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边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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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五十四

    左都御史,又称总宪,明清时期都察院主管,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设左、右各1人,正三品。雍正八年(1730年)俱升为从一品,其右都御史为总督之兼衔,不设专员。

    都察院职能

    左都御史,又称总宪,明清时期都察院主管,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设左、右各1人,正三品。十七年升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年)南京都察院设都御史1人。清顺治五年(1648年)定制,满、汉各1人。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十六年(1659年)改并二品。雍正八年(1730年)俱升为从一品。其右都御史为总督之兼衔,不设专员。

    以左都御史为长官的都察院,除“职专纠劾百司“之外,还有两项重要职能,其一为天子耳目,即所谓的言官,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风闻奏事;其二为重案会审,即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三法司就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根据《明史‧职官志》记载: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共一百余人,均为正七品。其它还设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等机构。官在外而加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等员。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寺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

    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报,并引荐贤才、记录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是第一任宗人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至礼部。

    三公

    三公,即明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公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三孤,即明朝的少师、少傅、少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少师、少傅、少保,但无兼领者。建文年间,三孤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孤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夏原吉进少保,当时三孤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孤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明朝太子三师,即明朝的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最初负责以道德辅导皇太子,且谨身护翼,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洪武元年,因为明太祖朱元璋经常因事亲征,考虑皇太子监国时,再设官僚制度,会生嫌隙,于是命朝廷命臣兼顾东宫职务,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师职位。后命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从此以后直至明末,太子三师全部为虚衔,与辅导太子的职责无关。比如洪武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师。二十五年,冯胜兼太子太师,蓝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孙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东宫职位,只有虚名。

    明朝太子三少,即明朝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职的合称,正二品。最初负责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公的道德而教谕等事,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唯一的特例是永乐年间,明成祖迁都BJ,命姚广孝专任太子少师,留辅太子朱高炽。

    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期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咨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六部

    明朝中书省时期,七卿长官均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罢中书,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设尚书、侍郎一人。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属最高长官为明朝吏部尚书、明朝户部尚书、明朝礼部尚书、明朝兵部尚书、明朝刑部尚书、明朝工部尚书,其常常与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称“九卿“。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九卿公决,此为廷议。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其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文散阶

    共计43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折叠武散阶

    共计30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

    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勋级

    文勋十级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

    正三品资治尹,从三品资治少尹;

    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

    正五品修正庶尹,从五品协正庶尹。

    武勋十二阶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

    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

    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

    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

    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