使。

    安娜见格鲁斯盯着他看,小脸颊顿时就染起了红晕,她反而勇敢的抬头看格鲁斯:“老爷,你有什么吩咐吗?”

    “那啥,给我倒酒吧。”

    格鲁斯把杯子放下,看着安娜给他倒酒,心中想:“当贵族的感觉,好象也不错啊,这样的小萝莉来上一打,倒酒,捶腿,穿衣,铺床,哈,哈哈。”

    两山镇镇如其名,两山夹一镇,中间有一条河,即有灌溉之利,也有水运之便,所以还比较富裕,这也是流民们纷纷往这里逃难的原因之一。

    因为交通便利经济发达,镇上铺子不少,只要有钱,做点什么也容易。

    不久,亚伯拉罕就做了旗子回来了,跟格鲁斯画的差不多,白旗上一个威武的狼骑士,只是戴了一顶带补丁的帽子,有些搞笑。

    事实上,格鲁斯以白旗为底色,本就有些好笑了,带着恶搞的成份,可惜这边没有第二个穿越者,看不懂这个梗。

    “还行。”格鲁斯看了旗子,基本满意:“去外面招兵吧,就是那个条件,一般士兵,包吃住,一个月五百铜币,如果是剑士,初级剑士一月一个银币,一级剑士翻倍,二级剑士再翻倍,三级再翻,四级再翻。”

    这简直是胡扯,只要一级以上的剑士,一般都给各大领主招去了,哪会来给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灰太狼二世当兵,更莫说二级三级四级了。

    不过格鲁斯本就是恶搞,说着玩呗,有什么关系了。

    而亚伯拉罕则听得两眼冒金光:“不愧是我家老爷啊,都要招四级剑士了。”

    更加恭敬的应命,然后挺胸突肚的出去了,安娜则拿出钱袋,给跟着来拿钱的店铺小厮付了帐。

    叫格鲁斯意外的是,居然真的有一名剑士来应召,而且是一名二级剑士。

    这名二级剑士名叫拉莫斯,三十多岁年纪,两米二以上的个头,身躯壮实,留着一部大胡子,只是两眼通红,好象宿醉未醒,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这几个人不是他的侍从,而是镇上几家酒馆老板派出的小厮,是跟着他讨酒钱的。

    “所以。”格鲁斯在最初的惊喜狂笑和终于搞清楚状况后:“只要我帮你把酒帐清了,你就愿意为我效劳?”

    “是的阁下。”拉莫斯抚胸行了个礼,脸有些发红,显然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

    “安娜,帮他结帐。”

    格鲁斯强忍住笑意,让安娜帮着结了帐,这家伙挺能喝,光酒钱居然就欠了六个银币,然后消息传出,还有几家店子的老板和小厮赶过来,都有欠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