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章 赶紧收了神通吧!
康诺特广场确实挺繁华的,店铺林立,游人如织。
而且这边店铺里售卖的大多都是来自于欧洲的商品,就连餐馆也是以西餐厅为主。
更是没有啥不能吃牛肉的说法,几乎所有的店的主菜都有牛排。
天竺,从来就是这么双标的地方,底层的苦哈哈们需要守很多规矩,上层人,尤其是白裔百无禁忌。
两世为人,杜蔚国对于时尚的品味始终单调统一,他只喜欢黑白蓝灰,也只喜欢简约实用的衣服。
老话说,上有所好,下必效之。
神舞,神乐,翔太三个人,原本就都是骨子里镌刻着服从性的东瀛人,而且对穿着也没啥概念,自然是无条件的顺从杜蔚国的喜好。
至于胡大姑娘,她对杜蔚国的呆板品味虽然略感无奈,不过勉强也能接受,并没有反驳。
所以,杜蔚国一行人逛了barbour,burberry,dunhill,peller等一系列来自英吉利的奢侈品店。
豪掷千金之后,却买了一大堆只有黑蓝双色的各式衣服。
“呐,这是路易威登,法国货,胡大,你不是觉得英国货太呆板吗?这个品牌一向以花哨闻名。”
站在“哎呦喂”专卖店的门口,杜蔚国的表情略显嫌恶,他是真真的看不上这个花里胡哨的logo怪品牌。
“不逛,不逛了,我都快饿死了,咱们赶紧吃饭去吧!”
胡大姑娘撇了撇嘴,她也不喜欢这个浮夸的品牌。
“行吧,那我请你们吃牛排,惠灵顿牛排,管够造!”
杜蔚国表现得豪气无比,浓烈的土豪气质直接拉满。
当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到街角的时候,看见路边正乌泱泱的围了好大y一群人。
杜蔚国他们要不就是最顶尖的超凡者,要不就是军情六处的精锐特工,各个都是心高气傲之辈,自然不屑凑热闹。
不过只是略微瞥了一眼,杜蔚国和胡大姑娘几乎同时停住了脚步。
“咦,这个小姑娘,有点意思。”
胡大姑娘好看的眉头微微翘起,柳叶刀似的,一双勾魂摄魄的眸子,精光闪烁。
人群最里边,跪着一个异常漂亮的小姑娘,大概18,9岁的模样,衣衫凌乱,表情凄苦。
娇弱的犹如风中摆柳,我见犹怜。
除此之外,这小姑娘还长了一双非常独特的,琥珀色的大眼睛,像极了传说中的精灵眼。
“哦,有什么说法?这小孩,不就是眼睛的颜色有点特别吗?”
杜蔚国语气随意慵懒,听起来好像兴趣缺缺的,实际上,却是一瞬不眨的盯着这个拥有精灵眼的少女。
在尼科诺夫家里暂时逗留的时候,除了升级不死之身,杜蔚国还把超凡感应也一并直接升到高级了。
反正他的技能点还挺富裕的,他很期待感应能力提升之后,也许他也能拥有空间感知能力。
遗憾的是,超凡感应升到高级之后就到顶了,没了继续向上提升的通道,也没能衍生出其他空间能力。
不过即便如此,杜蔚国的感知能力依然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
除了感知危险之外,他现在也能模糊的感应到每个人都不同的,玄之又玄的“场”了。
这个场,说白了就是生物磁场,跟指纹耳纹一样,每个人的场也各不相同,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如果变色龙还活着,那么任凭她再怎么千变万化,杜蔚国都能瞬间把她认出来。
除了确认身份外,通过感应场域,还可以模糊的衡量一个人的生命能量强弱,借此来判断危险性和战
斗力。
不过,这个能力对杜蔚国来说多少有点鸡肋,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因为他压根就不需要分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只需要确认对方是敌是友就足够了。
感应能力的提升,终究还是有些用处的。
比如现在,杜蔚国就能察觉到眼前这个拥有“精灵眼”的少女,她的场域与众不同。
具体该怎么说呢?
每个人的场都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磁场波动,频率基本恒定的波动,或强或弱,不一而同。
能力者的波动普遍都很强,远超常人,区域就像是动力300多匹马力的川崎h2r,对比马力只有个位数的电动车,天差地别。
但是,有些人的场域却更加奇怪。
比如翔太,他的场域波动频率就有两种,当他操控乌鸦的时候,他的场就是另外一种波动频率。
胡大姑娘就牛皮了,她的波动不仅强劲如雷,而且频率还可以随意变化。
这也是她可以进行精神控制,进而上身夺舍的具体缘由,说白了,就是同步生命磁场!
而眼前这个“精灵眼”少女,她的场也很独特,变幻不定,一会强一会弱,而且频率也在变化,十分飘忽。
“杜大,你看得挺过瘾啊?我看你眼珠子都快冒出来了!怎么,见这小丫头漂亮,你又见色起意了?”
胡大姑娘压低声音,咬着后槽牙嗤道。
她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主,而且又是个大醋包,杜蔚国的小动作,自然瞒不住她。
“别扯淡,这小姑娘的场域波动很乱,毫无规律,胡大,她是什么人?能力者,还是是灵媒?”
“嗯?”胡大姑娘怔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诧异犹疑的看着他。
“杜大,你也能分辨场域了?”
杜蔚国自知失言,也只能无奈的点点头:
“嗯,前两天我受了重伤,差点当场就挂了,不过恢复之后,就隐约能察觉出场域了。”
“啊?杜大,你特么到底是什么人啊?随便受个伤就开了天眼通,莫非你是仙人转世不成?”
一听这话,胡大姑娘顿时抓狂,都忍不住爆了粗口。
胡大姑娘实在太犀利了,只要稍不留神就会露底,杜蔚国其实也挺无奈的,慌忙岔开话题。
“啥仙人转世啊?你不就是货真价实的神仙吗?行了,胡大,你就别瞎扯了。
我现在的感应能力非常模糊,狐仙大人,您赶紧给我说说看,这小姑娘到底有啥门道?”
听到杜蔚国略带谄媚的语气,胡大姑娘还是有点受用的,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终究没再纠缠这个话题了。
“这小姑娘跟樱井桃代一样,都是天生的灵媒,而且她的天赋应该比桃代还要更好些,未经训练就能觉醒并使用通灵的能力。”
灵媒是通灵者的西方说法,在东瀛叫巫女,阴阳师,在华夏就是南茅北马了。
胡大姑娘扭头瞥了一眼“精灵眼”少女,继续说道:
“她不懂门道就贸然使用了通灵的能力,而且还不止一次,现在被野精缠上了,想夺舍她的身子。”
“野精?”杜蔚国挑起了眉头,语气揶揄:
“胡大,这不是你的专属领域吗?见到您这位老祖宗,这些山精野怪还敢炸刺,不得赶紧过来纳头便拜吗?”
一听这个,胡大姑娘猛然扭头,死死的盯着杜蔚国,而且眼圈也陡然红了,泫然欲泣。
“果然,杜大,你由始至终都把我当成茹毛饮血的妖怪,从来也没把我当人!
可怜我傻乎乎的一厢情愿,还为了你甘愿放弃
了千年寿元变成人身,冒着生命危险”
说话的时候,胡大姑娘眼泪已经迅速蓄满眼眶,在里边疯狂的打转转,眼看着就要滴落。
眼见这个戏精出神入化般的演技,杜蔚国不禁倒抽冷气,连忙举手求饶道:
“嘶服了,我服了,胡大姑娘,赶紧收了神通吧,这个小丫头给你,我肯定不抢,这总行了吧?”
“嘿,这还差不多?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
听到杜蔚国的保证,胡大姑娘顿时狡黠轻笑,表情也瞬间由阴转晴,转换的毫无停滞,丝滑至极。
“嗯,不反悔!”
杜蔚国闷闷的回道,他很清楚,之所以演这么一出,说来说去,大狐狸无非就是想抢人罢了。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像这种天赋秉异,拥有巨大潜力的高端人才可是极其稀罕的。
关键这个“精灵眼”还跟胡大姑娘专业对口,这就更难得了。
胡大姑娘从来都是雷厉风行的性格,确定归属之后也不再犹豫,马上开始行动起来。
“吉布森,赶紧把这些红头阿三,都给我清到一边去。”
听见胡大姑娘的命令,饶是一向机敏的吉布森也懵了,他的一众手下也是满脸疑惑。
他试探着问道:“红头阿三?”
红头阿三是个有点年轮的称呼了,这是旧社会,沪城人给天竺人取得专属外号。
当时,由于租界里的天竺籍巡警大多信奉锡克教,所以都戴红头巾,因此也被蔑称为红头阿三。
胡大姑娘撇嘴,不耐烦的解释道:“就是这些浑身都是牛屎味的天竺人!”
“哦,哦,明白了,麦克斯,马上清场!”吉布森如梦方醒,连忙朝手下们招呼道。
胡大姑娘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她随口说出来的,极具侮辱性的外号。
居然从军情六处探的口中传了出去,最后还逐渐风靡,传遍了全球,隐隐成了官方称呼。
麦克斯是吉布森手下头号马仔,是个长相凶狠,暴熊模样的光头壮汉,典型的行动派。
收到命令后,他马上带着几个探员冲到了人群跟前,不容分的伸开蒲扇大的巴掌用力一扒拉,同时粗着嗓门暴喝道:
“dia办案,无关人马上散开!”
dia就是天竺国防情报局,相当于天竺的克格勃,行事风格残暴,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存在。
殖民时期,这个部门都是隶属在军情六处麾下的,天竺独立的时间很短,现在也才只有20年。
所以直到当下,dia的大多数高层,依旧都是军情六处出身的白裔。
见麦克斯凶神恶煞一样的模样,以及探员们粗暴的做派,这些看热闹的三哥顿时一阵鸡飞狗跳,作鸟兽散,眨眼间就跑的一干二净。
见人群都散开了,胡大姑娘这才背着手,施施然的走到“精灵眼”的面前,语气淡然,但是却带着一股凛然的威势:
“把头抬起来。”
听见动静,“精灵眼”乖巧的抬起头,水汪汪的琥珀色大眼睛里,满是懵懂迷茫像是受伤的梅花鹿一样。
连心如磐石的杜蔚国都忍不住一阵心神摇曳。
不过胡大姑娘可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丝毫不为所动,语气依然冷淡:
“会不会说英语?”
“会,会说。”
小姑娘终于张嘴说话了,声音犹如出谷黄鹂,怯生生的,非常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她好像还天生有点魅惑的能力,护在周围的几个六处探员全都露出一副色于神授的表情,连铁汉麦克斯的眼神都明显变得
温柔了。
就她这极富记忆点的动人模样,还有这勾人的小动静,哪怕不是灵媒,当个演员也必然大红大紫。
不过胡大姑娘是远比杜蔚国要合格的上位者,丝毫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意思。
语气依然生硬,冷冽。
“你叫什么?”
“纳,纳娅·艾凡。”
听见她的名字,很懂事的吉布森连忙在杜蔚国的耳边轻声解释道:
“先生,纳娅在天竺语里是珍珠的意思,艾凡也算是贵族的姓氏,她应该是婆罗门的分支族裔。”
婆罗门即使天竺种姓制里最高的一等,同时也是一个姓氏,是天竺最高贵的种族。
至于这个族裔的来源,原本只有黑皮的地方,突然出现了白皮,你自己合计去吧,嘿。
杜蔚国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而胡大姑娘那边,问题还在继续:
“你为什么跪在这里?”
听见这个问题,纳娅的眼底有绝望和恨意一闪而过,略作沉吟之后,这才鼓足勇气回道:
“我,我要卖了自己,50万卢布!”
天竺的货币叫卢布,当下对美元的汇率,差不多100:1,那么50万卢比是就是5000美刀。
这点钱,杜蔚国也好,胡大姑娘也罢,都不会看在眼中。
但是按天竺当下超低的物价水平,这可是一笔大钱,都能轻易在新德里买下一栋楼了。
“这么多钱?你要干什么?”
“我,我要埋葬父亲,还要买自己的命。”
“卖身葬父?”
一听这么返古的理由,胡大姑娘的眉头轻挑,连杜蔚国也忍不住笑了。
丫的,这特么都1968年了,人类都已经实现登月了,居然还能遇见到这么古典的科目。
胡大姑娘点了根烟,缓缓蹲在纳娅面前,语气略带戏谑:“啧,还挺有故事,来,详细说说。”
纳娅飞快的瞄了一眼胡大姑娘,没有回答问题,反而咬着嘴唇反问了一句:
“把人都赶走了,你还问那么多,你,你有钱吗?”
“哈!小丫头,你还挺有勇气,我喜欢。”胡大姑娘笑了,呼出烟气,扭头看向杜蔚国:
“杜大,来,展示!”
丫的,老子居然成跟班了,杜蔚国无奈苦笑,不过他也没当着外人撅胡大姑娘的面子。
他直接从里怀掏出厚厚的一沓钞票,清一水簇新的百元大钞,美刀,粗略看起来,至少近万。
胡大姑娘对杜蔚国的配合相当满眼,暗戳戳的给他飞了眼神,随即转向纳娅:
“看见了吧,这些钱,足够买两个你了,现在能说了吧。”
纳娅仔细的看了眼厚厚的钞票,还偷瞄了一眼丰神俊朗的杜蔚国,不过她的眼神非常清澈,并没有任何的贪婪之意。
“怎么?你不信这是真钱吗?还是你不信我?”
“不,我信。”
纳娅摇摇头,缓缓的打开了话匣子:
“几天前,我从学校回家,就发现父亲被人害死了”
纳娅的故事蛮简单的,充满了远古的气质,也非常具有天竺特色。
吉布森猜的没错,她是高种姓,原生家庭家的条件也还是不错的,父亲经营着一家小木材厂。
纳娅出生的时候,她母亲难产当场就没了,她爹也是个专情的,直到她上高中,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再娶。
本来,父女俩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虽然有点冷清,倒也富足,幸福。
纳娅今年18岁,念高中三年级,就读于一所贵族寄宿学
校,上周末回家的时候
她愕然发现,天塌了。
回家的第一眼,她就看见了父亲惨不忍睹的尸体,都已经死了三天。
说是上山勘察木材的时候,被发狂的野猪咬死了,要不是因为现在还是早春节气,天气凉爽,尸体都臭了。
噩耗还不仅如此,纳娅父亲生前借了一大笔高利贷,抵押物就是木材厂和房子。
现在还款的日期早就过了,按照锲约,不仅她家的厂子,还有房子都不在属于她,还有一笔数目惊人的利息。
至于家里之前的还算丰厚的积蓄,早就不翼而飞,据说是被她父亲赌博输光了。
这么老套的故事,到了这个环节,反派自然就该出场了。
哈米·夏尔玛,现任新德里警察局长的小儿子,年龄23岁,依然读高中的纨绔子弟。
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当然不是因为哈米没渠道读大学,按他家的权势,出国留学也是小菜一碟。
哈米这个杂碎是个变态,好色如命,他喜欢女人,年轻的,漂亮的,没经过人事的女孩。
这样的女孩,只有学校里才有可能发现,现在是高中,后世就逐渐降级到小学了。
懂得都懂,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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