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游荡在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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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狼灾,血脉材料

    夏弥日常花销可大了,别看的他一次好像能够收入别人几个月的收入甚至一年的收入。

    手下有十克兄弟,哈克萨,雷克顿,猪刚烈,提莫,旺财旺丁,蹦蹦,除了阿诺不吃不喝,现在加入一个赛琳娜。

    何况他本人就是个饭桶,食物消灭者,要不是有农场在生产粮食,提供给夏弥。

    按照他一顿一只羊算,一天三只,一天就得吃好几十个银币。

    夏弥最近没有频繁的血脉觉醒,食量也可以适当控制一下。

    把夏弥的食量当成路飞的食量计算就可以了。

    大饭桶夏弥,好在有农场支援着,现在农场能种植水稻了,夏弥吃上了故乡的大米饭。

    夏弥带着众多豺狗的尸体回到了黑猫村里,回到家里修整一番后,夏弥就带着地精们来到集市口叫卖起了。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新鲜的豺狗肉,帮忙免费处理,可以只买肉不买皮,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来看一看啊?”夏弥轻车熟路的叫卖了起来。

    “大豺狗一只三银币,小豺狗一只二银币,只买肉一只可以打七折,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买不起整只可以买半只,或者一条腿。”

    “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夏弥一边烤,一边炖,还一边叫卖着,闻着想喷喷的狗肉,夏弥留下了口水,然而源自血脉禁忌,无缘于狗肉。

    都便宜了十克兄弟了,瓦罐炖狗肉,烤狗肉,分别各烤了一只。

    这些人打起了,夏弥煮好的狗肉的主意。

    问道:“你这煮好的狗肉卖吗!”

    “啥!卖,当然卖!”

    “一块肉一铜币,买不买。”

    “买,给我来两块。”

    只见那长袍客递过两铜币,夏弥用随手劈的木片做盘子,递给了他。

    只见他,吹了吹,便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只见传来好几声“嘶嘶嘶”声,那是被烫到发出的。

    “味道不错,是新鲜的狗肉。”

    夏弥见此情行,拿出几个银币吩咐十克兄弟去不远的杂货铺买瓦罐,瓦罐是平民煮东西的器具。

    不少人见可以单独卖肉,就纷纷跟风买了几块肉,尝尝鲜。

    夏弥发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那就是小吃车,卖狗肉,开摊贩,凭借种花家晚间的特色,各种小吃。

    在这乡下,蝎子粑粑独一份。

    在凭借自己丰富多彩的调料,还不是手到擒来,走上人生巅峰。

    但我们的夏弥同志有这份耐心吗?我看不一定哦!

    夏弥就在一下午赚了大把的银币,再加上夏弥卖的狗肉又新鲜,还帮忙处理好,只见夏弥找出皮膜隔层,用短剑一分离,完整的拨下来,短剑剃开腹部,取出完整的内脏,扔给一旁虎视眈眈的三兽。

    狗牙狗皮狗爪之类的边角料都被夏弥留了下来,到时候拿铁匠铺或者杂货铺一卖又是一笔钱。

    最主要还炖着香喷喷的狗肉吸引着人,这叫携带效应。

    也可以叫无心插柳柳成荫。

    夏弥见狗肉差不多卖出了一二十只,便收摊回去了,就是吊着他们,他打算一天卖一二十只,上午森林中打怪升级清理哥布林,下午卖狗肉。

    劳逸结合,顺便也采购一些东西,比如绳索之类,顺带卖一些,淘汰的边角料,之前夏弥还当成宝的动物皮毛。

    看着三小只在那搭弓射箭,夏弥也蠢蠢欲动,说做就做,连忙跑去找大卫。

    “大卫叔叔,哪里有弓可以买啊!”

    “你买弓做什么?”

    “我想要练习射箭啊!”

    “弓啊!我家里就有,我给你一把我以前用过的弓吧!”只见不一会儿大卫拿出一把陈旧又保养的非常好的一把弓。

    “这把弓陪伴我的年轻时候的时间,这可是我当年做的弓啊!”

    大卫说着这话也不老实,大卫每年都会做一到两把弓,毕竟弓对一个猎人来讲,就像铁匠离不开锤子。

    只见他屋子里挂满了弓,各种力度与款式的弓。

    夏弥顺带也请教了一下大卫怎么拉弓射箭,三小子还自告奋勇的教夏弥射箭的经验,夏弥也很虚心分学习,在他世界观里达者为师,他脸皮都能厚到叫隔壁上小学的孩子带他打农药呢!

    有一说一隔壁那小学生是他小区的最强王者之一,最坑的是他上大学的姐姐。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上者而从之。

    起码夏弥刚练这段时间能够瞄哥布林肚子射到膝盖。

    可怜的哥布林刚出门膝盖就中了一箭,一箭接一箭,箭箭不致命。

    折磨啊!只见那满天的怨气,那是夏弥射的箭!

    夏弥剑法上手是很快,但这箭法就惨不忍睹了,简直是没脸见人的那种,射是都射中了,不过都是指头打膝盖的那种,真没那种天赋,看来夏弥还是有普通的那一面的,三小只练剑法,夏弥练箭法,互相学习。

    终于射靶还是能射上靶了。

    于是夏弥便去铁匠买了普通的箭矢,但还是很贵,十支九银币,共买了二十支,顺便还买了一个狼骨扳指,就是射箭用的护具。

    夏弥后面带着弓箭入林,又整整花了四天时间练习射箭,清理哥布林营地,大把的时间都花在寻找哥布林练习射箭的路上。

    这好不容易,终于可以好好的射死靶了。

    下午就在集市贩卖一些杂货,别说夏弥还是有一点头脑的,秋天丰收的季节,手里有收获就有钱,有钱就会买一些必备的东西,比如过冬的衣服。

    夏弥贩卖的皮毛就成必需品,再加上夏弥还是不太懂得这里皮草的行情,还以为就是杂货铺那个价格,也就稍微提了点价,但依旧是络绎不绝。

    皮草是最好卖,夏弥可是做了一回妇女之友。

    可有不少人妻主妇上来询问:“小帅哥,你这皮毛怎么卖啊!有老婆没有啊!需不需要阿姨给你介绍啊?”

    “暂时还没有啊!姐姐,你有什么妹妹没嫁人的吗?你这么漂亮,姐妹一定也很漂亮吧!”夏弥张嘴就来。

    “妹妹倒是没有,女儿倒是有一个!”风韵犹存的大洋马咯咯笑道。

    “哎呀!真没想到你都有女儿了,还以为你刚嫁人呢!一个持家有道的好妻子呢!看姐姐这么有缘,这皮草便宜卖,买多打七折哦!”

    “什么是打七折啊!小帅哥。”

    “就是原先要十个银币的价格,打七折就只要七银币呢。”夏弥指手画脚的说道。

    这个世界还没有打折这种生意说法呢!

    看到有人在询问皮草的价格,有地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你这小骚蹄子,怎么笑的这么开心,捡到宝贝了!”

    “呦,在这勾搭小帅哥呢!”一个跟之前相差不到几岁穿着抹胸外套长袍的睫毛阿姨,走一步晃荡一下。

    夏弥只恨自己没有一双神奇的透视眼。

    “呀!这位大姐姐,这兔皮很适合给你做衣服呢!”尤其是这个大字念的非常重。

    没啥!只是夏弥看到眼前这一幕想妈妈了。

    俗话说有奶便是娘,看到眼前这一幕,夏弥就想起自己做小婴儿的时候,小婴儿的自己应该能把自己吃饱,吃到撑吧!

    前者是风韵犹存的大洋马,新来这个就是牧场的奶牛了。

    小巫见大巫,就这么滴。

    夏弥很喜欢这个世界,十有六七都比赛琳娜大,还是很离谱的大。

    “你看这绒兔皮,温暖柔软又透气,很适合你啊!可以把你衬托的美美的?”

    又拿出硕鼠皮对着大洋马说道:“这硕鼠皮很适合给你做披肩呢!你看你脖子肩膀这么好看!”

    夏弥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还是把她俩逗的咯咯直笑。

    “呀!小帅哥~几岁了啊!”

    “本人芳龄十八!”夏弥仰着头说道。

    “十八岁的小弟弟,让阿姨抱抱!你长的可真细皮嫩肉啊!”

    夏弥只恨自己为什么要穿皮甲,穿个衬衣它不好吗?一句话那就是大,真大。

    两人分别在夏弥的脸上捏了捏了,在她们眼里夏弥就是一个小屁孩,她们女儿都比夏弥大呢!

    然而夏弥这初哥,回回夏弥都是落荒而逃,但回回都嘴硬,说道最后夏弥只有被调戏的份,初哥怎么斗的过那些饱经帐场的老娘们。

    但夏弥却没有阿瞒的喜好,大归大,但年龄也上来,加上人种也不耐老,近距离接触就有点差强人意。

    但不妨碍夏弥喜欢大的爱好啊!夏弥是一个坦坦荡荡之君子。

    收摊回去的夏弥被赛琳娜闻到了异样的味道,夏弥差点名节不保,童子功破功,好说歹说才让赛琳娜相信自己不会沾惹一些烂桃花。

    第二天,夏弥还是开口那么一句:嘿!那边路过的美女姐姐,不来看看我的皮毛吗!没错说的就是你!

    夏弥只要见到有人回头,就立马招呼过来,挥挥手道就是漂亮姐姐你,不来看看上好的皮毛吗!

    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够拒绝一个小帅哥的认可的。

    便宜是一回事,夏弥帅又是一回事,嘴巴甜,能哄人又是一回事。

    只要不是谈情说爱,他那张嘴巴就无往不利。

    一个下午就卖一两个小时,夏弥就落荒而逃了,第二天就会有大姑娘,小媳妇,老娘们上来买东西,调戏一番夏弥,正所谓人多力量大,人多壮胆,就连那些未婚的都频频调戏夏弥,要不要跟姐姐结婚啊!姐姐会对你好的,只见那媚眼连连,都泛水灾了。

    有句话叫,眸含春水,眼泛秋波。

    过犹不及。

    做生意,做成这样,也没谁了,可怜的是杂货铺那奸商被夏弥这么一冲击,门庭萧瑟,大鱼小虾都不见几只。

    往常这时间就有很多主妇去买皮毛衣服去,就算再能杀价的主妇,也说不过他,他也能赚个锅满盆满。

    可惜这会遇到了夏弥,这个打游击战的夏弥。

    夏弥也就当了不到一周的小贩,日常都是赛琳娜负责主妇事情,在家准备晚饭,夏弥提前回去就是帮忙的,家大业大不是说说的。

    后面搞得夏弥再也不敢去做生意了,扛不住了。

    男人嘴骗人的鬼,夏弥只是说说罢了。

    杰克大叔看着夏弥,整日无所事事的在集市游荡着,被一群该死的恶魔缠绕着,整日为夏弥痛心,大好的年轻人,怎么能被这群如狼似虎的恶魔骚扰。

    正好他一个农场的朋友拜托他寻找一个值得信任的冒险小队,来帮忙对付一下每年丰收节都会来捣乱,摧毁南瓜田的野猪。

    大卫为了救夏弥于水火之中,把这艰苦的任务给了夏弥。

    懂得都懂。

    夏弥这么闲也是有原因的,经过这一番升级打怪,队伍中有三兽和蹦蹦都满十级,旺财旺丁和地精们还卡在八九级。

    夏弥大部分职业等级都卡在了九级的瓶颈,猎人这职业还是等级偏低,有待升级。

    所以这是一波实力大进阶,队伍里青铜的有阿诺,赛琳娜和提莫队长,提莫(上限lv18)不需要青铜进阶仪式。

    夏弥接到任务,准备好一切后,就带着全部武装的随从出发了。

    当然还是夏弥一个人单独行军,夏弥就将自制的坐垫做成一个鞍桥放在哈克萨背上,在用绳索做成一个缰绳,绑缚在哈克萨头上,看着很像那么会事。

    凭借着脑海里的骑术,夏弥当了一回龙骑士,这一路来,夏弥口中口号连连,哈克萨也异常的兴奋,一路蹦蹦跳跳,极速飞奔,骑恐龙的感觉那是异常的刺激。

    后果就是到达目的地之后,夏弥觉得屁股裂成了四瓣甚至八瓣,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在哈克萨背上还好,没啥特殊的感觉,只是一下来,就站不稳了,还好命根子没啥损伤。

    夏弥看到农庄在不远的地方,此时可见淡淡的炊烟,黄昏将近。

    夏弥停下了脚步,将随从从农牧场空间里召唤了出来,夏弥这回并没有将阿诺召唤出来,顺便还把哈克萨给收回到牧场里修养。

    夏弥这回只召唤了,赛琳娜,猪刚烈,提莫,还有十克兄弟。

    阿诺则是底牌,哈克萨和雷克顿则是怕它们的气息让野猪抵触,便没有召唤。

    猪刚烈的背高都到夏弥的腰部了,夏弥手一挥示意停下,刚召唤出来的部队,就停下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