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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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多比

    直到东方吐白,两人一犬终于赶到了逐神帝国最东边的城镇,镇神城。

    清晨的凉意冲刷掉他们身上大部分疲惫,而大开的城门仿佛拥抱他们的到来。

    这是离东荒丛林的最近的城市,也是每百年来走出一位的不死族人们最先到达有人烟的地方。

    来往的人们几乎都是佣兵和猎户,常驻的居民要么是守城部队的家人,要么就是佣兵们的家室。太仲早就听闻老头子们天天跟他念叨这座城市,或许大家都有第一次的情结。

    虽然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可就像回到了家里一样,他对这里了如指掌。当然,他来这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从东荒丛林回来的佣兵们的去向。

    他带着温姑娘在街巷里窜来窜去,最后在一栋房子前面停下了身子,“就是这了。”太仲伸手推门。

    “这是你家?”温姑娘打量起眼前的房子。

    这是一栋外观很古老的房子,古老到很多装饰她甚至都没有见过,朴实而不失气派,古老也不显衰败。

    “这是我们祖上一直流传的房子,保留到现在,每有族人来到这座城市,都会选择在这里落脚。”太仲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在脚边一处花坛里翻着泥土。他刚才推门门并没有打开,他才想起来老家伙们告诉他钥匙的位置。在圣地,每间屋子都没有锁,他从小也没有开锁进门的习惯。

    “真是,干嘛要上锁。”太仲在泥土里翻着钥匙边喃喃自语。

    “你是不是蠢货?”温姑娘觉得眼前的人完全是个傻子。

    “终于找到了,我们在这里住两天,我要在这座城市办些事情,过两天我们再去都城逐神城。”

    “随便你,反正没惩罚够你之前,你就得带着我。”

    “先进来休息一下吧,赶了一晚上的路。”

    “我又累又困又饿,我要吃饱饱的睡一觉。”

    “那我给你烤肉。给你烤最好吃的食铁兽。”

    三人进了屋子,百年都没有人来过的屋子一点儿也不显得杂乱破败。

    “多比!”

    太仲大声喊到。

    一只地精在走廊的尽头漏出了半只脸。

    “给我收拾两间屋子。”

    多比撕着沙哑的嗓子尖叫着:“等着你们过来已经收拾好了。”他的眼睛塞满了眼泪:“多比没有哭,地精怎么能哭,是多比没有睡好。总是一百年才来一个人,过了几天就走,多比不孤独,地精怎么会孤独。”

    “他怎么了?”温姑娘问太仲。

    “太久没人和他说话或许精神有问题,不用管他,我们上楼休息去吧。”

    “多比去烤些食铁兽。”

    “听候您的吩咐,我的主人。”

    吃饱之后,二人来到多比为他们准备好的房间美美睡了一觉。

    直到外面艳阳高照,太仲和温柔湘才从各自房间出来。在楼下,多比和白沁雪正在一起玩耍,“多比喜欢他,他是未来的兽王,可未来的人皇多比一点儿也不喜欢。”看着他们下楼,多比嘟嘟囔囔地进了后面的院子。

    “多比记得烤些肉,要食铁兽的肉。”

    “听候您的吩咐,我的主人。”关上门,多比没有半点掩盖自己的声音,“可怜的食铁兽人人都要吃掉你,就像可怜的多比,没人愿意和多比讲话。”

    温姑娘摇摇头,自己家里也有地精可从来没有哪只地精是这个样子。

    “我们走吧。”

    温姑娘抱上白沁雪,太仲关上门,两人来到了街上。

    镇神城最不缺的就是酒馆,来往的佣兵和要前往东荒丛林的猎户个个都嗜酒如命。在这里,几乎可以听到这片区域甚至整个逐神帝国乃至神泽大陆的各种传说神话史诗包括几乎所有的小道秘传和各个家族宗门的秘辛,虽然比书里的更低俗下流,可从这儿传出的语言往往才是普通人最真实的模样。若是有人在这样的酒馆里记录,那足够写出世上最精彩最有趣的故事。可在这儿说出去的话转眼间就散进了风里。

    一家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